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出资协议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转让出资协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达成如下事项: 在执照转让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变更工作,在变更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甲方资料作违法活动,否则一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由双方点清资料交接完毕,一次付给预先定好的价格(万)元 交付甲方,变更工作完成后,该企业的'一切账务与甲方无关。此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组织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1C卡。
3、验资报告。
4、公司章程。
5、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人名章。
6、银行注销确认信息单。
7、北京市单位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是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通讯地址或邮箱:
乙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或邮箱:
丙方:
【律师提示】
1、合同名称可以有多种,如合资合同,合作合同,投资协议;
2、签约各方即为投资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公司成立后即为股东;
3、投资方信息应全面、准确。
投资各方经充分讨论,友好协商,就合作投资开办 有限责任公司一事,达成以下一致意见,以资共同遵守。
【律师提示】
1、前言部分可简洁明了,也可根据各方实际情况写明合作投资原因;
2、因公司章程多数情况下会使用工商局标准版本,对各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限制太多,本合同内容如写得全面细致,可成为实质上的章程。
第一部分 公司基本情况
第一条 公司名称
投资各方合资设立的公司为 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提示】
1、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3、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以预先核准的名称为准。
第二条 公司住所
公司经营场所在 。
【律师提示】
1、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
3、公司登记须以住所为准。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 (如若与营业执照不符,以营业执照为准)。
【律师提示】
1、公司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2、超出范围经营有一定风险。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为 。
【律师提示】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有最低要求;
2、注册资本可分期缴付,但须注意首期比例与分期期限,最好明确约定;
3、第三人代垫资金须了解相关风险。
第二部分 投资者投资情况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1、
2、
3、
4、
5、
【律师提示】
1、股东法定人数限制;
2、股东基本信息须清楚、准确、完整;
3、有名义股东可考虑实际投资人列名与不列名的各种方式。
第六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一)出资方式与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某某以货币 元出资,占注册资本 %;
某某公司以设备出资,折价 元,占注册资本 %;
某某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经评估作价 元,占注册资本 %;
某某以知识产权出资,折价 元,占注册资本 %。
【律师提示】
1、货币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都可作为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非货币财产出资时是否需要评估应综合考虑其费用与风险,包括市场行情变化带来的价值变化风险;
3、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法律规定标准;
4、作为出资的财产产权不清晰会存在法律风险;
5、出资比例应尽量避免各占50%或各股东相加形成两方各50%的现象,以防公司股权僵局。
(二)出资时间:
【律师提示】
1、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4、注意比例规定与期限规定。
(三)不能如期缴纳出资的违约责任:
【律师提示】
1、明确约定比无约定更好操作;
2、可以约定各种不同的方式。
(四)公司成立后股东名册或/和出资证明与本条不一致的,以 为准。
【律师提示】
1、公司成立后可以出具出资证明,出资证明须与注册登记的一致,存在与实质出资不一致的风险;
2、隐名投资人与名义股东可能存在风险。
第七条 投资者(股东)的权利义务
(一)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投资者(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三)投资者(股东)按出资比例享受利益分配。
(四)不参与管理的投资者(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律师提示】
1、表决权与分红权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各投资者可协商确定;
2、出资比例可分为约定与实缴,建议约定实缴与认缴不一致的变通方式;
3、不参与管理的投资者应考虑知情权与监督权的实现方式。
第八条 公司设立事务承办人的职责
全体投资者(股东)指定 为公司设立事务承办人,承办人可亲自也可委托他人办理公司设立事务。
【律师提示】
1、指定一或两人可提高效率;
2、办理名称核准、验资、登记等手续。
第三部分 公司股权变动
第九条 股权转让
(一)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律师提示】
1、以上条款为法定内容,本合同可作不同约定;
2、有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关系的可考虑在此作限制约定。
第十条 股权继承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是否继承股东资格,须股东会讨论,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方可继承股东资格。
【律师提示】
本条非必备条款;各投资者应充分考虑公司的人和性,确定应否有此约定,以及表决权比例。
第十一条 公司增资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律师提示】
增资认缴比例可事先约定。
第四部分 公司机构
第十二条 股东会的组成及职权
(一)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二)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职权。
【律师提示】
1、上述职权是参照法定内容,职权内容与范围可由本合同或以后的章程约定;
2、股东会职权须与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职权综合考虑。
(三)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于每年 举行;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4、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6、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7、对第十五条第(二)项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8、股东会股东的表决权按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过半数通过有效;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律师提示】
1、会议通知时间应约定较短时间;
2、程序一经约定,须遵守,否则有致使决议无效的风险。
第十三条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一)董事会组成:
1、董事会成员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
2、董事由 办法产生,任期 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3、董事长、副董事长由 办法产生;
【律师提示】
1、成员最好为单数,以防公司董事会僵局;公司较小,可只定执行董事;
2、董事、董事长产生办法可自行约定,任期在三年内;
3、若有国有投资主体须注意职工董事人数。
