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生产的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矿山生产的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 :
乙方:
为了增加集体及个人收入,甲方愿将产权属于该 矿山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坐落在 的石矿租给乙方作石子加工使用,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的签订之日付租金 元,第二年开始乙方向甲方每年付租金 元,逾期不交视为违约,村有权收回。
三、租赁期间,矿产资源费、水、电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四、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无辜解除合同,须向对方缴纳租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五、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租赁期间,乙方须用砍伐树木,必须经甲方同意办理合法手续,树木归集体所有,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租赁期间,甲方在三年内如果终止合同,应包补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国家政策有变,按国家政策办,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出租、转让,变更合同确须出租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九租赁期间,乙方因放炮给外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为村里及时义务清理垃圾,拉石子车辆所经过村里道路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十、合同期满,甲方继续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律服务所留存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 :
乙方:
日期:
发包方:xx市xx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合理提高矿业资源利用率,甲方享有采矿权的矿山,乙方愿意承包。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标的
西大沟石灰石矿,该矿位于xx市xx朱洼村黄庄村民组以西,xx乡xx村山岗村民组以东,环湖路以南。山岗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xx乡山岗村民组的占地协议中界定的范围为准;xx村民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xx镇黄庄村民组的占地协议中界定的范围为准(约9亩)。
自XX年 月 日起至XX年 月 日止,共计四个承包年,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为第一承包年,以后如此类推。
三、承包价款
每年承包年度的承包价款为陆万伍仟元整( 65000元)。另外增加涉爆物品管理费,每个承包年壹万元整(10000元)。
四、承包款交付办法
第一承包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日内,乙方一次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款和涉爆炸物品管理费,以后每年乙方于三月底以前足额交纳下一承包年度该贰项费用,乙方交付第一承包年的贰项全部费用的.同时,甲方将矿区管辖界限给乙方界定清楚,甲方不得限量乙方采矿。
五、权利、责任、义务及其他事项约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采矿证照,需协乙方制订矿山开采方案;乙方服从甲方管理合理有序开采矿,严格执行“一矿一口”布置方案,不得乱挖滥采。
2、承包期间,乙方无权将矿山转包给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向乙方供应爆破物品,费用价格随市场价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配备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爆破资格证书的爆破作业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放涉爆物品,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于承包矿山的生产作业,不得转借、变卖或者作其他处理,乙方违反此条约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报公安机关处理,因乙方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5、合同期内,乙方因开拓矿山需征、占土地时,应报请甲方同意,并以甲方名义办理有关手续及相关事宜,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在甲方已征用土地范围内发生的纠纷,应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乙方因承包矿山生产而投入的交通、排水、安全设施(不包括设备),合同终止时无偿交归甲方所有。
7、一方确有合同约定以外的理由,需终止本合同履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双方及时制订善后处理方案。
本合同届满,乙方需继续承包时,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三个月内不得将矿山承包他人,本合同届满之日,乙方仍未与甲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甲方有权将矿山承包权作其他处理。
8、乙方矿山内作业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9、乙方应加强厂群关系协调,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作好相关工作。
10、乙方逾期不交承包款,本合同即行终止。
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的出现,双方协调后不能解决的,依照法律解决,合同期届满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存照。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矿山企业承包经营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赤峰金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给乙方经营,具体经营项目为矿山开采和矿石销售。
二、开采范围:以甲方持有的C1504002011057120112279号、C1504002010087120073466号采矿许可证确定的范围。
三、承包期限:从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至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矿石开采完毕止。
