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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购销合同

led购销合同



led购销合同

  光二极管简称为LED。由含镓(Ga)、砷(As)、磷(P)、氮(N)等的化合物制成。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led购销合同,欢迎大家借鉴。

  led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LED电子显示屏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的构成及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及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制造室外P16全彩显示屏(以下简称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LED电子显示屏工程的制作、运输、安装指导、调试、培训、维护等工作。显示屏尺寸、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1、合同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金额: 元整)

  二、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

  乙方负责显示屏的安装、调试及甲方人员的培训,甲方协助工作。

  1. 乙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 显示屏的现场的安装、调试;

  (2) 对甲方派出的操作人员的培训;

  (3) 显示屏通讯线布线和技术指导。

  2. 甲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 提供显示屏安装期间的储存场地。

  (2) 安装所需基础设施的制作及装修。

  三、工程维护

  1.乙方负责对显示屏进行终身维护,在非人为破坏情况下免费维修二年。

  2.二年后乙方只收取维修的工本费。

  四、工程进度及验收

  1.显示屏生产运输 20天,安装调试 15天,总计 35 天。

  2.显示屏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请求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应对整个显示屏工程组织验收,甲方若无正当理由不对工程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依据显示屏行业规定验收。

  3.在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设计制作完成后,若由于甲方的原因,超过十日不能进场安装调试,则甲方应支付工程余款给乙方。

  五、工程费用结算方式

  1.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合同生效后,甲方将工程首付款50%即 元大写: 元整,预付给乙方。

  2. 显示屏生产完毕后甲方需将工程款的45%即 元, 大写 : 元整,乙方于收到货款后发货。收货地址:甘肃,天水。

  3. 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根据合同规定验收,甲方须将剩余5%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即 元,大写: 元整。

  4. 施工所需的通讯和电力工程布线费用,另外根据实际现场另计,此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若由于乙方原因,显示屏未按预定工期交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每延期一日需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在施工期间如因天气或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施工顺延,乙方不承担工程逾期的责任。

  3.若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未能及时预付工程款,特定信息显示内容或特殊软件要求的技术资料在一周内未能提供给乙方,则乙方不承担工程逾期的责任,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的损失。

  4.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清余款,则甲方每延期一日需向乙方偿付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七、其它

  1.与本合同有关的附件及往来传真、电报、通知、收据、运输单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3.甲方在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期付清应给乙方的产品及工程费用以前,显示屏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甲方无故延期或拒绝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力支配显示屏的使用或拆除。按合同规定付清款项后,本工程全部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如不能解决,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 市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 份,乙方执一份。

  6.本合同盖章签字即生效。

  甲 方:

  代表人:(签章)

  乙 方:

  代表人:(签章)

  购销合同的注意事项

  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那签订购销合同应当注意哪些事项呢?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

  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

  4、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

  5、价格、金额,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贷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6、供货期限,可以合同约定。一般来讲,提货的以乙方通知提货日期为准(应给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代办托运的以货交承运人为交货日期,送货的以送达目的地为准。

  7、可以约定分批交货。

  二、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签订;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没有行业强制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供方必须对产品的质量和包装质量负责,提供据以验收的必要的技术资料或实样。产品质量的验收、检疫方法,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标准有国家标准GB、部颁标准、企业标准QB。如果要填写,须有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一般的购销合同,多数泛泛约定为国家标准。如果对于特定产品,或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具体约定为哪个标准,或商定的条件、样品(共同封存样品,分别保管)、补充技术要求。

  约定供方对其所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在保证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排除需方的非正常使用导致。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1、交货地点,涉及“标的物交付”,也是风险转移的分界点。

  交货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它涉及合同纠纷的司法管辖权。当约定的交货地点与实际交货地点不一致时,以实际交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双方约定了合同履行地点,则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交货方式:工厂交货(提货)、目的站港交货(送货)、货交承运人(代办运输)等等。对外货易中,有专门的术语。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1、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也可协商确定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如果由于供方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运输路线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损失,就承担赔偿责任。