(二)董事会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职权。
【律师提示】
1、上述职权是参照法定内容,职权内容与范围可由本合同或以后的章程约定;
2、董事会职权须与股东会职权综合考虑。
(三)董事会召开程序
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2、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4、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律师提示】
1、会议通知时间应约定较短时间;
2、议事方法与表决程序宜简单;
3、程序一经约定,须遵守,否则有致使决议无效的风险。
第十四条 (总)经理及其职权
(一)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经理的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律师提示】
1、经理可由股东或董事担任,也可外聘;
2、经理职权应与董事会职权综合考虑;
3、财务负责人与总经理同为考虑重点;
4、职权设置上须防范治理僵局。
第十五条 监事会及其职权
1、监事会由 人组成。
2、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律师提示】
1、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不设监事会的除外;
2、监事会应有职工代表;
3、可自行约定主席产生办法。
第十六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 担任。
【律师提示】
在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中可任选;
第五部分 合同效力
第十七条 通知地址
各投资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各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其他投资方,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其他投资方无法送达或者变更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变更方承担。
【律师提示】
因地址的变更带来的不便可能引起法律纠纷。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投资各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律师提示】
1、约定管辖地有利于各投资方清楚解决纠纷的途径;
2、约定须明确且合法,否则无效。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投资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签订地为 。
【律师提示】
1、可约定生效条件,若公司涉及到须经批准的,应约定经某机关批准后生效;
2、合同份数应考虑投资人人数以及公司与工商局等机关所需数;
3、建议约定本合同与公司章程的效力大小,并注意与公司章程的对应。
以下为签名(盖章)页
甲方:
乙方:
丙方:
【律师提示】
1、自然人应亲自签署,如委托他人代签,须备委托书;
2、法人应盖经备案的行政公章;
3、日期准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公司发展业绩,促进优秀人才与企业成长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同时为了开拓 等地市场业务,戊方拟在 成立控股子公司,其中戊方实际投资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占目标公司股份比例为 %,剩余 %部分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资。
根据甲、乙、丙、丁四方意愿,四方愿共同委托戊方以戊方名义代为出资并持有股权,即在工商注册登记中,目标公司为戊方全资控股子公司,戊方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甲、乙、丙、丁四方作为隐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实际获取投资收益。
甲、乙、丙、丁、戊各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并就甲、乙、丙、丁各方共同委托戊方代为出资并持股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二、各投资人出资情况
目标公司由甲、乙、丙、丁、戊各方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
1) 甲方投资金额_元,占股比例_ %;
2) 乙方投资金额 _元,占股比例_ %;
3) 丙方投资金额_ 元,占股比例 _%;
4) 丁方投资金额 _元,占股比例 _%;
5) 戊方投资金额 _元,占股比例 _%;
三、委托持股
1.甲、乙、丙、丁四方委托戊方以戊方名义代为出资并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即在工商注册登记中,目标公司为戊方全资控股子公司,戊方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甲、乙、丙、丁四方作为隐名股东,由戊方按出资比例向甲、乙、丙、丁四方实际分配投资收益。甲、乙、丙、丁四方取得的目标公司内部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不在目标公司章程中体现,不记载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不作工商变更登记。
2.甲、乙、丙、丁四方同意均以戊方个人名义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作为其四人股权的名义持有人,由戊方以目标公司全资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由戊方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并根据戊方意志自行行使表决权、作出股东决议、行使《公司法》和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3.甲、乙、丙、丁四方取得的股权为目标公司内部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虚拟股权拥有者不是指目标公司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目标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除特殊约定外,甲、乙、丙、丁四方基于本协议享有的股东权益不包括目标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权,并同意将所持股份对应的除利润分配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投票表决权等经营决策权)永久授权给戊方行使。
四、出资时间及财务管理
甲、乙、丙、丁、戊各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金额足额、及时存入公共账户。公共账户由戊方财务人员统一看管和使用,甲、乙、丙、丁各方有权定期对该账户予以监管,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
甲、乙、丙、丁、戊各方未按照约定出资的,除应足额、及时支付出资款项外,还应向其他已按期及时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相当于到期未缴纳出资额的【 %】作为违约金,上述违约金在及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之间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公共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由甲、乙、丙、丁、戊各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目标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目标公司前一年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分红。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 【 】
(2)分红的数额:目标公司上一年度剩余利润的【 %】;
(3)分红的方式:由戊方按照各方实缴的出资比例统一分配;
(4)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5)如利润分配日期提前,需各方签字认可同意,方可分配。
(6)根据实际情况,戊方将5%股权收益分配给甲、乙、丙、丁各方,分配规则和方式由戊方另行制定。
六、甲、乙、丙、丁各方权利义务
1.甲、乙、丙、丁各方分别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之一,对目标公司享有获得相应投资收益的权利,有定期要求戊方通报目标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财务状况的权利;
