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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合同汇总八篇

矿山合同汇总八篇



矿山合同汇总八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矿山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矿山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就甲方的营业执照所注:西藏昌都地区察雅县卡贡乡邓许村的察雅卡贡铁矿的具体承包事项,甲乙双方自愿订立如下承包合同:

  一、承包年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的矿产权的营业执照每审验有效一次,本承包合同即随之顺延一次。如甲乙任何一方决定,何时不适合顺延本合同,需提前一年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合同自动顺延 年,余类推至甲方终止开采权为止。

  二、承包经营范围:

  开采、销售、运输、加工。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独立自主经营管理,自负盈亏。

  四、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1、按本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如乙方在该矿经营开采矿石期间,所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政府政策方面的支持时,甲方应全力以赴地给予大力支持。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该矿的全部合法有效的证照及相关手续。并给留存该证照及手续的复印件及亮证经营。

  3、甲方需给予乙方支持营造良好的顺利进入该矿区经营施工的条件及环境。使乙方合法有效的依照本合同及时顺利地开展工作。

  4、甲方负责当地地方资源费用,负责协调处理好相关主管部门、行政部门的相关事务及关系。负责协调处理好当地居民民族关系。处理与本矿经营开采有关的建筑物的拆迁安臵工作及相关事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以使生产正常运行。

  5、乙方在该矿经营开采矿石期间所需的炸材即炸药,由甲方提供,按乙方上报所需计划数量,满足供应,以勉影响延误生产开采工作的进程及经济效益。

  五、乙方的权力及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第三款行使自己的权力。在国家法律、政策、计划允许的范围内,乙方有权建立以承包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维护国家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依法、守法经营,照章纳税。搞好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系,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搞好与当地居民民族的关系。更要搞好与甲方之间的关系。严格自觉履行好本合同各项条款。乙方需在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以第二天为计,在20天之内乙方进入该矿区的施工现场,开展全面有序地生产计划,安排工作,展开施工。

  2、在生产经营期间,在各个环节与过程中,要认真负责,用心做事,以安全生产为根本,以效益为主导,向安全要效益,多、快、好、省地不断提高生产效益。制订好自己的全面安全、合理、高效经营生产的规范化管理制度,章程及相关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安全高效地正常运行。

  3、乙方在经营生产采矿过程中,如遇文物、管线等地下埋设物,应及时请示甲方的处理意见,及时作出妥善保护与处理。

  六、乙方向甲方上交承包费的数额,标准及方式:

  1、按甲乙双方共同统计的铁矿石的实际数量与甲方进行结算。每吨铁矿石为人民币: 元。

  2、乙方向甲方上交承包费的期限与时间为:每3个月结算一次。为每第一个3个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5号至第二个3个月的第一个月的5号之前与甲方结算完毕,交清第一个结算期的承包费。如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如逾期不能向甲方及时结算兑现所结算承包费,乙方甘愿承担接受甲方按每吨铁矿石的承包费数额的5%的罚金。(指乙方超过结算日的一个月之内以故意拖延、推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认真遵守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

  如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该采矿被取缔或被强制关闭,乙方甘愿承担其法律责任及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甲方可有权随时追究其责任。乙方且无抗辩力。如遇国家政策的调整及外部原因与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如遇客观原因暂时停产,到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也可暂停上交承包费,直至重新恢复正常生产。

  2、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3、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造成无法经营生产或连年亏损,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并由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依本矿(30%—65%)品位的铁矿石 万吨折现行市场价的`代价作为违约方承担赔偿的标准。

  4、如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由于一方违约至使本合同不能实施,由违约一方赔偿对方合同违约金及本合同内规定的各项条款的违约责任。依本矿以年产量为(30%—65%) 万吨的铁矿石,折现行市场价的代价赔偿对方。

  八、请甲方协助、协调在该矿建选矿厂的事宜

  1、乙方已作充分准备,在该矿区投资人民币5—6千万元新建一座选矿厂。(年产50—80万吨铁精粉)此选矿设备也已派专项负责人正在洽谈。各项数据及技术均已掌握。因此乙方建该选矿厂的用地问题及诸方面的事宜恳请甲方给予大力支持全方位的协调帮助。