  2、运输费用的负担,应结合货物价款考虑,要明确约定清楚,以避免争议。

  五、合理损耗和计算方式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损耗量,对此规定及计算方法,有关主管部门有详细规定,在合同中应明确注明。

  我们的实践中,一般不允许有量差,按实际收货量结算。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包装是一切有形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包装不善则会使商品变质和损坏,失去商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而高质量的包装不仅能有效地保护商品,而且能提高商品的附加值,增强商品本身的竞争力。而讲质量,首先要讲标准,标准化是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

  1、产品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通用方式的,也没有约定的,供方应当采用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2、包装物供应,除国家规定由需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供方供应,也可合同约定。

  3、包装物回收:由合同约定,并约定回收费用。如,油桶、氧气瓶等。

  七、验收标准、方法和提出异议的期限

  1、验收手段:全面检验、抽样检验、理论计算、实际过磅。

  2、验收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约定标准。

  3、验收时间:约定多少天内应验收完毕,不同于提出异议的期限。

  4、提出异议的期限:

  在约定检验期间的,需方应在约定期间内将验收数量或质量不合格的情形通知供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数量或质量合格。书面通知中,建议明确供方的回复时间,否则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需方收货后,应当在发现不合格的合理期间内通知供方,未在合理期间内通知或在收货后2年内未通知的,视为合格。但对质量保证期有约定的,适用质量保证期。当然,供方知道所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的,不受上述通知时间的限制。

  “合理期限”一般来讲,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合格的,为到货后10天内提出书面异议。需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在运转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异议。

  5、也可以详细约定由谁(由哪个机构)负责验收和试验等等。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对机电产品,应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设备,应明确设备清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现金、支票、汇票、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2、结算期限:预付款、货到付款、分期付款。

  十、担保

  可另立担保合同------担保法、物权法内容

  十一、违约责任

  (1)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承担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百分之几的违约金。(通用产品幅度为1—5%,专用产品为10---30%)

  2、供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则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供方应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费用。供方不能修理或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向需方承担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逾期交货的,发货前须与需方协商,如果仍然需要的,供方应照数补交;如果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供方通知后天内答复,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4、供方提前交货的`,如果是需方提货的,可拒绝提货;如果是送货的,可要求供方承担提前交货期间的保管费用,需方仍按约定支付货款。如果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而合同约定了运输路线、交通工具等,供方擅自改变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2)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供方承担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 需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交货时间得以顺延,还应向供方承担违约金。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需方自提产品未按约定时间或通知的时间提货的,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保管费用。

  4、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承担违约金。

  5、需方违反合同拒绝接货的,按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供方的损失。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是指双方是约定仲裁,还是向法院起诉?

  1、如果双方想通过仲裁解决,则应写明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名称不能确定的,视为无效约定。不能表述对仲裁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它违反了“或裁或审”原则,致使仲裁协议约定无效,而由法院取得管辖权。

  2、如果双方约定通过起诉解决,则可以约定管辖法院。原告地、被告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有的当事人为方便自己诉讼,则可约定自己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辖。有的为防止对方起诉,则约定由被告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三、其他

  1、特别约定或补充条款:如:木材的检验检疫、运输证,火工品的几证等等。

  2、送达约定: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传真或以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法定地址以落款地址为准。

  所有的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在下列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如专人送达,则为收到之日;

  2)如为传真,则为回传确认之时;

  3)如采取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五天,以邮寄凭证为准;

  4)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邮寄的瑕疵,如何证明邮寄的内容是关键。邮寄人员确认,公证送达。还可以约定登报公告送达。

  如果送达地点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文书,不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

  3、合同份数、生效条件:几式几份?签字盖章生效?或附条件生效?等

  4、其它约定: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十四、落款

  应包含:单位全称、详细住址、邮政编号、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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