2.甲、乙、丙、丁各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戊方不适当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有权向戊方申请要求查阅目标公司会计账簿,但不能无正当理由擅自干预戊方作为目标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全资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权利义务和目标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3.甲、乙、丙、丁各方负有按照本协议以货币形式及时出资的义务,并应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在戊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均由甲、乙、丙、丁方分别承担。
七、戊方的权利义务
1.戊方有权以目标公司全资股东身份排他性的`进行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戊方作为工商注册登记的全资股东依照《公司法》和目标公司章程享有独立的决策权;
2.戊方应定期向甲、乙、丙、丁各方通报目标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财务情况,并认真听取甲、乙、丙、丁各方依据本协议对戊方不适当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提出的建议;
3.戊方应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作为名义持股人代表股份所产生的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扣除税费等必要成本后均全部按照甲、乙、丙、丁各方的出资比例及时分配。
4.对于所经营业务出现风险时,各方需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承担投资风险,该风险的承担不以投资金额为限。
八、竞业限制
甲、乙、丙、丁各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在目标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工作期间及从目标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或本协议解除终止后36个月内,无论在任何地域,若无戊方书面认可,甲、乙、丙、丁各方不得以自身、代理人或其他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与戊方或目标公司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同类/近似业务或与戊方及目标公司业务的竞争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
九、转股、退股和增资
(一)转股:目标公司成立起【 】年内,甲、乙、丙、丁各方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征得各方同意后,一方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在同等条件下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
(二)退股:
1.善意退股
(1)退股一方由于自身无过错原因要求退股的,应先清偿其对目标公司或戊方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目标公司或戊方借款、该股东行为使目标公司或戊方遭受损失而产生的赔偿等),且须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各方,在征得各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
(2)退股均以现金或同等价值资产结算。
2.恶意退股
(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第七条关于竞业限制规定的;
(2)擅自泄露戊方或目标公司商业机密或本协议有关内容的;
(3)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严重干扰戊方或目标公司正常经营决策,或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
(5)其他导致戊方或目标公司遭受重大损失或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
任意一方发生以上任一情形的,自动退股。退股方不再享有任何利润分配权(包括尚未分配的利润),且无权要求戊方或目标公司返还其任何出资,因其过错给戊方或目标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最终赔偿责任。
(三)增资:若目标公司储备资金不足或发生经营战略调整,需要增资的,经戊方提议,各方应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追加出资须在戊方通知各方后7个工作日完成,若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除本协议各方主体以外,若增加其他主体(自然人或法人)入股的,新入股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同时入股事宜需经本协议各方的一致同意。
十、保密条款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项下以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各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十一、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且目标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成立之日起,原则上至目标公司经营期限届满为止,但出现本协议第八条事项时除外。
十二、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需承担守约方维权所花费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等)。
十三、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各方同意向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六份,各方分别持有一份,目标公司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乙、丙、丁各方(签字并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年 __月 __日
戊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年 __月 __日
合作伙伴:_________
姓名、性别、年龄和地址是______。
(其他合伙人应按上述顺序填写上述项目)
第一条合伙的目的
第二条合伙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至_____年。
第四条投资金额、方式和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__形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作伙伴按上述顺序列出)
2.所有合伙人的出资均应在__________之前缴纳。
逾期未缴或未缴的,银行利息按到期金额计算,由此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该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
合伙期间,合伙人的出资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合伙企业终止后,每一合伙人的出资应保持为个人出资,并在时机成熟时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和债务承诺
1.盈余分配应以______为基础,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诺:合伙债务首先以合伙财产偿还。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合伙企业债务按每一合伙人的比例承担。
第六条出资的接纳、提取和转让
1.职业:①本合同必须得到认可;
(2)经所有合伙人同意;
(3)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取款:①只有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允许取款;
(二)不利于合伙的,不得退出合伙。
(3)退股应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并征得所有合伙人同意;
(四)退伙后,应当根据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无论出资方式如何,都应以货币结算。
(5)未经承包人同意,自愿退出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出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在转让期间,合作伙伴有接受转让的优先权。
如果转让方以外的第三人被接纳,第三人将被视为接纳方,否则转让方将被视为退出方。
第七条合伙董事和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是合伙企业的负责人。
其权限是:①在国外开展业务并签订合同;
(二)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
