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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树承包合同的

果树承包合同的



果树承包合同的范本

  篇一:果园承包合同书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本户座落 石榴园发包给乙方管理收益,经甲方家庭成员同意,特与乙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果园土地四至范围:

  二、承包期限 年,止。

  三、年承包金额: , 年共计人民币 (¥:元)。

  四、付款方式:

  甲方开收据给乙方收执。

  五、约定条款:

  1、合同期内甲方集体按果园土地面积所收费用由 乙方经营所需需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2、合同期内若因承包产生纠纷,由甲方承担排除责任,确保乙方经营。

  3、承包期内,乙方经营自主,管理收益。但合同期最后一年,乙方收果后不得修砍果树,将果树无条件交还甲方,

  果树自然死亡,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4、合同期内若甲方或乙方不测亡故则由法定继承人履行本合同。

  5、合同期内若国家依法征用本果园土地,土地补偿费归 ;补偿费归。若临时占地所给复耕费归乙方所有,乙方已交甲方需尚未到期的承包款甲乙双方重新核计由甲方退还乙方。固定设施补偿费谁投资归谁所有。

  6、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自觉履行,若违约,违约金 元整(¥ 元),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并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盖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及代书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书单位:新安法律服务所

  经办人:

  年 月 日

  篇二:农村果树承包合同

  甲方(转包方):吴勇,男,l950年10月1日出生;

  现住址:某省大青县大洼乡二道河村。

  乙方(受转包方):王文海,男,1952年8月30日出生;现住址:某省大青县大洼乡二道河村。

  为了发展水果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和对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体和个人的经济收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果园的项目、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大洼乡二道河村南山坡的果园20亩转包给乙方,其中:苹果树l50株;梨树200株,桃树400株。果树所有权归原发包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但不得买卖和出租。

  第二条转包期限

  转包期为8年,并提供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律咨询年3月1起,至2008年3月1日止。

  第三条转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转包期内,自2000年起,前三年,每年上交1万元,后五

  年,每年上交2万元,转包费均以现金七缴,甲方收费后开出收据。交费时问均为每年的l2月15日以前。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果园内守护房(如果有此条件),并将剪枝刀、喷药器等工具供给乙方使用。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转包协议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喷药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如果转包期间国家有派购水果任务,乙方必须优先满足国家需要。

  4.在转包期间,乙方应加强守护,日夜有专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损坏、糟踏果树的人或牲畜,由甲方协助处理,损坏或糟踏一株果树,罚款200元,甲乙双方按1:l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偷摘一个水果,罚款5元,由甲方协助

  处理,罚款收人归乙方。

  6.在转包期内,果园范围内的空隙地,乙方新种植的果树,结果收益甲乙双方按3:7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满后,由甲方一次付给乙方新种果树年产值的l倍。

  7.乙方对果树喷洒药物,应提前通知周围群众,以防发生事故。

  8.转包协议履行期届满,乙方应将果园、房屋、工具等物如数交还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转包协议,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元。

  2.甲方不按转包协议规定提供看护果园的房屋(如果有此条款)和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护不善,果树被偷砍或损害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400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欠交款的2%的.违约金,并限期1个月内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权收回果园转包权。

  5.乙方喷洒药物不按农药使用规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伤亡,由乙方负责。

  6.转包协议期届满,乙方如丢失、损坏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应据实赔偿。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转包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当年水果减产或绝收,可减少或免交当年转包费;如造成减产,由双方协商i据实递减乙方的转包费。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树损害。乙方不负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协议。如果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仲裁机关或法院判决。

  3.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吴勇(签字或盖章)

  乙方:王文海(签字或盖章)

  20xx年3月1日

  篇三:果树承包合同

  甲方:下河西村委会

  乙方:承包方村民

  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通过公开招投标,甲方将村集体所有权的果园承包给乙方,具体协商事项如下:

  第一条 承包地块及权利:甲方将坐落在的果园承包给乙方,甲方对果园、果树享有所有权及经营指导权。果园管理、修剪出现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未经村里同意,对承包果园不得私自变更用途。如变更,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乙方对果园、果树享有经营、管理、收益权,但没有出租、转包、抵押权,果园范围以外不属于承包范围,归村集体所有。乙方不得随意砍伐树木,承包后必须把所有承包范围内的空地缺树补齐,保证承包时的果树株数,果园周边的开荒地必须栽树,对移栽、嫁接的果树,合同期满后无偿收归集体。

  第二条 承包期限及交款:承包期为六年,即从 起至二0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止。每一年承包金为元,六年承包金一次性交清,共计交款元,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第三条 质押金:为保证合同的严格执行,乙方向甲方交质押金1000元,合同期满后无乱砍树木,做到对果树适时管理、补栽,经检查果树符合管理要求的将押金全额退给乙方。

  第四条 果园管理要求:乙方承包期内,必须逐年搞扩压改,不得为短期效益进行掠夺性生产,如遇旱灾、虫灾、火灾、修路、割道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如遇政府征占、上项目、修路、国家集体、企事业征占合同就此终止,不属于甲方违约,占用时的果树评估树款及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退还剩余年的承包金,并加银行存款利息。

  第五条 违约责任:因合同以外情况甲方违约,甲方按乙方所剩承包期的承包金两倍付给乙方,质押金退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此合同并收回乙方所承包的果园,转包他人,承包金、质押金不退。

  第六条 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此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人 甲方:下河西村委会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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