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土地承包合同13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土地承包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住址:______电话: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住址:______电话: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自愿将位于第村民小组的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出租期限为十八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出租按下列第贰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__公斤稻谷,共计每年支付__公斤稻谷,按稻谷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__元,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__元。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采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于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当年度租金,且每年递增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流转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土地补偿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__年_月_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负担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的各项税费。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8.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9.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置,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前一个月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违约金每亩人民币贰万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当年租金的0.5‰承担违约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历史遗留问题或者与政府的其他项目相抵触,造成土地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4.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七、其他约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2、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报村委会备案。
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签订本合同时,对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由甲方处置,必须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毕,土地交付后甲方没有处置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处置,甲方无权干涉。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可以对土地进行再流转,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属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富兴乡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长宁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长宁县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备案一份。
出租方:______
承租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
村委会:______
代表人: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发包方:( ) 分场 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届一次职代会通过《农业生产责任管理规定》、《劳动管理规定》、《林业管理规定》、《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定本合同,共同
遵守。
一、种植地点:甲方将分场队的企业耕地亩地包给乙方种植。
二、种植期限:。
三、种植费用:乙方向甲方上缴土地承包费每亩 元,合计 元,大写 元。
四、种植方式:
1、乙方在种植期内,自主种植,自主经营,一切费用自理,但乙方须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 )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服从甲方管理等。
2、乙方为参加养老统筹、医疗保险的职工,在职期间,统筹费、医疗费按社保局规定每月15日前交清,不得中途停保,否则取消职工身份。经营种植户按职代会通过相关规定执行,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次年退回所种植土地,交分场、生产队进行公开租赁发包。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养老统筹、医疗保险按( ) 届一次职代会通过的有关规定执行。农田水利建设、道路建设、各项公益事业、义务工可按一事一议程序筹资筹劳进行。
2、甲方不得无故中途终止合同,如出现终止情况,除追究分场领导及队干责任外,所造成的'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并给予技术指导,向乙方提供订单及信息服务。
4、乙方用水,实行配水到户,由农机水管部门统一安排,根据承包合同,签订供水协议,水费按水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
5、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在耕地植树,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收回土地,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未按合同兑现的,除承担合同总亩数每日2%的滞纳金外,还要交纳总额5%违约金,甲方依照《合同法》收回乙方土地,取消乙方下年承包土地资格,并通过法律程序追缴乙方的所有欠款。
六、违约贡任:甲方无故违约收回的土地,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其他:
1、本合同实行实名制,一人一合同。
2、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分场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签名):
签定时间:二Oxx年 月 日
甲方(转让方):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
丙方(发包方):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情况: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 ____村____组____亩土地,四至为东至____西至____南至____北至____(详细坐落位置及土地用途等见附件一)(附件为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因原承包经营合同原件存放于发包方,由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并由甲方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与原件核对无异的承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土地性质及面积: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所有权人为____村,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土地面积为亩(即为平方米)。
三、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年____个月(大写)(即为甲方土地承包经营期的`全部剩余期限。),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全部费用为每亩人民币____元(小写:____ )共计人民币____元(小写:____ )
(二)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元(小写:____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转让费余款人民币____元(小写:____)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丙方的权利义务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经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已经经发包方同意。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自行终止,甲方原承包经营合同的所有权利转移给乙方享有。
3、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第四条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4、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再向发包方申请该承包经营的土地的任何权益。
5、该土地上现有地上物(具体见附件二地上物清单)甲方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物的所有权、处置权,甲方负责将该土地及地上物转移登记到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名下,乙方应积极配合。
6、甲方保证该土地及地上物均无贷款、抵押等任何债务纠纷。
7、丙方同意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条款,并保证已履行了村集体土地转让给外村人员相关的法定程序。
8、该土地如涉及拆迁、征收、征用,甲方、丙方均同意所得补偿、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丙方应配合乙方办理因拆迁所需的全部相关手续。
9、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交付土地及地上物等并全面履行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另行转让或转租他人,无需经过甲方、丙方同意,甲方、丙方无条件配合办理转让或转租的相关手续。
2、若乙方需要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时,甲方、丙方须无条件协助办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乙方可以向区、县人民政府申请登记,如乙方申请,甲方、丙方无条件积极配合。
4、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享有使用、收益、自主经营权和处置权。
5、若遇到征地或其他情况下该地块被占用时,所有因土地获得的一切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转让费、土地租赁费、土地补偿费、地上物补偿费等)归乙方所有,与甲方、丙方无关。全部其他权益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丙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小写:____ )。
(二)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者流转等权利,或者擅自变更或单方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照本条第一款支付违约金后,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并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小写:____ )作为补偿金。
(三)如遇国家征地或者其他情形获得的全部补偿权益,甲方不得做任何形式的干预,否则甲方按照本条第一款支付违约金后,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赔偿金,同时,乙方仍有权另行向甲方或第三方主张本应属于乙方的全部补偿权益。
(四)如甲方私自收取本应属于乙方的补偿权益,甲方按照本条第一款支付违约金后,向乙方另行支付其所领取的本应属于乙方的补偿权益的双倍作为赔偿,且乙方有权另行向甲方或第三方主张本应属于乙方的全部补偿权益。
七、其他规定:
1、本协议约定的转让费包括本土地地上的所有附属物及设备设施等的费用。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有关国家政策性补贴全部归乙方所有。
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土地被征收、征用或转让等所取得的全部收益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纠纷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将该争议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_______
见证人: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后,甲方自愿把自己位于南宁市大鸡村三组山坡山承包给乙方建房使用,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利益、义务和责任,签订如下协议:
