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简易合同四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简易合同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授权许可方(甲方):
被授权许可方(乙方):
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八角街”品牌托管事项,在自愿基础上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业务范围及期限
一、甲方委托并授权乙方管理的__________专卖店(专柜)。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地区开设店铺经营甲方产品。
二、所有开设、调整、撤除专卖店或专柜,乙方均应通过甲方书面审批。并由甲方直接与商场或店主签定合同。
三、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所托管区域的托管履约保证金___万元整。
四、甲方授权乙方托管的期限为壹年。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乙方必须保证所开设及管理的甲方店铺只能销售甲方所提供的合法产品。店内不得陈列及销售其他品牌的任何产品。如经发现甲方有权没收所有冒用的和其它非本品牌货品,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金____万元整,情节严重甲方将追诉乙方对本品牌所造成的损失赔偿捌万元以上。
六、乙方不得在任何地方对甲方产品进行批发销售或二级托管。
第二条、运作管理
七、装修管理:由甲方负责招标、监理及费用开支,乙方需协助招标、监督装修人员按时保质地完成装修。
八、货品管理
由甲方提供当季适销货品,货品库存数量由甲方调节制。货品所有权、区域间调配权均归属甲方。
为确保货品的运输安全,发货方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包装货品,并在托运后两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原始托运单传真至收货方。
收货方在接受货运公司通知时,应及时提货,提货时发现包装破损等异常情况,应当场清点,清点确认有货品丢失、毁坏的应及时通知发货方,并协助发货方索赔。
收货方收到货品时包装完好,且重量相符,但在开箱验货时发现实物与退货单不符,应在第一时间将差异明细单(明细单上须有三名以上当场验货人签名)传真至发货方。
本合同(八。3)项中,发生货品丢失、毁坏且经索赔仍未挽回损失的若发货方为甲方,则损失由甲方承担;若发货方为乙方,则乙方应按公司当时市场售价减去商场折扣以及乙方托管佣部分后的金额赔偿甲方。
本同(八。4)项中发生少货情况且收发方都不能提供有力证据时,若发货方为甲方,则按公司零售价格四折算,双方各承担损失部分的50%;若发现月末盘存少货时,乙方应按零售价格四折赔偿甲方。
九、销售管理
乙方须为托管甲方品牌运作设有符合甲方要求的专职管理人员,确保及时完善地管理、营运每个专柜或专卖店。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托管制度及营运模式,按时按质向甲方提供销售日报、工作汇报及甲方需要的其他报表;及时反馈顾客意见,积极做好品牌在当地市场的宣传推广工作。
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当地市场拓展、销售、回款计划,在得到甲方认可后作为本合同条款之一(见附页)实施。
由乙方负责托管区域内所有直营店或直营专柜的日常营业管理。
乙方须全面完整地执行甲方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可更改活动内容或活动时间。由商场制定的统一促销活动,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商场书面活动方案(如商场无书面活动方案,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商场活动方案提供给甲方),并经过甲方审批方能执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任何促销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___万元整。
乙方不得改变货品的零售价,且必须按甲方的打折要求打折。如发现打折超过要求,多给顾客的优惠金额由托管员补齐,乙方不按要求打折累计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___万元整。
十、人员管理: 乙方负责营业员招聘、任免和薪酬奖惩;乙方招聘有经验的优秀营业人员,并按甲方管理制度对营业员进行不断培训,严格管理,向甲方提交营业员档案资料、任免建议和考核报告。
十一、财务管理
乙方需保证甲方直营店每月结款能按照与所签合同之规定执行;每月销售额以甲方和商场核对确认的销售额为准;乙方因选择商场有误或督促不力,造成货款回笼延误、短少、坏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保留追诉的权利。
在甲方根据与商场之合约准时开出结帐发票情况下,乙方须保证按时结款、回款,商场合约规定回款日起30天内回款,按正常提点数核算,若迟于此日期,则每拖一个月,该货款对应的乙方提点数下降2%(例如正常为15%,延期一个月为13%)。
乙方须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各直营网点与商场结算日一致的盘点报表以及流转仓库的盘点报表,并接受甲方不定期盘点抽查。
十二、其他
甲方针对乙方所托管市场制定的销售考核指标、库存考核、利润考核等考核项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条款之一实施。
协议期间乙方的日常运作管理应严格按上述要求执行,甲方根据此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乙方经营管理水平和销售业绩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将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一个月内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
乙方要及时地处理专卖店(专柜)所发生的各种紧急事件,及时地维修或更换损坏设备和用品。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托管员职责及各种管理制度(详情请见附件1、2)
第三条、费用分摊及收益分配
十三、甲方负责以下费用项目;
商场进场费、赞助费、保证金;
增值税;
专买店(专柜)的货品;
货物由上海运抵当地的长途运输费、季末退货费(不含提货费);
专柜的装修费用,专柜改造、撤场以及撤场道具退回甲方的运输费用;
甲方统一的营业用品(如报表)由公司统一配给;
专柜的道具以及形象装饰用品;
专柜营业员的培训费用;
甲、乙双方因业务往来,邮寄相关资料、文件的费用,各由发出方承担;
甲方邀请乙方参加的各项活动,甲方承担由当地至目的地的`单程路费(此费用的报销需乙方正式开店后,凭有效票据方可向甲方报销)。
十四、乙方负责以下费用项目:
进商场以及日常营运中的招待及公关费用。
市内交通运输费以及提货费用。
乙方发生的办公费用、通讯费用(包括店铺内的通讯费用)。
乙方聘用的营业员工资。
外地专卖店及公司正常从乙方调拨货所发生的邮政费用不包含在内。
季末乙方将货品从当地退回甲方的运输费用,季中甲方因其他区域需要而从乙方调拨货品所发生的运输费用不包含在内(事先须经商品部签字确认)。
乙方所管辖专柜的电话装机费用、电话、传真机、文具、清洁用品、柜台灯具维修费用等费用。
为配合甲方的品牌管理,乙方必须自行配置电脑、网络等相关的硬、软件办公设施。
其余有关托管营运所产生的费用。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1.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第二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 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 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按时年审。
5. 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4.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6.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7.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8.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六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 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保险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2. 出租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未满时收回车辆时,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预付租金,出租方需退还相应预付租金。