四、承包费的数额和给付方式:承包费以乙方开采的矿石量多少计算,每日开采量在 _____吨以内,按每吨20元给付甲方承包费,每日开采量超出 _____吨的部分,按每吨15元给付甲方承包费。甲乙双方每一周结算一次,并将承包费支付给甲方。
五、 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一)合同生效后 _____日内,甲方将赤峰金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信用代码证、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交予乙方。
(二)甲方负责修建从矿山至初头朗镇 村的柏油公路,路面宽为8米至10米,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保证乙方在经营生产期间运输矿石的车辆通行顺畅。
(三)企业的一切证照的年检、审核、延续、扩采事宜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五)甲方派遣工作人员与乙方共同对开采矿石的数量进行统计并结算,甲方派遣的工作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要保证其发包的企业所有证照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证没有将该矿山企业用做抵押担保。
(七)在乙方承包前该企业的债权归甲方享有,债务由甲方承担。
六、 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一)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 _____日内向甲方交纳承包矿山保证金200万元,该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由甲方退给乙方,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需赔偿时,可从该保证金中扣除。
(二)乙方须在每次结算后 _____日内将承包费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迟延给付按日千分之_____ 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经营期间所雇用工人的工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均由乙方负责支付和交纳。如未给所用工人交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所需设备均由乙方自己购置,承包期满后均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应在甲方发包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和越界开采。
(六)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债权归乙方享有,债务由乙方承担。
七、 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间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该矿山企业,不得将该矿山企业抵押,也不得另行发包给他人,如违约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在承包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包的企业转包他人,也不得将该企业抵押。
(三)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八、 本合同经公证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存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为合理提高矿业资源利用率,甲方享有采矿权的矿山,乙方愿意承包。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标的
西大沟石灰石矿,该矿位于xx市朱洼村黄庄村民组以西,xx乡xx村山岗村民组以东,环湖路以南。山岗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xx乡山岗村民组的占地协议中界定的范围为准。xx村民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xx镇黄庄村民组的占地协议中界定的范围为准(约9亩)。
自XX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XX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四个承包年,XX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XX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第一承包年,以后如此类推。
二、承包价款
每年承包年度的`承包价款为陆万伍仟元整(65000元)。另外增加涉爆物品管理费,每个承包年壹万元整(10000元)。
三、承包款交付办法
第一承包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日内,乙方一次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款和涉爆炸物品管理费,以后每年乙方于三月底以前足额交纳下一承包年度该贰项费用,乙方交付第一承包年的贰项全部费用的同时,甲方将矿区管辖界限给乙方界定清楚,甲方不得限量乙方采矿。
四、权利、责任、义务及其他事项约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采矿证照,需协乙方制订矿山开采方案。乙方服从甲方管理合理有序开采矿,严格执行"一矿一口"布置方案,不得乱挖滥采。
2、承包期间,乙方无权将矿山转包给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向乙方供应爆破物品,费用价格随市场价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配备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爆破资格证书的爆破作业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放涉爆物品,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于承包矿山的生产作业,不得转借、变卖或者作其他处理,乙方违反此条约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报公安机关处理,因乙方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5、合同期内,乙方因开拓矿山需征、占土地时,应报请甲方同意,并以甲方名义办理有关手续及相关事宜,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在甲方已征用土地范围内发生的纠纷,应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乙方因承包矿山生产而投入的交通、排水、安全设施(不包括设备),合同终止时无偿交归甲方所有。
