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推荐表主要事迹(精选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事迹的经历,对事迹很是熟悉吧,事迹可以起到引导良好风气、推动工作、激励后进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事迹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推荐表主要事迹(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谈剑波,毕业于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现任常州市的常洛果品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曾荣获江苏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江苏省百佳理事长、江苏省乡土人才“三带新秀”、江苏省乡土人才“三带能手”、江苏省优秀青年、武进区十佳青年、武进区大学生创业标兵等荣誉。
扎根乡土,做发展致富的“带头人”
2012年担任常州市的常洛果品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以来,他聚力兴农,带领乡亲共致富,建立起“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作机制。积极邀请专家来授课,带领大家参加交流会、观摩会,亲眼看、亲手摸、亲身学,实现看得懂、摸得透、学得会的目标;积极推广绿色、安全、高效栽培技术,建立果品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二维码追溯系统,达到产品安全,质量可控、高效经营的水准。
带头学法,做农业生产的“守护人”
他利用田间课堂、大棚课堂、库房课堂等实践教学活动,宣传学习农业、农村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推广林果科学种植管理技术的同时积极宣讲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引导农户使用绿色农药、生物农药。在生产过程中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措施,推动实行安全生产、清洁生产,确保果品质量优质、安全。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管理制度,为农户的上市果品义务检测、打印,合作社基地生产的葡萄、火龙果、猕猴桃、红美人柑橘都获得“绿色食品”认证。
积极用法,做农村和谐的“调解人
“人熟是一宝”,作为土生土长的洛阳镇谈家第三代农人,谈剑波就是村里的“老娘舅”,对农村基层矛盾掐得准脉、找得到根、摸得着门,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中,他结合新颁布的《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积极为村民开展答疑解惑,推动全村宅改工作有序进行。村里兄弟因耕地确权起纠纷,他积极调解,向当事人宣传讲解《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耐心说服教育,最终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他总是把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将法理融于人情,因此,村民对他十分信服。
作为洛阳镇的一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谈剑波通过家庭示范,极大提高了身边村民学法、用法的能力,增强了合作社与村民的凝聚力,成为村民绿色安全生产的好帮手、知心人。
杨旭宇,中共党员,现担任戴埠镇戴南村党支部书记,从事农村基层工作27年,曾荣获江苏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突出贡献奖、中共常州市委、市政府“五大明星城”建设先进个人、常州市5A村党组织书记、溧阳市优秀共产党员、溧阳市“三为三新”活动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依法履职,带领村民脱贫致富
2004年杨旭宇担任戴南村村党支部书记以来,他 “顾全局、谋思路、定方略、兴产业、促发展”,带领全村群众攻坚克难,发展经济。在他带领下的戴南村社会氛围和谐,村集体持续稳定发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在2012年以前,戴南村仍比较穷,多数老百姓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外出打工,杨旭宇书记抓住溧阳市发展全域旅游的时机,利用戴南村绝佳的地理位置,积极招商引资,2015年南山花园、上海耕莘颐苑、乾隆养生谷、南城等大型文旅企业陆续入驻戴南村。在政府支持、社会资本融入、村委会的参与下,戴南村的3000亩土地完成流转,改造成了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体验式农业,现代农业代替了传统农业,村里环境得到了提升和改善,原先脏乱差的小山村换了容貌。从此,村民成了股东,部分村民还成了产业工人,年收入比以前翻了几番。
学法普法,全力营造法治氛围
