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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十大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十大法治人物事迹材料(精选7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事迹的经历,对事迹都不陌生吧,事迹具有触发力大、感染力强的特点。到底应如何拟定事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十大法治人物事迹材料(精选7篇),欢迎大家分享。

  十大法治人物事迹材料1

  陈宏勋,男,1963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宋疃中心学校副校长。“五五”普法期间,任中心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组长。任副组长期间,中心学校及所属学校“五五”普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依法治教,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总体目标,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狠抓落实,在全中心学校形成了党总支领导,教代会监督,学校实施,师生、家长、群众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校工作格局,为圆满完成“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其主要工作简述如下:

  一、制定宣传规划,明确工作思路

  自觉学习有关“五五”普法工作文件,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和“五五”普法工作思路,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修订了学校“五五”普法规划,带领19所小学宣传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地进行宣传发动,力求对普法工作一开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动员部署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第一对象,抓好校干学法用法,努力建设“法治学校”。每年年初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到来之际,他就带领有宋疃小学等19所小学法制宣传人员,利用网络、黑板报、红领巾广播站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在全中心学校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周活动,对“五五”普法的意义、目标和任务进行广泛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倡导学法用法,坚持依法治校与治理乱收费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学生守则的贯彻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学生文明养成教育相结合,依法治校与民生工程想结合。把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意识作为提高师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并把校园文化建设纳入普法之中,使学生让“五五”普法真正植根到广大师生的思想观念中,使学生做到既文明又懂法。

  二、结合学校实际,突出普法重点

  作为学校分管德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副校长,他坚持做好以下四个层面的普法工作。一是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建立健全中心组《中心学校学习制度》、《法律培训制度》、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等,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法制理论素养,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与水平。二是坚持做好教师的法制教育。将教师学法用法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教学业务学习有关《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教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当好“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三是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根据中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开展法制教育。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继续推进

  法制教育进课堂工作。使学生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四是加强了建章立制工作,健全教代会制度、校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使学校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升了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五是把法治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中去,在课堂教育评估表上加了一条法治思想品德教育的渗透,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强了教师法治教育的责任感,提高了法治教育宣传的力度。

  三、创新工作形式,注重普法实效。

  工作中,陈宏勋同志注重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普法效果。用“爱”作铺垫,用“法”筑基石,以和谐校园建设为契机,本着为师生服务的工作精神,倾心营造一个和谐的法制校园,为此他积极探索做好“五五”普法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努力使普法工作更好地体现学校特色,合情合理合法,入耳入脑入心。充分利用重要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文艺演出、小学生学法懂法演讲比赛,散发明白纸做好广告宣传、语文口语交际模拟法庭、参观考察、法律知识竞赛、宣传栏制作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宋疃中心学校网站、墙刊、板报、橱窗、广播、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会、安全法制课,深入开展安全法规、安全防范、自救自护常识、伤害事故预防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定期邀请公安、消防、司法等部门专业人员进行辅导讲座,宣传交通法规、消防法规和违法犯罪案例。组织学生结合法律知识,开展测试竞赛活动。学校每年都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学生观看禁毒展览,并组织学生开展禁烟、环保、健康教育等活动。结合我校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生动有趣的适合学生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开展法制教育与“警校共建”、“社区教育”、 “家校共建”、“以案说教”等多种活动形式有机结合。以告家长书和家长会的途径向家长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依法治校工作运行机制。

  四、爱心彰显师德,细节突显普法

  近年来中心学校生源减少,教师的工作热情随之减缺,少部分老师工作有懈怠情绪。学生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普遍较差,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经常发生,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知道简单的靠说教已显得苍白无力,唯有深入老师、学生群体中去,倾听他们的诉求。师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是教育的灵魂,作为副校长他唯有爱满天下才能换来桃李芬芳,唯有用爱去开启学生心灵的窗户,给予学生爱,让学生感受到爱、体会到被爱之乐,学生才会学着去爱别人。为此,他不懈地实践着:任何时候他都把学生的成长需要放在第一位,把老师、学生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公平善待每个老师、学生,务求通过自己的人格魅力和表率作用影响身边的每一位老师、学生。在学校管理中,他是严师,教师的业务指导、教师自己发展和学生的学习要求甚严;在生活中,他是师生的勤务员,对老师倍加关心,对学生关爱有加;在交流中,他是师生、家长的朋友,与老师沟通畅所欲言,与学生有着亲密无间的心灵沟通。作为一名副校长,他深知“育人”比“教书”更为重要,把学校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带领19名学校教导主任深入学校进行法治、德育工作调研,研究德育法治工作方法,对如何培养学生以一颗质朴的爱心去对待自己的学习、生活及他人,是他在学生心灵建构方面经常思考的一个

  问题。要想培养学生的爱心,老师必须先把爱心献给每一个学生,发挥身教胜于言教的作用。为此,在他的建议下,19所学校中设立了“党员带着依法治校示范岗”建立普法网络,扩大法制宣传受众面。他已经记不清多少次把后进的老师激励培训成骨干教师,记不清多少次把“问题学生”转化为“优秀学生”。看到学校老师们积极向上、同学们阳光可爱,看到宋疃中心学校师生犯法犯罪率为0,他内心充满自豪感。