一、承包面积为 亩(见附件图)。因甲方资金短缺,经甲乙双方协定土地承包金额 ,乙方愿意一次性付清(以后乙方使用该地时不再付任何承包金租金给甲方)。乙方有权在该地块上建房并居住、使用、生产及出租,有权收取全部收益,甲方无权干涉。
二、承包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该地块由乙方有权长期经营使用,直到国家征用该地块为止,在国家未征用、征收该土地之前,甲方无权以任何理由提前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也无权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或撤销本合同,也无权以停水停电,阻碍交通等方式影响乙方在该土地及房屋的正常使用。
三、补偿归属:如果政府征用该地块,本合同自动终止,该地块上的附着物、建筑补偿费、安置费、搬迁费等归乙方所得,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如遇国家征用,该地块甲方不退回承包金给乙方。
四、责任: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承包地使用期间无土地争议纠纷,必须保证该地的'权属问题(国家涉及除外),如乙方在该地使用途中,所有土地纠纷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并给予赔偿。
五、甲方负责乙方在承包地使用期间的水电接通及使用,接水电所需的材料和资金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承包地使用并建房使用后,如果土地或房屋发生需以甲方名义出面才能解决办理的纠纷及事情,有关审批手续,政策允许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必须无条件帮助乙方把相关手续办好,办妥给乙方,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该地块上必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经营期间,所有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该土地的使用权和乙方建成后的楼房所有权永远归乙方所有,甲方及其子孙后代永不反悔。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后即生效法律效力,不随甲乙双方的代表变更而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
根据集体土地承包法相关法律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甲方将村集体所有的荒坡地承包给乙方使用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荒坡地面积、位置
本块荒坡位于__,土地面积为x亩。
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x。
二、承包期间
承包期间为__年,自x年xx月xx日始至x年xx月xx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纳方式
本宗荒坡地每亩每年承包费__元,每年承包费共为__元。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缴纳年承包费共x元。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把本宗土地交付给乙方,甲方应保证他人不得在本宗土地上主张任何权利及干预乙方生产经营,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如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则甲方承担本合同履行不能的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与交通要道之间有畅通的道路,保障乙方的通行权,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路障及人为堵塞本宗土地交通道路。
六、乙方承包本土地后保证合法经营,乙方对本土地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收益权等。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转租该承包坡地和地上附属物。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权利。
七、若租赁期间乙方在本地上建有附着物,合同到期后,拆除不影响其价值的.,乙方无条件拆除,若拆除影响其价值,折价给甲方。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服从国家的统一规划,如该承包坡地被征用,地面附着物费土地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九、在承包期限内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及国家征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本宗土地。
十、承包协议期满后,乙方若愿意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地有优先承包权。
十一、本协议不受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甲方法定代表人在协议有效期内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据了解,该《办法》于20xx年1月29日经农业农村部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维护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不得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
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生效时设立。
承包合同订立、变更和终止的,应当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依法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履行保护农村土地的义务。
第五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应当充分维护农民的财产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承包农村土地的权利。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六条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
第二章承包方案
第七条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依法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承包方案,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不少于十五日。
承包方案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承包方案由承包工作小组公开组织实施。
第八条承包方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三)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
(四)不得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指导制定承包方案,并对承包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章承包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条承包合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三)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指导发包方和承包方订立、变更或者终止承包合同,并对承包合同实施监督,发现不符合前款要求的,应当及时通知发包方更正。
第十一条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方家庭成员信息;
(四)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六)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由农业农村部制定。
第十二条承包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
第十三条承包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合同变更:
(一)承包方依法分立或者合并的;
(二)发包方依法调整承包地的;
(三)承包方自愿交回部分承包地的`;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转让的;
(六)承包地被部分征收的;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承包合同变更的,变更后的承包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第十四条承包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合同终止:
(二)承包方自愿交回全部承包地的;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转让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承包地被征收、发包方依法调整承包地或者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应当变更或者终止承包合同。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承包合同变更、终止的,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终止承包合同的书面申请;
(三)承包方分立或者合并的协议,交回承包地的书面通知或者协议,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转让合同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同意变更、终止承包合同的书面材料;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六条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依法制定承包方分立、合并、消亡而导致承包合同变更、终止的具体规定。
第十七条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发包方应当制定承包地调整方案,并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调整方案通过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发包方应当将调整方案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批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方案的审批,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方案的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调整方案,应当及时通知发包方予以更正,并重新申请批准。
调整方案未经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批准的,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第十八条承包方自愿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终止,承包期内其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消灭,并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交回承包地的其他补偿,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
第十九条为了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承包方之间可以互换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不同承包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发包方备案。
承包方提交备案的互换合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互换双方是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二)互换后的承包期限不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互换合同备案后,互换双方应当与发包方变更承包合同。
第二十条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
承包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交申请。发包方同意转让的,承包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发包方无法定理由的,不得拒绝同意承包方的转让申请。未经发包方同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无效。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受让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二)转让后的承包期限不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后,受让方应当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终止,承包期内其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消灭,并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第四章承包档案和信息管理
