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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价房买卖服务合同

优惠价房买卖服务合同



优惠价房买卖服务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优惠价房买卖服务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立合同双方:______

  出售人: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乙方)

  买受人:______

  双方根据《上海市优惠价房出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上海市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路____(新村弄)____支弄____号____室计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优惠价出售给乙方。

  上开房屋按住房综合造价的____%____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元计价,另计房屋地段、层次、朝向、设施因素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____元,共计售价(大写)____元。

  乙方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定金叁百元整。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给予____%优惠,乙方实付价款(大写)____元。

  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应付款____%,计(大写)____元。余额计(大写)____元,分____年付清,月利率____‰,余额款本息共计(大写)____,每月月底前交付(大写)____元,最后在____年____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月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设债券。预付维修费按已支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乙方购房款未付清前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县房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法院申请按绝产接管,未付清的购房款由接管单位补交。

  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维修费,在合同签订30天内交割房屋。

  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交付有关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乙方分期付款则要购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预付住房售后维修费。甲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高层住宅____%),提取维修费(大写)____元,连同乙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高层住宅____%)预付维修费(大写)____元,落实维修单位,负责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上开房屋的基地和园地属国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设施属同幢所有权人共有,乙方保证不侵占使用。

  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项法规和规定,按时向提供售后服务和管理的管房单位或组织交纳管理费用。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购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双倍偿还乙方。

  本契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门或组织,房产交易所各执一份存证。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章)______

  年____月____日立于: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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