一直以来,杨旭宇坚持学法懂法,做“依法治村,执政为民”的表率,牢牢抓住学法用法这个关键环节,将民主法治宣传作与民主建设相结合,深入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有力推动了戴南村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村委共投入1000多万元用于道路硬化、村庄整治、法治教育阵地等基础设施建设。村委又先后投入30多万元完成了翻建、改建村综合服务中心,使配套设施达到“四室六有一中心”的标准。为了让新的法律政策“落实到寻常百姓家”,营造学法氛围,杨旭宇主动走村入户、走进农家乐、走到游客身边,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的案例,向经营主、游客、村民宣传《民法典》《土地承包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等,并重点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法治需求,进行认真、细致地讲解和分析,让群众通过身边的事情了解法律、遵守法律。2021年,戴南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真情服务,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以前村里有矛盾,基本上当天就解决,不会拖到第二天,但现在有些矛盾没办法当天解决,有些要求提得很过分、不合理,根本解决不了。”很多时候,杨旭宇既当书记又当调解员,深刻地感受到,现在有些矛盾纠纷,用传统的“讲理”已无法调和,“很多事情还是应该依法解决”。10多年前,丘陵山区的责任田没人愿意种。现在随着乡村建设的推进,土地的经济价值越来越高,村民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涉及土地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戴南村设立了“百姓议事堂”,专门为老百姓宣讲法律知识,化解土地、拆迁、邻里之间等矛盾纠纷。杨旭宇兼任“百姓议事堂”联络员。仅去年,就化解重大疑难纠纷28件。
作为戴埠镇的一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杨旭宇书记将和其他村干部一道,积极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化解村里的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大村级民主法制建设力度,不断提高依法治村水平,把法治建设融入美丽乡村建设。
王庆厚,194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07年退休,2015年7月被淄川区司法局聘为特邀人民调解员,派驻到般阳路派出所工作,2016年被评为感动淄川模范人物,2017年被评为淄川区优秀社会工作人才、淄博市模范老人、淄博市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优秀人民调解员,2018年9月被山东省司法厅评为首批人民调解专家,2019年被淄博市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十大先模人物。2021年8月,被推选为淄川区般阳路街道般阳社区“法律明白人”。
1、发挥文艺特长,积极做好文化传承工作
王庆厚同志自退休以来,始终坚持“退而不休、老有所为”,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艺和政治优势,融入社会、奉献社会,为淄川区的文化事业发展激情唱响。他充分发挥自己在文艺方面的特长,在居住社区组织成立了“幸福乐坊”老年艺术团,参加各类演出220余场,既丰富社区的文化生活,还组织他的团员们深入农村、敬老院等进行公益性演出,他们演出的作品反映社会变化和党的政策,演出的小品也是他亲自创作、编排,如大型表演唱《俚曲悠悠唱淄川》《文明城市咱创建》等。聊斋俚曲是蒲松龄遗留下来的文化瑰宝,历经300多年的岁月更迭,大部分曲牌已经遗失,为抢救这一历史瑰宝,2006年国务院将其列入全国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自2008年起,淄川区多名老干部投身到抢救这一遗产中来,王庆厚就是其中的一员大将,他与其他的老干部创作了聊斋俚曲戏《狐狸精传书》,并在省市区多次公演,为聊斋俚曲的传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被评为区优秀民间剧团。2020年民法典颁布后,王庆厚同志利用自己的文艺创作特长,创编了音乐群口快板《咱来说说民法典》,表演唱《老两口学习民法典》,三句半《依法治国谱新篇》文艺演唱节目,利用担任幸福乐坊艺术团团长的优势,组织法治宣传专场演出,深入社区,乡村演出36场,深受广大干部群众欢迎。观众称赞说这种文艺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接地气,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入心入脑。
2、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作社会稳定磐石
作为老信访局局长,王庆厚具有丰富的调解矛盾纠纷经验。淄川区2015年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后,王庆厚积极响应区委号召,加入到特邀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工作中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调解工作的新路子。探讨总结出“一杯茶降火、两句话平心、三味药和解、五个字醒脑”的调解工作新路子。坚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耐心细致、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合法”的工作方针,使调解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调解家庭、婚姻、邻里、合同、校园等各类纠纷466起,一次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满意和解。写出调解工作手记30万字,并结集出版。他在调解工作实践中总结出了“三味良药”。一是让当事人换位思考,进行自我剖析。遇事看到自己的问题和过错,不要“乌鸦趴到猪腚上,光看到别人黑,看不到自己黑”。二是让当事人宽容对方,由计较变原谅。在调解过程中,他耐心劝导当事人要互相善待、互相宽容,提醒当事人凡事要往宽处想、往远处看,不要钻牛角尖,只看眼前利益,要算大账,不要算小账。三是劝双方各让一步,由争执不休变为互相退让。矛盾纠纷调解中,他坚持“双方都能接受就是标准”的原则,反复劝说双方“各让一步”,劝当事人“退一步海阔天空”。在他调解的400多起纠纷中,涉及伤害赔偿的纠纷320起,赔偿金额共计260万余元,其中最多的一笔13万元,最少的一笔8元,都是一次调解成功,当即付款,双方满意。
