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合同集合五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续签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是否应续签劳动合同及其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显然,劳动合同法的立意十分明确,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就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
那么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系义务性法律规则,违反法定义务所需要承担的责任需要适用责任性法律规则。对此,《劳动合同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的第八十二条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这样,既符合劳动合同的立法本意,也未影响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续签劳动合同的权利。
2、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是否适用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用人单位因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属于用人单位违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此二倍工资中除正常工资外的第二倍工资仅以正常的一倍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其实质不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报酬。因此,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不适用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规定,应适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一般时效规定。
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4号)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20xx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2号)第三条明确“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应该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是:一个月以内的,用人单位未明确表示原劳动合同期满后,愿意继续使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可以行使原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权,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此外,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者不愿意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比照《劳动合同法》的法定解除终止情形实施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
二是: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者不愿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比照《劳动合同法》的法定解除终止情形实施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
三是: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终止情形实施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
1、劳动合同续签
劳动合同续签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
经过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2、劳动合同续签提前30天通知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它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签劳动合同;
应该提前30天向对方发出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并及时与对方协商,依法续签劳动合同。
3、7日内给出书面答复
一方接到另一方的通知,应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答复。
4、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续签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比较大的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
如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以及其它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
6、公司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
续签劳动合同的,应该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的1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
7、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
公司发出续签劳动合同意向,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一定有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三、哪些情况下,劳动者没有经济补偿金?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觉间加入公司已有三年的光景,这三年来通过领导的关心、同事的帮助、组织的关怀以及自身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当然也有需提高的地方,现就三年的工作做简要评定。
一、劳动纪律
从入职至今,在劳动纪律方面,我始终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员工手册》之规定,上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等,力争达到一个合格员工所应具有的标准。因为我认为作为青年员工,虽然业务能力还未能达到最佳,但最重要的是工作态度要端正,只有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良好的精神面貌,才能在工作上不断进步,并且还要虚心听取老员工的意见,多从自身寻找不足,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升自己。
二、业务能力
从进入公司市场科以来,通过三年的锻炼,我已从当初的青涩和“无从下手”,到如今的“渐入佳境”,这正是不断提升的业务能力所带来的好处。
市场科作为公司的核心部门,涉及的工作内容较多较杂,但正是通过这些繁琐的工作,让我的业务能力有了大幅的提升,无论是广场活动的前期策划、中期组织落实、后期总结跟进,还是年度经营指标清算、店长指标下达,以及今年新增的东方明珠项目的日常运营工作,都使得我对商业这个行当又有了全新的.认识。
除此以外,与财务等其他部门的加强沟通,也让我从另一个角度理解了日常的工作,因为以财务的要求来说,每一项工作都要力求精确,这无疑对我的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所以现在我对每项工作都会投入更大的精力,正是为了确保每项工作都能精益求精,以达到先期的目标。
三、工作业绩
通过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帮助,加入公司以来的这段日子,也取得了一些小成绩,我想这与大家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是分不开的,因为在刚入职的期间,我也曾遭遇这样那样的困难,但公司就像一个“大家庭”一样,让我感受到了温暖,让我打开心结,所以才有了后来的“努力奋进”。
我想,不管是任何的成绩,都已经成为过去,只有把眼光放远,站在更高的平台上“远眺”,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有更多的追求,才能渐渐与自己的职业理想“靠近”。
先生/小姐(身份证号: )
你好!
公司与你月月公司愿意在保持原劳动合同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与你续签为期 年的.劳动合同。现公司书面向你征询续签意向,请在下列选项中进行选择( )
A、同意续签
B、不同意续签
请你填写完毕此意向书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即 年 月 日前)交回公司 人事部。逾期未交的,视为不同意续签。
公司 员工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员工执一份,另一份由员工签字后留人事部存档。
签收单
(编号: )
本人已于年月日收到公司发给我的《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
本人签名:
(身份证号: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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