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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模版

承包合同模版



承包合同模版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包合同模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承包合同模版1

  甲方: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重庆分公司项目部

  乙方:

  根据项目部总体施工进度,现有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工程,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狠抓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我公司“0123”的安全管理目标及保护企业财产免受损失,保障施工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坚决杜绝“死亡、重伤、火灾、触电、机械伤害及坍塌事故”的发生,控制一般事故频率在0.1‰之内,为明确双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期,特拟定以下条款供双方执行:

  一、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现场临时用电电源;

  2、抓好现场协调工作;

  3、加强对乙方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隐患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对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单位、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进行罚款处理;

  4、与乙方进行进场人员安全教育等相关手续的签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施工人员在现场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监督,决不能违章作业,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佩戴好胸卡、高空作业佩戴安全带,履行上岗前的安全三级教育手续;

  3、乙方在安装前提供有关资质证书及安装方案;

  4、施工现场临电不私自乱拉乱接,需用时找乙方现场值班电工协调。但要自备配电箱、电表、漏电保护器及电缆线等。但在施工中要将电源线高挂,不准随便拖地而走,更不准将电源线泡在水中及使用塑料结、花线做电源线,要预防破皮漏电而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

  5、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并且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决不能违章作业;

  6、电焊工,气割、焊工在施工现场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操作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决不能违章作业。同时其他无证人员不准从事电焊、气割焊作业,否则一切按违章作业处理。

  7、在施工现场不准酗酒、打架、吵闹及刑事案件发生;

  8、做好现场的.防火、防爆、防盗等相关工作,自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等;

  9、使用塔吊作业,吊物时要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认真配合塔司、信号指挥人员吊装工作。

  10、要维护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不能随便乱拆,万一施工不便时要经安全部门同意后再次拆除,否则一律不准乱拆。

  11、乙方每天早班前要给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班前的安全教育,并且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甲方安全科随时检查记录,一旦发现没有记录或不及时、不详细,甲方安全科有权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12、乙方在施工中要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安全保护用品,如因工人使用不当或不使用安全保护用品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13、乙方在施工中如有违章作业现象出现要愿意接收甲方安全科的罚款处理并积极配合签字手续。

  14、如甲方在施工中,有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如甲方强行违章指挥施工时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承担。

  以上几条,望双方认真执行,若乙方在施工中因自己不小心或违章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单项工程结束后无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二O年月日

承包合同模版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钢结构料件加工、制作由乙方负责;钢结构安装工程应由乙方或乙方指定有专业资质之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该公司的安装责任仍然由乙方承担。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造价: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图纸或设计院提供之蓝图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包干。工程总价计人民币:_______(RMB¥),其中钢结构制造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RMB¥);安装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RMB¥)。如甲方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变更工程内容或数量时,则承揽总价则按变更后之内容、数量及本合同议定之单价计算(不含总包单位管理费、配合费、挂靠费、报建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钢结构件、屋、墙面围护系统及通风气楼的制作、安装(不含门、窗)

  第三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执行

  (一)本合同协议书;

  (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三)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图纸;

  (四)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通知、会议纪要和补充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汉语。

  2、适用法律: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工程所在地省、市的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适用标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

  第五条、付款办法

  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30%,计人民币:元整(RMB ¥)。

  2、钢构进场款:主框架构件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30%,计人民币:元整(RMB ¥)(以材料到场之日起算,甲方应于7日内将该款汇入乙方指定帐户,若未见此款项,乙方有权作出停工选择,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彩板开始进场时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20%,计____元整(RMB ¥)元整。

  4、完工款: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10%,计____元整(RMB ¥)(甲方收到乙方完工报告之日起3日内,支付完此款项)。

  5、验收款:经甲方及有关之政府职能部门验收本工程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之7%,计____元整(RMB ¥)。

  6、保固款:乙方开据工程保固书之日起算满壹年后3日内,甲方支付余款总价之3%,计____元整(RMB¥)(乙方提供工程保固书予甲方)。

  第六条、工程期限

  工期由甲方书面通知及相关配合单位之配合工作,可满足钢结构施工之日起算;合计日历天为施工工期。

  第七条、延期处理

  如因甲方工程设计变更、或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天灾、政治、恶劣天气条件等)及非乙方因素之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之停工;甲方未按时提供施工配合条件和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越期罚款

  若乙方无法如期完工时,工期每越一日,甲方得按工程总价之万分之三作为其工程罚款,但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之百分之一为上限;反之,乙方完成工程每提前一天,按照相应比例给予工程奖励。若甲方无法按照合同付款时,每越一日,甲方得按工程总价之万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并且乙方有权选择停工,导致乙方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的,甲方应赔偿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九条、工程管理

  1、乙方在工程进行期间,应派富有工程经验及可靠之代表,常驻守工地(乙方派驻工地代表人员)除非由于法律或实际原因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的'协调、施工和维修,以达到业主满意的程度,遇有事离开工地时,应委托人代理,并通知甲方监工人员。

