学法用法模范户简要事迹(精选9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对事迹都不陌生吧,事迹不是单纯为其单位和个人评功摆好,而是为了鲜明地体现和积极宣扬一种特定时代所需要的精神。到底应如何拟定事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法用法模范户简要事迹(精选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王立海,男,苗族,现任禄丰市人大常委会法监司工委副主任,中共党员,妻子是彝族,他们的家庭是不同少数民族自由恋爱组成的小家庭。他们自结婚以来,便彼此尊重不同的民族风俗习惯,相互体谅和支持对方工作,他们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爱岗敬业、乐善好施……”
9月26日,在禄丰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季度文明讲堂“学先进”环节,杨丽美正在娓娓向大家讲述着身边的典型故事——在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创建活动中被授予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的王立海家庭先进事迹。
“家是最小国,国是最大家,家和万事兴,我们要学习王立海家庭,正确处理好工作与生活的关系,在家夫妻恩爱和睦、陪伴好父母、教育好子女、团结好邻里,在单位尊重领导、及时有效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同事之间互帮互助、尽职尽责履行好工作职责”机关干部徐志明在“谈感言”环节深情地说。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也是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关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家庭”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禄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中,积极开展“进家庭”活动,通过活动开展,引导广大家庭成员自觉把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小家幸福与民族梦想联系起来,营造家家参与、人人行动的示范创建良好氛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创建活动中,大家积极参与,涌现出了王立海家庭、李文家庭等一些先进典型,使家庭成为爱国爱党、团结和谐的示范引领,进一步助推了常委会机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文明讲堂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本期文明讲堂,无论是唱经典歌曲、颂经典语录、学先进,还是讲我们身边人的故事,都是在传承和弘扬我们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们要以身边的人为榜样,向他们学习,积极在机关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毛世宾出席活动时说。
王乐琳一家坚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家庭中无吸贩毒、酗酒、赌博等违法犯罪和不良嗜好的发生。夫妻相敬相爱,遵纪守法,平等互助,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生活上互相照顾,共同提高,共同进步,在事业上取得了成功。在生活中家庭和睦、尊老爱幼,教子有方,团结邻里,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取得了家庭、事业的双丰收,尤其是在创建“平安家庭”示范户的活动中为广大居民树立了榜样,成为当地所有家庭的楷模。
王乐琳和爱人结婚近二十年来一直互信互爱,相敬如宾,从来没有红过脸,有问题出现就及时沟通,心平气和地商讨解决。这11人口的大家庭,在家庭大事决策方面始终坚持“民主平等”的原则。对重大家庭事件作出决定前都要召开“家庭民主会”,征求各位家庭成员的意见,妥善做出决定。他们夫妻即是生活的伴侣,又是事业的相互支持者,在家里时常交流沟通,相互取长补短,遇到困惑相互开导,相互支持,彼此间的共同观点是做人放在第一位,不管社会上的环境如何变化,坚持走自己的路。
在生活中,王乐琳和爱人既是生活中的知心伴侣,又是儿子的好父母,更是父母的好儿女。夫妻二人对于双方老人关爱有佳。母亲年龄大了,没有经济来源,为了让老人安度晚年,他们夫妻商量后,主动承担老人的经济支出。作为人妻、人母和人媳,尽心尽力地做好一切,照顾好孩子和老人,关心体贴丈夫,并不因工作和学习而有丝毫的怠慢。逢年过节,王乐琳总是不忘给家人买些礼物;天寒了,他早早地就为父母们送上棉衣棉被,还为他们买保暖内衣;天热了,就及时为他们装上电扇。平时还总是给老人们买营养品,让他们加强营养。他们不仅在生活上关心、体贴老人,而且在思想上也很关心,经常与老人谈心,让老人心里暖烘烘的。
身为一名党员,王乐琳主动和邻里之间处好关系,每当谁家有困难,或吵嘴什么的,她都能热心帮忙,为她们解决矛盾和困难。邻右里有什么困难或是心里话也都愿意与王乐琳沟通,与她无话不说,隔壁邻居都非常尊敬她。多年里王乐琳一家从未与邻居红过脸。居民们都称王乐琳家是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庭。
王乐琳一家在努力搞好家庭内部关系和邻里关系的基础上,更是不断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措施的学习。平时最关注电视里的法制栏目,积极参加乡、社区组织的各类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学习安全防范技能,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并将学来的知识技能向邻居们传授,带领左邻右里一起维护周边环境的稳定和谐,尤其是在创建“平安家庭”示范户的活动中,积极倡导无家庭暴力;无吸、贩、制、种毒;无违法犯罪;无不良嗜好。努力做到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防诈骗“四防”。
