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甲方:
重庆石桥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通讯地址:
九龙坡区石桥铺石杨路15号25楼
联系电话:
乙方:
重庆广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创路4号6楼
联系电话:
86136366
为有利于西部商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顺利,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证设施设备的稳定运行,根据相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乙方与西部商城业主大会签订的《西部商城物业服务合同》,结合西部商城物业管理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并委托乙方对甲方所使用的地下车库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同西部商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即(从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二、物业服务内容:
(一)、共用部分设施的管理
1、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
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屋盖、屋面、甲方所使用商场楼层范围以外与甲方有关的的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等;
2、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
具体包括供电系统、消防系统、闭路监控系统、主给水、下水管道、污水管、发电机设备、共用照明、化粪池、雨水管等。
3、保修期范围内的由(重庆石桥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承担,保修期范围以外的依照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执行。
注:专有部分是指在建筑物中能够单独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该空间或区域内为实现房屋使用功能而设置的相关管线设施;
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建筑物相关业主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共同使用的场所、空间、设施和设备。
(二)清洁卫生
甲方所使用车库场所以内的清扫、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清运。
(三)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四)对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按甲方要求对停放车辆收取停车费。
(五)对车库收费系统的管理以及承担200元/次以下的维护费用。
(六)安全防范
甲方所使用车库范围内外的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
(七)水、电等代收代缴。
(八)乙方负责对车库管理人员的聘用及全面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的福利待遇由乙方负责发放。
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一)物业服务费:每月按每个车位75元收取。
即:395×75=29625(元)大写贰万久仟陆佰贰拾伍圆正
(二)、 其他政府指定代收费用另行收取。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享有所租赁物业的权利;
2、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工作中不清楚事项进行询问,并得到答复;
3、有权依法使用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4、有权知晓乙方向甲方分摊的共用水电费、代收费的合理计算方法和原则;
5、有权享有由乙方按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6、有权监督乙方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7、认同并遵守本合同有关条款,有义务执行乙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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