  2、甲方所委托之监造工程师及派至工地之人员,(甲方派驻工地代表)皆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如发现乙方工人技术低劣,工作怠慢者,得随时通知乙方更换之;倘乙方所做工程草率,材料低劣,不合规定,有权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倘甲方所委托之监造工程师或甲方派驻工地之代表监督、指示有误,导致工程出现问题需要拆除重做,其损失由甲方负责,延误之工期相应顺延。

  3、凡与本合约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及临时装置,经甲方交由其它承办人办理时,乙方与其它承办人,有相互协助合同之义务,甲方对此负有沟通协调配合之义务。如因甲方或其承办人之故,使工作不能协调,而发生错误,迟延或意外等情事,致生损害于乙方者,甲方应负责赔偿之;倘若为乙方之故,使工作不能协调,而发生错误,迟延或意外等情事,致生损害于甲方或他人者,乙方应负责赔偿之。

  第十条、不可抗力

  凡因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干预、自然天候不佳(依气象资料)及国家制订之庆典或其它非甲乙双方所可控制之事由,致甲乙双方不能依本合约履行其义务时,甲乙双方应不负赔偿责任。唯在该情事发生日期之前,依本合同应履行之义务仍行持续,一旦上述情事消失,即行继续履行合同,如该状况将延续三个月以上时,应由甲乙双方协议适当之补救办法。

  第十一条、工地安全及保险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在工程施工和维护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人身或物资的损伤或损坏,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它开支,但下述各方面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补偿费或损害赔偿费用除外:

  1、经甲方验收完成之工程,并转由甲方使用之建筑物。

  2、甲方组织验收不及时或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验收合格的。

  3、由甲方其代理人或不是乙方所雇用的雇员或其它承包人的行为或疏忽所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坏与损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及损害赔偿。

  4、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无法避免的财产损坏或损伤。

  第十二条、配合工程:

  甲方配合工程说明如下:

  1、负担施工所需水、电及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厂内协议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信道,以及协议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全由甲方负责)。

  4、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第十三条、变更工程

  本工程进行中,如甲方对原订计划有改善或变更之必要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照变更设计图说明办理,乙方不异议,凡因变更计划以致该局部之原设计工程数量有增减时,一般情况按原合同附件分项单价执行,如遇特殊情况由双方另行议定合理单价及管理费,并相应调整工程造价及工期。

  第十四条、解除或终止合同

  双方依下列各款规定,其相对之一方有权提请解除合同及请求补偿:

  1、甲方因故认为工程有终止之必要时,得终止本合同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应立即停工,其已完成之工程及专用于本工程已进场或已备之材料,均由甲方立即核实付款,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下列情事之一时,甲方需以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接通知后十日内仍不改正,经甲方再次书面通知仍未未采取任何改正措施的,甲方得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a、乙方越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工程进行明显迟缓,作业无常,施工品质不良,经甲方两次以上书面通知限期改善但乙方仍无意改善时。

  b、乙方产生资金困难,明显不能继续施工或破产。乙方因前项各款原因而被子解除合同时,应实时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到场材料工具等交由甲方使用,由甲方自办或另招商承办,乙方已完成部分工作及在场材料之价款,应作现场点收,并办理结算。

  3、甲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时,乙方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就已完成工程及进场材料或已备之材料办理验收结算,并支付乙方人员及设备之损失费用。

  a、合同签订后越半年,因甲方原因不能全面开工者。

  b、甲方要求减少工程量及金额达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以上者。

  c、工程施工期间因甲方原因而需全面停工,且一次连续三十天以上,或累积达三个月以上者。

  d、甲方未按时付款两次以上或应付款累积延迟二十天以上时。

  e、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时。

  第十五条、工程保管

  1、施工期间不论完成或未完成工作物,其于验收点交甲方前,不论遗失、减少或损(焚)坏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有实际需时,得要求乙方配合作部份点交验收使用,其于验收前由乙方负责,其于验收后,由点交使用单位负责。

  3、其他配合施工承包商之工作物与材料器具,分别由其各负责。

  第十六条、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现行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图纸、施工规范、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完工后建筑使用无碍为依据。

  2、甲方应于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算10天内完成检视及验收程序,并以书面之验收结果通知乙方,倘若甲方未能于上述之10天内完成检视及验收或如未经验收使用,则视为甲方已检视并同意验收合格。

  第十七条、保固责任

  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供保固书给甲方,由乙方负责工程保固壹年(自验收合格或未经验收但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保固期间内如因乙方材料或施工不良所造成这损坏,由乙方无偿修复;但如因甲方或第三人不当使用或周围环境改变及不可抗拒之外力所造成之损坏,经查非乙方责任者,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所有权:

  当甲方依合同第四条付清乙方除保固款外其它所有款项及完成第十五条之验收程序后,本合同工程之所有权始转为甲方所有。

  第十九条、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提交五家渠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第二十条、合同时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届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二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图纸、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通知、会议纪要和补充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章):乙方(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日

承包合同模版3

 发包方: xx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共他有关法律...

