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运输装卸合同范本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材料运输装卸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甲方:甲方公司
乙方:乙方公司
为了使甲方公司物资调拨配送的顺利进行,做好设备材料的交接、转堆、装车、卸车,以确保各类材料能够更快速、完整、及时地运抵目的地。经协商,双方就设备材料运输、装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内容
1、
2、物资配送;
3、物资配送;
4、其它类物资配送;
5、以上几项设备及材料的交接、转堆、装车、卸车以及零星材料配件的补缺。
第二条、承包期限
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承包费用
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文件、目前劳务市场、物资装卸、运输行业的收费标准以及乙方发生的实际费用,双方确定按以下中标价收费:
1、装卸费结算单价
2、运输费结算单价
3、保险费结算单价
4、如甲方提供的零星材料配件无外包装,为保证产品质量,需由乙方提供包装服务的费用根据实际的包装要求,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二、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在每月内所发生的承包费用进行结算。付款方式为甲方在每次结算完成后两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划款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及时提供与设备材料装卸、运输及结算有关的资料,如物资清单、配送单、项目和施工地点等,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实施进行运输、装卸等服务的结算依据。
2、按时足额支付装卸、运输承包费用。二、乙方权利、义务
1、保证甲方装卸、运输的设备材料的安全。设备材料堆放应有序,并根据需要做好防潮、防火、防腐、防盗等工作。
2、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收、发货物,不得延期。保证运输过程中的设备材料完好无损。
3、如在承包期间,发生运输事故致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向甲方交接设备材料时,必须有甲、乙双方代表交接签字的《送货簿》或《配送单》作为实际结算的有效凭据。
5、按照项目整理有关承包费用结算资料,并及时交付甲方办理结算。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若逾期支付装卸、运输承包费,则每日按应付储运承包费的1%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应付储运承包费的10%。
二、乙方若遗失或损坏甲方货物,则按货物原价给予赔偿或免费修复。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它事宜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
甲方:甲方公司(盖章)
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_年__月__日
通信地址:
开户银行:
结算账号:
税号:
经办人:
乙方:乙方公司(盖章)
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_年__月__日
通信地址:
结算账号:
税号:
经办人:
合同签订地点: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承运方:___
代表人:___代表人:___
地址:____地址:____
电话:____电话:____
开户银行:__开户银行:__
帐号:____帐号:__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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