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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标兵的先进事迹

十佳标兵的先进事迹



十佳标兵的先进事迹

  刘士臣同志,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单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一室主任,质监系统“十佳执法标兵”先进事迹材料。自参加工作以来,他一直奋斗在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第一线。他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在行政执法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今年来,他共办理各类行政案件84起 (其中万元以上的案件达20起) ,查获违法产品货值近80万元,上交罚没款80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案件准确率100%。他多次荣获市级“先进工作者”和“十佳执法标兵”称号,连续6年获得县级“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赢得了社会的良好赞誉和群众的好评。

  一、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刘士臣同志坚信只有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良好的政治理论修养,才能更好地搞好执法和服务。在工作中他将丰富的理论与长期的实践有效结合,举一反三;在实践中遇到问题总是积极探索,不耻下问;在与相对人交流中,他“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他悉心研究行政相对人的心理,取得相对人对技术监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工作中,他及时更新知识,如饥似渴地潜心学习技术监督基础知识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积极探索办案经验,不断开拓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局面。还经常到兄弟单位去学习先进的执法思想和理念,借鉴别人的执法技巧,通过学习和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掌握了很多办案要决,撰写学习笔记20余万字,起草各类执法工作制度20余项,并将学到的知识熟练地运用到执法办案过程中,真正做到了学以致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事迹材料《质监系统“十佳执法标兵”先进事迹材料》。

  二、坚持重拳出击,严查大案要案

  刘士臣同志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视为神圣职责,他敢于碰硬,不管多难啃的骨头,多难办的案子,总是以身作则,冲锋在前。别人不敢承办的案件他敢办,别人办不成的案件他能办成。他就象一个拓荒者,带领执法人员不断地开拓新的执法领域,规范一个个新的行业,依法查处了一批批大案要案,狠狠打击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XX年随着单县房地产开发掀起热潮, 一个个住房小区拔地而起,随之不断出现群众反映住房小区的建筑外窗出现封闭不严,材料变形等问题,局派出几批执法人员进行检查,由于种种原因,均未突破开发商的“铜墙铁壁”,一次次无功而返。刘士臣同志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下定决心要啃下这块“硬骨头”,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业。他首先确立了对建筑工地用建材产品进行执法研究的'课题,加班加点搜集有关资料,查阅有关数据,深入一线进行调查,眼睛熬红了,脚掌磨破了,终于寻找到了办案的突破口,这时,却有许多人劝他说,士臣,开发商都是大有来头的,他们的社会关系可不一般,别太认真了,罚的款又进不了你腰包,最后把人都得罪了,对你可没什么好处呀。这些并没有左右他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决心,他义正严辞的说:“我既然选择了质监事业,就要把他干好,怕得罪人就不干质量技术监督了!”他果断地对某小区安装的建筑外窗展开了调查,经初步调查核实该小区一期工程建筑外窗是由某获证企业安装的,二期、三期工程却是由开发商自己购料组织人员私自进行生产安装。果不出所料,开发商闻风而动开始动用各种关系不断地向他进行“轮番轰炸”,种种黑势力的威胁和经济利诱手段没有动摇他依法办案的决心,面对种种困难,他带领其他执法人员从侧面搜集大量详实的证据材料。面对违法事实和刘士臣同志依法办案、严肃执法的态度,开发商最终心服口服地低下了头,接受了行政处罚,交纳了26万元的罚款,并积极改正了违法行为,至此他办下了单县局有史以来的第一大案!此案件使单县质监局在经营中使用无证建筑外窗的执法领域实现了零的突破,有力打击了开发商和建筑商的嚣张气焰,遏制了违法行为,也为今后单县局全面查办此类案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有效规范了房地产建筑开发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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