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合同14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建工程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固原市晨光家园二期Ⅱ标段11#楼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职责,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固原市晨光家园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二期Ⅲ标段
2、建筑面积:11#楼 4776。48㎡
3、工程工期:按现场施工进度计划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变更所包含的所有土建工程。
2、具体工作内容:
① 楼地面施工至地板砖完(包括地面垫层施工时楼面清理及踢脚线),楼梯间施工至 水泥砂浆面层。
② 内外墙面抹灰完(包括水泥窗台、屋面造型),楼梯间、卫生间及厨房瓷砖铺贴完; 外墙饰面砖铺贴完。
③ 屋面找坡、找平层及成品水斗安装完毕;屋面挑出小造型挂瓦完;雨棚找坡、找 平层及排水管安装完毕。
④ 室外散水、台阶完。
⑤ 门窗洞口所埋设C25混凝土预制块的制作、留臵;木砖埋设;墙体加筋的埋设。 ⑥ 预制各种GL并安装。
⑦ 架体孔洞封堵;专业安装工程线槽、管根及箱体四周吊板带封堵;变压式通风道 四周吊板带封堵;施工洞的封堵。
⑧ 混凝土构件养护(洒水、包塑料膜);混凝土构件缺陷修补;混凝土浇筑前作业面 卫生清理;砌体及抹灰面洒水养护;手推车、搅拌机的配合安装、管理及保养。 ⑨ 工完场清,能重复利用材料再利用;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 ⑩ 楼内及四周卫生清理(如遇各级检察,卫生清理力度需加大)。 与其他工种的配合施工。
施工规范及常规要求。
不包括塔吊四周维护;卷扬机基础施工及卷扬机司机工资;料场、水泥棚的施工; 楼四周排水明渠、集水坑的施工;水落管安装;伸缩缝铁皮安装。
3、承包方式:包清工包辅材
三、工具
1、甲方提供灰车、搅拌机、垂直运输。
2、乙方自备铁锹、灰斗、线绳、尺杆、刮杠、抹子、小尺子及其它低值易耗品。
四、双方职责与权限
(一)甲方
1、甲方委派 同志为该工程现场施工负责人,协调安排施工。
2、甲方按劳务用工管理的有关条款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严禁入场作业的人员一经查出,乙方必须立即撤换。甲方督促、协同乙方办好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保险办理。
3、做好材料供应工作,切实解决好垂直运输的矛盾,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检查发现乙方未按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要求施工或违返有关规定施工,甲方给乙方一次性50—5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5、在由甲方分公司、总公司及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的检查中,如因乙方操作原因而未达到承包指标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6、制定施工计划
7、进行技术交底
(二)乙方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返,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1、乙方 同志为土建班组施工负责人,参加工程生产协调会,具体负责本专业的.施工管理。
2、乙方入场前必须提交一份作业人员名单给甲方,乙方对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务用工条件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不得使用。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对所有施工人员劳动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签订,如因乙方不提供、提供不及时或提供的资料错误、虚假而使事故得不到赔付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严禁下列人员入场作业:①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②年满五十周岁的男工和四十五周岁的女工;③患有高血压、传染病,不宜高空作业及四肢带有残疾的人员;④有精神病史的人员;⑤其他不适宜从事建筑工地作业人员;⑥未办理工伤保险人员不得进场施工。凡符合入场条件的,乙方有权自行聘用。乙方作业人员进出场必须报经甲方同意,每月报送一份出场人员变动表,未报进出场人员变动表或使用不符合用工条件者发生的伤亡事故,又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严禁将工程再分包。
5、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在施工中尊重建设、监理及其它现场人员的指导意见,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甲方技术人员交底及施工图纸施工,克服质量通病,搞好细部处理,做到一次成优,节约材料。
7、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管理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8、乙方作业人员进场后应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作业人员,节假日和农忙期间应保证作业人员数量,因乙方作业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工程进度造成延误工期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或者要求乙方退场,并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合格”
2、每个分项工程完工后,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再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再通知监理、建设等单位验收。对各方提出的改正意见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并返工,因返工不到位、不彻底而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3、由于质量原因引起的其他班组额外用工由乙方负责。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改造工程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如有增项工程内容按实际发生费用另行计算。
一、工程位置:沈阳市大东区八王寺街御泉华庭小区
二、工程内容:
1、荷兰砖路面607平方米;园区东侧南北两个消防通道大门粘贴外墙砖;园区南北正大门局部破损理石、地面理石更换;南大门增加卫生间。
2、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具体施工部位,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3、本合同后附所施公内容的具体材料及人工费明细为本合同的有效部分。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承包该项工程。并保证施工质量、工期、施工安全及竣工验收合格等项事宜。
四、施工工期
1、自20xx年6月16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至20xx年7月16日竣工止,日历天数30天。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经双方协商,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五、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
经双方共同协商,总工程款为59044.1元整;
大写:伍万玖仟零肆拾肆元整。
2、付款方式:
材料进场按总工程款付百分之三十;工程完工一半,再付总工程款的`百分之四十;最后工程验收完工后结清全部余款.
