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续签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续签,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地 址: 性别: 户籍: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电 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广东省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第一条:原劳动合同续定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为三年。
第二条:除上述重新确定之条款外,原劳动合同的其它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同意一并履行。
第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跟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企业对是否再行续签将失去“话语权”,全凭劳动者个人意愿:签与不签、签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劳动合同法》以来,本市并未出现大规模裁员风潮。同时,针对出租汽车行业、律师行业等特殊群体正在研究并提出过渡性措施。
本市未出现大规模裁员风潮据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劳动合同法》实施3个月以来,本市并未出现企业大规模裁员的风潮。截至去年年底,本市地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九成以上,全市地方企业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续订率为92.1%。
据悉,制定《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法〉办法》工作已被市人***制办列为20xx年地方立法调研项目,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后将尽快出台。与此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已经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分类,清理出需要规范的52个问题,以此着手制定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规范性文件。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郭克利表示,这52个问题都是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包括《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连续工作的定义、经济性裁员的定义等等。
第三次续签
企业不再有“话语权”
郭克利指出,不少企业指望着在与劳动者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采取不再续签的方式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订立,“这个理解是绝对错误的!实际上,当企业与劳动者在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是否再续签将不再以企业的意志为转移,劳动者‘到点上车’,可自行决定是否再与企业续签。只要其愿意,企业就必须续签,且如果非本人同意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只能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郭克利同时提醒,前文中所说的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合同,起始时间为今年1月1日,之前的次数无效。至于劳动派遣合同是否也受上述约束,还有待于进一步明确。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本人自xxxx年xx月xx日与xx局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将于xxxx年xx月xx日到期。一年来我在领导及各位同事的关心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这一年的学习与摸索,我各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现将日常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日常的工作管理
作为一名办公室的勤杂人员,主要负责领导及宿舍的卫生清洁工作、会议室、接待小餐厅的日常管理,每天积极应对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我将从多方面努力,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每天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虽然我的职务是一名勤杂人员,但要做到优秀,自己的学识,能力等还有一定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马虎应付。这一年下来感觉自己在工作方面有一定的进步,协调能力及处理问题等各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
本人能认真地开展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第一,我踏入社会不久,经验不足,在一些工作细节上还考虑不到位,以致于工作起来有时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二,业务知识不足,以后我将加强对办公室后勤工作等各方面的学习,以知识弥补不足。
四、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1、积极认真配合同事搞好办公室的各项后勤工作。
2、加强学习,拓展知识面,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优化工作质量。
3、努力改正自身缺点,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热情、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在线律师:饶奋斌(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先生:我与公司今年二月份用工合同到期,公司负责人讲到期就不与我再签合同了,我想请问律师,我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另外,公司双休日也有工作的,这个加班工资单位也一直没有发过,公司应该不应该补发我的加班工资?
饶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如果你与公司的用工合同到期后,公司以等同或高于原来的工作待遇与你续签用工合同,而你不同意续签用工合同这一情形下,你拿不到经济补偿。除此之外,公司不同意与你续签用工合同,你们双方即便用工合同正常到期终止,你还是应该得到经济补偿金。至于单位双休日上班,如果单位没有给你调休,单位理所应当支付欠你的加班工资。
张先生:我朋友于20xx年7月开了个经销煤炭的公司,公司成立后与我的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我公司投资一百万,我公司不用过问他公司经营状况,公司不论盈亏,到每年底给我公司投资款的百分之二十的分红。可至今为止,公司只偿还我投资款近十万元,我公司现在想要该公司偿还我公司的全部投资款及利润分红,请问律师是否可行?
饶律师:你们之间签订的合作协议,明为合作经营,实为公司间的借贷行为,此举违反国家有关的金融法规,应该认定为无效协议。按照无效合同返还所得财产的原则,你公司只能要回剩余借款九十余万元的本金。
李先生:我跟妻子因感情不和决定协议离婚,在各方面我们均能达成协议。我们共同生育一子,为了以后更好地抚育我们的孩子,我要求妻子也包括我自身,我们离婚后,如果再婚均不得再生育孩子,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要给予另一方违约赔偿,请问律师这样是否可行?