7、一方确有合同约定以外的理由,需终止本合同履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双方及时制订善后处理方案。本合同届满,乙方需继续承包时,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三个月内不得将矿山承包他人,本合同届满之日,乙方仍未与甲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甲方有权将矿山承包权作其他处理。
8、乙方矿山内作业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9、乙方应加强厂群关系协调,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作好相关工作。
10、乙方逾期不交承包款,本合同即行终止。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的出现,双方协调后不能解决的,依照法律解决,合同期届满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存照。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珠山镇周塘村腰子山一块地租赁给乙方开采使用,该矿山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地东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交界,西至______________交界,北至______________交界,时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承包期为壹拾壹年,费用共计人民币伍仟元整。承包期间,乙方可以随意使用。其它人无权干涉。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在租赁期间内,甲方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来干涉乙方正常开采经营,如果造成乙方停产或吵架与严重恶果,甲方负责赔偿,必须以租金的二倍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一次性付清全部租赁山价款。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承包方):
鉴于乙方承包甲方矿山开采一事,根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将位于长岭重晶石矿山1矿区的开采权承包给乙方开采经营。
2、承包期限: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3、承包费:乙方的开采量在4000吨以下时,甲方每月收取40万元的承包费,若乙方每月开采的产量超过4000吨至8000吨的部分,除每月支付40万元以外,超过4000吨的部分,甲方按照每月的实际产量(超过4000吨的部分)收取每吨100元承包费,8000吨以上的部分,按照每吨80元据实计收承包费。
4、称量方式:由甲乙双方各自派遣一人参与称量,称量结果由甲乙双方的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5、付款方式:每个月16号之前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肆拾万元整,超过部分按照合同第3条的约定结算,乙方应将承包费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路储蓄所,账号:6228480030384657018,乙方每月16号之前将上述款项打入该账户即视为甲方收到承包款,超过肆拾万元的部分也应当一并打入甲方指定
的上述银行账户。
6、保证金:为保障本合同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保证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上述银行账户。
7、若出现乙方不按期支付每月的承包费或者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时,甲方所收取的壹佰贰拾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乙方自动退场,甲方所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由甲方退还收取的.保证金,不支付利息。
8、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在乙方承包期间,乙方应当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设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在承包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垫付相关的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若因乙方的安全生产不合格或者乙方受到相关的行政部门的处罚导致停工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的行政处罚费用,同时,乙方不得因停工拒付甲方的承包费,停工期间仍然按照每月40万元支付甲方的承包费,直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10、采矿许可证延期由甲方自行办理,其余证件包括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炸药许可等均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1、在乙方承包期间,税费、保险费、复垦费、环保费等费用由
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偷税漏税或者甲方未交纳相关的保险费用,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甲方所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所欠的税费由乙方承担,若甲方进行税费的垫付,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若因乙方偷税漏税导致甲方的采矿许可证被吊销,由乙方负责赔偿。
12、开采权范围内的征地(甲方现在已经征用的土地由甲方无偿交给乙方)、道路改建、扩建、矿石运输、销售、采矿所用的生产设备、水电费、工人工资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由第三方鉴定确认。
14、甲方现有的生产设备提供给乙方使用,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乙方应当自行保护和维修好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设备,具体设备由甲乙双方列出交接清单予以确认,在合同承包期限届满或者乙方退场时归还甲方,并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15、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6、本合同一式两份,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合同签订地: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兹就四采场承包的有关事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开采矿种:建筑石料
2.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3.开采地点:_______