六、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隐蔽工程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工程质量出现不合格返工,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在施工现场如发现不足之处,甲乙双方必须及时会同有关人员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七、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可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接到申请后组织验收。
2、验收时,双方均应派代表到场,验收结束时应出具验收报告,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验收日期以双方签字盖章当日为准。
3、甲方应于本工程验收合格后3天内给予施工单位结清工程款。
八、施工安全:
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安全问题,因施工造成的行人及车辆等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日期: 年
月日乙方: 年月日期: 日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编号: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常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____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____,金额_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三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 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九条 纠纷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___________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图纸的保管
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甲方:
乙方:
一、 工程名称:
清水湾E区1#楼工程
二、 工程地点:
西秀区市东路中段
三、 承包方式:
单包工
四、 承包单价:
五、承包内容:
按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设计变更、技术交底涉及的内容,三层以上的加气砖砌砌筑和二次结构的拉结筋安放,风井、水井、电井、电梯井的抹灰、卫生清理。
六、 施工要求:
1、 墙面垂直度在8mm以内,墙面平整度在10mm以内,水平灰缝平直10mm以内。
2、 通缝,每道墙3皮砌块的通缝不得超过3外,不得出现四皮砌块及四皮砌块高度以上的通缝,灰缝均匀一致。
3、 接槎:砂浆要密实,砌块要平顺,不得出出破槎、松动做到接槎部位严实。
4、 砌块与门窗口连接:将预制好砼块安放在门洞口及窗洞口边,砼块四周的砂浆要密实饱满,安放预制门过梁要打底灰,严禁不打灰放置过梁。
七、 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帽等,严禁违章作业,如施工中不慎发生安全事故,在一般事故中除去保险赔额外伍仟元(小写:5000。00元)以下由乙方自行负责。
2、 劳务必须是年满18—55岁的.健康工民并且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 乙方必须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内严禁酒后作业,施工场内不能发生打架、斗殴、偷盗等现象,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 工期安排: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量,如乙方人手不足或不听从甲方安排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施工停止。
九、 付款方式: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平时保证乙方工人每天基本生活费,个人开支费用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0元,拨款时按乙方的工作量的50%预支,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星期付80%,尾款在一个月内全部结清。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结清余款后自动失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日期:
乙方代表: 日期: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
劳务方(以下简称乙方):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__工程所有的桩基工程及土建工程委托给乙方承包施工,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资料及有关规范进行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职责,使工程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期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__
1.2工程地点:__
1.3工程范围内容:
根据甲方提供的__工程土建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如下;
1.3.1 __
1.32. __
1.4承包方式:乙方以纯包工、包施工机具、包施工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的形式承包。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付款结算方式
2.1合同造价(见附表一):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不含税):土建工程人工费按建筑面积¥24.00元/㎡总包干计算,工程暂估价计:小写1950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玖万伍仟元整,工程完工后按实际调整;在实际施工中与现图纸的工程量有增减时,增减工程量应以现行预算定额所含的人工费、机械费为本工程工人工资的增减依据(包括收费中所含的人工费、机械费),增减的工程量应以现场签证或甲方补充的图纸为依据;如增加的工程按签工日形式现场签证的,每工日按160元/工日结算。
2.2付款及结算方式:
2.2.1本工程乙方每月20日前把上个月的完成量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核,甲方按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5%以现金形式于七天内支付,当工程完成至100%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时,支付至工程实际造价的95%,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方使用后十五天内完成结算并支付至结算价的待保修期满后七天内一次性付清。
2.2.2由于材料供应不够超过5天或甲方内部原因造成停工,甲方给予乙方的工人基本工资150元/天、当月付清。
2.2.3若工期超过原合同时间,超出时间后施工的施工内容按预算定额及施工时期季度文件规定所含的人工费、机械费作为超出部份工程的工人工资(包括收费中所含的人工费、机械费)。
第三条工期
3.1工程工期:本工程施工期为:__工程于__年2月1日开始施工,20__年9月30日竣工验收。
3.2其他因素:在接到甲方指令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所造成工程进度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3.3若工期超过原合同时间,双方协商解决并工期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4.2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及国家现行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4.3工程保修:工程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或交付使用方使用之日起计;
4.4其他: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维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需维修通知之日起三天内派员到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单位到场进行修复工作,因此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及其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非乙方原因或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或使用方使用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可由乙方修理,但费用由甲方或使用方承担。