饶律师:不可行。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育的权利,公民生育权是其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妇女的生育权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更有明确的规定。你们这条约定明显是对法律规定的违背,当然属于无效约定。其次,如果你妻子离婚后跟后任丈夫结婚,如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允许再生育的情形,而你做出这个约定,也是对他人生育权的剥夺,基于这两点,你们做出这种约定于情于理于法均不符,因此建议离婚时不要做此约定。
经整整三年了,感叹之余收获颇丰,在经历的岗位中耳濡目染汲取了他人的不足与长处,使自己日臻成熟,尊敬领导关心同志在工作中不断改变自己的不良习惯,虚心向老员工求教,增强自己的工作技能,不与他人争一时短长,工作严与律己,一丝不苟,基本贯彻和执行了XX所奉行的以人为本服务奉献的精神。
一、三年来工作总结
三年来,我在以下几个岗位都工作过:税务窗口、工商科,财税科,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职责,不同的要求,这丰富了我综合技能并增强了我的责任心。
最初我被安排在税务窗口,期间我经历了所得税清算、学会了企业约谈及各种事务性工作,从协助约谈到能够独立带企业约谈,通过自己尽心尽职的服务,得到了一些客户的肯定,客户悦目,自己坦然。实践是最好的老师,在税务窗口的工作让我对税务知识,有了很深的理解,为我以后的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次年,我被安排到了工商科,期间我经历了工商年检、学会了制作工商材料、公司的新开业流程,但对我提升最大的还是招商,招商工作必须熟练掌握工商税务政策,运筹帷幄的谈判技巧及人脉。这使我不得不强化自己,通过招商工作的历练,我自己明显感觉到了变化,变得成熟了许多,至今我共完成了招商数22户。
如今我被安排到了财税科,主要负责数据统计,征管质量,通过两个月的熟悉,理清了工作思路,掌握了工作方法,基本能胜任新的工作岗位,同时我也不会放弃招商工作,在新的岗位上也一定不忘招商,争取超额完成招商指标。
二、工作中的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
三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商质量有待提高
税收的产量有待提高,招商的实质就是产出税收,没有税收的项目,既浪费了公司的人力,也影响到自己考核。虽然今年在招商的个数上能够完成任务,但在税收上,差强人意。在以后的工作中如何提高税收产出率是我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工商税务知识还需专精
三年来虽然在不同岗位上学到了很多工商税务知识,但面大不精,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要加强自己学习主动性,积极向专业知识精通的同志学习,以提高我专业知识的深度。
最后我申请续签合同,希望公司接受我的申请,我必将更加努的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虚心学习,将专业知识与实践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发挥聪明才智,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份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建设添砖加瓦。
对于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公司会对该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确定劳动合同续签意向。劳动合同续签规定如下:
一.确定劳动合同续签意向的期限:
劳动合同到期前,人力资源部会根据员工劳动合同到期的时间,提前对劳动 合同将到期的员工进行工作考核评估。
1. 普通员工提前三个月;
2. 中层干部提前半年;
3. 高管不用做续签的工作评估(每年做述职报告并由董事会对其工作进行
评估)。
二.工作考核评估的过程:
1. 员工本人的自我评估(做为工作考评的一部分);
普通员工:《工作总结》
干部:《述职报告》
2. 工作总结(述职报告)的内容:
A.进公司以来的工作历程;
B.在奥特迅获得的经验和成长;
C.你爱奥特迅吗?你愿意继续留在奥特迅工作吗?你认为继续在奥特迅工作有前途吗?
D.有人说在奥特迅好混日子,你认为这样的人适合留在奥特迅吗? E.你认为奥特迅如今发展的如何?今后能发展得好吗?
F.在今后的工作中你能为奥特迅尽哪些力量(包含对工作的建议、对公司的建议)?