在调解工作中,王庆厚始终坚持“情、理、法、德、和”五个字贯穿始终,把调解纠纷的过程作为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思想品质教育和道德法治教育的过程。2010年10月,该同志散文随笔集《珍惜幸福》由黄河出版社出版,向广大读者传授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和人生感悟。2018年7月,该同志调解工作手记《和解是福》由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将自己的调解工作案例和解读奉献给读者,有效传递了调解工作正能量。
王庆厚说:听到当事人发自内心的“谢谢”二字,就是对我的最高奖赏,对于我们这些退休老党员、老干部来说,老有所为得人生才更有意义,有所贡献就更有价值,我会继续努力发挥余热,把调解工作做得更好,为构建和谐社会、文明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3、发挥自身特长,当好正能量宣讲员
丰富的经验更需要传播和推广。在创作歌曲、小品之余,他将对几十年来的感悟汇集成册,出版了散文、随笔《珍惜幸福》,在老同志中开展了“纵比知足、横比知福”的大讨论,引导教育身边人感恩、知足,成为社区“大总”。
2019年,公安部信访办主任王洪舟在听了王庆厚的信访工作经验报告后,于8月9日,专门邀请他到北京,为公安部信访办的40余名公安干警们介绍调访工作经验。2017年以来,到省内部分市县调解干部培训班讲课50余场次。2019年5月被聘为区委党校兼职讲师,为区镇村各级干部培训班讲课30余场次,2020年,先后为市老干局、区市政环卫中心、淄川理工学校、淄川二中等单位讲课6次。应滨州市司法局邀请,为滨州市骨干调解员培训班、无棣县骨干调解员培训班、阳信县骨干调解员培训班讲课4次。
多年来,他创作的作品内容广泛、健康向上、耐唱耐听,具有强烈的时代精神、鲜明的民族特色、浓郁的乡土气息和多彩的艺术品位。既有“八荣八耻”方面的内容,也有歌唱家乡、颂扬祖国等方面的篇章,更多的则是充满人间情爱、歌颂祖国大好河山、为构建和谐社会吹风鼓劲的作品,在淄川广为流传,用不同形式向社会宣讲传播着正能量。
淄川区罗村镇道口村党委书记、村委主任刘廷钊自担任村党委书记、村主任以来,带领村“两委”一班人怀怀揣团结务实、创新为民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以法治建设为统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以身作则,带领村“两委”班子和全村党员干部群众,依法治村、民主管村、招商引资、广招人才,先后使三处停产企业恢复生产,并不断发展壮大,使道口村形成了以建筑陶瓷、物流为主,带动耐磨材料、汽车配件、塑料助剂、畜牧养殖等多产业发展格局。同时大力扶持特色产业发展,使“道口咸菜”远近闻名,为村民就业创造了条件。
在刘廷钊同志的带领下,村两委每年都有计划,先急后缓对全村的公益设施每年都有改善,先后整修了村东北平房处和村南平房处道路;改建了村“祥和门”;整修了村中心“文化广场”;对村中心路进行了沥青罩面;新建村东北变电室,对村内供电线路、电表箱两次整修;户户通自来水、水冲式厕所;更换增加节能路灯;安装42处监控,达到主要路口全覆盖;分两期整修了通往西山道路2.5公里;在村西新建一处殡仪馆;升级改造道口学校及广场;打机井三眼,解决村民灌溉问题;整修村北外环路;改建幸福大院;电代煤取暖工程。
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以“德治”促进“法治”,通过精神文明建设,建立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文明实践广场、文明实践一条街。建有文明实践核心室,配有电脑、投影仪等设备,设有图书阅览室、乒乓球、台球、棋牌室等,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先后组织志愿者与村民开展“守望相助”志愿结对帮扶活动,开展了文明实践升学礼、孝善敬老礼,大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优良家风、家训建设。开展了“好媳妇、好婆婆”、“美丽庭院”评选创建活动,大力普及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健康卫生、移风易俗等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取得了优秀的成绩。
自“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刘兆路作为全椒县司法局襄河司法所负责人,全面负责襄河镇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几年来,严格按照省、市、县“七五”普法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襄河镇的实际情况,扎实推进“法律六进”示范点建设,重点开展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省、市级中心村新增和更新法治文化元素,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认识到“七五”普法规划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服务“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全面依法治国是党中央确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一项重大任务,全民普法和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夯实阵地建设
“民主建设 法治先行”。自“七五”规划纲要出台后,积极对镇法宣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借力镇人大的监督职能,督促镇党政办、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司法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村(居)书记、主任积极主动参与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来。2018年,对已建成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秦岗社区法治文化阵地进行了更新、修缮;在城南社区、八波河东新村新建法治文化阵地,将现代法治元素和最新的法律条文等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融入其中,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供条件。
