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写忠诚--法庭副庭长事迹材料
司法为民写忠诚 ----记环翠区人民法院羊亭法庭副庭长石青志不高的个头,黝黑的皮肤,清瘦的面容,站在人群中,若不是那身显眼的制服,乍眼看上去,很难将他同法官联系在一起。是的,他就是这样普通的一个人,一个整天跟老百姓打交道的基层法官----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羊亭法庭的副庭长石青志。
用心去体恤民情,让法律走近百姓
参加工作十年来,石青志先后在立案庭、泊于法庭、羊亭法庭从事立案、案件等工作,一直直接与来自最基层的老百姓打交道,他至今记得,刚开始审案时按法庭程序询问原告是否申请回避时,原告却指着被告讲“让他回避”,这件事触动了他,意识到:基层法院的法官,还要担负起让法律平民化,让司法大众化的职责,使大众百姓了解法律、理解执法者,让法律走近百姓生活。在长期的基层工作中石青志总结出自己的工作方法:与老百姓打交道要做到“四要四不要”,即要和颜悦色,不要冷若冰霜;要心平气和,不要盛气凌人;要通俗易懂不要照本宣科;要将心比心不要居高临下。
在开庭时,他尽量把深奥的法律术语变为通俗易懂的土言土语,让老百姓觉得法官了解他们的生活,懂得民间常情,从而对有了亲近感,更信任法官,在做调解工作时更容易说服当事人,即便是调解不成予以判决,当事人心里也能接受。在结案方式上石青志尽量以调解或撤诉的方式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近年来,他每年审结案件的调撤率都在75%以上。
石青志常说:法律是刚性的,但适用法律的人心不能是钢铁式的,要能把法律人性化,让当事人服理服法。2006年4月,他受理了张某诉李某要求给付购煤款8000余元一案,原告。庭审中被告对欠款事实没有异议,但称与其发生业务关系的系张某之夫王某,只是有时张某代为出具收条,张某作为原告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驳回起诉。闻听被告的辩解,张某当庭破口大骂李某忘恩负义,责骂其代理人是为虎作伥,并认为法律的规定不合理,指责石青志分不清黑白,情绪十分激动。其实,要审结此案非常简单,只要驳回原告的起诉,再由其丈夫另行起诉即可。但那样原告既要再花一份诉讼费,还得从文登到威海往返多次耗时费力,而且即使案件审结了,双方的矛盾并未消除。
考虑到这些不良后果,石青志在庭后与张某进行了交谈,首先用通俗的语言向她解释了“主体不适格”、“另行起诉”等法律术语和解决问题的法律程序,并了解了她为什么情绪如此激动。原来,当事人双方以前曾是很好的朋友,在被告经济拮据、盖房困难时,张某与丈夫慷慨相助,可现在李某经济上有了转机,却不近人情欠款拖了这么多年。所以当她在庭审中听说自己起诉不当,被告赖帐一时难以追究时,自然是火由心生,当庭大骂。了解了事情的真相,石青志又把被告和他的代理人找来,从张某一家在他困难时对他的帮助说起,讲述做人要知恩图报的道理,于情于理开导教育被告,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说服教育,被告最终答应想办法将款项筹给原告。二个月后被告将款全部付清。原告收到欠款后,前来法庭撤诉,不但不必另行起诉,反而拿回了这次起诉的一半诉讼费。为表示谢意,原告一再要请石青志中午一起吃饭,被谢绝后,这位开庭时表现得像个假小子一样,说话慷慨激昂的女当事人竟难为情地说,“我就这样离开,太不好意思了,我给你鞠个躬吧。”说着,竟真得向石青志深深地鞠了一躬。
每当回想起那天发生的情景,石青志就深有感触,他说:这一躬,让我办案中的劳累疲惫消失了,让我曾经受的'种种委屈化解了;这一躬,让我感到自己肩负责任的深远;这一躬,让我久久不能忘怀,它会激励我在今后办案的过程中,要尽自己所能为朴实无华的老百姓多做些事、多分点忧、多解点难!”
