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总承包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总承包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承揽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酒店6、8、10、12层局部楼板剃凿,具体位置见附图。
四、工程工期:
15个日历天
五、工程质量要求:
在对合同内规定的位置进行剃凿的同时,需做好成品保护,不能对其他位置的安全性造成影响,做好土头的清理运输工作
六、工程造价:
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由乙方承揽甲方该项目的工程,取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计价清单如下: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进行结算后10天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
九、考核验收:
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按合同约定按时完成。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一、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4、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3‰作为违约金,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详见施工图纸内容)
4、承包方式:_
5、材料及工艺补充说明(详见施工图纸内容)
二、合同工期及工期延误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天数 天(以实际进场施工之日算起);
2、由于承包人的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_ _的违约金,算至验收合格之日;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或确认)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
b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c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约定提供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e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f不可抗力;
g其他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4、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 日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照《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
四、合同价款
总计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
五、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主钢构进场之日起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的进度款;
2、纲结构主体完工之日起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的进度款;
3、工程全部完工之日起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的进度款;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工程合同总价款 的银行保函作为保修金,发包人于壹年内返还承包人;
六、施工准备
1、承包人在合同签定后 日内免费完成图纸的设计和细化,完成后由发包人提交给设计院,承包人协同参与技术交底以便图纸通过。
2、发包人在施工前应负责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基准测量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电;
3、发包人应办理完备项目报建、图样签章手续,协调好周边及有关部门关系;
4、承包人于接到审查合格图纸 日内完成主构件的加工并运抵工地现场
5、承包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中的材料进行采购和加工,并提供主要钢材,彩板的质量保证书;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如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4、当发包人与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八、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
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三日内,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届时验收,如发包人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承包人,并与承包人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发包人必须承认承包人的竣工时间;发包人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其他损失均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验收通知未提出异议,但到期又不按期组织验收或发包人提前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
3、竣工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办理工程移交,从验收之日起三日内移交完毕,如发包人不按期接管,致使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
4、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5、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承包人对工程负责免费保修,保修期限届满后,承包人提供终身优惠服务。
九、现场代表
发包人现场代表_____,承包人现场代表__,双方代表的权利义务按本合同约定,解决工程中所遇问题的协商、及决策意见的签证、处理;如一方换人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
十、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时,除前面条款另有约定外,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
本合同共页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
住所:_____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电话:_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_ 传真: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
账 号:_________ 账 号:
邮政编码:________ 邮政编码: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质量是生命,安全出效益。为确保该工程按时按质竣工验收,现将该工程所有水电安装作业承包给乙方,特定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法:
1、承包形式:单包,即包工不包料。
2、工作量:工程上的水电安装;临时设施上包括:办公室、门卫、仓库、宿舍等的照明、插座等用电的接线、敷设。文明设施配套上:材料归堆、材料进退场装卸、现场文明清理等都属乙方工程承包范围。
3、承包价格,按国家招标建筑平方每平方米、元。按图纸设计和甲方要求,不论中途是否变更,一次性包定。
二、工程进度:
按甲方及业主要求,总工期、天,基础、主体阶段跟着土建进度走,敷线盒、灯座、穿线、安装开关等必须按甲方制定的生产小段进度计划如数完成,乙方如完不成生产任务,甲方有权采取小段罚款进行制约。
三、工程质量:
项目部对该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优质主体。乙方必须熟悉图纸、按图纸施工精选技术力量过硬、素质高的.施工队伍,保证正常的使用功能,使业主、甲方满意,确保竣工验收顺利圆满。
四、安全:
必须保证施工安全,杜绝任何大小事故。乙方必须配备安全员,安全帽由各工种自备,但乙方需购置符合国家安监合格产品,对职工要签定好安全合同,分项工程要有安全技术交底,服从现场安全管理,发现隐患及时汇报,所有施工中的安全由乙方(承包人)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负责一定的照明用电费用,其他超出的用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文明卫生
1、现场每天保持整洁,讲文明、讲卫生,工种间互相协调、配合、不争不吵,给业主和监理留下好印象。材料进场堆放整齐、垃圾归堆,材料每天做到工完场清、不浪费,发现浪费加倍罚款。
2、职工宿舍生活区:宿舍内被褥、衣物叠放整齐,并经常拿到太阳底下晾晒起到杀菌、消毒作用;厕所、水沟等要经常用水冲洗;地面要每天打扫、清理,班组内宿舍班组人员轮流值日,宿舍外的班组之间轮流值日,垃圾应运至指定堆放地点;剩余饭菜禁止乱倒,应倒入指定的桶内;不随地大小便、不说脏话、不交头接耳、不酗酒、不成帮结派、打架斗殴、不赌博、不看色情录像和书籍;服从门卫管理,遵守进出时间;语言文明,不酒后闹事,班组和职工之间一定要签定好职工治安责任制合同。
七、罚款制度
施工不带安全帽罚款50元/人次;帽带不扣罚款20元/人次;赤膊穿拖鞋施工罚款50元/人次;悬空抛物罚款100元/人次;井字架吊篮乘人罚款100元/人次;宿舍内私拉电线罚款50元/次;烧电热水器、电炒锅、电炉罚款50元,并没收;点白日灯罚款20元,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出现一次处以200-500元的罚款,除追究其责任外,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执法部门处理;乱倒剩余饭菜罚款20元;在新建楼内大便罚款100元;不服从现场管理、指出问题而不及时整改者罚款100元。
八、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信守合同。如乙方在施工中质量和进度等达不到业主和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中途更换承包人和采取其他制约措施;如乙方无理终止合同、合同期内自己退场或未解除合同前退场,承包金额将永久拒绝支付。
九、由甲方负责一定的用电费用(30度/月),超过规定用电量,由乙方自己负责。
十、付款方式
平时按工程进度预付生活费,每人、每月不超过400元,其余到竣工验收后按总承包金付足70%,余30%在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付清。
十一、此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执一份为凭,存档一份,并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法律依据。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
遵照《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经工程项目报建和市招标办备案,甲、乙双方对本工程项目进行了商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协议如下。
一、工程项目的综合说明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
3、规模:_________________
4、结构及层数:_________________
5、发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6、发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7、xx年xx月xx天。
8、质量要求。
二、工程造价
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定本承包协议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2、价格计算依据:_________________
(1)标定的定额为:_________________
(2)标定的'取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
(3)政策性调价文件截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三、材料采购供应
