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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设计合同书

室内装修设计合同书



室内装修设计合同书

  关于室内装修的纠纷在生活中比较常见,这与签订室内装修设计合同有关,下文是室内装修设计合同书范本,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室内装修设计合同书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建筑面积:

  3. 使用性质:

  4. 房屋结构: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 M2× 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M2× 元/ M2计取,设计费总计 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 % 元后,乙方在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 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效果图 张,总计 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 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 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解决。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电话:

  代表人:

  现地址:

  邮编:

  签订日期:

  拓展阅读

  室内装修设计合同纠纷的法律风险:

  一般认为室内装修设计合同的条款框架主要包括:房屋概况、设计费及支付条件、设计文件的提交、施工指导、双方权利义务、联系人员、违约责任、附则等。当然,具体需要结合个案特点以及客户的要求,进行差异化、个性化的设计。就从协议双方风险控制的角度而言,我们认为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委托方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作为委托方,在协商签署设计合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如下:

  1、设计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致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

  我国《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由此可见,设计单位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

  由此作为委托人代理律师,首先需要对相关设计单位是否具备设计资质进行审慎尽职调查,尤其需要关注该资质证书是否合法有效。目前我国具有颁发资质证书的合法主体只有建设主管部门,而非各种行业协会。通过将该资质证书作为协议附件和/或要求设计单位在协议中做出承诺与保证的方式,确保设计单位具备履行设计合同的资质条件。

  2、一次性支付设计费的法律风险

  如双方在协议中约定,设计单位自委托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才提供设计服务,则对于委托方而言存在非常大的法律风险。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受托方未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提供符合委托方要求的设计文件,或未全面依约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则此时委托方无法通过款项支付来有效约束受托方的行为。

  由此,建议合同约定委托方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文件按阶段进行款项支付,以此实现防控委托方法律风险的目的。一般而言,设计单位按照以下顺序提供设计文件:平面方案、施工图初稿、效果图、施工详图、装饰材料清单及工程预算。相应的,设计费款项的支付也可以按照该进度予以支付。

  3、设计文件范围约定不明的法律风险

  作为委托方,合同的根本目的在于取得设计文件,以便为后续工程施工提供相关基础。由此,如果合同中未约定或未明确约定设计单位应当提供设计文件的范围,将可能导致委托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法律风险。

  因此,建议在合同中以清单或者附件方式对设计文件的范围予以明确界定,也便于委托方在收到相关设计文件后依约验收确认。

  4、设计提交日期约定不明的法律风险

  设计周期根据项目的规模、委托方设计要求的难易程度有所区别。一般委托方对于整个项目工程施工都会予以整体时间统筹,设计文件一旦逾期提交,可能因此会影响到后续的工程施工进度,最终导致项目延期、各项费用超出预算的法律风险。

  由此建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设计周期,包括设计周期的起算点、期限以及是否包括委托方审核确认设计文件的期间,以此防范因为设计周期约定不明导致工程延误的法律风险。

  5、施工期间指导义务约定不明的法律风险

  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需要设计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指导。如果协议中未明确约定设计单位在项目施工阶段应提供服务的内容与范围,可能导致施工单位关于设计问题存在的疑问无法得到有效解答,最终导致施工与设计理念偏差的法律风险。

  由此,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受托方指导施工的义务。该等义务包括技术交底(水电交底、木工交底),现场咨询解答、相关技术指导等事项,最终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6、设计文件本身不符合设计规范的法律风险

  《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家庭装饰管理办法》、《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行业规范,都不同程度地对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进行了规范。如果设计文件违反环保、国家消防法等禁止性规定,则可能导致依照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工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基于此,建议在设计协议中明确约定受托人提供的设计文件本身应满足的要求,以及如果违反前述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此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二、受托方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作为受托方,在协商签署设计合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如下:

  1、待装修设计的房屋权属存在争议的法律风险

  如果合同所涉房屋非委托人所有,且该委托人无权处分,或者该房屋已被采取诉讼保全等强制措施,则可能会给受托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最终影响受托人的合法权益。

  由此,建议受托人律师对待装饰设计的房屋是否存在权属争议、诉讼保全等事项进行审慎地尽职调查。律师应要求委托人及时提供房屋产权证,必要时一并要求委托人对该房屋的权属情况予以承诺。

  2、全部设计文件提交后委托方以不满意为由要求全额退款的法律风险

  如果合同中约定,受托人提交的最终设计文件经修改后仍然无法满足委托人要求的,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且受托人应返还全部设计费,则该条款可能导致受托人劳动成果失去意义的法律风险。基于是否满足委托人意图,这属于主观范畴,如果发生委托人故意以不满足其设计要求为由,主张合同解除并要求受托人退还全部款项,而私下继续使用相应设计文件的,则会给设计单位带来非常大的经济损失。

  由此,需要严格限制委托人解除合同并主张设计费退还的条件,尤其须谨慎地将是否符合委托人意图这一缺乏客观依据的内容作为委托人享有合同解除权的判断依据。

  3、委托方在书面确认后又提出重大修改要求导致文件提交逾期的法律风险

  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受托人逾期提交设计成果须承担违约责任,则受托人须谨慎考虑因委托人原因导致设计逾期的情形。如委托人在对设计文件予以书面确认后再次提出重大修改意见导致重大设计变更最终导致受托人逾期提交设计文件的,则出于公平原则考虑,受托人可以要求此时不承担逾期提交的违约责任。

  委托方在全套设计文件确认后又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导致整体重新设计的法律风险

  如果委托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全套设计文件予以书面确认后,又提出新的设计要求,且该要求导致整套设计文件须重新设计的,则建议受托人要求此时后续设计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以此维护其合法权益。

  由于具体室内装修设计案例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在实践中各类风险产生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千差万别,作为律师,更应该透过一般的风险形式深入研究个案,真正理解在个案中的特殊风险,并且思考和研究应对的方案和措施,以确保当事人的交易安全,并不断积累经验和理论提升,真正实现室内装修设计合同风险控制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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