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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学前教育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度学前教育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2015年度学前教育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xxx直属机关幼儿园是一所底蕴深厚、充满活力的武汉市一级园,也是xxx唯一的一所公办园。多年来,区直机关幼儿园以优化的管理、优质的保教、优秀的师资和优异的办园条件相继被评为武汉市素质教育先进单位、武汉市教育创新、工作创优示范岗、武汉市巾帼文明岗、武汉市校本培训示范校、武汉市优秀星级教研组、武汉市教书育人示范岗、xxx文明单位、xxx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先进单位、xxx委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创造条件,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近年来,幼儿园克服一切困难,积极争取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不断改善办园条件。一是自筹资金添置幼儿床,实现幼儿每人每张床梦想,既改善了幼儿睡觉条件,又实现了园内的封闭管理。二是添置了柴油灶、蒸饭车、开水器、热循环消毒柜,极大地改善了幼儿食堂的条件。三是通过对旧办公楼、教学楼的改造和维修,新建综合楼,幼儿园新增设了电子备课室、教工之家、多媒体室。四是园内新添配了办公电脑及打印设备、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安装了校园广播系统、校园网;各班配制了电视机、录音机、消毒柜、空调,较好地满足了教学的需要。五是对园内进行了绿化、美化、儿童化的改造。添置了大量儿童玩具,并对操场地面进行了软化,新增了玩沙、玩水池,开辟了文化宣传橱窗,以达到环境育人的目标。

  二、努力探索,勇于创新,形成了“以法治园、以人兴园”的管理机制,管理效能明显提高。

  一是建立健全了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如各部门岗位责任制、教职工考勤制度、学习会议制度、教研工作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等,使各项管理措施有据可依。二是推行有效的绩效评估。幼儿园根据岗位评估标准考核教职工,与评先评优挂钩,极大地调动了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是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我们关注教师的个人价值实现的需求,将教职工的发展作为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工作岗位上充分挖掘教师的潜力,体现教师的价值。充分调动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了全园教职工“园兴我荣”的主人翁意识。

  三、以园为本,多种形式,全面实施课程改革。

  (一)以幼儿为本,认真贯彻《纲要》精神。

  我们认真贯彻《纲要》精神,坚持“以幼儿为本,和谐发展”的教育理念。以幼儿的需要和兴趣为出发点,以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为目的,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以新世纪主题探究课程为主要课程,辅以少量整合课程,努力提高保教质量。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

  新《纲要》的教育理念与精神的贯彻实施,关键在教师。保教质量是幼教工作的'生命线,而提高保教质量的关键也是教师。我园结合本园实际,坚持外学习、内研究(培训),吸收其它幼儿园的先进教学经验,结合本园实际,加强研究,从转变观念入手,提高教师的整体水平。

  1、弘扬师德,树立教师职业精神。

  师德是教师之魂,我们认为新时期教师的师德更应该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一是通过制定相关制度来保障。二是不定期开展《幼儿园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园规》、优秀教师事迹的学习。三是以教育局组织的“师德建设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等主题活动为契机,以演讲比赛、师德征文、师德大讨论、听师德报告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

  拓展阅读

  普法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普法教育活动是落实“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途径之一。我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普法教育的指导、协调、检查、督导工作,确保经费落实、宣传教育等各项落实,同时聘请了法律顾问。建立和完善了《南昌市保育院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普法工作制度》《南昌市保育院干部职工学法制度》等普法学习制度,及时全面地向广大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主要做到了:“五结合”。

  一是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近年来,根据要求详尽安排了《物权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档案法》和《教师法》等法律的集中学习和自学,严格要求各部门组织好学习活动,做到了重点突出、注重实效。

  二是学习与考试相结合。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每年组织7名副科以上干部和82名副科以下在编教职工分别参加了全市统一的普法考试。同时,在本院也组织教师进行相关的测试活动。

  三是学习和岗位实践相结合。根据各个岗位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食品卫生法》《劳动法》等法律的学习,用法律规范和指导工作实践。

  四是学习与教育教学相结合。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关于“学校保护”的有关精神,一方面在教育教学中开展“红绿灯”“安全标志我知道”等活动,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等活动,将对法律的学习和理解落实到活动中。

  五是学法和知法、守法、用法相结合。在协调院门口自行车占道停放点的过程中,我院充分运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较好地解决了因自行车占道停放点造成“影响幼儿进出保育院”的拥堵现象。近年,我院也根据《教师法》的有关精神,向各级领导反映转为全额拨款单位和发放津补贴的愿望,争取落实和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

  近年来,我院坚持依法治院,推进了管理、教研、教学等各方面工作水平的提高,获得了首批全国中小学科研兴园示范基地、“科研兴校与学校优质发展的研究”实验基地、南昌市三八红旗集体、南昌市节水先进集体、南昌市绿色学校、南昌市创卫先进单位等诸多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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