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水面养殖承包合同
篇一:农村水面承包合同
黄沟湾土地承包之——农村水面承包合同
发包方: 颍州区西湖镇大田村村民委员会(简称甲方)
承包方: 安徽黄沟湾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土地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将村集体所有的水面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水面的位置及范围:位于 黄沟湾 ,范围为 大田村土地范围内 。
二、承包期限为_30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大写小写( 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合同签订乙方接收水面后,除乙方外,任何人不得再在水面进行任何作业,不得出现任何纠纷。
2、每年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交纳当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据。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甲方应确保合同签订之前,不得出现破坏原有水系生态的情况(比如在捕捞的过程中使用电击、下药等)。如有发现电击、下药等破坏原生态水系将交由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水面。
2、因拆迁、政府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响,乙方享受赔偿的权利。
3、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
4、现有水面如乙方进行改造、拓宽,在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不得有村民干涉的事件发生,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村委和政府共同解决,并赔偿乙方损失。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如一方出现违约或违反合约规定,按合同签订价格的5-10倍给予对方赔偿,并且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协调单位或证明人一份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鉴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篇二:水面养殖承包合同
xx 村水面养殖 承包合同 xx 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xx 村村民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的发展生产,调整产业结构,鼓励村民早日勤劳致富。
经充分酝酿、协商,甲、乙双方特订立以下养殖承包合同:
一.承包期限:合同一订三年。有效期从20XX年1 月1 日至20XX年12 月31 日止。
二.承包面积及塘类别:乙方承包 类鱼塘 亩。
三.塘金标准:
1 类塘每年塘金xx 元/亩,
2 类塘每年塘金xx 元/ 亩,
3 类塘每年塘金xx 元/亩。
四.交款方式 :乙方必须在每年1 月5 日之前一次性交清下年塘金费 元。方可从事下年度的养殖,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承包养殖权。有权将乙方所承包的鱼塘安排给他人承包。
五.塘埂权属:按原合同分配不变,各塘各自使用。
六.设施保护:凡大圩堤一周鱼塘一律不准投喂饲料,如有违反者,损坏圩堤土方应由损坏人负责修复,大圩提一周内、外坡不得种植任何植物。违反者处以 200 元至1000 元人民币罚款。所有糖埂必须保持至少一米宽的人行道。合同期满,乙方应按塘埂原样交付甲方。如有损坏处,一定要自行修复后交付甲方。
七.水、电费负担:甲方年终将电工工资及电费和电站为生产服务的开支,按 1 类塘 100%,2 类塘 90%,3 类塘 80%的级别比例分摊 给乙方承担。其他塘如:xx,由乙方自行负担。
八.水利工程水费由甲方承担,上级政府新增的其他规费应按标准分摊给乙方承担。 九.不可抗逆: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如发生特大自然灾害,必须经甲乙双地共同协商有关事宜,报请上级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减免等事宜。 十.违约责任: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须按上述内容自行履行合同,甲方如有违约,应按乙方当年度塘金费的50%赔偿乙方;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随意丢塘不养,如有发生,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当年度塘金 100%。中途乙方不得将承包面积随意转让他人养殖,如有必要转让他人,须得到甲方批准同意,并做好书面手续后,方可正式转让。 合同期届满乙方需要继续承包或不再继续承包,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申请。交予甲方,以便甲方重新安排下轮承包事宜。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司法见证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xx 村民委员会(公章):
乙方(签字):
见证单位:xx 镇司法所(公章)
见证人:(签字)
签订时间:20XX年1 月5 日
篇三:水面养殖合同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住址:
甲、乙双方于20XX年12月6日签订《养殖水面承包合同》,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积极配合甲方合理利用水库,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因合同即将到期,甲方经村两委讨论并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决定将该水库养殖水面继续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位臵及四至:该水库位于枣庄市中区税郭镇宋湖村西赫湖自然村,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长180米,宽27米,折亩共计7.2亩。(离地五米不准栽树)。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纳方式:承包期间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承包金(人民币大写): 十年共计 于年 月
日 前一次性交清。至十一月三十日仍不交清承包费的,每拖一天,加收滞纳金1%,十二月底前不交承包费的,甲方可单方收回承包水面。
四、承包用途:该水库系农业使用,只能用于种、养殖及农业灌溉,不得另作他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对发包的养殖水面及随水面一
并发包的附助设施和相关地块等资产拥有所有权或法定发包权。(二)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及有关法规执行情况有监督权,对乙方的违规经营活动有处罚权。(三)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督促乙方在承包期内完成应尽的一切法定义务。(四)水利水面抗旱灌溉、防汛调洪甲方需要提前通知乙方,抗旱时确保鱼的所需最低水位;池塘抗旱用水,需经乙方同意,进行有偿使用。(五)帮助兑现国家在渔业生产物资和水产品价格给乙方的优惠政策,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和合法收益权,帮助乙方处理生产经营中的纠纷,在承包期内为乙方生产经营创造条件,提供相关服务。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一)对承包的养殖水面有承包权、经营自主权、产品收益处臵权。(二)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的扶持渔业生产的物质,享受国家水产品优惠政策。(三)在承包期内经甲方同意,可依法对其承包的水面进行转包、转让等各种形式的流转。(四)按时交纳承包金,完成法定应尽的义务,有权拒绝一切非法集资、摊派、罚款、收费等项目。(五)积极增加投入,改善养殖水面水产养殖生产条件,最大限度的发挥其效益。造成水面荒芜的,应按渔业法规定缴纳荒芜费。(六)保护好水面附助设施,如需对水面设施进行大的维修或改建、扩建等,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因使用不当或者人为原因使水面设施及附助设施损坏的,要负责赔偿或给以修复。(七)乙方应当对甲方正常的水面设施等检查养护给予配合。(八)承包的养殖水面要服从于国家建设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需要。
七、违约责任: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当事人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双方偿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违约方还应付赔偿金。违约金、赔偿金具体数额由乡(镇)以上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裁定。
八、其它事宜:(一)在承包期内,乙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变更使用权的,必须事先报知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并按规定办理合同变更手续。(二)乙方在承包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应及时通知甲方,经调查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缓手续。(三)承包期满后,原合同即终止,甲方及时收回承包的水面,按有关规定续签合同,另行发包。原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如原承包方不再承包,应对其投入作合理补偿。(四)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五)本合同在承包期内甲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本合同效力。
九、本合同如有变更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商定,作出补充规定,报乡镇合同监管机构备案,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二0一X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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