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承包合同
煤炭承包合同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煤炭承包合同,欢迎阅读。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定时间: 产品名称、数量、平米、金额、交货时间:
数量:吨:单价:元/吨;金额:万元
质量标准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冬季取暖供煤事宜,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供暖承包日期为: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3月20日,在此期间室内温度不低于18度。
二、交货地点:方式及运输费用:甲方应提前将具体交货地点通知乙方,在甲方煤场卸车交货,运输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应符合环保局质量和标准规定的低硫、低灰的优质煤,在甲方供暖期内如因煤质引起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解决。
四、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20XX年09月30日前一次性送够甲方所用的煤,不得影响甲方使用。
五、甲方提供煤场并负责有效保管,乙方来煤之前应通知甲方,以安排人员接煤,不得发生煤炭流失现象
六、付款方式:经双方协商,送煤之后,甲方在20天内付给乙方50%的煤款,剩余煤款在供暖结束后付清。
七、锅炉工及工资由乙方负责,住宿由甲方负责。各种保险及人员安全由乙方负责。
八、以上条款签字后生效,如有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收取煤款总价30%的违约金。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煤炭部门的行业规定,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如下合同。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安全的生产环境和必要的生活设施。
2、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有害气体检测、工程质量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工程质量验收。
3、负责标定巷道中腰线,编制、修改作业规程及贯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4按月及时结算乙方应得的工资款。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组织生产人员,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并遵守矿规矿纪。不得使用童工或老弱病残人员,不得收留疑犯。
2、负责安全设备、设施、机电设备的运输安装,并按规定正确使用和管理。
3、严格按照甲方制定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要求施工。
4、杜绝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作业,制止违反劳动纪律。
5、乙方自负易损、易耗品费用,如放炮线、撅头、锨、锤、钻头、铁丝、小车轮、劳保品等。
6、爱护煤矿财产,管理好分管的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7、积极组织员工参加矿方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活动。
8、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培训费由甲方负担,误工费甲方按每天30元补助,不足部分由乙方出资。
9、承担本合同第四条“安全管理”中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二条 承包工程内容及价格(另立附本规定)
第三条 工程款结算方法
甲方每旬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审查乙方工资表,乙方保证将工资及时发到职工本人,不准拖欠职工工资。
第四条 安全管理
1、签定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____万元(大写),并且从乙方第一个月结算工程款起每月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按总额的3%扣除作为安全保证金,安全风险金和安全保证金专款用于人身事故的处理。另外从乙方如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之月起每月提取1000~1500元大病互助金用于风险金及保证金的不足部分补贴。
2、若发生事故,乙方应迅速电话报告调度室,把事故原因及人身伤害情况说清楚,以便甲方积极组织抢救。并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开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原因,划分事故责任。
3、有下列十一种情况之一者导致发生事故,责任完全在乙方,乙方完全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救治费用及其它一切费用:
⑴、乙方违反“三大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⑵、当遇到井下工作地点地质情况变化或有突透水危险预兆时不向调度室汇报而冒险作业;
⑶、乙方工人破坏井下通风设施及瓦斯监测监控设施;
⑷、乙方瞒报有病人员带病上班或因事先有病通过下井干活时会诱发病情加重;
⑸、乙方私招新工人不报告甲方进行安全培训私自下井及使用年满55岁以上人员;
⑹、乙方工人乱摸乱动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操作的电器设备而造成的触电、挤压;
⑺、乙方工人违章进入盲巷、溜煤眼、水仓、老塘区、冒落区或单独一人游走于非本人工作区、斜巷开车又行人、扒车、蹬车、跳车、坐皮带、坐溜子、违章放炮及处理瞎炮;
⑻、乙方不坚持队长(副队长)、班长跟班制,由工人无组织无纪律自行作业或乙方不把作业规程、岗位操作规程逐人学习、贯彻、考试、签字而造成工人无知冒险蛮干;
⑼、乙方工人不使用临时支护,不认真敲帮问顶或工程质量不合格致使顶板岩石掉落、支架垮塌;
⑽、乙方不坚持“三固定、四保险”,造成斜巷提升跑车;
⑾、乙方不按照甲方规定的采煤工艺及质量标准作业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而引发顶板垮落推倒支架;
4、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者导致发生人身伤害,责任完全在乙方,乙方完全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救治费用及其它一切费用:
⑴、乙方违反火工品管理制度,保管不善造成火工品被偷窃在社会上引发案件;
⑵、乙方工人在宿舍私拉乱扯电线造成触电、火灾或私自生煤火炉造成煤气中毒;
⑶、乙方工人下班以后不在矿安排的宿舍休息而回家,出矿门后所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
⑷、乙方工人因私造成的其它人身意外伤害;
5、严格按照事故分析会划分认定的甲乙双方责任大小百分比来等比例分担甲乙双方处理事故所需费用。
6、对于责任无法明显区分的伤害赔偿,事故费用在3000元以内(含3000元)的,由乙方自行处理,超出部分甲乙双方各承担50%。