  2、如该选矿厂建成投产后,能给该矿带来诸多益处。既符合国家节约能源、资源的政策,又能大大提高该矿的自身价值和生产经济效益。该矿的高、低品位的铁矿石皆能产生各自的价值和经济效益。更大幅度的减缓道路不便、运输困难的压力。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具体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及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列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签约地点:

矿山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业有限公司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贵州泽源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因业务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展矿山技术服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矿山基础技术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名称

  1、服务名称:矿山技术服务;

  2、矿井设计生产规模:15万吨/年;

  3、矿井性质:生产矿井。

  第二条 服务内容及分项费用

  1、一采区采掘接替设计(K3煤层) 编制费用 5.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总费用及费用支付方式

  1、上述报告编制费用:伍万元人民币(?50000.0元)[注:此费用不含评审费]。

  2、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可采取现金支付给乙方或者向乙方指定的帐号汇款。

  3、合同生效后甲方首先向乙方支付报告编制预付款贰万元人民币(?20000.0元),余款待报告编制完成提交时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服务时间

  1、服务时间自甲方所提交的编制基础资料备齐和预付款到乙方帐户后开始起计。

  2、该报告1个月内完成初稿编制。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及时,若因甲方提供的资料出现问题以及在评审时等需要甲方配合而甲方未能配合影响乙方工作进度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在服务期间,甲方必须指定工作联系人,以便双方正常开展工作。

  3、因甲方原因导致某报告书编制工作停止,除已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外,甲方需视乙方已完成工作成果另外进行补偿。

  4、乙方向甲方提交报告后,由甲方及时将报告提交当地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否则逾期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5、如需评审时,评审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根据评审单位的要求及时支付评审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6、该报告编制完成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付清编制费用的余款,否则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1%支付罚金给乙方。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行业标准和设计规范等进行编制报告,并随时与甲方进行沟通,共同搞好此项目。

  2、乙方负责报告书的修改、完善、技术上与专家沟通,实时了解评审技术要求。

  3、如果乙方所编制的报告书因报告质量原因,没有通过相关行业部门的评审,则该报告书的后期评审费用与甲方无关(注:因甲方所提供的该报告书所需资料缺失、失真、不规范、不满足行业相关要求等非技术原因,而导致报告书未通过审查的情形除外)。

  4、正常情况下,如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告的编制工作,则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1%支付罚金给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一经双方签订,甲乙双方应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若某一方因某种特殊原因必须解除合同时,则应先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做出答复,逾期不做答复,则表示默认。在此情况下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要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本合同中发生费用的10%;若某一方不经过对方同意单方面解除合同时,则要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15%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解除

  出现下列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合同不能得到继续执行的。

  2、双方一致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3、本合同所规定的业务结束及甲方付清余款后,本合同即自行解除。

  第九条 其它约定

  1、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提交当地第三方仲裁机构进行解决。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其它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和协议。

  3、如遇其它人类不可抗拒的因素,时间顺延。

  4、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5、合同有效期: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自然失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业有限公司 乙方:贵州泽源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开户单位:贵州泽源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桥支行

  行 号:314701013609

  账 号:20xx 0300 0120 1100 1187 54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2月28 日

矿山合同 篇3

  甲方: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法人代表、股东及全权代理委托人:

  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本着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现就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甲方所有人完全自愿一次性转让给乙方等有关事宜特与乙方签订以下合同。

  一、转让内容

  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该一部矿山及公司企业;矿山范围坐标及面积以采矿证上为准。

  二、转让费:

  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一次性转让费为 元人民币;此转让费价格甲方所有人坚决不得在任何时间、地点、坚决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借口和条件再随意加价等;乙方把此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的转让费在第一次按合同约定的数 支付给甲方后,此时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甲方所有人从此之后再没有任何一点股份、股权;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大理石采矿证矿山从此之后乙方占有、控股全部100%的股份、股权,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

  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大理石采矿证矿山全部归乙方全权所有和支配,以后该公司企业及该矿山再生产、开采、转让、合作、承包、加工、销售等过程中,甲方所有人坚决不得再参与、过问、干涉、设阻、闹事、索款、欺诈等。

  三、付款办法:

  元整的转让费,待甲方从工商局最快把法人代表及股份过户变更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且把工商执照于过年前交给乙方后,乙方再支付给甲方 元的转让费;待甲方从国土资源局把采矿证上的法人过户、变更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后,乙方把剩余的人民币支付清人甲方。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的过户、变更法人由甲方负责协助办理,费用自负。