三、精心组织谋划,全面动员部署
襄河镇“七五”普法规划纲要出台后,镇党委、政府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全镇村(居)综治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明确党委、村(居)委书记是普法依法治理的第一责任人。镇主要领导对纲要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重点对象的普法方法步骤及保障措施等作进一步细化,并对整个“七五”普法纲要的实施注意事项作了强调和要求,特别要求要将“江淮普法行”、“法律六进”、“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有机融入到“七五”普法工作中,更好地提升全镇的法治氛围,取得预期的效果。
四、广泛宣传造势,形式多彩多样
(一)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利用领导干部夜学,穿插法治文化内容、党风廉政知识的讲解和政论宣传片的播放,为全镇领导干部普及法律知识。联合镇人大、镇纪委在党委会议上,领学《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等法律条款22次,强化了镇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的法治思维和责任意识。利用干部教育在线学习,组织镇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测试105人次,提升了领导学法、用法的意识。
(二)开展法院庭审旁听活动
组织部分镇、村(居)干部参加“以案释法”活动,通过旁听明光市管店司法所阚乃军涉嫌玩忽职守,古河镇周湖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汪明松套取粮补资金等造成国家、人民财产损失的鲜活案例,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依法履职、依法尽职。
(三)参观全椒县党风廉政教育基地
结合“讲严立”、“三查三问”等警示教育活动,2018年先后2次组织镇、村(居)领导干部220余人次赴县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通过看身边人、身边事及纪委书记现场教学等方式,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对党绝对忠诚”和“不能腐 不敢腐 不想腐”的警钟。
(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结合“七五”普法规划纲要的重点普法对象要求,先后多次深入南屏中学、城东小学、前进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1000余名师生普及了“预防校园暴力”、“健康校园从交通安全开始”等知识,获得了学校和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五)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结合综治“双提升”宣传、计生“满意度”宣传和司法行政系列宣传活动,进村入户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群众满意度”、“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等内容;城南社区还邀请律师到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现场为老百姓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2018年8月,司法所先后到城东社区、城南社区等开展了“婚姻家庭法律常识”宣讲,取得了较好的群众反响。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司法所在八波村组织新一届“两委”干部面向宪法宣誓,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尊法、尚法意识。
(六)开展特殊群体的法律明白人宣讲活动
不断创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考核机制,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的方式,扭转他们被动式受教的惰性思想,督促他们在思想上树立“我要学”的意识。借助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的契机,要求他们在自己学法的同时,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的作用,在亲属朋友圈宣传法律法规常识,帮助扩大普法受众面。
五、成效显著,普法道路任重道远
自“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通过进村入户宣传、进校园授课、法律常识测试等方式,对领导干部、青少年、法律明白人开展了众多的法律常识培训,得到了镇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2018年,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姜明,市委政法委书记秦仲鑫,市政协副主席高潮,县政协副主席马宣传等领导先后莅临襄河镇检查指导“七五”普法工作,对全镇的普法依法治理和“七五”普法工作开展及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工作的成果来之不易,普法道路任重道远,我们将继续保持高昂斗志,在紧抓重点普法对象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夯实普法阵地建设,扩大普法受众面,让更多的老百姓感受到“法在身边”的氛围,享受到“法润万家”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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