4.矿山名称:第四采场
一、合同期限:三年(20__年2月__日-20__年2月__日)
二、承包方式及内容
1.以内部总承包方式(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2.合同签订:
1)向甲方交安全风险保证金贰佰万元整人民币(合同期满全额无息返还),(注:乙方特别情况,甲方逐月以市场价从乙方拉运石料抵扣,抵够为止);
2)向甲方交年承包费金贰佰万元整人民币(注:乙方特别情况,甲方以市场价逐月从乙方拉运石料抵扣,抵够为止);承包费原则逐年上涨;
3.其他合同价款:甲方所属公司使用石料乙方应以低于市场价格优先保障;甲方抵账石料按拉运时的市场价格和乙方计算;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管辖权、处置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有权提出整改、停工;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力;
2.甲方的义务:
(1)提供矿山生产、生活用电;
(2)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避免停工;
3.乙方的权力:
(1)乙方有权对生产、经营、销售、管理等自行安排;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力;
4.乙方的`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购置的设备,合同期满后乙方可自行处置;
(2)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承担生产中出现人身伤亡事故;
(3)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遵守《矿山资源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矿权人和矿山开采人(企业)的义务;
(4)乙方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矿山安全条例》、《建材矿山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切实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承担工作区域、爆破警戒范围一切安全、保卫工作,生产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及财产丢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5)严格遵守爆破审批制度,加强爆破安全监测,确保爆破安全。
(6)负责办理施工中爆破手续及特种人员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7)爆破器材储存必须符合当地公安部门的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专人负责、保管、发放。
(8)安全防护:负责所属职工的安全防护工作。
(9)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0)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变相转包;
五、其它:
1.乙方承包所接收的甲方设备(含车辆等)应在承包到期后完好(仍能使用)归还乙方;
2.乙方自行安装电表,并将电费于月底三日前交入集团财务部,同时承担合理的线路损耗;
3.六、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合同或解释有关规定时产生争议或分歧时协商解决,如争议过大可经过补充协议重新明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合同构成: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与本合同有关的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
乙方:
甲方持有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矿产探矿权,是对 矿的探矿权的合法持有人。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各方本着公正、诚信、共赢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甲方探矿权的陈述
为本合同之目的,除非本合同上下文另有特别说明,下列述语具备以下含义;
1.1 探矿权:指甲方对 矿的合法探矿权。
1.2 甲方对探矿权证的.陈述
(1)探矿许可证证号:
(2)探矿权面积: 平方公里
(3)探矿证坐标:X Y
第二条:合作事宜
2.1 甲方以其拥有探矿权、探采矿合作
2.2 乙方:全额投资经营(指探采矿工程施工所需资金。)
2.3 合作期限:十年(20xx年10月起至于20xx年9月止)。
2.4合作方式:全方位合作
(1)乙方先支付 万元,作为与甲方合作安全风险保证金。
(2)甲方在乙方支付相关款项前,保证探、采矿合法正常运行。
(3)甲方保证 矿探矿证照齐全。
(4)乙方保证探采矿工程项目不会因资金问题而停产。
(指有探矿开发价值的情况下)
(5)经营中的管理,甲方派驻一名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开发生产管理,乙方负责矿山项目开发的日常经营和生产管理,所有人员及项目开发费用纳入成本核算。
(6)合作甲乙双方按除成本外净利润核算,甲方占净利润 %分成,乙方净利润 %分成。
(7)甲方提供该矿山的全部地质勘探资料以供参考。
第三条:付款约定
3.1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条第三款的第一条款项。
第四条:甲方承诺
4.1甲方保证乙方接手开发经营之时的`正常运转,若甲方证照不齐和地方政策性处理未妥造成乙方开发受阻,甲方应负责乙方造成的经济赔偿。
4.2甲方负责提供探、采矿所需的火工品材料,乙方按实际耗用量按实际价格当月支付给甲方。
4.3甲方现有的设备及临建设施提供乙方使用,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承诺
5.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不会因资金问题而停产。
(指有探矿开发价值的情况下)
5.2乙方承担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用。
5.3安全生产责任:甲乙双方各负50%。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如果合同任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受约方有权解除协议。
6.2本合同签署后,任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违约金按总投资的 %作为违约赔偿。
第七条:生效、变更、解除及终止
7.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各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7.2当事人有权对本合同任何变更或解除,经由双方签署书面合同后生效。
第八条:其他
8.1甲方如果转让合同中的矿山,乙方不得阻止,其与受让方的合作事宜,甲方、乙方、受让方另行商议。
甲方转让矿山应负责赔偿乙方在合作开发期间所投入的探矿工程一切费用(施工成本、基础设施和设备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十倍赔偿。