  2、矿山开始时的外围村民关系由甲方协助解决。

  3、上合同签字之日甲方必须把该矿山及公司企业所有的证件、资料、报告、图纸原件及公章、占地、占坡、修路、架电、用水合同及厂房、机械设备、厂房钥匙等全部移交给乙方,归乙所有。

  4、甲方的全权代理委托书及所有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不得有任何隐瞒、欺诈行为。

  5、乙方第一次支付给甲方转让费后,此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大理石采矿证矿山全部归乙方全权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从此之后坚决不得再与其他任何人商淡上矿山及公司企业的转让、退股、合作、甲、乙双方人合同签订后当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承包、生产、销售等有关事宜。

  6、矿山以前甲方生产购买的空压机、全部厂房、未销售的矿石板材矿山现在有的.所有机械设备、物品等现在全部归乙方所有。

  7、甲方必须在一周之内把原来生产开矿所有的人赶快让其撤退,存在的任何矛盾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全部立即处理、清还,以保证矿山生产的畅通无阻,顺利有序进行。

  8、甲方矿山、公司及甲方股东、全权代理委托人之间坚决不得有任何矛盾和债权债务纠纷等,乙方把此矿山转让费支付给甲方全权代理委托人之后,甲方全权代理委托人必须把此矿山转让费支付给甲方矿山法人代表 本人。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给甲方转让费。

  2、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做好开工生产前的所有协调工作,以确保乙方开矿生产的顺利性、持续性、无阻性。

  3、办理恢复与治理方案和安全评估报告及采矿设计的资料证件由乙方负责承担。

  4、此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从合同签字之日前所有的矛盾和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全部由甲方全权负责承担,以后矿山在生产等过程中若因甲方所有人的原因造成的矿山无法正常顺利生产等,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所有人全权负责承担。

  5、乙方每次付款以收条或银行打款单为依据。

  六、违约责任:

  以上合同条款若甲方所有人任意违约其中一条款,此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

  矿山全部归乙方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按自动放弃对待外甲方还必须按乙方支付给的转让的两倍返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若乙方违约,乙方支付的转让退股费甲方不予退还。

  七、此合同未尽事宜,待时协商解决。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鉴证人各执一份。

  九、此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发生一切法律效力并与公证处公证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及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全权代理委托人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证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矿山合同 篇4

  一、在郑煤xx矿煤业有限公司干采煤小班,为了保证xx年安全生产,甲乙双方合同如下:

  二、甲方给乙方条件如下:

  1、人员出勤由矿方来定,如果少上人员罚款多少由乙方承担。

  2、在生产过程中,产量由矿方来定,如果矿方罚款由乙方承担。

  3、甲方如果安排乙方施工方面不听安排,甲方要进行处理,如多次不听,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班,在停乙方班以后工人所有工资由矿方发放给甲方,甲方才能发给乙方。如乙方故意在矿闹事后果由乙方自负。

  4、①乙方不准私自停班、停产,停产一班罚款1万—3万元。

  ②甲方给乙方每斗______元,在生产中出现的负数出渣、掘进煤、扩修煤都由矿方扣出后结算,全部由乙方承担。

  5、事故原因由乙方负责________元以下由乙方全部承担,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以内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所有费用凭票据向甲方结算。

  6、在地面外不是上班时间办自己的事情,所有的.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

  7、乙方责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生产安全风险押金______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________元以上事故处理及善后费用若发生1—5级人身事故或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甲方不再退还安全风险押金。如事故发生后乙方并全权负责善后工作。如乙方处理不当,造成家属来矿一次,罚该班500元,二次罚该班1000元,三次罚款3000—5000元,由甲方自己处理开资从乙方工资里扣出。

  8、负责对乙方职工队伍的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技术指导工作,培训费用,办证。个人体检由乙方承担。

  9、工人必须遵守矿规,不得随意酗酒、打架、赌博发现一次罚本人500元,管理人500元,作为教育,更严重者交司法部门管理,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10、乙方每月提取安全管理费3%,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11、在本班生产情况下要保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本班所干杂活都由乙方负责出工。除导系统以外,导系统由甲方出工。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矿山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建筑工程管理条例规定,结合甲方承包的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县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______铝土矿开挖工程项目的部份劳务承包给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爆、挖、揭盖运距在一公里内,土方按______元/m3,石方按______元/m3。