1、材料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和计价依据:_________________
2、对材料质量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在合同签署后,开工前%作为工程付款。
2、甲方按工程月进度向乙方准时付款。
3、按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工程竣工后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款至总造价的%;留%做维修款,待工程竣工维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4、施工期允许调整的内容和依据: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基础的处理和重大设计变更费用的计取
1、施工过程三通一平由甲方负责,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
2、基础垫层以下的地基处理有乙方负责,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给与调整。
3、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由该工程图纸设计部门出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并由乙方负责施工,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给予调整。
六、工程保修。本工程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执行。
七、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_________________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协议经双方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日签定的(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特此声明.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m2,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借款合同),甲、乙双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_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债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此抵押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_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工程位置: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甲方经招标确定乙方承包此工程,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了解并知悉,本合同项内工程将于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用于出售,乙方能预见到因逾期交付,将严重影响甲方的销售进度、增加甲方的各类费用和造成甲方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最终业主的违约和对其他相关第三方的违约损失。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定义:
1.1.甲 方:
1.2.乙 方:
1.3.设计单位:
1.4.监理单位:
1.5.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1.6.安全文明施工监督部门:
1.7.本项目:
1.8.本工程:
1.9.本合同:
1.10.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总价款(包含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费、塔吊基础、及各分包工程施工的相关配合费);
1.11.开工日期: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乙方进场开始施工的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下达的开工日期为准;
1.12.竣工验收:指乙方全部完成施工任务后,由甲方组织,乙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监督单位等相关单位和机构参加的对工程的验收。通过本验收的日期为竣工日期。通过本验收仅代表工程已经符合国家的最低质量要求,并不代表工程质量已经实际达到双方约定的竣工要求,故而不能视为工程已达到可以移交给甲方的标准;
1.13.完工日期: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确切日期;
1.14交付日期:指工程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之标准,乙方完成所有细部检查和整改,通过甲方最终验收后,将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日期;
1.15.图纸:由甲方提供,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6.书面形式:指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并以纸为载体的各种通知、任命、委任、证书、签证、备忘录、报告、报表、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
1.17.三方合同:为了明确权利责任的需要,由甲方、乙方以及参与实施(或供货)的第三方共同签署的工程施工或供货合同;
1.18.现场:指为实施本工程由甲方提供的用于本工程施工的场地,包括在合同或图纸中由甲方具体指定施工使用的其他场地;
1.19.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除另有规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甲方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
1.20.通知:本合同中规定的通知方式以本合同及附件载明的方式为准。双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并对其负全部责任。一方住所地、电子邮箱等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或电话等通信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均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否则对方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导致的后果应由未被通知方自行承担。
1.21.天(日):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均指日历天。
2.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
2.1.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次序如下:
2.1.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达成有关对本合同的补充、变更等书面材料;
2.1.2本合同及其附件;
2.1.3中标通知书(或定标书);
2.1.4投标书及其附件;
2.1.5招标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书面文件;
2.1.6招标文件;
2.1.7规范、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2.2标准及规范:
2.2.1本合同适用的规范包括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和图集等;
2.2.2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监理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
2.2.3双方各自配备所需的标准、规范等文本材料。
2.3图纸和资料
2.3.1甲方于合同签订后3套制作竣工图所用图纸),并要求乙方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1套完整的图纸,以供甲方、监理有关人员查阅;
2.3.2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在该项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 7 日前向甲方提交应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提前3 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进行提示;
2.3.3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2.3.4乙方保证只将图纸、资料用于本次招投标及本合同履行,不得将图纸、资料的任何内容泄漏给第三方。
3.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层数:结构型式:
4.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4.1、承包方式:本工程除注明外均采用包工包料包配合费(含安全文明措施费)大包干的承包方式。
4.2、包干承包范围:
4.2.1、土建工程按施工图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a、基础形式:除5楼塔楼范围为筏板基础:包括基坑(槽)挖、运土方,基坑支护及土方回填夯实。±0.00以下7.50米范围内(含±0.50米内)施工图中的全部土建工程内容在包干总价范围内。
b、主体工程:±0.00以上施工图中的全部土建工程内容(含厨房烟道及所有GRC构件)在包干总价范围内。
c、楼地面工程:地下车库地面均按图纸施工;5#楼±0.00地面均按图施工;楼梯间的休息平台、踏步水泥砂浆面层压光;楼面只做到结构层(结构层必须结实平整且有纹路、无凹凸不平现象),不做找平层,厨房、卫生间防水均按施工图施工。
d、门窗工程:所有门窗(含百叶窗)均为外包工程不在包干总价范围内,但其所有门窗洞口周边的塞缝、收边均在承包范围内。
e、装修工程:住户室内墙面除卫生间为水泥砂浆糙面外,其余为混合砂浆抹面(中级抹灰标准);天棚为刮两道腻子(阳台天棚、飘线底、檐口底为刮两道腻子后刷内墙漆);楼梯间及公共部分墙面为混合砂浆抹面(中级抹灰标准)后刷内墙漆;外墙按施工图要求施工(包工不包料:料指外墙面砖)在包干总价范围内;室内所有楼梯栏杆、扶手及阳台栏杆均为外包工程;室内所有贴面、装饰吊顶均为外包工程,但应负责上述分包项目的封堵及收口工作。
f、取消施工图中的外墙保温做法和楼层面上的保温层做法,地下室底板、侧壁、顶板和屋面层的防水保温层均按施工图施工,在包干总价范围内。
j、水、电安装工程包工不包料,所有预留孔洞、卫生间的管道孔洞预留、封堵、防水层均在包干承包范围内。
h、楼层及屋面的避雷设施及装置、屋面和阳台的落水管(包工不包料:料专指落水管)、室外台阶、散水均按图施工,在包干总价范围内。
4.3、乙方负责该工程凡属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报建规费(指该由乙方负责的费用)团体人身保险费、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各项规费和税款的缴纳。
5、合同工期
5.1开工时间:
5.2竣工时间:
5.3合同工期:为210天(为日历天数,含节假日和雨雪天)。
6、进度计划
6.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于开工前7天内向工程监理和甲方提交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甲方及其工程监理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后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确认的视为同意。
6.2、乙方必须按甲方及监理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及监理方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要求时,乙方应按甲方及监理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及其监理方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进度计划,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6.3、重要时间节点:5#楼工程开工后110天内需交付三楼(或四楼)四套毛胚房给甲方进行样板房精装修施工(毛胚房标准按合同相关约定)。
6.4、工期延误