8.2甲乙双方当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政策和法律调整、战争、自然灾害、资源枯竭、地质结构变化等),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8.3探矿权延续和办理采矿证所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8.4凡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与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提交当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8.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日期:
甲方 :
乙方:
耿马达能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缅甸xxx合作开发、合伙经营位于缅甸滚弄县南壮区南康山村铅锌矿山。
特制定本合同书。
一、合作各方名称
1、甲方:耿马达能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乙方:
二、合作项目名称及规模
1、项目名称:缅甸滚弄县南壮区南康山铅锌矿
2、项目规模:生产规模为日生产铅锌矿原矿50吨以上。
具体规模根据
市场行情情况调整。
三、项目地址
本矿山位于缅甸滚弄县南壮区南康山村。
四、合作方式
乙方提供矿山生产流动资金100万元人民币,然后按产品收入分成的方式进行合作经营。
五、结算与利润分成
每年年底进行一次结算。
甲方按利润的70%,乙方按利润的30%
进行利润分配。
[或:乙方按销售矿产品销售收入(不带票)的10%提成。]
六、合作年限
合作年限暂定三年。
在合作双方均赢利的基础上可进行无期限的`长期合作。
七、双方职责
(一)甲方
1、负责协调处理矿山与缅甸政府以及当地各部门、当地居民之间关系。
2、负责矿山生产经营的组织工作和管理工作。
3、负责矿山生产的财务管理工作,指派会计和出纳。
4、每个月将财务帐目交乙方财务管理员审核一次。
5、与乙方共同销售矿产品。
(二)乙方
1、提供今年生产期间(即生产前期)的流动资金,5月30日前一次性投入到甲方帐户。
2、提供矿山开发经营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3、协助或参与矿山的经营管理工作。
4、协助甲方组织矿山采矿、选矿生产。
5、委派一人参与矿山财务管理,审核甲方帐目。
八、生产安全
矿山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安全工伤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解决。
九、不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续签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作经营终止清算后自行失效。
甲方 :
乙方:
日期:
发包方: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兹就_________花岗岩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物:宁陕县__________________花岗岩矿(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范围:矿体覆盖层剥离、石材荒料开采工程。
第三条承包期限:五年(______年4月~______年4月)。
第四条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置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险额为20万元/人,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承包综合单价(按工程项目计价)
1、土方开挖:6元/m(包括出渣运距
2、石方开炸:23元/m(包括出渣运距
3、荒料开采:770元/m(包括装车费)。
第八条计量方式及验收标准:土、石方工程按自然量方(实方)计取;荒料开采工程按原矿石计取体积(以现场量方为凭)。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荒料甲方可拒收。
第九条结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工程款。
第十条民爆物品的计价与管理:乳化炸药12000元/T;导爆管(毫秒管、秒管)7.50元/枚。上列单价为甲方向乙方提供物品的结算价(包括运费),不随市场进行调价,涨跌的价格风险由甲方承担。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实际耗用量与当月工程量一并结算。开工第一个月的民爆物品暂由甲方出资采购,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个月开始由乙方出资采购。
第十一条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荒料的利用率和成材率。如有夹层,应先行剔除;无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废石应予清理。其它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处置权、管理权;
2、监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业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力争减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误工、停工;
5、承担矿山公路、堆场、尾矿坝等工程项目的费用及税金、资源费。
6、提供照明电源、水源。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工程的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2、按时、足额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关法律、施工方案、作业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当地民风民俗,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4、承担各项承包生产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购置、维修、更新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人员工资、水电费、伙食费、安全经费、医疗费用等。自行搭建工棚及配置有关生活设施、用品。
5、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变相转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金20万元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还应承担法律责任;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如属乙方违约,甲方可从风险保证金优先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并由乙方及时补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规调控、战争、自然灾害、资源枯竭或开采价值低下、地质结构条件变化等)应视为免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终止:
1、承包期限届满;
2、双方一致同意;
3、工程项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十五条合同的续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开工时间初步拟于______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根据天气、公路工程进度而定,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提前15天通知)。开工时间提前或延后不视为甲方违约。
2、承包单价中不含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购买材料、设备时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具发票,交由甲方建账。
3、乙方负有现场保管荒料的责任,如有失窃、盗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与现场有出入之处,乙方有权建议甲方进行变更、调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对于甲方下达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4、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力提高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荒料的全年产量不得低于10000m如为矿体结构、矿石质量、甲方责任等因素,则不受此限)。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公司(章)乙方:(签字)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共同利益出发并使工作顺利进行,达成以下协议:
一、根据工作需要,甲方租用乙方挖掘机(型号______________)工作。施工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租方式:以工作时间(_______小时)计算,挖土机挖土工作按:_______元/小时(_______元/小时)计算,每次工作时间由工地技术负责人员签字生效,除此之外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三、乙方必须提供有效的挖土机操作人员操作证复印件一份。
四、承租期间乙方的.机械人员在符合操作规程和安全的情况下,必须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指挥和安排,乙方机械设备进入甲方现场后,乙方自己确保乙方机械的安全、保养,如因失盗或人员损坏,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机械用油由乙方自己负责。乙方机械人员不得故意刁难甲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要求进行开挖,如:挖掘机操作人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不到位,或机械修理24小时后不能使用等原因耽误甲方工作的,施工单位有权对其进行不同程度的罚款或令其出场。
六、由于该工程工作性质的复杂性,工程进展可能会有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停机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如果乙方认为工作时间达不到自己的理想效果,可以自动退出(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保留一份,签字即生效,不尽事宜双方可再行协商进行补充。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着诚实守信,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作双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条 合作方式与期限
(一)合作方式
矿井安全生产总承包。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的合作期限:***煤矿矿井二水平首采面2402自开采之日至工作面回采完毕,包括搬家倒面一次(综采设备由2402面搬至2405面)。
第三条 双方职责范围
(一)甲方负责矿井生产的总体规划、部署及公司宏观管理和监督管理;协调内外部关系;原煤落地或进入筒仓后的储、装、运管理;原煤销售。
(二)乙方负责除甲方办公楼、食堂和其他施工单位范围之外的所有与矿井生产有关原煤生产、劳动组织、机电设备维护和保养、安全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和维护,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生产任务指标及考核办法
(一)乙方的原煤生产任务
2402工作面平均矸厚为0.8米,按最大平均采高5.8米计算,则煤厚为5米,走向长度为1374米,倾向长度为215.8米,煤比重为1.3吨/立方米,回采率按96%计算,实际出煤量为185万吨,出矸24万方。
综上所得,乙方原煤生产任务为185万吨。
(二)考核办法
以出产原煤煤质及出煤量为考核依据:
1、 煤质检验原则上每周一次,原煤采样分地面和井下各一次,煤质检验单双方认可签字,月末验收取当月平均值,以3400大卡为考核基准,每超出100大卡吨煤奖励1元,超出400大卡以上部分每超50大卡吨煤再奖励1元;反之,每降低100大卡吨煤处罚0.8元,降低超出400大卡部分每降低50大卡吨煤再处罚1元。
2、 直到2402工作面回采结束,乙方原煤生产量要达到185万吨,如未达到,每少1吨倒扣3元,反之每超出1吨再追加奖励5元。
3、每月如未完成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每欠产1吨扣3元,超产不奖励。
(三)考核处罚从乙方当月承包计提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从乙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扣除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足部分限期乙方在 15日内以补齐。
(四)过2402工作面地质构造带,根据实际煤层揭露情况及影响范围不进行考核,如遇全岩或岩石部分超过三分之二,甲方根据实际数据减免2402面生产任务量,不另增加因过地质构造所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
(一)乙方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负责煤炭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当地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甲方和甲方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罚款。
(二)如乙方违反国家和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违章生产作业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法律责任。