  自古就有“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为师准则,陈宏勋同志正继续用全面发展的师魂塑造人,用无私奉献的师德陶冶人,用高风亮节的师表鼓舞人,用普法的师能武装人。

  十大法治人物事迹材料2

  1990年,大学毕业的李竹奎放弃了在市区单位工作,投身乡镇第一线,在杨庄、麻川、麻武等6个乡镇度过了人生中最为珍贵的25年,期间他将人大工作具体化、细致化、规范化,进村入户走访,有效搜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撰写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大力推进水利建设、梯田改造、危房修葺、修桥修路等惠民工程,同时,坚持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使得宪法、法律在基层深入人心,保障各种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

  李竹奎很少坐在办公室里,田间地头才是他开展工作的地方。他“办法多、点子多、工作方法有一套”,李竹奎深知乡镇人大的作用,一头连着党委政府,另一头连着群众百姓,依法治国,根基在基层,他带领当地乡镇人大代表,行走在黄土高原,宣传法律知识,加强法律监督,广泛收集民意,架起了群众与党委政府的“连心桥”。

  十大法治人物事迹材料3

  201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颁布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正式实施,54岁的张世峰也了确了自己的一桩心愿。

  已经从事21年儿童福利相关工作的他,早在1999年从事流浪儿童救助工作时就认识到监护权转移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性。

  而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亲生父母伤害的事件频发,如何提前预防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伤害,如何让法律条文中撤销监护权的条款真正进入司法实践,真正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是张世峰最为关注的问题。

  在张世峰和众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的努力下,经过几十次讨论修改,上百个单位参与调研,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共同出台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从63个字的原则性法律到6000余字的司法意见,他让司法能实践,让法槌敢落下,让孩子有明天。

  十大法治人物事迹材料4

  刘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代庭长,工作以来,她审理了“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离婚案等大量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复杂案件,她的许多判决都成为该类型案件审理的经典案例。她探索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审理八条规则,被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吸收采纳;提出的规范道路标线设置的司法建议,使事故频发的“伤人之路”变成“平安之路”。

  近年来,刘黎共审理审结民事案件2000余件,每年结案将近400件,涉及当事人7000余人,无一信访,无一投诉。

  在总结自己的法官生涯时,刘黎的感受是:用法律构筑共识,让法律回归生活,让当事人感受到尊严,让正义看得见。她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2次。

  2014年6月19日入选“全国最美基层法官”。

  十大法治人物事迹材料5

  2014年河北省顺平县发生一起命案,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认定报案人王玉雷为犯罪嫌疑人,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为由,请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少勇发现该案证词前后矛盾,证据不足,他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迅速启动了引导侦查机制,对重要涉案证据进行排查,取得了完整的人证、物证证据链,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斌。2015年2月王斌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彭少勇严把审查关口,认真履行检察机关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职责,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让老百姓能够感受到公平和正义的案件。

  彭少勇从事检察工作36年,几乎经历了检查机关的所有部门的多个岗位,参与指挥过一批在全国和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4次。2015年5月,被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最美人物——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称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他“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十大法治人物事迹材料6

  2010年,马兰离开北京的律师事务所,成了一位法律援助志愿者,先后去了偏远边疆的五个省区,行程6万公里 ,普法宣讲近3万人次,办理各类案件300余件。

  法律援助道路上,马兰花开。在西藏,马兰一个人撑起整个法律援助中心。没有周末、没有节假日,最忙的时候一天接待了50多位群众。除了繁重的工作,她还需要面对各种生活的不便,在高原上,她的体重减轻了三十斤。如今48岁的她,在这条法律援助志愿之路上,已经坚持了5年。

  五年来,马兰曾多次奔赴高原及边疆的贫困山区。一位脆弱的女性,抛却了在大城市舒适的环境,优越的条件,执意在艰苦的地方用自己个人的力量去推动法制进步。她在日记里这样写道:“也许我只是一只50瓦的灯泡,照亮不了太大的地方,但我也要努力让法律正义的光亮传递到更远、更需要的地方。

  十大法治人物事迹材料7

  马善祥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8年,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00多起,撰写了152本、520万字的工作笔记,总结形成了56种调解方法,被推广到全国。

  2012年5月,观音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挂牌成立了“老马工作室”,提炼形成了一整套“老马工作法”。三年多来,“老马工作室”接访1300多人次,调解成功率达96%;办理上级交办信访件60余件,回复率100%。

  如今,年近六旬的马善祥仍带领着工作室的200余名成员四处奔走,解决各种各样的纠纷、矛盾。

  老马的调解,一有技巧,一有耐心,三有成果,他有一颗热心,在工作中,在生活里,在对人接物上,他把法治的精神化繁为简,融入生活的点点滴滴,是人民调解员的一个好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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