  发包方: xx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共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xxx3#、4# 桥梁工程

  工程地点: 苏州市浒关镇

  工程工期: 50 天

  第二条:承包范围

  永安路桥梁工程施工及图纸和相关文件要求及施工工艺所要求的施工内容和施工中需要配合的辅助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清基、排水、材料场内运输、脚手架、模板、混凝土施工、砌石(含沟缝)、钢筋制安、辅助梁板安装、辅助台背回填、材料看管、混凝土养护、搅拌机安装拆除、安全防护等。

  第三条:承包方式

  本合同采用包清工、包小型工具(铁锹、木工工具、钢筋弯曲工具、砌石工具等)、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的方式。

  第四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提供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质量交底,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负责提供水准测量控制点。

  2、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将临时用水、用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旁边。

  3、组织落实安全措施。在乙方人员进场后,甲方将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及法制教育,搞好安全生产管理。

  4、监督、考核乙方在施工中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合法用工及限额领料等工作。对乙方达不到要求时,随时提出限期整改,督促检查乙方整改。

  5、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对乙方限额领料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一切食宿问题自行解决。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按照甲方的统一部署进行施工,服从甲方项目经理部的全面管理、协调安排,对于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监督指挥的,按200元/人.次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工人必须满足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材料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有效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另聘工人承担该部分工作,发生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4、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提供自有工人的花名册。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施工过程中乙方更换工人要事先征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同意,方可更换,此项内容将作为月末考核内容之一。

  5、施工安全防护工作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提供必要材料。

  第五条:材料管理

  1、甲方直接将材料供应到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的正常施工。乙方应现场签收进场材料的质量和数量。如有异议应立刻向甲方提出,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已接受此批材料。

  2、甲方在供应材料的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予以接受并办理交接手续,作为物资移交和结算成本的依据。乙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甲方对进入施工现场材料的验收、保管及配合取样工作。

  3、乙方要严格按照混凝土配合比施工,确保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如施工过程中,因使用不当或错用等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材料的运输、二次倒运、保管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必须做好对成品及机械设备的.保护工作,对于甲方提供的机动翻斗车、搅拌机、排污泵、振动棒等机械乙方应办理领用手续,并应承担施工过程中的维修及保养的费用。小型机具及材料等如有损坏或遗失甲方将有权按照原价的1.5倍给予罚款。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合理使用材料,不得出现浪费现象,一经发现甲方将给予500—XX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重罚。

  6、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否则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综合单价:

  模板施工: 13元/m2

  混凝土施工: 35元/m3

  砌石施工(桥底铺砌30cm厚、砂浆抹面): 15元/m2

  钢筋制作安装: 200元/t

  上述单价为综合价,包括与其有关的清基、排水、材料场内运输、脚手架施工、材料看管、砼养护、人工打夯、搅拌机安装拆除、安全防护及其他辅助作业,本工程实行闭口包干,施工中不再发生计时工、估工、点工等一切零星用工。

  2、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每月25日验收合格后,按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结算70%,剩余工程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后再行支付。

  3、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费用(包括材料、机械、人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将从乙方的人工费中扣除。

  第八条:工 期

  1、 工期 50 天为控制目标。

  2、乙方应遵从甲方的总体施工计划和工期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一经甲方同意,应严格执行。

  3、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甲方将给予每拖延一天XX元的罚款。拖延十五天以上,乙方自行退场。

  4、工程一经验收通过,乙方必须在一周内撤离现场,包括所有施工人员、机具设备等,做到工完场清。

  第九条: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1、安全目标是确保不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乙方应按苏州市有关部门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包括为所属人员自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工作。本合同后附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

  2、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抢救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3、乙方如发生打架斗殴、与附近居民发生纠纷、无身份证、暂住证现象,损害总包单位企业形象、不按合同约定无故到市政府、业主方闹事等现象,甲方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每次500元罚款,罚款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应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做好文明施工,材料堆放整齐,及时清运乙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的整洁。乙方达不到甲方的文明工地标准要求时,甲方有权令其整改,并将对其处以相应罚款。

  第十条: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为优良,未达到100%优良,甲方将根据业主对项目的处罚的1.5倍对乙方进行处罚。如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发生返工现象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在过程中发现乙方违规操作,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当场罚款,金额视情节轻重确定,并将在当月的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必须遵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设计要求及业主代表发出的指令,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建立安保体系,健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做好自检记录。

  3、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做好自检记录,未经业主和监理认可不得施工下道工序。

  4、如甲方需对已同意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时,若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复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当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时,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其退场,同时按甲乙双方核实的完成工作量按合同价款内的市场价格给予结算。乙方应无条件退场,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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