6.4.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甲方确认签证,工期相应顺延,但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误工经济赔偿。
①甲方及其监理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示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
②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延误时间的;
③因设计变更或修改导致增加的工程量一次增加超过工程总价款5%的; ④连续停电、停水72小时及当地村民小组干扰等其它原因每次在5天以上的。
6.4.2乙方在上述四种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及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顺延工期,其它情况不得计算工期顺延时间。
6.4.3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材料退场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以及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否则每拖延一天,按每天5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延期所引起的相关补偿、赔付、诉讼等所有费用。
7、工程质量管理和验收
工程质量按国家颁布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验收,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全面接受工程监理人员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工程质量若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一经发现,乙方必须按要求拆除后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工程验收前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工程监理方验收。乙方做好验收记录,经甲方及其工程监理验收合格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及其工程监理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后须重新验收。无论工程是否进行验收,当甲方和有关部门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
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现场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一周内向甲方移交工程项目所有技术资料。
本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合格工程,争取 市单项优良样板工程,若获得 市优良样板工程,给予一次性30000元奖励,否则处于10000元罚款。
8、图纸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4套。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保留一整套图纸,以供甲方及其监理方等有关人员查阅。乙方对图纸不得复制、外借、转移、遗失、不得在本工程以外其他任何地方使用。如有,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时,乙方应在该项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14日之内向甲方提交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
9、材料设备供应
工程所需材料原则上由乙方采购、供应、保管、使用,如甲方需采购供应材料的,乙方必须予以支持配合。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均需具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书)经甲方及其监理方认可并现场取证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若使用非合格材料,必须拆除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承诺在本工程项目中不使用任何“假冒伪劣”产品,如发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惩罚承包单位人民币伍万至壹拾伍万元,此惩罚款项在最近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乙方承诺本工程中使用的钢材按施工图中标明的等级标准,全部采用国家正规厂家的优质产品,基础和主体结构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
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拒绝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须运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验收保管或由乙方凭甲方提供的提货单直接到指定的地点提货,乙方只收取运输费用,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10、工程造价的确定和结算付款办法
10.1、依据本合同第4条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中各项条款,包干价格为:
包干价。工程总承包价款以包干单价乘以实际建成的建筑总面积确定为工程总价款,此包干总价款为最终包干总价款(此包干总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费),无论市场物价如何变化均不作任何改变。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执行合同签订时的湖北省20xx年建筑定额建筑面积计算标准。
10.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因设计变更或合同承包范围外的项目可作调整。
10.3、付款办法:按总包干价款分期分批付款(增减工程量在工程竣工后,按投标定价时的下浮比例进行结算):①、5#楼:基础工程至±0.00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60% ;±0.00以上主体工程每完成五层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外墙装修工程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总承包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办理审定结算(含图纸、资料移交),在一个月后支付至总承包价款的票,(①须提供同期材料进场报验、材料送检检验报告和相关隐蔽工程验收资料;②扣除同期甲供材料款)剩余合同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两年后(除有防水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外)无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后15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余额;有防水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保金(结算时分列项)在防水保修期满五年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余款。
10.4、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5#楼为人民币万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转入建设单位指定的法定账户上,合同履约保证金:在主体结构工程量完成至50%后,不计利息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
10.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按乙方议标时预算书的单价乘以实际供应量计算金额,分期分批抵扣工程进度款。
10.6、合同总承包价款包含施工乙方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按照工程进度和国家政策规定向有关部门交纳。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凭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进行支付。
11、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1.1、甲方任命施工现场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代表本人签字后,以书面的形式送达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的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达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11.2、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应具备施工条件、保证主干道路畅通。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
(3)进场前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4)在开工前,办理由甲方应办理的证件、批件。
11.3、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签订本合同前,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身份证、资金证明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许可证。
(2)提供施工进度安排、创优工程计划。施工进行后,每月25日前向甲方代表、工程监理人员报送月报表。
(3)承担夜间施工照明及施工安全保卫工作。
(4)工程竣工验收前由乙方负责施工项目的所需费用。
(5)文明施工工程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布置须考虑周全,并经甲方、监理方书面审核后方可实施;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若达不到上述规范、条例及甲方规定的标准,甲方及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工期不顺延;
2)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电脑(可上网)、打印机、传真机等;
3)乙方全体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统一服装,各工种之间安全帽应有区别,全部施工人员应佩带工作牌(应标明工作单位、人员姓名及照片、工种等信息);
4)所有的安全防护网(密目)应采用全新、完好整洁的阻燃型产品,并在施工过程中对污染、毁损部分及时更换;
5)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清运各层平面的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以上物品在确认不需要时应按甲方要求清运出工地。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6)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声、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工地范围内设立与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无关的标语和广告。
8)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若获得咸宁市单项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程,给予一次性30000元奖励,否则处于10000元罚款。
9)乙方应做的其它工作: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施工,负责施工现场次道路的修筑和水电表至施工点的管线安装工料费用。费用由乙方承担;②施工临时工棚(含钢筋制作棚、安全通道及相关操作棚),生活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③施工用水、电由乙方安装水表、电表,费用由乙方承担;④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⑤施工结束后,负责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和楼层各户一切建筑垃圾和乙方的障碍物;⑥负责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装拆除费用。
