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购销合同样本
购货合同只有在合同条款不与企业所在地国家与地方实施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条例等相抵触,经合同有关双方相互承诺,并且合同各方在签订合同前没有欺骗对方的行为时才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今天yjbys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农作物种子购销合同样本,供大家参考。
农作物种子购销合同样本
供方: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需方: 合同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 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 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及《植物检疫证书》。
3、 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同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 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 种子质量标准当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一般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定。
6、 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种子
三、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六、交付订金数额及时间: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八、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由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亲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附件
《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
由国家法定的科研和行政管理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
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有限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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