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合同通用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聘任合同通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后学历: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以下条款内容:
第一条 甲方聘任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职务,嗣后的工作、工资、考核、升迁、调职、奖惩、免职等,均依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条 甲方聘任乙方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期_______年。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拟再续签此合同时,则需以书面形式相互通知对方,到期时本合同自动终止。若合同期满前15天双方仍未收到对方不拟续签本合同的书面通知时,则在15日内到人事部办理续签手续。
第三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所规定的一切规章条款,尽职尽现,服从领导,与本公司全体同仁团结合作,如有违反或不能按期达标者,被甲方辞聘亦无异议。
第四条 乙方所担当职务的责任、权限、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均必须以职务说明书的规定为依据,不得自行变更和推卸责任。
第五条 乙方对工作中所获得的有关本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等机密应尽力严守,如有泄漏,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上级处理。
第六条 乙方一经甲方聘任签约后,应按约定进行工作,不得中途毁约。但因工作绩效不佳,品德不良,有重大失误或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损失和形象损害者,甲方可随时解除此合同,甲方亦不负任何责任。
第七条 乙方如被解聘或自动请示解聘时,一经核准,立即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八条 乙方在聘任期间以甲方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书》为经营管理目标,甲方亦依据此任务书对乙方进行考核评价。若乙方的工作不能使甲方满意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此合同。
第九条 《年度工作任务书》与本合同一并签认,对乙方有与本合同同样的约束效力。
第十条 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基础上,可调整《年度工作任务书》的若干内容。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一经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
甲方签约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约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一、聘方(甲方): 法人代表(负责人):
应聘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二、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三、聘请待遇:
1、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每月工资报酬。试用期工资为 1000元/月,试用期后工资为1600元(注:年功工资每年递增20元),并于每月15-16日支付给乙方。
2、乙方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要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3、乙方工作满六个月后,甲方为乙方交纳养老保险金。
四、乙方严格履行幼儿园幼儿园教师岗位职责及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1、乙方要认真备课、施教,如有违反及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每学期末考核,如教学有5%—10%未完成,扣发本学期五个月的平均工资5%—10%。
2、乙方要按照教师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儿童,如出现体罚变相体罚现象,一次扣发工资10—50元,情节严重者,扣发当月工资。
3、乙方由于缺乏耐心及言行不慎为幼儿园造成不良影响,扣发当月工资100元。
4、乙方负责儿童在园的安全,如儿童在园内发生意外伤害,乙方(相关负责人)扣除当月安全奖,并要负责赔偿儿童的医疗费、营养费、住院费、家长误工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的40%,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5、如有事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并扣除当月全勤奖。
6、乙方(当事人)任何情况下应随时点清儿童人数,如出现儿童走失、逃园情况,一次扣发乙方(当事人)当月安全奖210元,并承担法律责任。
7、乙方除正常工作餐外,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吃拿儿童食品,否则扣发当月工资50元。
五、聘任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内严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失职、违法、违纪、不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随便,不履行岗位职责,在幼儿园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5)乙方知识能力不够,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6)与本园教师不能和睦相处,挑拨是非,或在家长中反响不良,教育质量严重下滑。
(7)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严重后果的。
(8)私下将生源介绍到其他单位,故意泄露本单位工作秘密的。
(9)因乙方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识,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给甲方幼儿造成损害的。
2、乙方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六、合同期间,不允许乙方学期中途辞职。如要离园,须提前一个月说明,否则扣发当月工资,并扣除风险抵押金伍佰元。
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本合同代签、涂改无效。
甲方:(盖章)
法人:(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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