第二十一条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材料,应当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工作方案、健全档案工作管理制度、落实专项经费、指定工作人员、配备必要设施设备,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完整与安全。
发包方应当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纳入村级档案管理。
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中产生、使用和保管的数据,包括承包地权属数据、地理信息数据和其他相关数据等,应当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的管理,组织开展数据采集、使用、更新、保管和保密等工作,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数据。
鼓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实现承包合同数据互通共享,并明确使用、保管和保密责任。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国家、省、市、县等互联互通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应用平台。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利用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应用平台,组织开展承包合同网签。
第二十五条承包方、利害关系人有权依法查询、复制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和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的相关资料,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第五章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
第二十六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应当查清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承包方家庭成员,承包地块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土地用途等信息。
第二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应当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实施,一般包括准备工作、权属调查、地块测量、审核公示、勘误修正、结果确认、信息入库、成果归档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由农业农村部制定。
第二十八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的成果,应当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的质量要求,并纳入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应用平台统一管理。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
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可以依法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除林地、草地以外的,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和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本办法所称承包合同,是指在家庭承包方式中,发包方和承包方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施行以前依法签订的承包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xx年11月14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目录
第一章 土地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三章 交付
第四章 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第五章 承包权
第六章 成果权
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十章 附则
土地承包协议书
发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
(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
(3)甲方拟将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愿承包经营上述土地经营开发;
(4)双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业已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级管理部门或权力机构,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及时办理其内部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位于________ ,地块编号为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
第二条 土地面积为十万亩,其中不含荒坡、沟、路、渠、沿江沿堤内外平台、内滩外滩等纯净粮田面积不少于五万亩。土地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坐标图纸界定,并于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
第三条 甲方拥有该土地排他的使用权,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为 ________。如他方主张该土地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他方经营,未于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甲方本协议签署后不将发包土地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条 乙方于承包土地上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名特优种苗基地、牧草基地、种鹅基地、医药原料基地等。
第七条 乙方根据以上项目建设的规模和时间,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筹建木材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关企业。
第八条 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乙方有权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转租转包行为不免除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应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 交付
第十条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体方式见本协议附件。
第十一条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土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交付起算期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为准。承包期以此计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业用途的,承包期为五十年。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第十五条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四章 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条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成片良田80—100元/亩年,荒坡、荒沟、路、渠等承包费另行议定。具体土地承包费标准于双方签署土地交付文件时确定。
第十七条如国家政策低于双方议定的标准时,以国家政策为准:如国家政策高于双方议定时,以双方议定为准。
第十八条 承包期内,土地承包费标准不变。如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议定,双方未达成协议时,以本协议及有关附件为准。
第十九条 承包费于具体土地建设期满后开始计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设期根据具体土地不同为五至八年,具体细节以双方签署具体土地交付文件中确定。
第二十条 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二次支付,首期不迟于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迟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条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承包权
第二十二条 甲方尊重乙方以种植、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坐标图内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间。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手续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
第二十五条 乙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部分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时应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及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第
二十六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作为出资,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设定抵押、质押,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实现抵押、质押权时,买受人仅得进行农业目的的使用,并不得与本协议的原则发生冲突。
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
第六章 成果权
第二十九条 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办理。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 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五十一条 甲方拒绝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当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该损失计算标准为1000元/亩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二条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费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三条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费过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时,乙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前设定的承包费。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承包费时,甲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后设定的具体土地地块。
第五十四条 任何一方的重大违约行为完全破坏双方合作基础的,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他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不得解释为限制协议内容。
第五十六条 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上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七条 本协议签署后双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条 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条 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解决。仲裁机构为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一条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不意味着放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
第六十二条 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____市____管理局应对本协议进行见证。本协议应由____市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证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甲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 乙方:____市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X日