老有所养,平等互爱,邻里和睦,共建和谐,“平安家庭”在王乐琳家里得到了很好地诠释。在他家的带动下,周围群众不但提高了自身素质,提升了安全防范意识,也倡导了一种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社区的移风易俗做出了贡献。
该家庭三代同堂,家庭人口6人。一直以来,该家庭和睦相处,尊老爱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文明向上,团结邻里。该大家庭的和谐美满在当地已成为美谈。
一、家庭成员具有较高的“道德素养”和较强的“懂法、守法意识,积极奋进,事争一流,真实达到了“平安家庭”的标准。
家庭各成员是在家庭、工作、学习各自的岗位上都比较优秀,受到社会、单位、学校的普遍认可。户主为社区党委书记,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刻苦钻研,得到了领导赞誉、居民认可。几年来,累计为他人提供服务达万余件。经常走访入户,化解家庭矛盾,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二、关心民情、热心服务群众。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时刻关心他人、动员家人经常走家串户与村民交谈,听民声、察民情,群众利益无小事,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和要求、不论事情大小,只要政策允许,他都尽心尽责去解决。如帮助困难户申请农村低保,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在他的努力下,全社区的各种矛盾纠纷减少了,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步。
三、家庭成员自觉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构建家庭、邻里、社会和谐做出了贡献。
全家在创建活动中争先参与献爱心活动,该家庭处处以身作则,在社区志愿者活动中,该家庭主动请缨,领取袖标,担当小区义务治安员,督促住户做好防盗工作。对门前凌乱自行车进行合理摆放,对未上锁的自行车予以义务看护,通过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社区各家各户出现了较大改观,家庭矛盾少了,邻里互助多了,门前垃圾少了,绿色环保多了,一家就是平安家庭创建的典范,他们一家在群众心中树起了一个鲜活的平安家庭创建的新亮点。
郑家寿一家,丈夫郑家寿现任秦屿中心小学校长,妻子潘丽冰现任秦屿中心幼儿园副园长,夫妻相敬相爱,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尤其是在创建“平安家庭”示范户的活动中树立了榜样,成为社区家庭的楷模。
一、遵纪守法,廉洁文明
郑家寿夫妻二人都曾在校内分管过安全工作,因此具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各级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措施的学习,一家三口具有较强的`学法懂法守法意识,熟悉匪警、火警、突发事故紧急求助电话,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做到用法、守法;不参与吸毒、贩毒、制毒,不参与赌博、犯罪;见义勇为,积极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尤其是在创建“平安家庭”示范户的活动中,积极倡导无家庭暴力;无吸、贩、制、种毒;无违法犯罪;无不良嗜好。努力做到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防诈骗“四防”。尤其是在创建“平安家庭”示范户的活动中,他们能自觉做到“七无一好”。
家庭成员还具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能管好自家人,守住自家门,勤俭持家,科学理财,反对大操大办,形成廉洁家风。
二、家庭和睦,教子有方
郑家寿夫妻俩既是生活的伴侣,又是事业上的相互支持者,在家里时常交流工作体会,取长补短,遇到困惑相互开导,相互支持。为教育好女儿,无论工作多忙,他们总要抽出点时间问问孩子的学习情况,了解孩子的思想状况,教育她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并一道重点培养孩子的学习兴趣、良好的学习及生活习惯。女儿的健康成长也映射出一个文明、和谐、向上的家庭会给孩子带来无尽的精神食粮。
三、和睦邻里,守望互助
郑家寿一家不仅家庭内部成员关系和谐,邻里之间也相处融洽。当谁家有困难或是吵架,他们都热心帮忙,为他们解决矛盾和困难,左邻右里有什么困难或是心里话也都愿意与他们沟通。他们家平时最爱看的电视是法制栏目,经常将看到、学到的法律知识和邻里共享,他们还积极参加各类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学习安全防范技能,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并将学来的知识技能向邻居们传授,带领左邻右里一起维护周边环境的稳定和谐。
四、孝敬父母,弘扬美德
因为工作的特殊原因,丈夫郑家寿特别忙,家务活及关爱老人的事情大多由妻子潘丽冰承担,她会经常买些营养品去探望,并同他们谈心,让父母生活的健康、快乐。在婆婆重病期间,潘丽冰多日不眠不休,贴身照顾。潘丽冰的父母生病时,郑家寿与妻舅一起多次远赴上海等地,东奔西走,寻医问药。潘丽冰的父母逢人就说:“我这女婿和儿子一样亲。”
郑家寿一家的举动获得了大家的一致称赞,不仅在亲朋好友之间传为佳话,也带动了左邻右里,共同创建“平安家庭”。
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为了维护社区单位和谐稳定,李景全深入社区居民群众家中,发放法治宣传材料,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他被称为社区法治宣传的排头兵。
李景全在日常生活中,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宗旨,对社区居民群众的矛盾进行交流了解,有什么情况及时劝导,及时了解居民动态。遇到邻里间的矛盾,他都积极调解,想方设法的为大家化解矛盾,不使矛盾激化,维护好居民间的邻里关系。他的做法得到了周围居民的支持和满意。