12、项目班子及现场管理
12.1、乙方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服从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的统一管理。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现场生产情况有权提出对乙方项目班子部分或者全部成员进行调整,亦有权对乙方不合理的施工管理程序进行调整,若被拒绝或变相拒绝,则甲方有权下达停工令,并视情节轻重收取乙方违约金20xx元~5000元(只需知会乙方,不须经乙方签字认可,下文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与此相同)。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质量整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工期不顺延。
12.2、乙方项目部的全部管理、技术、特殊工种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甲方有权检查乙方人员的持证情况,对不按规定持证的人员甲方有权利劝其退场,并每人每次对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主管在施工期间在未经得甲方书面的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每次对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
12.3、因为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4、乙方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因拖欠民工工资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
12.5、乙方无条件的接受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甲方及其监理的监督和管理。 12.6、乙方承诺,经过甲方最终认可的施工现场项目班子不变,并且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技术、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文明施工等非经济性管理阵容不变。不因为工程质量等级到达优良而追加任何费用。
12.7、施工样板质量预控:
本工程施工实行样板引路制,包括重要的部位、关键的节点、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等(配齐国家及地方颁布的相关施工规范和中南地区标准图集),特别是关于渗漏方面的必须实行样板引路制。主要步骤如下:
明确工艺流程:样板制作之前由甲方工程部、监理单位牵头,乙方配合实施,根据设计要求、施工技术细则、相关的规范、法规等明确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
制作统一样板: 甲方工程部根据工程情况,在开工前明确需要制作样板的清单,统一施工。同一分部分项工程,只能统一采用一个样板。
样板做法: 施工工艺流程明确后由乙方编写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要点,监理单位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和质量检查标准,经审核后由乙方实施,制作样板时要显示每道工艺的结果,由一系列样板组成,而不仅仅是显示完成面的情况。
样板确认:样板做好后必须经甲方及监理方确认,并办好书面手续。参与检查确认的单位部门包括:甲方工程部、监理单位和乙方技术负责人。
样板交底: 样板确认以后,由乙方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进行交底,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并作好书面记录。
1) 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包括但不限于深基坑、防水、隐蔽工程、外墙装修)的地方,乙方应报施工方案经监理及甲方工程部确认后方可实施。
2) 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甲方及监理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技术交底情况,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各种材料的质保书、出厂合格证、取样复试,机械器具的准用证等。
3) 针对各类裂缝和渗漏现象,特别是加气砼砌体外墙面裂缝和厨房、卫生间、门窗及屋面防渗漏措施,编制相应的专项控制方案,经甲方及监理方审批后方可实施,否则每项处于3000~5000元罚款。
检查和返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施工规范及规程、质量标准和图纸设计要求以及甲方、监理方根据合同约定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同时根据要求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标准等相关全部资料;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方的要求进行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隐蔽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在具备隐蔽验收条件前,乙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48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甲方验收。通知包括乙方自检的记录、隐蔽工程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方、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方、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并重新验收;
2)经监理方、甲方验收其工程质量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合格24小时后,监理方、甲方如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监理方、甲方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3)对于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必须经监理方、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施工,否则每次收取乙方违约金20xx元人民币,并且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甲方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关键工序验收超过2次不合格的,其后每超过1次支付违约金3000元人民币。
4)对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底板、侧壁、顶板、屋面、卫生间、阳台、露台、外墙等均应进行淋水或闭水试验,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为维修方便,乙方应在工程隐蔽之前,向甲方提交每户的水电管路布置图,详细标注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并在实体结构上标注;
6)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包括不限于土方、防水、模板、门窗安装等)的地方,乙方应先报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及监理方确认,甲方及监理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面砖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
7)为了更好保证防水工程质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① 防水施工前,乙方必须编制防水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方、甲方审批,经批准后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图纸、专项方案进行施工,防水专项施工方案未编制或未获审批,严禁进行防水工程施工。
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 具体期限见附件 1-1),如顶板、屋面、墙面、卫生间、露台、阳台、地下室、门窗、给排水管道等出现渗漏现象等质量问题,乙方须无偿进行及时彻底的修复并满足有关规范和标准,且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向购房人或其他第三方承担的全部责任。
③保修期间,乙方必须配备相应且充足的人员、工具、材料,并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前维修完毕。如乙方怠于履行保修义务,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如延误5日以上乙方仍不维修,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所需费用可从质保金中扣除,乙方不得以第三方收费过高或未经其确认为由进行抗辩。如牵涉其它分包施工内容,则应牵头协调其它分包进行维修;如出现责任不明时,乙方应先独立或协调相关单位进行维修,然后再判断责任,向责任单位索赔,而不应以责任不明拒绝维修。否则,甲方有权直接认定责任方就是乙方,并
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乙方不得以第三方收费过高或未经其确认为由进行抗辩。另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第三方维修费用3倍的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因此给甲方、业主造成的全部损失。
8)重新检验
当甲方、监理方要求对已经验收合格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重新检验合格,赔偿乙方已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重新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2.8、乙方必须提前做好该基础检测的相关配合工作。
12.9、乙方无条件及时上报并提供给甲方及其监理方以及政府质量监督部门所要求的资料以及手续,如果不及时提交,甲方有权一次收取乙方违约金20xx元。
12.10、因为施工质量原因无法达到设计要求以及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或监理方提出整改,乙方未能及时整改或者拒绝整改要求的,甲方每次收取乙方违约金3000-10000元。
12.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出的相关指令不能被拒绝,指令中变更的部分不再进行误工赔偿。如果乙方拒绝或变相拒绝,甲方则按照变更内容结算款的200%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且不需要经过乙方的同意。因乙方拒绝实施变更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12.12、杜绝一切转包现象的发生;如果发现乙方有将工程转包的现象,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解除合同,并对已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进行没收。
12.1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基础和预埋件、预埋管不符合要求时,由乙方无偿进行修正。
12.14、成品、半成品和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在竣工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并不计取保管费用。
12.15、任何分部分项工程及主体工程验收不合格均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应负的质量责任。因验收或重复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2.16、乙方应保证施工过程中,对工程使用的材料、数量、工程量及相关资料作好记录并及时整理,并且应保证全部质检资料与工程的实际质量情况相符合,做到真实完整,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不允许编制虚假资料隐瞒工程的质量缺陷。一旦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剩余工程款,并保留追索补偿的一切权利。
