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中心房屋买卖合同(通用6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过户中心房屋买卖合同(通用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甲方(转让方): 。
乙方(受让方): 。
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位于 房屋及车库转让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标的物
该宗房屋位于 ,共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车库。
二、房款及支付
该宗房屋及车库共计作价 元,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交付转让款 元,余款 元于20xx年 月 日之前付清。
三、标的的交付
甲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交付转让标的。
四、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全部的所有权,。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每拖延一日需承担房屋总价款1%的违约金。
3、乙方应担依照合同约定交付购房款,每逾期一日承担房屋总价款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房屋价款20%的违约金。
4、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为任何租赁、担保、买卖等损害该房屋所有权的行为。
5、在房屋交付之后,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各项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鉴于税费等考虑,于合同签订后 年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接到乙方过户要求后,甲方予以配合。
6、所有权转移后,该房屋上的一切权益全部归乙方享有(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如果该处房屋因改造需要拆迁,因拆迁而产生的所有补偿款及权利全部由乙方享有。
7、在房屋交付前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等)由甲方承担, 与乙方无关。房屋交付之后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出卖人):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鉴于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办理产权过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镇村号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含地上附着物),房屋产权证号: ,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 甲、乙双方商定该房屋售价为(人民币)拾万仟 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将房款全部付给甲方。
第三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将房屋交付乙方,同时向乙方交付该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及相关手续。
第四条 甲方自本合同签定之日不得再对该房屋进行任何物权处分及附加任何物权、债权负担,不得再与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签定该房屋的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抵押合同等。
第五条 该房屋在交付乙方使用前,所发生的水、暖、电、讯、有线电视费等一切由均由甲方承担;房屋自交付乙方使用后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在该房屋符合规定产权过户条件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过户时所需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 甲方不得以经济上涨,房价过低等任何理由拒绝履行合同,拒不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等相关事宜。由于甲方违约致使乙方无法履行,除全部退还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以外,还应向乙方支付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第八条 该房屋在正式办理产权过户前,乙方有权将该房屋卖与第三人,若乙方将该房屋卖与第三人,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要求时,积极配合与第三人办理产权过户等事宜。
第九条 该房屋在正式办理产权过户前,若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被政府征收,政府给予一切补偿权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房屋尚未过户之名要求享受相关补偿权益。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见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 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毕节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见 证 方: 鉴证机关: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人代表:
代 表:
经 办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托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代办过户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委托代办以下条件的房屋的过户手续(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勿填),
座落:_ ___ □;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是否出租;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权属:________
其他条件: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应保证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所托房屋依法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代办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五)甲方应保证为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应满足乙方代办业务的特别条件要求;
第四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办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五)收取代办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六)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五条 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的 房地产权证办出 视为委托事项完成。
第六条 费用与佣金
(一)代办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代办业务所收取的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买卖交易双方的契税费)。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代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第七条 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未如约支付代办费用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费用;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委托人:(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身份证号】:
受托人:(乙方)
资质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过户代办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照及房屋过户所需的相关材料,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过户代办服务,协助甲方完成房屋过户手续。
第二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一)房屋座落位置:
(二)房屋结构: 室 厅 卫 厨。
(三)房屋建筑结构:
(四)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五)房屋用途: 【住宅】 【写字楼】 【商铺】 【工厂】 【其他 】。
(六)房屋所有权证号:
(七)土地使用权证号:
第三条 服务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房屋产权转移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名下时止。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期限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元, 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五条 甲方应保证依法全面提供房产过户所需证照、材料,因相关证照、材料失实或违法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服务过程中依法所需交纳的各种税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交纳相关费用。
第七条 因房屋产权转移产生的责任及纠纷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因该房屋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定的产权转移条件或因甲方原因,导致该房屋产权转移无法完成时,乙方有权解除此协议,已支付的服务费用不予退还,产生的责任及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襄樊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甲方):_______
受委托人(乙方):_______
甲方准备出售自有房屋,因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故委托乙方办理。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现就房屋过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待过户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位置:_______
2、房屋建筑结构:_______
3、房屋面积:_______
4、房屋用途:_______
5、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
6、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
二、委托权限
特别授权委托,代为办理与房屋过户相关的所有手续。
具体权限包括:
1、代为代为办理该房屋立契过户,税务登记等手续;
2、代为缴纳相关税费;
3、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代为寻找合适的买方,并与之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5、代为收取房屋过户款;
6、其他与办理房屋过户相关的手续。
三、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利督促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房屋过户事宜;
2、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办理过户需要的相关资料(详见合同附件)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因相关资料失实或违法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有义务对乙方的代办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房屋过户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相关税费,由乙方先行垫付,待房屋过户手续完成后从甲方取得的房款中扣除。
五、委托过户费用及支付方式
1、委托过户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买卖交易双方的契税费。
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房屋过户直至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全部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在乙方按照本合同为甲方办理完毕房屋过户手续后,由乙方从甲方取得的房款中以现金方式扣除。
六、解除权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七、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有管辖权的仲裁或诉讼机构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见证律师持一份作为备查,自双方签字、盖章(捺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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