  4、工程数量:开采量约壹佰万吨,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5、工程质量要求:凡开采矿石要求(堆码运距1KM之内),超过另外记价,乙方不负责二次装车,堆码场地内装车由甲方自行安排。

  二、工程造价

  1、矿石(综合)按每吨肆拾元计价(税后价格)结算,矿石以实际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三、验收方法

  按乙方实际开采的'矿石数量实地验收,不分等级,不限开采量。

  四、工程付款结算方式

  每月______日为结算日,乙方向甲方报当月已完成工程量报表,甲方于次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完成开采量的______%,剩下的______%款项下月付清,以此类推。

  五、开工日期及工期

  1、开工时间: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工期:有效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开工前,办好工程开工前所需的一切手续,若因手续不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一概由甲方负责。

  2、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及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及时为乙方解决水、电、道路及三通一坪保证乙方在堆场存放矿不能超过500吨,堆场内矿石估吨,按月内结算(如超过,甲方不能处理,乙方有权处理),协调处理同邻关系,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开采指导。

  4、开采场地,由甲乙双方满意,不能单方说了算。

  5、乙方开采所需炸材均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服从甲方的指挥与管理。

  2、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组织机械施工,调配各种施工机械及生产人员,做到精心施工,精心组织和安全生产作业。

  3、加强对施工人员,特别是爆破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4、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总共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拾万元(同时开具进场通知书),进场后三个工作日内交清。

  6、如乙方不按时进场,甲方有权寻求其他合作方。乙方进场开采后,把履约金转为施工安全及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金在乙方工程完工后三日后,如未发生安全事故及未拖欠民工工资,则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不计息)。

  七、违约责任

  1、甲方约定进场,乙方不能顺利按时进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按工程总价______%的损失。

  2、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而造成乙方停工,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3、乙方若由于甲方原因每月不能完成二万吨以上,则由甲方负责。(人力不可抗拒除外)。

  4、堆场存放超过______吨甲方未及时运出,影响乙方正常施工,造成损失按挖机每天______元计算,人工工资按每人每天______元赔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及代表签字盖章生效,至本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员代表人(签字):_______管理员代表人(签字)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矿山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 厂家代码:_______

  乙方: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 甲、乙双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同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卫生许可证、商品代理授权证书或委托经销证明。如甲方对上述证件存有质疑可单方终止合同。

  第三条 乙方租用__________商城四楼______平方米场地经营___________品牌的商品。

  第四条 在经营过程中如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变更或增加经营品类、范围或在商品质量上没有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双方合同。

  第五条 甲方负责对专柜的营业员、商品价格、商品质量、销售收银及日常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营业员必须经甲方面试和培训方可上岗。

  第六条 乙方在甲方经营、存放的商品的财产保险由乙方负责办理或乙方承担费用由甲方代为办理,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二章 销售费用及结算

  第八条 经双方商定,乙方在甲方经营月租金为________元。

  第九条 在不违反《劳动法》的`前提下,乙方承担联营专柜发生的一切与经营相关的劳动关系责任及费用,并由乙方同专柜营业员自行签定劳务合同并支付薪酬。

  第十条 为维护商场良好形象,甲方对乙方经营进行统一收银,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私收现金销售,一经违反将处以_____元罚款,并全部清除出场

  第十一条 甲方设定每月末最后一日结帐,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日签收对帐单,_____日给乙方结算货款。乙方经营之最后一个月的货款,甲方将在一个月后予以结算。期间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支付发生的退货款项而无须通知乙方。

  第三章 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 联营专柜的商品必须自行建帐管理,商品保管由乙方负责。如有丢失、损坏均由乙方承担。专柜经营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必须保证专柜商品品种齐全,陈列美观、丰满。

  第十三条 联营专柜营业员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如有违纪行为,甲方有权处罚、辞退。

  第十四条 专柜出售的商品,价格一律按统一价签_____折以下出售,商品销售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并使用商城统一物价标签。

  第十五条 由于乙方商品质量原因,对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危害而导致法律诉讼,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或相应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有对乙方所销售的商品进行退换的决定权,并有权在货款结算时扣除相应款项。