用爱去解决民忧,让百姓感受正义
老百姓是迫不得已才走进法院打官司的,石青志总认为,作为一名法官,有责任让当事人带着不平来,怀着关爱走,让百姓感受到的不仅仅是法律的庄严,同时更有裁判的公正。
法庭辖区内有家纸业包装公司,其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的企业经营后不久,为了将来逃避债务,就以其会计的名义申请成立了另一个从事相同行业的空壳公司。今年3月,一家废品收购店向法院起诉,要求该纸业包装公司支付拖欠的废纸款。该企业便以会计的行为系另一空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为由,拒绝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处理过程中,纸业包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利用其为政协委员的身份,通过自己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关系,在法院内部和外部都找领导说情,要求判决不让其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屈于压力,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那么,就会给被告的赖帐行为以怂恿,而这种怂恿从小处说,是这一个案件的原告蒙受损失,并对法律失掉信任,从大处讲,是案件的导向作用将使象原告这样更多的底层老百姓对正义失去信心,以致整个社会产生信用危机。想到这种毒水之源、恶树之果,石青志知道自己的良心已经替他在权力和正义之间做出了选择,他拿着调查的证据,对各方作了详尽的解释,说情者在了解了真实情况后,也表示了充分的理解,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该被告履行付款义务。这起案件在当地废品收购人员中引起很大反响,因为这些务工人员,平时始终认为,自己处于社会的底层,处于弱势,现在法院将当地的大企业都判输了,保护了他们的经济利益,他们认为得到了社会的关爱,对整个社会的看法都发生了根本性改变。连起诉的原告都说“石庭长,都说现在打官司办事要靠人,要走关系,我也知道对方势力大,还是政协委员,我对自己的官司本来也没抱希望,但现在我相信法律还是保护好人,还是讲公正的。”
用情去关注民生,让法律温暖民心
基层法庭每天面对的既有家长里短的磨擦矛盾,也有人命关天、关乎生存的纠纷冲突,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看似简单,但每一起都牵动着几个家庭;突发事件或群体性诉讼则更是涉及民生大事,对此,石青志牢记“民事案件无小事”的原则,把每一起案件都当作是解决百姓生计的大事对待,用真情关注民生,通过处理纠纷案件,让法律温暖民心。
去年,他审理了一起原告李某诉羊亭镇医院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李某主张被告在对其进行治疗过程中存有医疗过错,构成医疗事故,经法医鉴定,医院的治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亦无过错,经审理,法院了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李某接到判决后,不依不饶,当庭大吵大闹,非要讨个说法。石青志将形成判决的基本事实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向李某一一讲明,并告知其享有上诉的权利,但李某就一句话“是你们法庭审理的我的案件,你就得给我解决了,我也不上诉,我也没有钱上诉。”于是每天一上班就来到法庭,下班就走,大有“有理搅三搅,无理扒三扒”之势。考虑到李某缠诉的主要原因是医疗费用和诉讼支出,家庭也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石青志对症下药,与被告医院院长进行沟通,指出医院虽然没有过错,但确实存在管理不规范的事实,针对李某的家庭困境,能否从道义上补偿一下原告,最后医院自愿拿出一笔钱以扶助款的形式支付给了原告,原告收到款后来到法庭,歉意地对石青志说,“石法官,我这人性格就这样,性子急,嗓门大,一使上性子什么也不顾及,您别介意”。然后千恩万谢地离开了法庭。
作为一名年结案三、四百件的法官来说,这样的事情发生得太多太多,就连石青志自己也记不清有多少次在庭审中被当事人因误解或不懂法律规定而遭到侮辱和谩骂;记不清有多少次因拒绝吃请、拒绝说情而得罪过多少朋友、同事甚至是领导;记不清有多少个晚上他坐在家中的电脑前,翻阅卷宗、撰写法律文书;记不清有多少次因开庭错过了接孩子的时间,当他赶到幼儿园时,女儿的脸上早已挂满了泪痕;他更记不清多少次因他的公正裁判让当事人怀着愤恨而来满意而去;他也记不清多少次案件审结之后,当事人拉着他的手一再表示感谢……唐朝罗隐曾有诗云:“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对此,石青志总认为:“长年在基层法庭从事审判工作,虽然又苦又累,但看到经过自己的努力,所审理每起案件,都能让当事人满意,这就是我最大的欣慰”。
石青志这位法制园地中的普通一员,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兢兢业业、默默奉献,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体现了人民公仆爱民、为民的拳拳之心和殷殷之情,用法律的正义之剑维护着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用一件件平凡的事例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基本内涵,没有句点,诠释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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