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行动迎省运活动先进事迹
今年以来,本人在“红盾行动迎省运”系列活动中,能够爱岗敬业、主动参与,在消费维权、服务民生、强化监管、氛围营造、扩大宣传等方面做到了履职有位、服务有为、工作有效,在单位起到了较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展示了工商干部良好的精神面貌。特别是在迎省运消费维权工作中,成绩突出,多次受到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及上级领导的表扬。
一、深入辖区,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及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为迎接第十四届省运会的召开,本人积极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了消费维权知识的座谈和宣传,受到了街道社区及广大居民的好评。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天,本人会同区消委会一道,上街开展消费与维权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的举报与投诉。同时,经常向参加学习会的个体工商户宣传消费与维权知识,宣传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使更多的经营者和消费者了红盾文苑解并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消费维权知识,自觉维权,形成和谐的消费环境。
二、树立公仆意识,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人在工作实践中能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和投诉电话,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使受理投诉工作切实做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达到了"四个一样",即生人熟人一个样、大人小孩一个样、大件小件一个样、县内县外一个样,并做到耐心、细心、周到、热情。对消费者投诉不推诿,按政策规定能受理的,决不转办,认真调查处理。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决不手软,进行公开揭露、批评,震慑违法者蔑视法律的嚣张气焰,为消费者讨回公道。在处理投诉时坚持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解决纠纷,树立了良好的工作形象。仅今年,本人就接到投诉电话人(次),接待来访群众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今年7月,我接到一位近70岁的老人投诉,声称自己的儿子购买一辆四轮拖拉机在田间作业完,上生产路转弯时因方向失灵,四轮拖拉机翻入排水沟造成车损人亡,多次与经销商协商未果。本人经过详细的证据调查后,召集双方两次调解,帮助受害人据理力争,经销商当场给受害人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并退回了购机款。老人拿到赔偿金后,含着眼泪,紧紧握着我的双手说,多亏了你。
三、拓展消协工作新思路,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工作岗位上,我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改变过去的工作思路,把事后补救做到事前保护,让消费者在消费前避免权益侵害,消费前保护,主动引导消费。我认真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消费调查,消费警示工作,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切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红盾行动迎省运”系列活动中,我用实际行动展现了工商干部寓管理于服务、高效便民的工作作风,体现了工商所服务理念贯彻到位,实实在在想为个体工商户之所想,帮为个体工商户之所需,勤政务实的办事风格,为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和谐发展的优良环境,为省运会的顺利召开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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