甲方:_____村民委员会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_____方式取得甲方__________(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_____以北、现_____以西与_____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_____;
南至:_____;
西至:_____;
北至:_____。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_____年不变,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_____(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_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_____。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退还乙方承包_____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_____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位置:_________________
二、面积:_________________
三、土地补偿标准:_________________
四、土地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全额支付乙方土地补偿款;甲方按实际土地面积支付乙方补偿款后,自动收回该地块的使用权;
六、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补偿款之日起,不在享受该地块的使用权,不得对该地块的使用权归属及其地上附着物提出异议;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甲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额支付乙方的补偿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该地块的具体使用,若违约,违约方自行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自补偿款到位之日起执行;
九、自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于年月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自动解除;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张湾乡政府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户主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甲方将_________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_________亩,二等地_______________亩,三等地_______________亩,四等地_______________亩,__________________。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_____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⒉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________元一次性结清。(结合自己情况,一年一付)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融资协议书。
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自愿将其本人合法收入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贷给甲方使用,月利率为百分之________,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__个月。甲方按收到现款之日起计提乙方利息,按每个月支付利息一次。贷款期限最后一日连本带最后一次利息一并还清。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再重新签订融资协议。如乙方要提前取回贷款必须提前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筹备资金,若甲方无故逾期10天以上还款须承担乙方取回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出于平等互利,甲方本着节省支出的原则,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也可提前天通知乙方取回其贷款,通知到期日若乙方未取回贷款也不再给乙方计提利息。
二.借款时甲方为乙方开具借据一张,金额须与协议书一致。
三.乙方收取甲方给付利息时须开具利息收据。
四.甲方最后一次连本带利付清乙方贷款时,乙方除开具利息收据外,还应将本金借据和融资协议书原件一并归还甲方。
五.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需共同协商并订立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委员会
乙方(承包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承包方式
甲方经村民大会表决通过,以公开协商方式将__山(__村级用地老林场)以租赁经营方式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二、租赁土地的用途
乙方将租赁转的土地用于: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土地租赁时限
土地租赁期限__年,从__年月日至__年月日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更改土地租凭年限不足__年时,甲方应用另立合同的方式无条件向乙方补满不足的年限。
四、土地租赁租金
1、租赁期限内,土地租赁总租金人民币合计万元。
2、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承租权。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五、土地租赁租金支付方式
土地租赁租金已于__年月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六、租赁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
租赁土地为__山(__村级用地老林场),面积亩,四至界限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类型为:荒山。
七、租赁土地交付
在__年月日前,甲方应当将租赁土地交付给乙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租金;
②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不再续租时,按本合同约定收回租赁土地。
2、义务:
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与乙方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的土地;
③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租赁租金。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在租赁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无论种植、养殖、起土、建房,甲方不得干预;
②租赁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征占补偿标准,有权获得与乙方投入相应的补偿;
③可以与他人合作经营,或出租或发包给他人经营。
2、义务:
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②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对租赁土地,乙方有权重新进行规划改造,规范经营。
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与此同时,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全部投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3、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该土地的,应服从国家需要。租赁期内地上青苗、附着物基础设施及土地改造投入等补偿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按乙方投入额的十倍予以赔偿,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终止或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国家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设备属土地发包方所有。
2、乙方对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建筑物、附属物、附属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和处臵权,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委托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3、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种植的经济作物、苗木、果树等难以移植的,由有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4、对乙方在租赁土地上进行更新改造,由甲方对乙方予以合理补偿(具体以审计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为准)。
十四、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乙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在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3、如果乙方从事农业经营项目,争取的国家政策扶持及有关资金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4、双方约定:本合同不因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解除。
5、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向乙方租赁本合同的土地。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县人民政府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鉴证方:(签章)
鉴证经办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承包方式取得甲方(田、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以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西至
南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期五十年不变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田)地使用权及其地方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按____元每年,五十年付清,以收据为准,首次付款为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付清当年承包金,以后每年春节以前支付当年承包金,乙方不得拖欠。
四、乙方承包(土、田)地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的林土、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土、田)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土、田)地的生产权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其开发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土、田)地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甲方保证该(土、田)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注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九、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五十万____元,退还乙方承包(土、田)地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还对乙方投入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该(土、田)地上所有投资归甲方所有。
十、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他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土地征用费归甲方,土地上附作物归乙方。
十一、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评价,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二、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三、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四、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__年__月
__日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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