(三)销售合伙产品(商品)和购买共同商品;
(四)支付合伙企业债务。
⑤__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
(二)听取合伙企业负责人开展业务的报告;
检查合伙企业账簿和经营情况;
(四)共同决定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的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未经许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如果企业获利,合伙企业将根据实际损失赔偿损失。
2.禁止合伙人从事与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加入其他合伙企业。
4.禁止合伙人与该合伙企业签订合同。
5.合伙人违反上述条款的,应当赔偿合伙企业的实际损失。
劝阻并不听取所有合作伙伴的除名决定。
第九条合伙企业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企业因下列原因之一终止:①合伙期限届满;
(2)所有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三)合伙已经完成或者不能完成。
(四)合伙企业被依法撤销的。
(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法院决定解散。
2.合伙企业终止后的事项:①立即选举清算人,邀请_______名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二)清算后有盈余的,按照收回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盈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的项目可以以固定价格出售给合作伙伴或第三方,价格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损失,无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合伙企业共有财产应首先用于偿还损失。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偿还损失的,合伙人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承担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的争议,应当本着有利于合伙企业发展的原则,通过相互协商解决。
如果谈判失败,你可以诉诸法庭。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订并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伙人集体协商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作伙伴:_________
合作伙伴:_________
年 月 日
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对转让过程中的权责明晰负责。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标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转让方与________________(注:目标公司的另一股东)在_____年合资组建了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
经协商一致,双方就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__________公司%的出资额(以下称为本次出资额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称为本协议),以共同遵照履行。
一、出资额转让
1.1转让方和受让方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方式由转让方一次性向受让方转让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出资额(以下简称“转让出资额”)。
此项转让已经获得_________公司其他出资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同意。
1.2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出资额的同时,其拥有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_____公司合资合同(出资协议)以及章程规定的附属于出资额的其它权益将一并转让。
二、转让价格
2.1本次出资额转让的依据(如有)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第______号审计报告,基准日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确认_________公司全部出资额价值为_________元。
2.2本次出资额转让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下简称“受让价款”)。
三、支付和交割
3.1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以后的三十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受让价款。
3.2在受让方完全履行上述款项支付义务以后,由双方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验证报告,该报告出具以后,转让出资额立即交割。
3.3转让出资额交割以前,_________公司累积利润中与转让出资额相对应的股东应享有红利的分配权归转让方所有。
四、声明与保证
4.1双方对各自的主体资格声明与保证以下各项:
4.1.1具有中国国籍的、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公民;
4.1.2具有并能拥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订明的义务;
4.1.3无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碍本协议自生效日起生效并对其产生约束力;
4.1.4履行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之文件订明之义务,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
4.1.5在本次出资额转让过程中,应互相充分协商、紧密配合、积极支持。
4.2转让方进一步声明与保证,本次转让之出资额为其合法持有的、且完整状态、并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担保或其它第三者权益。
4.3受让方进一步声明与保证,受让出资额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五、转让方义务
转让方还应承担以下义务:
5.1转让方有完全的权力、权利和能力签署本协议并将其对公司拥有的一切权利及义务依据本协议转让给受让方;
5.2转让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受让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出资额;
5.3提供的有关资产与业务的文件和资料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
六、受让方义务
受让方还应承担以下义务:
6.1本协议签署时向转让方提交根据其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部作出和出具的与本次出资额转让有关的有效决议和授权书(下划线部分为受让方为法人时需提交的文件)。
6.2保证按照本协议第3.1条的规定支付出资额转让款项。
七、保密
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需向第三人披露,双方同意并促使其有关知情人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本次出资额转让有关的事项严格保密。
八、不可抗力
8.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8.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8.3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的,且不可避免的各种自然灾害、市场风险、政治事件等。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违约责任
10.1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第八条之情形外,任何一方出现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必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出资额转让总金额的4%的违约金。
10.2如果受让方逾期十个工作日仍不支付转让款项,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受让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转让方支付相当于出资额转让总金额的4%的违约金。