3. 由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对其工作进行考评:
A.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填写《员工工作考核表》,对该员工的工作按工作任务、工作能力、工作协调、责任感、工作勤惰、工作质量及纪律性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
4. 根据工作考核评估的结果,做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续签意向; 5. 填写《劳动合同到期处理意向表》,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意向,对工
作考评合格,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给出工作评价及续签劳动合同期限的意见;对工作考评不合格,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给出不续
签劳动合同的原因及理由(中层干部由主管领导来对其进行工作考核评估)。
三.人力资源部根据考评结果,处理续签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
根据部门及主管领导对该劳动合同将到期员工的工作考核评估,分别处理如下:
1. 对于公司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
A. 由员工填写《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
B. 员工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部与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2. 对于公司不同意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
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写《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该员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并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进公司的年限支付赔偿金(20xx年以前进公司的,自20xx年1月1日起计算)。
3. 员工提出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有以下几种形式:
员工提交了辞职申请或终止劳动合同申请;
交回的《劳动合同到期续签意向书回执》上明确填写了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
员工收到《劳动合同到期续签意向书》十天内没有将回执交回人力资源部的,逾期视为本人不同意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
以上由员工提出辞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几种形式,公司都不予支付赔偿金。
人力资源部
据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续订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即使原订立的即将到期的劳动合同延长有效期的法律行为。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同时,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二)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三)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五)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本市(县、区)办公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省(自治区、市) 市 县(区) 乡(镇) 村(街)
本市(县、区)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具体约定为:
第二条 试用期约定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无试用期;
b.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动岗位和工作内容
单位与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届满,单位决定继续与你续订劳动合同,如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时到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前以书面方式答复单位。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签 收 回 执
本人已收到单位(职工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的《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如今,我们在刚入公司时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可以续签劳动合同。那要是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处理呢?下面就让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是劳动者自己可以选择的,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也可以不续签,要看看是什么原因不续签,在有些情况下是可以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的。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相关知识: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能够自主的选择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但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是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话,那么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享有的经济补偿金。要是您所在的单位没有支付您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话,请您及时联系网站的专业律师,让我们通过法律的角度帮助您解决问题、维护权益。
劳动合同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广泛讨论的问题,也是劳动者关心的焦点。一般来说,劳动关系开始的标志就是签订劳动合同,但当公司不与职工签订合同时,职工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整理了关于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时,如何赔偿劳动者的内容,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 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合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 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者要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也要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劳动合同制度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由小编为您整理提供,欢迎咨询参考。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有两种方式,即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哪些情况可以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一定参考。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以上的法律法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由小编为您整理提供,欢迎参考咨询。
试用期合同与企业正式劳动合同一样,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护和维护应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适应,而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隐含虚假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等欺骗性质信息的维权行为。那么在试用期内,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呢?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请看下面专业律师的解答。
《劳动合同法》公布很久了,但一些劳动者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知识懂的太少,特别是在试用期,很多人都不知道试用期该不该签订劳动合同。其实,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以下是鼎凌律师为您全面介绍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的有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互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你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互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筻l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首先,可以要求工作超过一个月的部分支付双倍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再次,对于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出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求劳动合同。