7、年底安全风险金和安全保证金没有用完部分,年底一次退还乙方,大病互助金到事故全部处理完毕后停止提取。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凡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被甲方采纳后效果明显,经研究每次奖励起步价300元。
2、凡发现安全隐患,处理果断,措施得力,有效避免事故发生的,经甲方调查研究认定,每次奖励起步价300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修理或返工。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使用的,乙方赔偿工程总承包费用20%的逾期违约金。
3、保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进行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修理,因此而发生的修理费用及其他连带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并给乙方200元/天的补偿。
3、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的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不服从甲方管理;
2、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拒不整改;
3、工程进尺或产量连续5天完不成甲方下达任务;
4、聚众滋事;
5、其他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行为。
第七条 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不成或调解未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新密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如果到法院起诉,双方约定由新密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工程不到一年结束,施工队需按期离矿者除外)。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工程监理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甲方决定将头道沟、三道沟的运煤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多次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概况:
1、运输距离:头道沟30公里左右,三道沟25公里左右。
2、运输单价:头道沟(税后价)
3、计量方式:以电子过磅计量为准。
4、机械要求:辆,暂时进场辆。
5、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6、油料由乙方自负。住宿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实施后,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如时结帐,否则甲方按乙方运煤总款额银行利息的三倍补偿给乙方。
二、运输款结算方式: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运输车辆按照甲方的要求从指定装点运至指定卸点,每天运输后,由乙方指定的财会人员持甲方的'结算单据到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甲方给乙方每一天结算一次100%的运输款,如甲方不遵守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乙方结算,甲方纯属于违约合同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因甲方的原因给乙方造成停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因素后果,由甲方全面承担,甲方应
三、甲、乙方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交警、路政、煤管、抛洒、超载、群众干扰等费用,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车辆在装卸地点的道路畅通无阻。
2、如乙方车辆进入煤场后,超过24小时甲方不能按本合同所签订的数量和日期开工,或者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运输等,其损失由甲方承担,按每个台班费500元补偿给乙方。
3、乙方的责任:乙方所有进场车辆必须做到安全文明运输,所有驾驶人员不准酒后驾车,如出现交通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将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承办通行证手续等使用。
4、甲方合理安排,乙方服从管理和调度,所有车辆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正常行驶,因乱倒乱卸、倒买倒卖丢失扣提煤单,煤票按照山路公司等相关手续签字生效。否则按公司规定市场价处罚。
四、其它条款:
1、甲、乙双方同等的享受国家及企业对本项目运输价格的优惠政策。
2、运输期间,因运输内容变更;公里变更、单价变更、工期变更、增减数量,以运输变更计划单结算为依据,双方共同协商定量定价,不在重新签订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双方在合同签字生效后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准单独与车队发生一切关系,不准单独与车队结帐或签订合同及协议书,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拾倍每年的运输总量的运输款及合同违约金,按本合同运输总量、总价款的5%处罚赔偿给乙方,还应承担合同违约金及经济法律责任。
4、在甲、乙双方合同生效后,应积极的按照甲方进场通知书的期限调动车辆准备进场。如乙方调动的车辆完善后,准备进场前,甲方的开工日期如有变动或者推迟开工,因各方面的原因不能开工,甲方应承担赔偿乙方因本合同运输项目调动的车辆所有的一切经济损失。
5、因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双方不能正常运输,运输期限相应顺延,造成损失,甲乙双方各不索赔。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约定双方不准以欺骗、欺诈的方式给对方签订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各自遵守,如一方违约;按本合同总数量总价格的3%处罚,赔偿给守约方。
七、解决本合同纠纷方式:在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仲裁委员会裁决。
八、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有发生的问题分清责任,不得推诱,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后另签订附加协议,附加协议书享有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乙方: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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