十一、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国现行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1.2本协议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十二、补充、修改和转让
12.1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必须经双方作成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12.2本协议双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十三、税收和费用
双方应各自承担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应由其缴纳和支付的税收和费用。
十四、附则
14.1本协议中使用的标题仅用作对内容的提示而不作为对条款的解释。
14.2双方同意本协议替代所有原先双方的口头承诺而成为一份完整反映双方共识的协议。
14.3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同样有效,其余供审批之用。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该股份转让协议由下列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于 年 月 日在签署。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中,甲方与乙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双方”。
鉴于:
1、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在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总股本为。甲方是目标公司的正式注册股东,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
2、甲方愿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在符合法定及目标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转让条件及程序的前提下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合股)(以下简称“目标股份”)转让给乙方。
3、乙方愿意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转让的目标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议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上述股份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甲方持有的目标股份对应的出资已全部到位,甲方现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股份以人民币 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如所转让的股份对应认缴的注册资本尚未全部到资,可约定由乙方按章程规定如期到资,并注明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目标股份。)
2、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根据股权变更登记的步骤,按照下列方式将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给甲方:
(1)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即人民币元;
(2)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即人民币元;
(3)在目标公司办理完毕股东登记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的%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亦可根据具体情况,根据交易情况约定其他支付条件)
(4)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声明、保证与承诺
1、甲乙双方保证各自是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适合民事主体(如是公司的应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签署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约定各项义务的主体资格,并将按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本协议。
2、本协议双方在此所作的全部保证、承诺是连续的,不可撤销的,且除法律的明文规定和执行司法裁决之必须外,不受任何争议、法律程序及上级单位的指令的影响,也不受双方名称及股东变更以及其他变化的影响。本协议双方的继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及其他权利义务承接人对本协议双方各自在此所作的保证、承诺以及按本协议规定应履行的义务负有连续的义务和责任。
3、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与承诺:
(1)甲方保证所转让的股份是甲方合法持有的股份,甲方有完全、合法的处分权,没有设定任何质押或者其他足以影响股权转让的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司法查封、冻结,并不会因股份转让使乙方受到其他方的指控、追索或遭受其他实质损害。同时,甲方保证,其在交易时向乙方提供的关于目标公司和目标股份的相关财务信息是真实全面的。否则甲方无条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的声明、保证与承诺在本协议规定的股份转让行为完成后继续有效。
(3)甲方将与乙方积极配合,依法共同妥善办理股份转让所需的各项手续。
4、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与承诺:
(1)乙方具有依法受让甲方所持有的.目标股份的主体资格。
(除一般民事主体资格要求外,某些行业、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别要求)
(2)乙方保证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并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3)乙方的声明、保证与承诺在本协议规定的股份转让行为完成后继续有效。
(4)乙方将与甲方积极配合,依法共同妥善办理股份转让所需的各项手续。
第三条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省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省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凭本合同及股权交割清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产权交易中心留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定以下合同。
一、 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1本次转让公司的所属位于惠州大亚湾中心北区用地面积平方米,西区上田用地面积4408平方米,西区上田用地面积5630平方米的土地,以上3块土地已办理好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2 公司借出资金2750万元整,分别为大亚湾某公司借款 万元,大亚湾某公司借款700万元,大亚湾建委借款50万元。
二、转让公司债权债务,经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自行处理,(但需要甲方协助的事宜,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处理。)
三、转让公司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 万元整,本合同签定后七天内乙方应将人民币_______ 万元整付至甲方或甲方(委托人)指定的帐号内,(该款为甲、乙双方共管)。甲方办理转让公司报批手续完毕后,乙方应即付人民币_______ 万元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指定帐号内。余款在办理转让公司·法人变更手续完毕后付清给甲方。
四、甲方乙方办理好公司法人变更手续完毕后,甲方将编制好的'《产权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乙方凭此清单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无误、验收完毕后由甲、乙其经办人员在清单上盖单、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五、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经由甲方负担。
六、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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