12.17、施工现场质检工程所发生的相应招待费用由乙方承担;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收费由双方按照政府相关法规文件执行。现场施工引起的如环卫、城管、公安、环保等部门要求交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3、工程变更
13.1、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不合理部分进行调整及变更(经设计部门认可),乙方应及时按变更进行施工,不得拒绝。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工程部总工程师签署后生效(其中当工程变更及签证涉及到合同价款时,必须还要有甲方总经理 先生与成本部总经理 先生共同签字盖章后方能进入结算程序),乙方才能按图进行施工;
13.2、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重新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甲方签字批准盖章后方可实施;
13.3、乙方应对施工图仔细阅读和审查,将施工图纸的技术缺陷等问题在施工前一并提出,在正式施工图纸会审及图纸交底记录日期之后由因施工图纸技术缺陷等问题引起的变更和洽商,导致的费用和工期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所有的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13.4、乙方在施工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被甲方采用,或乙方在施工前及时纠正图纸错误,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奖励。
13.5、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3.6因乙方原因,如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等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3.7、如图纸(或施工方案)由乙方进行设计,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工期不予以顺延。
13.8、甲方提出的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上述变更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确认;对于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小心保护,属乙方拆除时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后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3.9乙方的任何更改均需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变更单。乙方应审核变更签证单是否符合甲方制定的设计变更程序,对执行不合格设计变更单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已承担。
13.10、关于变更的其它条款见《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协议》。
工程的变更或工程量的增减需经甲方、设计方、监理方、乙方共同商定,并由设计方出具变更手续方可变更。工程量的增减要一事一报一批,并在48小时内报甲方法人代表批准,同时,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资料才能作为决算依据。
14、安全、文明施工
14.1安全、文明施工:开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方针、管理目标及保证体系,并设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措施进行落实。
14.2开工前,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团体保险,并向甲方出具购买团体保险的凭证,否则不予开工。
14.3主体及外墙装饰施工时必须搭设落地式和型钢悬挑式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前应编制落地式脚手架专项方案,垂直运输设备(塔吊、施工电梯)安装前编制专项方案,凡出现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机械事故、材料丢失等均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
14.4外架采用Ф48×3.5钢管搭设,搭设时严格执行《脚手架规范》同时做到:①外立管刷黄色防锈漆及剪刀撑刷黑、黄相间防锈漆;②外架每2~3步设黑、白相间的挡脚板(45°线条);③5#楼外架在四层和十一层处周边搭设3.5~4.5m宽的安全挡板;④在每侧外架面悬挂不少于5条安全、质量标语(蓝底白字横幅);
14.5在5#楼主入口处搭设一条(4.0m×4.0m)安全通道(长度按现场实际要求,但不少于6.0m),上部周边封广告布(悬挂相关警示标志),搭设钢筋操作棚及砂浆机棚,周边封广告布(有相关警示标志);
14.6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相关警示标志,搭设钢筋操作棚及砂浆机棚,棚顶周边900~1200MM高封广告布(有相关警示标志);
14.7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率不少于50%;
14.8临边、洞口防护(挂设安全网和警示标志);
14.9施工现场布置一个不少于30人会议室。
15、违约、索赔和争议
除本合同已在各条款列明的罚款与违约责任外:
15.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工期。甲方赔偿乙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甲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计算方法按本合同约定,未约定的,双方协商。
15.2、乙方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工期或甲方及其监理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或竣工;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方式按合同约定,未有约定的,双方协商。
1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5.4、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守约方可向通城县人民法院提取民事诉讼。
15.5合同变更及解除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合法理由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因违约方解除本合同造成守约方的其它经济损失的,违约方仍需赔偿。
16、组成合同的文本
本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
1、本合同协议书
2、施工图纸及工程补充说明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7、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肆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须经双方法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8、本合同有效期限:双方履行完该合同约定的全部条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沂龙湾小区05#地块4#、11#、15#-23#楼、地下车库及公建工程。
工程地点: 临沂市北城新区沂龙湾05#地块
沂龙湾05#地块4#(6+1F框架结构)、 11#(6+1F/-1框架结构)、15#(6+1F框架结构)、16#(6+1F/-1框架结构)、17#(17F框剪结构)、18#(17F框剪结构)、19#(17F框剪结构)、20#(33F/-1框剪结构)、21#(33F/-1框剪结构)、22#(33F/-1框剪结构)、23#(3F框架结构)、地下车库及公建,总建筑库面积约97905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施工图为准。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建筑、安装施工图纸的工作内容。不包括基础土石方挖运(但桩间挖土、凿桩头、基底清槽 由承包人完成)、桩基、门窗、消防、电梯、智能化、燃气、通风排烟、变配电、精装修、外墙保温、外墙涂料、栏杆、百叶工程等发包人需要单独发包的'工程。
三、合同工期
05#地块多层工期:开工时间20xx年 4 月 15 日,竣工时间 20xx年2月9日, 总工期300天(自工程具备基底清槽施工条件之日起算)。
05#地块17层工期:开工时间20xx年5月 25日,竣工时间20xx年7月18日 ,总工期420天( 自工程具备挖桩间土、凿桩头施工条件之日起算)。
05#地块33层工期:开工时间20xx年6月 25日,竣工时间20xx年4月15 日 ,总工期660天 (自工程具备挖桩间土、凿桩头施工条件之日起算)。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公司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玖仟捌佰万元整(人民币)
金额(小写): ¥: 9800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临沂尚城置业有限公司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住 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审查意见: 审查机关: 经办人:
年 月 日
发包人(全称) 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安装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 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同意将本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开车任务,委托总承包人进行EPC工程总承包,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 省 县 工业园区
工程承包范围:负责活性炭建设项目的全部设计、采购、施工、开车、试生产阶段的各项工作,并负责在质保期内完善竣工后的工程缺陷。(详见附件)
二、主要技术来源
依据 建设安装有限公司所做的 有限公司 项目设计。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 :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施工期限 :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其中:竣工日期 :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开始全线试生产运行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贰佰陆拾万元整。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 年 1 月19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省 市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 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 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发包商: (简称甲方)
承包商: (简称乙方)
按照《 建筑法》、《 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建设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特征: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本工程由乙方总承包管理,既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承包方式,按照工程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图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主体部分或关键工序进行转包。
3、因室内外设备安装及其它配套设施施工,对室内外装饰有损坏的地方(面积不超过平方米),乙方应进行无偿修补,达到验收标准。
4、工地临时设施,根据需要由乙方现场解决,工人住宿,生活由乙方自行安排,甲方不予负责。
第三条 开工、竣工及总工期
1、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2、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竣工备案制报告中所注明的日期作为工期计算的竣工日期。