希望阅读了以上内容对您了解试用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免费咨询专业律师。
不管在什么时候,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都将使用人单位处于双倍工资赔偿的风险之中。本文就为大家带来一起具体案例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分析。
应当说这个规定对用人单位的约束作用是很大的,现在可以说在签订劳动合同问题上,企业和员工的地位转换了,用人单位现今都是很积极的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会不会存在员工拒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以此向企业主张双倍工资的情况呢?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提出的申请一般是有事实依据的,但也不排除一些不是事实但却看似有理有据的情况,因为在劳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员工双倍工资赔付的诉求通常都能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的支持。所以不管在什么时候,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都将使用人单位处于双倍工资赔偿的风险之中。这也就使得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有关劳动者以企业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向企业主张双倍工资的劳动仲裁一度成为热点问题。我们下面这个案例就是因员工不同意签署劳动合同却向单位主张双倍赔偿,但最终法院判决单位给予赔偿的比较典型的案例。
【基本案情】
韩某在宁夏大厦工程部任水暖工,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4月3日至20xx年4月2日。在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宁夏大厦工作,但韩某一直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xx年12月22日,韩某提出辞职,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后韩某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宁夏大厦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00元,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20xx年9月份的工资。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宁夏大厦向韩某支付20xx年9月的工资1104.51元,以及20xx年5月3日至20xx年12月22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宁夏大厦不服该裁决书,认为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主要原因系韩某拒绝,故不同意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被告韩某辩称:双方所签劳动合同到期后,宁夏大厦从未找他续签过劳动合同。宁夏大厦申请证人刘某、宋某出庭作证,证明在20xx年6、7月间曾经接到过宁夏大厦人事部的电话,通知韩某所在的工程部去签合同,并将此通知转达给了韩某。法院认为,本案焦点系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应由谁负责。宁夏大厦与韩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宁夏大厦工作,双方应当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证人虽证实宁夏大厦曾通知韩某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但对于韩某不予续签的情况,宁夏大厦仍应负有提示韩某续签的义务。可直到20xx年12月22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宁夏大厦未采取任何措施履行此义务。所以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应由宁夏大厦承担,其应依法支付韩某二倍工资差额。
【案情分析】
该案件中宁夏大厦已经证实了曾通知韩某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但法院仍然认为其没有履行法定义务,那么企业在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方面该如何做才能尽到应尽的义务呢?如果未签书面合同的责任确在劳动者一方,则用人单位企业不需支付双倍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在诉讼中无法证明的事就是没有发生过的事。本案当中,宁夏大厦正是因为没有能够有效证明自身履行了法定义务而最终被判承担赔偿责任的。
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因此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尽到以下义务: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当面向劳动者送达通知被拒绝后,可以采取快递、挂号信等可以保留凭证的方式,以备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明之用。该通知应当明确表达要求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并写明要求签订合同的截止日期,并可附劳动合同文本或主要条款。
其次,通知送达后劳动者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立即完成签订合同,如果劳动者表面上同意签订但以合同个别条款有异议等理由拖延时,用人单位应当也与劳动者签订一份书面证明,写明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已经送达,因劳动者原因暂未签订劳动合同等事宜,并让劳动者签字确认。
再次,如果劳动者无任何理由拒不签署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终止合同,办理离职手续。以上的通知也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以快递等可保留凭证的方式进行。也就是说,用工一个月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选择是,或者立即签订完成,或者继续双倍付薪,或者终止合同。只能选择其一。
所以,劳动合同应当在一个月之内签订,这样企业一方的风险就会减小。那么什么时候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最佳时间呢?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工前,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和筹码与员工协商,协商不成的,取消用工即可,劳动关系尚未建立,单位无需承担任何的责任。如果办理入职手续的第一件事就是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才开始办理其他手续,则单位一方因不签订劳动合同被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就降为零。如果用工开始以后才签劳动合同,此时劳动关系已经建立,万一双方对合同条款存在争执,不能达成一致,或员工故意拖延不签,那企业就会比较被动。单位为了不至于拖过一个月的时间限制可能不得不接受较为不利的合同约定,当然单位也可以通知终止合同。
对于企业来讲,首先应当尽快的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办理离职手续,及时通知才能及时止损,其他的细节事宜等合同终止后再讨论也不迟,但不管怎么样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状态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控制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其次,百密总有一疏,如果企业因某些人工作差错在用工过程中发现有漏签劳动合同的`情况的,应当立即补签,在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可将签订的日期补写为员工入职之日,以绝后患。如果一个企业有规范的管理机制,良好的工作环境,对员工也会有吸引力,当发生一些漏洞或工作失误时,员工也会理解,不会无理取闹吹毛求疵的。
再次,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员工的劳动合同,因为每份合同的价值最高相当于11个月薪资。企业应当将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保存两份,分别由不同的人员管理,派专人定期检查劳动合同看是否每位员工都有签订,并查看是否有员工合同即将到期,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不熟悉劳动合同的签订,那么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呢?详细的解答请跟随小编一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二、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其次,即使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三、试用期期间单位是否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四、单位提供什么样的培训才能与职工签订服务期条款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将来可由各地方予以细化。
2、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
xxx:
你与公司xx年xx月xx日所签的《劳动合同》,将于xx年xx月xx日到期,现公司决定与你续订劳动合同。
请在接到本通知后于xx年xxx月xxx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书》。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法律问题:员工合同到期,员工不愿续签,但又不提出辞职,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辞退员工违法吗?需要赔偿吗?