  第十七条 商城为维护整体形象或整体经营布局调整,供货商应无条件配合。

  第四章 合同解除

  第十八条 如遇特殊情况,任何一方无力经营需终止协议时,应提前_____天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如发生下列事由之一,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同时收回场地而无须对乙方承担责任。若乙方因提前终止协议,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出售乙方商品及其他财产,如出售所得仍不能补足损失,乙方应负责用销货款或其他方式补足差额,甲方不用通知乙方。专柜撤柜时需扣其当月销货款作为撤柜后的商品质量售后服务保证金,三个月后如未有问题出现,方可结清货款。终止协议的事由包括:

  1.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补偿通知后7日内未作补偿的。

  2.如乙方未能清还债务或被提前终止经营,且不论自愿还是强迫进入清算的。

  3.乙方暂停营业或歇业连续超过7天以上的。

  4.乙方经销的品牌有假冒伪劣成分(不分情节轻重)或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

  5.擅自将经营场所转让、转租或转包给他人经营的。

  6.信用严重恶化,不服从商场管理,情节恶劣的。

  第五章 合同争议及解决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提出诉讼或由合同签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合同 篇7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全称扶绥县渠旧镇弄卜村那当山方解石矿山;

  2、甲方转让的采矿权许可证号:xxxxxxxx

  3、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扶绥县国土资源局;

  4、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以《采矿许可证》为准。

  5、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面积是0.0952平方公里。

  6、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权属情况。

  二、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1、甲方自愿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转让给乙方,双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有关单位审报。

  2、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 该矿区采矿权转让金及办理证照行费用总价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元)。此总价包含采矿权转让金、办理有产在证照费用、矿区土地租赁费、矿区青苗补偿费、矿区旁约20亩,矿产堆放场地的租赁费及青苗补偿费、经济作物补偿费,出入矿区道路使用费。

  3、合同转让总费用分五次缴纳。

  第一次: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由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先期付款。

  第二次:在本合同标的有关证照,办理完毕后,由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并从中扣除办理证照的费用。

  第三次:在第二次缴纳转让金15天后由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第四次:在第三次缴费三个月后由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第五次:在第四次缴费五个月后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余下的转让金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本合同转让金缴纳完毕。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本合同涉及的证照办理及过户、变更等。由甲方负责协助办理,费用在合同转让金总价中扣除。

  2、在乙方第一次缴费后,甲方要协助乙方有关机械及人员进场生产。

  3、乙方进场后,甲方要协助解决村委及村民关系,不能出现无故阻挠生产的行为。

  4、矿区的界址、权属必须真实有效,甲方不得有任何隐瞒行为。

  5、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对矿山进行管理及开采,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合同生效前的任何矛盾纠纷和债权债务都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给甲方转让费。每次付款以收条或银行打款单为依据。

  2、及时的提供各相关部门需要提供的有效证件及费用。

  3、合同生效后,该矿山全部归乙方所有和支配。开采、管理、修路、水电安装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违约责任

  1、如果任意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要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的25%的违约金。

  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约定后补充到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订后生效,并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单):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20xx年7月日

矿山合同 篇8

  发包方:格兰德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陈景华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兹就文家湾花岗岩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标的物:宁陕县新场乡文家湾花岗岩矿(证号:************)。

  第二条 承包范围:矿体覆盖层剥离、石材荒料开采工程。

  第三条 承包期限:五年(**年4月~**年4月)。

  第四条 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 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置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险额为20万元/人,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 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 承包综合单价(按工程项目计价)

  1、土方开挖:6元/m(包括出渣运距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开工时间初步拟于**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根据天气、公路工程进度而定,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提前15天通知)。开工时间提前或延后不视为甲方违约。

  2、承包单价中不含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购买材料、设备时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具发票,交由甲方建账。

  3、乙方负有现场保管荒料的责任,如有失窃、盗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与现场有出入之处,乙方有权建议甲方进行变更、调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对于甲方下达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4、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力提高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荒料的全年产量不得低于10000m如为矿体结构、矿石质量、甲方责任等因素,则不受此限)。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陕西格兰德实业有限公司(章)乙方: (签字)

  住址:宁陕县广场路森林文化中心 住址:宁陕县江口回族镇江镇村江镇组82#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4月 6 日

  签订地点:陕西格兰德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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