法治宣传工作很重要,在社区法治宣传活动中,他积极组织居民群众参与活动,发动志愿者,创新活动形式,联合街道和司法所建设社区法治文化园。如何使政策宣传能够传达到每家每户居民家中。他舍小家,顾大家,在晚上利用居民下班休息的时间段,不辞辛苦,挨家挨户上门,为居民送上最新的宣传材料。
他为了更好的宣传法律知识,利用闲暇时间学习各项法律、法规,为群众讲解防盗、防诈骗知识和案例,使得居民财产免受损失。他化解邻里矛盾,为社区和谐稳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创新普法形式、弘扬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传播无限正能量,这是刘玲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工作者始终坚持的工作方向。
她坚持以打造“法治儒林 和谐社区”为目标,以“一月一主题”为主线,以“法律十进 ‘七五行’”活动为载体,开展“助力创城 法治先行 儒林在行动”“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法治同行”等具有主题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辖区“全民参与普法,居民自觉守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她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积极倾听基层群众对法律的需求,通过开展“法律门诊 我来选”村居法律顾问坐班机制,让广大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暖心的法律服务,更直接、快捷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并以更强有力的“法治声音”鼓励、引导居民积极通过法律平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她全程参与区级法治宣传阵地“悦安居法治文化园”的建设,从前期选址、路线设计、内容规划到形成具体方案、建设安装都积极主动参与其中。使以往“摆摊式”普法变为“陪伴式”普法,让居民在闲庭信步中自觉“尊法 学法 守法 用法”。
杜皂银自2004年6月任职后黑龙庙村村主任,2007年3月任职后黑龙庙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以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促进“三治结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促进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法治乡村,加快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后黑龙庙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杜皂银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全家三口人,遵法守法,家庭和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良好家风和家庭美德。
杜皂银在村里的美丽乡村建设中,热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群众中具有良好声望,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认真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及与“三农”有关法律知识,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支农惠农政策措施,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村内有两家宅基地翻建房屋因界限问题,杜皂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预防、排查、疏导、化解工作。积极组织和参与农村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法律知识培训。
她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增强法律知识。21世纪是一个法治的社会,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法律,社会将会混乱无序。作为一名普法宣传员,首先,她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积极学习,才能更好的组织村民学习并且做好法律的宣传。
她认真完成司法所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张贴法治宣传挂图。同时通过宣传手册、普法海报,协助司法所组织村民开展法律义诊“进冬奥冰雪小镇活动”等方式,学法蔚然成风,争做法律明白人,带头人。
她调解邻里婆媳矛盾,村民遇有法律难题及时帮助解决不了的向司法所签约律师求助。通过她的悉心调解,使村民遇到的法律问题尽量得到圆满解决。
她作为一名法治宣传员,她让大家懂得“做法律明白人,带头人,从点滴做起。”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
陈萌同志作为旧县镇综治办主任,同时也是一名包村干部。经常要到所包村了解群众生活、化解群众纠纷。他深知综治和包村工作离不开法制,因此在工作中他带头学法、模范守法,积极普法。一年中大大小小要带头开展包括国家安全、预防诈骗、禁种铲毒等法律宣传10余次,积极向群众普及法律常识。在宣传过程中,他创新形式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工作,同文化站积极沟通,编排扫黑除恶、纠纷调解等文艺节目下村巡演22次,形象诠释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法律事儿”,巧妙普及法律知识,真正实现“台上唱戏、台下学法”,社会反响热烈。同时,在调解农村邻里纠纷、宅基纠纷方面,他不断的总结经验,在调解过程中坚持“以案释法”,达到调解一案,普法宣传一片的效果,让更多的群众知法、懂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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