第七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 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住址:
为响应国家号召及要求,积极帮助在校学生进行社会实践,解决在校学生勤工俭学等需要,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提供实习机会及勤工俭学的工作岗位给乙方,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如下:
一、雇佣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于签订之日生效,期限为3个月。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一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兼职招聘工作。
第二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规定。
第三条 乙方应充分利用课余时间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和任务。
第四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其他个人业务。
第五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 乙方有权一起参与学生兼职的面试,并了解甲方选择兼职的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 甲方不能肆意的删选乙方所提供的兼职。
第八条 甲方需要支付乙方一定的宣传费用(物料宣传、传单派发等)。
三、劳务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15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按如下方式进行: 按乙方推荐兼职工作数量,每个推荐人员按 200~300元 据实结算;(之前的比例划分有点麻烦,因为每个工种可能每天获取费用不一样,对双方计算很麻烦,直接采取固定费用吧)
第十条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双方约定的乙方应履行的义务,并造成甲方损失的。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要求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不能达到工作岗位职责的要求和规定,不能胜任岗位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违法法律规定进行对学生兼职的培训、试用以及上岗
(二)在面试学生兼职时故意刁难以及苛刻
(三)结算工资费用时未及时发放。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公司信息以及证明,否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甲方给予经济补偿。
(二) 甲方和乙方协商后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经乙方同意后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工作及责任,在该工作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四) 乙方在完成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工作内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向第三人提供劳务服务,但乙方必须遵守竞业禁止、保密义务的规定,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如因乙方在为第三人提供劳务的过程中,造成甲方的损害,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五) 乙方保证已经具备了向甲方提供劳务服务应具备的知识及技能,能胜任甲方交予办理的工作要求。
(六)、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乙方如违反了甲方的规章制度并造成甲方损害,则甲方除有权解除与乙方的雇佣关系外,乙方还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七) 乙方如故意违反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则甲方除有权解除与乙方的雇佣关系外,还有权不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八)甲方在用工时对乙方或者兼职学生造成利益损害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九)乙方只负责提供学生兼职到甲方,对甲方后续对兼职的安排不做干预,由于甲方自身问题导致学生兼职流失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且仍需向乙方支付相关劳务费用。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监控系统工程维护质保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维护保修条款:
一、乙方的职责:
1、对甲方现有设备恢复正常使用,监控安装简易合同范本。
2、对甲方的设备进行每月一次,每次两天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3、不论系统有无故障,每年提供12次定期维护保养服务,并提供相应的维护保养报告,年底提供一份详细的年度维护保养报告,以供甲方对各系统设备运行状况有全面的了解,确保系统设施的正常运行。
4、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如发现设备、零部件损坏,经甲方确认同意更换后,按原合同中规定的价格收费更换,如原合同中没有规定的设备及部件,按设备或零部件的成本价收费。
5、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咨询服务。
6、如乙方没有按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每少一次扣除维护费用的8%。
二、甲方的职责:
1、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系统维护保养工作。
2、在系统出现问题后,应如实向乙方反映情况,提供维修条件,合同范本《监控安装简易合同范本》。
3、及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三、合同金额及收费标准:
1、维修保养合同金额为:元人民币。
2、全年上门维护次数累计超过12次或全年维护保养工作累计超过48个工作日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维护服务,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300元计算,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派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四、付款方式:
1、维护费按年度结算: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年度维护费用的50%,满6个月后5日内支付50%余款;
2、更换设备材料、零部件所发生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费用票据后5日内甲方一次付清;
3、逾期付款时按未付款金额的5%收取滞纳金,满一个月后仍未付清余款,乙方视同甲方不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维保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维修保养服务,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300元计算或一次性付清自停止之日起本合同约定的定期维护保养服务费。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后派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期限为1年;
4、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方执 一 份,乙方执 一 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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