3、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历天(大写 天),其中基础工程,地下室结构工程工期为 天,主体、装修及其它附属工程工期为 天。
第四条 工程质量等级及安全生产目标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
2、本工程安全生产目标为:在施工过程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为平安工程。
第五条 承包价格、结算办法及工程保修
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需要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 万元。
2、乙方签订合同后五天内应向甲方交纳工程质量保证金
万元。超过五天后未交纳质量保证金的,视为无效合同,合同保证金
万元,不予退还,按违约处理。
3、乙方进场开工后15天内,甲方将退还乙方保证金 万元,其余 万元待一期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全部完成后全部退还。
4、乙方按建筑施工图及变更图施工,以实际发生工程量,按河南省20 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有关标准结算。其总价下浮8%(即在总价中扣除8%不计工程款)基础隐蔽工程以甲方,监理签证单作为工程量计算依据,签证单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监理各执一份。
5、乙方需垫付基础直至主体工程封顶的全部工程款。
6、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合同约定编制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由甲方组织,委托有关单位按合同及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达成的相关文件审核结算报告。
7、主体封顶后,甲方按预算总价的 %支付乙方工程款。室内外装修完成后按总价的 %支付乙方工程款,其余 %待工程验收合格
月结清。
8、工程保修:具体以国家现行标准为准,保修金按工程总价3%暂扣,一年无质量问题退还1%,两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1%,五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退还,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派人进行维修,否则甲方将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在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计息。
9、主要建筑材料调差部分,以当地建筑主管部门发布的季度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报告为准,在结算中结合实际差价进行增减,差价只计算综合费率和税金。
10、乙方凭国家正式税务发票与甲方结算。
11、建安营业税、企业上缴利润、建筑材料检测费、保险费、施工管理费、施工用水用电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措施费等其它相关费用已包括在预算定额内。
12、其他配套工程进场施工,乙方收取其工程总价2%配套费。
第六条 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道路通,乙方自装计量表具,并负责日常维护。
2、向乙方提供地质勘察报告一份,施工图2套(监理1套、报建1套、消防送审1套、审图1套、城建存档1套、甲方1套、备份1套视情况可减少)。
3、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等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4、以书面形式提供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
5、依照竣工备案制的'要求组织协调建设参与各方(监理、乙方、勘察、设计、质量监督部门)对基础、主体结构及竣工验收的评定、校验工作。
6、组织乙方、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定期组织(或委托监理)召开施工协调会,质量检查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会议。
8、甲方派出技术人员指导、监督管理现场工程质量。
9、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付给乙方工程款。
第七条 乙方职责及安全生产
1、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机械、施工人员进场,配备好合格技工,严格按施工图和变更图施工,严格按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施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必须一次合格。
2、每道工序完工后应自检、互检合格后,交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钢筋砼工程在浇灌前必须要有甲方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浇灌令,方可施工。
3、乙方进场后,应向甲方及监理公司提供下列证件以供备案,公司法人代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证、项目机构技术人员资格证、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证等证件,(可以是复印件)无证人员严禁上岗。
4、乙方如因管理不当,造成质量事故或因资金问题拖欠工人工资,引起工人中途退场,停工、闹事、无力继续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乙方应负全部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5、乙方需服从甲方及监理技术人员的监督、指挥、如因操作不当、出现质量事故,应及时返工,所需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需严格管理好自己的施工队伍,进场人员须登记身份证、建档立卡。定期进行思想道德及基本法律教育,做到施工过程无犯罪活动。无扰民事件,不准在外闹事、 、盗窃、赌博等违法犯罪。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7、乙方应定期组织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向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实施现场管理,应有完整的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员2人(不少于2人,根据工程规模性质可要求人员必须持证但可兼职它岗),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伤亡事故,并负责为所有的施工人员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如因乙方管理措施不到位,发生的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年满60岁以上的施工人员严禁进场施工。
8、乙方进场后,应组织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认真阅读,编制图纸会审前施工图存在的问题记录。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送甲方或监理工程部进行审查。
9、乙方需与各施工队签订劳务合同,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若乙方拖欠工人工资,造成施工人员到建筑主管部门上访、游行、闹事,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对甲方名誉造成损失的,甲方将对乙方处以壹万至壹拾万元经济处罚。
10、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整理一套合格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伍份,交有关部门审核存档。
第八条 建筑材料要求
1、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和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经甲方代表,工程监理检查外观及资料手续合格,现场抽样封签复检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不准先用后检,乙方应对工程材料质量负责。
2、室内外排水、给水管道、线路预埋管线、管件均采用全国著名品牌,联塑系列产品。电线、钢材、水泥、电气设备均为河南省名优产品或甲方指定产品。
3、本工程所有砼,为 生产的商品砼。
第九条 文明施工
1、乙方应严格执行河南省建设厅颁发的“文明工地验收标准”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2、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垃圾,做到无污水,环境整洁。搞好保卫、防火、防盗、防爆、防哄抢工作。
3、在施工工地区域内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的现象发生,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每次对乙方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第十条 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可参照监理监理细则等规范制度)
1、对现浇构件中出现大的空洞(范围在20cm×20cm以上,蜂窝麻面面积在平方米以上,楼面平整度超过3cm,面积在3平方米以上,每处处以300元罚款。涨模面积在平方米以上每处罚款200元。
2、模板支撑系统垮塌,引起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甲方将对乙方处以壹万至壹拾万元罚款。
3、重大质量缺陷,甲方要求乙方须在12小时内进行修补,超过12小时,未进行修补的,甲方对乙方每处罚款200元。
4、对装修工程不按要求施工,偷工减料,工艺很差的,责令返工,不改正的每次处以500元罚款。
5、地下室车库,各幢号地下室结构验收完成,顶板结构渗漏。屋面结构完成验收,结构屋面出现渗漏,厨房、卫生间结构验收完成,出现渗漏,外墙渗漏,乙方除返工外,每处罚款200元。
6、乙方施工工地达到文明工地验收标准,甲方奖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7、在上级建筑主管部门每次质量,安全大检查中,认为不合格并受到通报批评,对甲方名誉造成损失的,甲方将对乙方处以壹万元至壹拾万元的罚款。
8、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引起客户退房的,所退房屋价款由乙方负责。房屋由乙方自行处理,总价在工程款中扣除。(此条可做参考或加注释:由质量鉴定部门鉴定质量存在缺陷或加固修正后仍存在质量缺陷由乙方自行处理)
9、以上所有罚款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如有争议可直接向甲方公司申告。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
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和合同要求,安全施工没有达到合同要求或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各项义务及承担的责任,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代表没有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责任。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3、如需解除终止合同,违约方无法履行合同约定责任,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驻马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受害方可依据有关证据及法律规定事项向对方索赔。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双方认可后,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商贰份,承包商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商名称:(盖章)
承包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确认并履行以下条款:
一、电梯型号、数量
二、安装费支付方法:
1、供方安装人员进场前一周内,需方应向供方预付安装款总额的50%,计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30000.00元)直接汇入本合同供方指定的帐户。