第五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5.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5.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施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
(2)在施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5.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负责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4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5.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建筑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5.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含小型工具及机具)、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5.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乙方责任:
5.8乙方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劳务用工手续,依法与工人直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支付工人工资。
5.9乙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并持证上岗。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5.10乙方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工种、级别、信息卡号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5.11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与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遵守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投入足够的人力,保证工期;
5.12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5.13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5.14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或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5.15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5.16乙方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甲方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5.17工地现场如出现打架情况,出现第一次,甲方处罚乙方5000.00元,出现第二次,甲方处罚乙方10000.00元,情节严重者报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5.18乙方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及规程,符合GB/T19001—20__、GB/T24001—20__、GB/T28001—20__标准,符合甲方一体化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工作文件的规定。对本工程重大危险源等实施重点防护,并根据本工程重大环境因素对施工中使用的含有毒物质的建筑材料进行严格检验,保证所使用的材料达到国家规定安全标准,还要认真做好施工废弃物的收集及清运处理工作。施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共同商量处理。
5.19积极进行涉及本公司劳务工人的事故处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施工与防护
6.1乙方应遵守国家、省市及甲方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工程承包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发包人、监理、甲方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6.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6.4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l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由甲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6.5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达到合格标准。
第七条、施工验收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并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施工工艺质量不合格时,乙方负责无偿修复。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八条、施工配合
8.1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8.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乙方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劳务费最终支付
9.1全部工作完成,经甲方确认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费的最终支付。
9.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3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乙方支付劳务费尾款。
9.3乙方和甲方对劳务费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2条的约定,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10.2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劳务费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费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日0.1 ‰的违约金。
10.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超过实际结算金额5%的违约金;造成材料浪费、报废的,要承担此部分损失;
(3)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4)由于乙方未按《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办妥劳动用工手续,除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费用外,并按未签订劳动用工手续的人次,每人次罚款20__.00元的处罚,并逐步清退。
(5)违约金在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中直接扣除。
10.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索赔
11.1甲方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甲方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11.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甲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动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甲方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乙方。
11.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11.4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索赔。
第十二条、争议
12.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应将纠纷或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应根据在进行仲裁期间生效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处理。裁决依据为现行法律法规、本合同、行业标准规范。该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2.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13.1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劳务费。