孙律师:可以员工不愿续签劳动合同为由辞退不违法,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于律师:如果不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第二次合同到期必须签定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则可以在合同到期后即可以要求员工离开岗位。
如果您需要更专业的解答,请进入首页进行在线律师咨询,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
相关知识——劳动合同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案例:王某于20xx年应聘到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做房产经纪人,公司与他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合同快到期时,公司人事经理找到他说,这一年里,他工作非常出色,打算延长他的劳动合同期限,于是双方就将劳动合同期限变更成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可去年在王某的合同到期前,公司人事经理却通知他说,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让他提前做好准备。王某觉得尽管单位和他变更了一次劳动合同期限,但也应该算是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他是不是可以要求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评析: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对象,只限于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即依法可以变更的条款,但合同当事人条款及合同期限条款等是不能进行变更的。而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原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执行后,由于工作需要,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一致,继续签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续签的定义和特征,延长劳动合同到期时间符合劳动合同续签的相关特征,因此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应该算是续签了劳动合同。根据王某首次和单位已签订过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然后又延长了1年的劳动合同期限,完全符合两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的规定,只要王某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就应当订立。房地产中介公司试图以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方式来规避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数,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本人于 年 月 日与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一年来我在领导及各位同事的关心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各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现将日常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日常工作作为一名行政人员,每天应对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这一年来感觉自己在工作方面有一定的进步,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但要做到优秀,自己的能力学识还有一定距离,我将从多方面努力,进一步提高自身能力,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每天的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本人能认真地开展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经验不足,在一些工作细节上还考虑不到位,以致于工作起来有时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要加强学习,拓展知识面,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优化工作质量。努力改正自身缺点,热情、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未签劳动合同必须支付双倍工资吗?目前不管是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在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这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
双倍工资,就是两倍工资、二倍工资的意思,是《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的。主要是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的规定,中国人喜欢把二倍说成双倍,如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双倍赔偿。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合同期满不续签合同劳动者可获补偿
好多劳动者咨询,劳动合同到期了,单位通知不续签了,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由于是合同到期使合同终止,所以单位没有过错,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劳动者到底能不能得到补偿呢?答案是肯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跟你续签,而你仍不同意续签的。这项新的补偿的计算开始时间为20xx年1月1日,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当劳动者主动离职的理由正当时,劳动者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那么什么是理由是正当的呢? 劳动合同法是有具体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一般劳动者辞职时所写的理由是很重要的,首先要考虑是不是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况。有的法院或仲裁委是需要劳动者来证明离职理由的,所以要注意保留证据。
综上可知,由于未签劳动合同既有可能是劳动者的原因,也有可以是因为单位想要逃避对劳动者的义务,所以此时并非必然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往往是在因为单位原因而未签劳动合同的时候,才需要向相关劳动者支付2倍工资。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杜亚琼,女,27岁,大学本科文化,20xx年5月1日与贵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公司策划部工作。一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一是合同期内,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我在策划部工作期间,经常与客户接触,交流。为树立公司优质服务的形象,我始终牢记公司的服务宗旨,总是做到耐心细致地完成每项工作任务,给加盟商一个满意的服务。由于我工作热情,认真、一年来不仅未未与客户发生一起争吵,而且因我的优质服务,赢得了客户的满意和信任。二是合同期内,以积极认真的的态度提高了个人的自身能力。一年来,在家人的支持下,我积极主动地抓好业务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以使个人能力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刚到公司的时候我对施工图绘制一知半解。经过一年的实践和锻炼,现在不仅熟练完成本职工作,而且主动帮同事分担工作。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一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因工作不熟而被难住、以致耽误客户时间的事件。一年来,我虽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公司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公司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用优良的作风、一流的服务展示公司的美好形象。此致敬礼
申请人:
20xx年4月30日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xxx,大专文化,20xx年x月与贵行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行xx上班。两年来,我在行、所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揽储、揽卡等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三:
一是合同期内,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
我始终牢记贵行“一样的业务,不一样的服务,我们能做得更好”的服务宗旨,总是做到早上班、迟下班,耐心细致地数好每一分钱,给储户一个满意的服务。由于我工作认真、过细,两年来不仅未发生一笔误差,未与储户发生一起争吵,而且因我的优质服务,赢得了储户的满意和信任。
二是合同期内,以优良的作风确保了生命财产的安全。
为确保国家财产和个人生命安全,我在当班期间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现金、电脑、空调、印鉴、电源、火炉等都按规范操作,并随时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下班揽储时,我也注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两年来我当班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件。
三是合同期内,以顽强的毅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
两年来,工作之余,我总是主动放弃休息和娱乐时间,抛开繁琐的家务,集中精力,积极主动地抓好业务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以使个人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我在参加xx大专班的学习后,又在家自学了电脑的基本知识。现在,xx等项业务工作我都烂熟于胸,操作流利。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两年来,我个人在当班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因业务不熟而被难住、以致耽误储户时间的事件。
两年来,我虽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贵行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行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用优良的作风、一流的服务展示“xx人”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单位领导:
本人xxx,男,大专文化,20xx年11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单位工程部上班。一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合同期内,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工作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与同事融洽相处,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并协助同事完成各项工作。
二是合同期内,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一年来,在同事的支持下,工作之余,积极主动地抓好专业经验的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对工作中涉及到的部分软件进行进一步的掌握,达到熟练运用的程度,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知识,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不断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
一年来,虽然在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自己的各方面与贵单位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单位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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