2、电梯安装完毕,经特种设备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后三日内,需方支付安装款总额的50%,计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30000.00元)直接汇入本合同供方指定的帐户。付清余款后供方将设备交付需方使用。
三、发票开具类型:□建筑业统一发票□外出经营管理许可证
四、施工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
五、施工周期:约3周。因需方土建的原因,施工周期相应顺延。
六、供需双方工程实施责任:
a.需方责任
1、于货到工地7日前提供符合双方确认土建布置图要求的电梯井道并通知供方(包括电梯牛腿、预留孔、吊钩、电源制板开关及井道安全电压照明)。
2、承担不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而无法安装的土建整改和工期延误责任。
3、负责电梯井道的土建工作、提供现场安装使用的适量土建材料及相关辅助工作(包括水泥、沙石、钢筋等),负责电梯安装后的土建修补余尾工作。
4、无偿提供施工用电,并把电力电线(三相380V五线±7%)接至机房(有电器保护安全接地装置)。
5、电梯值班室(使用单位总能随机响应电梯乘客被困时呼救的固定值班场所)通讯电话线引至主电源开关位置,且线头至少留有5M余量,通讯线规格4×0.5m。
6、向供方无偿提供部件、工具保管用房。
7、向施工人员提供施工现场免费住宿。
8、供方施工期间,需方应提供足够的无干扰作业空间。
9、支付各种地方性收费。
10、提供特种设备检测部门所需的验收申请文件,办理设备注册登记手续。
11、无条件配合供方及特种设备检测部门办理电梯的检验验收事宜,若需方经供方催告后不予配合,视为供方全面地履行了相关合同义务,供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电梯未经特种设备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前,需方不得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电梯,否则一切责任均由需方承担。
b.供方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组织货源,包装货物。
2、负责电梯的安装和调试。
3、负责在当地技监部门办理施工有关手续。
4、在施工期间遵守需方有关管理制度。
5、需方有权拒绝供方施工人员提出的超越本合同约定范围的无理要求,如供方施工人员因此而造成需方的实际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若需方私自委托供方施工人员或其它人员而造成损失,供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供方产品质量或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和更换配件。
8、协助需方向当地特种设备检测部门申请验收,验收所需缴纳的费用由供方自行向特种设备检测部门缴纳。
9、供方施工人员安全责任由供方自负。
七、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之处,供方应立即返工。
八、工程验收:
1、施工完毕后,根据供方安装组通知,需方应于约定时间内派人员会同检测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供方提有关技术资料,结算相应款项和办理移交手续。
2、当电梯验收有整改项目而须复检的.,其复检费由造成整改项目较多的一方承担。
3、电梯未经合法验收和登记注册,需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需方自负。
4、需方在接到供方要求申请验收的通知后10日内,若不能完成未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整改,以及提供所需的验收申请文件,则视为电梯已验收合格,需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九、保修责任:
1、从电梯验收合格(如同第七条所指)之日起12个月由供方免费保修。
2、保修期内因需方使用不当、供电问题、渗漏水以及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而导致损坏,供方有义务修复,但需方应承担更换零部件的材料费和修理费。
十、违约责任:
按照《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单项工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供、需双方不能单方终止合同;如不能履行合同应在开工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且违约方应按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如发生合同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供货合同方式解决。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供、需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三、工程事宜联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在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承包人应当在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款至款办理。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一方依据、、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总承包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在我国,由政府颁发的企业资质充当了工程总承包的第三方认证,它是对企业能力的认证书,建设市场的准入证,同时又是规范建设市场的重要制度。我国工程总承包和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在全国推行至今已经20多年了,为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期间经历了多次变革。加入WTO和日益融合的国内外建设市场对我国工程承包商的承包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要求我国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制度适应新时期的变革。
工程总承包的界定
工程总承包是项目业主为实现项目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具体是指从事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从决策、设计到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发展周期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在国际上,并不是任何一种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两个以上的阶段交给一个组织承担的方式都是工程总承包,如,美国的设计建造协会(DBIA)对总承包的定义为:设计-建造(Design-Build,以下简称为DB)模式,也称为设计-施工(Design-Construct)模式或单一责任主体( Single Responsibility)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集设计与施工方式于一体,由一个实体按照一份总承包合同承担全部的设计和施工任务。这里的DB模式包含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总承包模式。
由此可见,只有所承包的任务中同时包含设计和施工,才能被称之为工程总承包,设计阶段可以从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开始,单独的施工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采购+设计总承包都不在总承包范围之列。
1、由于总承包合同中已经包含专项工程,因此,专业工程承包人只能从总承包人处再承包专业工程,也就是说专业工程承包人与总承包人之间存在一个分包合同,因此建设方不是该分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当建设方将专业工程收回时,总承包合同也就随之发生改变,建设方再次与第三方就该工程签订建设合同是一次重新发包。
2、关于是否需要重新报建的问题,从你给定的条件以及我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理解,工程的报建与合同的签订好像是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该工程属于招投标工程,那么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每一次变动都应到相关部门备案,但这种合同的备案与工程的报建不是一个概念。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___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达成如下协议,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根据《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___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报价清单。
四、工程价款及工程结算:乙方的报价是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部分设计图纸进行的报价,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工程结算以施工图工程量为基础,根据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及单价进行结算。
五、工程工期:根据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__年__月份进场施工,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电站所有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在乙方安装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工期顺延。如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相应责任方按照每月___元人民币为标准赔偿乙方人员误工费。
六、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甲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工程预付款,便于乙方组织生产、生活设施及人员进场。
(2)工程进度款:按月进度实际完成工程量(甲方派出现场人员验收合格)和合同单价支付工程款,并按照比例扣去工程预付款,留足5%的保修金后支付。保留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满一年未发现质量事故甲方一次性结算付清给乙方。
七、双方责任:
甲方:
1、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4套,并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会审及技术交底。
2、甲方提供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及生产、生活场地。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乙方:
1、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规程、规范及甲乙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若出现责任事故其责任及经济损失一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进场后,在半个月内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上报甲方备案。
3、乙方在施工期间,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尊重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驻派人员,并处理好与各施工单位的关系。
4、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施工。
八、质量验收:
1、乙方在机电设备的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图纸和标准要求,如未达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标准。
