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中的关键词
在签订装修合同时,有哪些需要了解的关键词呢?以下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修合同中的关键词,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一、施工代表:仅负责合同履行
对于施工代表的权限问题,是家装中最常出现纠纷的地方。施工代表是承包方(乙方)指派的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照要求组织施工的驻工地代表。施工代表有义务促进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如果施工代表更换,承包方(乙方)需要及时通知发包方(甲方)。
二、施工人员:防止“下出笼”
施工人员是装修公司聘请负责完成合同项目的人。新的装修合同规定,由发包方(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者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的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如果给承包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
三、发包方:有权装修的甲方
发包方在合同里有时会以甲方来代替。这里的发包方,一般是指该房屋的产权人,如果装修由非产权人负责,那非产权人应该取得产权人的书面同意,或由发包方证明自己对房屋有权装修。发包方应该在有权装修的情况下与装修公司签署合同,否则合同视为无效。
四、承包方:有企业资质的`乙方
承包方和发包方是相对而言的,承包方在合同上更多的以乙方来表示,这里指的是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并有装修相关资质的企业。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购房合同陷阱提供了条件。
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你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前不久就有报纸报道过这样的购房合同陷阱案例:迟延**一年多,只赔付96元。或者在不能按时办理好时,干脆让购房人退房。
购房合同陷阱还有的合同中写明的违约条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实际不公平。例如:约定任何一方解除购房合同都要支付总房款40%的违约金。这实际上只是限制购房人,开发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将卖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卖。
所以,在和开发商签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看清合同的所有条款,看看其中是否有文字游戏,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不是都体现在上面了。千万不要买到房子,一激动,没有把好合同这一关。购房者往往都是弱势群体,一旦落入开发商霸王条款的陷阱,再想维权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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