13.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3.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费。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费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六条、补充条款
16.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符合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工程项目一次交验合格率100%;顾客满意度90%以上。
16.2生产、生活用水达标排放符合标准,并持续达标;减少粉尘排放、减少运输遗撒、固体废弃物实现分类管理,提高回收率;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达到100%;噪音达标排放;施工安装过程保护自然环境,杜绝乱砍乱伐,提高环保意识;节约水、电能源。
16.3杜绝死亡事故,工伤事故频率≤2‰(月)、≤6‰(季)、≤24‰(年度)──机械设备主要安全防护设施完好率达到100%;杜绝火灾事故、人员伤亡控制为零,经济损失为零;文明施工达标率≥80%;确保员工职业健康和安全,对全体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率为100%。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17.1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相互了解,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承担一切风险的原则下,甲方将 工程项目为基础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希双方自觉遵守,不得违约。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所承包内容
采用综合单价以包工包料方式包干。建筑面积 元/m2(大写: m2)人民币计算(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后房管局测绘的面积为准)。
四、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承包范围:
工程施工图及设计图说明,图纸会审纪要及设计变更,甲方以包工包料发放给乙方,乙方在施工过程如有图纸改动,必须要求设计方和甲方同意更改。乙方承包内容所含图纸里面的'内容有:基础开挖、地梁开挖、回填、水泥、河沙、碎石、商品混凝土、钢筋、外墙漆、窗、室内厨厕防水、房顶防水、楼梯扶手、外墙保温、室内抹灰和地皮垫层及各种辅助性材料,以室内清水房交工。(乙方不含图纸里面有的内容:消防、油漆、防瓷和室内涂料、水电安装、门,室内装修及地板砖、楼梯梯步在砖、吊顶装修、厨厕装修及厨厕瓷砖、化粪池、玻璃幕墙、玻璃门、玻璃雨棚不由乙方施工负责,一切由甲方自行负责施工)。
六、甲方内容
1、甲方提供图纸、水电的来源处。
2、监理方的人员由甲方提供;
3、乙方需要各种手续,甲方必须配合提供。
4、如有更改、变动,所产生的劳务费用和材料费用都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负责内容
1、在该工程中所有的税收、报建费由乙方负责。
2、水电预埋和防雷预埋,预埋管和防雷的材料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负责水电安装,只负责预埋。
4、乙方负责窗子安装,材料以图为准。
八、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后地梁起,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20万元。
2、主体封面,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60万元。
4、抹灰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60万元。
5、综合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尾款:98%。
6、其余2%作为保修金,在一年之内付清。
九、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定》做好施工放线工作、材料计划,自检及专用表格填写,达到竣工验收合格。
2、变更单等设计文件及规范要求,精化组织施工,加强现场这理及人员的技术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达到优质工程。经建设方、监理、项目部,甲方进行建筑规范验收。
十、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对承包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不得违章指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让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班前班后安全活动。
2、在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责任及处理由甲乙双方共同调解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负责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致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m2
4、结构类型:砖混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乙方负责# 6#、8#、9#、11楼,散水以内的所有土建工程,抹灰、窗户、外保温、外墙涂料、屋面、防水,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等;甲方负责水、电、暖等外网及院面硬化等。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施工费用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以建筑面积按比例分配房屋,甲方占所有住宅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乙方占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竖向分配。
抵顶整体6#楼与9#楼
四、施工工期及工程质量标准
1、开工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双方确定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竣工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
五、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甲方负责督促、检查;
2、乙方负责现场具体管理,因施工人员违规操作或违规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担负全部责任。
3、乙方有义务为施工人员投保安全保险,保费由乙方自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另一份备案。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发包给乙方修建蓄水池施工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项目及相关要求
1、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_装m3水的.形全封闭式钢筋混泥土蓄水池及防护盖板,蓄水池基础等。
2、蓄水池的漏水处理由乙方自行处理,并保证修建好后蓄水池不漏水。
三、承包形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干方式),蓄水池所用的机械设备、设施及所有工具,包括安全防护具安全责任全部都由乙方自行负责。
1、施工工期为即日起日历天数天,年月日前交工。
2、如工程未完成或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拒绝支付所有款项。
五、工程价款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以上总价款为甲方应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含工程钢筋水泥护壁主材料费,防水层、钢筋、水泥、沙石等辅助材料费、人工费、运杂费、安全费等全部费用,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六、付款方式及质量要求
1、乙方工程开工后材料进场后甲方先支付乙方工程款元,蓄水池边墙成型后并浇灌好钢筋混凝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再付工程款元给乙方;在此期间甲方将不付给乙方任何款项及其他费用。
2、总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交付给甲方无任何质量问题后,剩余款项甲方一次性付清。结算款以人民币现金的方式支付。
3、工程完工后如出现蓄水池漏水等质量问题,甲方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七、安全责任