2、设备安装单元质量检查、验收的签证单,作为工程款结算支付的依据。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条件服从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质量检查,凡具备覆盖条件的工序和部位均按质检规定,书面报请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进行中间验收,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在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由乙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提供材质合格证,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九、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责任感,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并接受甲方和地方安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加强施工现场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持证上岗。
3、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在检查施工安全过程中,有权对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的人和事发出《重大隐患通知书》、《整改指令》并限期和立即整改。如果乙方在接到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整改,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按安全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以提高乙方及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4、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配备防护用品,对于危险地段,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安全哨和防护设施。
5、乙方必须重视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和消防防火工作,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果施工中发生因乙方原因的人员伤害、机械设备损坏及材料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给予经济补偿。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对第三者的伤害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违约、仲裁:
1、甲、乙各方不得无正当理由(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拒不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对方有权按《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追究其经济责任,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工程承包总价5%进行处罚。
2、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当不能协商时,可在甲方当地,按法律有关程序执行,其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十一、其他:
1、下列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设计图纸及招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2)设备安装工程单元质量评定表、记录表。
3)设计变更通知等技术文件。
2、乙方必须对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内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整治好生活设施和周围的环境卫生,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当发生矛盾时,通过组织协调,依靠当地政府解决,防止事态扩大。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持2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委托人):法人代表(委托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二O____年八月二七日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土建、装饰、机电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1、除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外,土建、机电、幕墙、高档装饰、景观等全部工程内容。其中:
1.1、土建施工承包范围为________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_______一期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除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外的土建主体工程、建筑屋面部分图纸范围内的除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外的土建主体工程、建筑屋面部分工程、初步装饰装修工程。
1.2、机电安装、幕墙、高档装饰、景观等其他专业工程,待发包人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专业承包商后,纳入本合同承包人的总承包施工范围。
2、凡发包人另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合同承包人。
3、工程师指令经发包人同意的其他项目。
发包人如有正当理由时,保留对以上工程承包范围根据具体情况对上述承包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暂定)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28天(暂定),详细分期交付工期约定见专用条款。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各分部分项工程满足国家、省市现行的各项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工程总体质量符合《建筑工程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的规定。
质量目标:确保市优,争创国优。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陆亿零捌拾捌万、元(人民币)
¥:60088万元(暂定)
此价款为暂定价,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保修责任的款项以双方确认的价款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预算书
9.其他合同附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其他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政府部门备案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建筑、安装施工图纸的工作内容。不包括基础土石方挖运(但桩间挖土、凿桩头、基底清槽由承包人完成)、桩基、门窗、消防、电梯、智能化、燃气、通风排烟、变配电、精装修、外墙保温、外墙涂料、栏杆、百叶工程等发包人需要单独发包的工程。
三、合同工期
05#地块多层工期:开工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总工期_________天(自工程具备基底清槽施工条件之日起算)。
05#地块17层工期:开工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总工期_________天(自工程具备挖桩间土、凿桩头施工条件之日起算)。
05#地块33层工期:开工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总工期_________天(自工程具备挖桩间土、凿桩头施工条件之日起算)。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公司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暂定)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万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金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审查意见:____________
审查机关: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责任人:
依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友好、诚信的原则,甲方将_________工程交由乙方承包,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工程总量:
4、承包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总共_______天。
5、工程价款:
6、支付方式:
7、工程质量:
二、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工程交接时符合施工条件。
(2)及时交付图纸,设计变更时要及时与乙方协商。
(3)对工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4)工程竣工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5)按时支付工程款,不得无故拖延。
2、乙方职责
(1)熟悉图纸与合同的所以内容。
(2)积极配合甲方在设计变更时的工作。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酒后不得作业,不得穿拖鞋进场。
(4)工程完工时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整个项目直接或变相转包给第三方。
三、安全条款
1、甲方负责监督乙方的生产作业,制定安全生产规范供乙方执行。
2、乙方确保施工环境的安全,一旦施工环境不符合施工条件,必须马上停工。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规范,安全会议要经常开,安全知识要时时普及。
4、乙方必须规范每个工人的行为,不戴安全帽不得进场。
四、工程验收
1、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必须提前______天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开发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相关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
2、由于_________工地是几个工程队同时在进行施工,所以工程量的测量以承包经营开始的'红线范围、测量报告以及完工测量报告作为依据。如乙方对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可委托有政府认可的测检资源进行测绘。根据测绘报告协商解决工程量问题。
五、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均须向守约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2、如乙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则此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有权交予其他单位施工。
六、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发生变化和调整,而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下去。
七、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情形,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以收到对方的解除通知为准。
八、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九、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代表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责任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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