(三)乙方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轻、重伤事故和单次2人(包括2人)以下死亡事故处理费用,各类行政罚款和各类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发生单次在2人以上(不包括2人)的重大死亡事故,事故处理2人以内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过2人的部分,对事故处理费用、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双方解除合同,甲方扣除乙方所有工程款及抵押金,并保留向乙方追加赔偿的权利。
(四)乙方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损失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壹佰万圆)以内的处理费用,各类行政罚款和各类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不完全是乙方造成的前提下,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5:5的比例承担,否则乙方全部承担。
(五)乙方所雇佣员工的各种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按照员工人数全额参加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缴费凭证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 质量标准及其它指标
(一)煤质指标
1、乙方生产的原煤发热量要达到3400大卡,具体考核参见“第四条(二)考核办法”。
2、原煤生产严格按甲方要求的规格标准进行分割、分运、分堆、分放,严禁将岩石、杂物混入煤中,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严禁将冷却水、工作面积水进入煤流,如发现影响煤质,每发现一次对乙方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
(二)设备完好率指标
1、乙方在矿井生产过程中,采掘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
2、采掘设备完好率指标按月考核,完好率指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处罚人民币3万元(叁万元)。
3、回采作业标准要求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标准。
第七条 承包价格及结算办法
(一)承包价格
生产承包综合单价 元/吨(详见后附乙方综采吨煤承包预算价格明细表)
(二)结算办法
1、每月按综合单价 元/吨进行月底结算,原煤产量按2402运输顺槽皮带安装的核子秤过煤量进行结算,乙方的月度结算款项可按结算单挂账,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合法的正式发票。
2、结算款额甲方应于次月月底前总额下浮10%后给乙方结算,2402面回采完毕后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决算,并结清余款,本合同终止。
(四)承包范围内其它事项
1、生产用水:水费甲方按实际用量来计量,水价执行东胜区统一价格,费用由乙方承担,中水除外。
2、设备检修:(1)机电设备大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厚煤层按过煤量500万吨,未到机电设备大修周期而发生大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领用甲方现有备品备件需经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如有价格的按实际价格进行结算;若无价格的按集团公司的询价、定价程序执行,甲方按照备品备件询价结果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固定资产除外)(3)更换下的备品备件乙方必须及时维修达到完好状态并可以随时投入使用,否则承担相应费用。
3、工作面搬家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矿井技术改造,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小型技术改造乙方承担,费用计入乙方承包单价。大型技术改造费用每次费用超过100万元的,技改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承担。通过技改使产量增加和成本降低,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产量或承包价格,实现双方互赢。
第八条 合作期间押证生产
(一)乙方在投标时,已提供了拟派队伍的基本情况和员工构成,
乙方一旦中标,甲方要按期承诺调查核实派进队伍的实际情况。并对主要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实行质押相关证件原件后上岗。在本合同合作期间不允许随意更换。根据实际情况确需更换的,需报甲方审核并备案,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乙方随意更换人员的行为,并每人次处罚1万元人民币,责令其限期纠正。
(二)因地震、战争、地面特大洪水、国家政策停工影响、工作面接续、设备质量(经甲、乙方、设备厂家三方认定属实)等外围因素,使矿井无法正常组织生产,按实际影响时间核减计划产量。6天到60天之内,甲方承担乙方实际在岗人员生活补助费用每天每人40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乙方其他任何费用。超出60天甲方不再给予生活补助费用。
第九条 财产管理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进行移交,双方法人代表在移交清册上签字,作为本合同起始履行的法律文件。
(二)乙方对甲方移交的所有设备、设施及相关设计、技术资料包括地面管网系统的'供电、供水、供暖和各种管线必须严加管理和维护,承担产生的费用,并建立明细账目。合同期满后,乙方移交甲方的所有设备、设施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完好率指标(95%),否则,完好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乙方向甲方赔偿10万元。乙方移交甲方的所有相关设计、技术资料及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必须完整齐备,如有缺失,每少一份,乙方向甲方赔偿1万元。
(三)乙方必须按规定对甲方的设备、设施等进行定期维护和保
养,严格执行甲方的设备、设施维护检修办法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四)甲方移交给乙方的设备、设施及相关的配套资产和资料,已具备年产300万吨矿井生产能力,故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再新增设备、设施。如新增设备能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益,或通过技改从而大幅度提高原煤产量的,确需新增设备、设施,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五)甲方每月对矿井工作面的机电设备、生产及办公福利设施的使用状况等进行一次盘点和检查,并进行不定期抽查,乙方要做好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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