1、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施工中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自负全责。
2、乙方在施工期间要做好蓄水池周围警示防护措施,杜绝闲杂人等靠近,若因此而造成安全事故也由乙方自负。
八、其它约定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施工用电,线路安全及用电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即日生效,结清合同价款后,合同效力自行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方维修办公楼室内,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包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项目名称:办公楼室内维修
二、工程地址:松原市宁江区善友乡
甲方将此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所需人工由乙方提供。
三、工程面积及造价:本工程为三层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室内维修,原地面拆除,铺地板砖,原有办公室门拆除,换成实木套装门和防盗门。由于窗户破损严重无法使用,需拆除更换新钢窗。室内需要粉刷涂料。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壹拾陆万柒仟陆佰叁拾叁元整。
四、工期: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7月30日止。
五、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维修。要求乙方施工中不能影响单位正常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所有材料符合环保要求,保持室内卫生。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和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施工,负责安排施工,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及生活,现场卫生、安全等工作事宜。提供作业场地和生活区域。
3、乙方强化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准乱搭乱接电线,不建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4、乙方必须配备好人员和机械设备保证工期和质量,非外来因素,如雨天、地质灾害等误工,工期给予顺延。无故拖延工期,每拖延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0、5%支付罚金。
七、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保证质量和工期,验收合格交工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
八、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位于湖天北大道北辰大厦后院的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的土建、绿化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规模:面积
4、二、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应包该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施工安全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工程造价:
总工程工程总造价为115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伍万元整)乙方指定账户:6227075790344317 唐蓉 建行
四、承包范围:
1、本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以下项目不在承包范围内:
1、室内门不做。
2、卫生洁具不做。
3、采暖支管留口不做地暖。
4、电气工程灯具不做,弱电只布管不穿线。
5、楼梯栏杆不做。
6、毛墙毛地不做铺装面层,
7、隔热层现浇屋面改为瓦屋面,甲方提供料、回填土方由甲方提供。)
2、乙方要包以下项目:
1)、主体工程:该工程为砖混结构,层高按设计图纸施工。
2)、装饰工程:①内墙面用水泥砂浆批灰。②外墙面刮涂料。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总造价一次性支付
六、施工工期:
1、经甲、乙双方协商:从施工基础承台开始至竣工验收合格即年月10日开工至20xx年6月10日竣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七、甲方的工作及责任:
1、必须办理好项目的报建手续及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并承担此工作应由甲方出费用。
2、工程开工前,做好工程的“三通一平”,将施工用的水、电线路接通到施工场地,铺设好临时的运输道路,满足施工要求,并承担以上工作的费用。
3、开工前、准确提供建筑物四大角位置的控制点、水准点及±0.00位置。
4、开工前,由甲、乙双方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协商一致,方可施工。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部位支付工程进度款,如违约支付,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足够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以保证工作项目的顺利完成。
2、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相关建筑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施工。在工程质量方面、要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整个工程项目。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的监督,加强各班组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意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或打架斗殴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4、施工单位的工人的所有保险费用以及施工安全文明措施由乙方负责。
5、一切建筑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与保管,主要建筑材料须送检合格后方可用于该工程中。
6、施工临时设施如临时围挡,乙方负责人工。临时工棚办公室、施工需要的水、电管线安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7、乙方需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和及时支付材料款,如乙方拖欠工资或材料款,与甲方无关。
8、做好工程资料。及材料送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尽快为甲方办理好工程资料,如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或资料不合格应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隐蔽工程须经甲方及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工程质量不合格全部返工,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在施工现场如发现不足之处,甲乙双方必须及时会同有关人员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以防止扩大损失,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十、工程变更及工程结算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确需进行结构变更时,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设计变更单给乙方,方可继续施工。同时作为竣工结算与交工验收的依据。
2、由于工程变更不及时而引起某部位的返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3、如工程内容发生增减变化,按甲乙双方协商的单价计算,相应增减工程造价。
十一、工程保修:本工程竣工后一年内属乙方保修期,保修期间如属乙方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因不可抗拒或自然灾害原因或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十二、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与本合同未提及的事项,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因生产需要,甲方在____市____县工业园区幸福路165号建厂房、办公及生活用房建筑总面积约1平方米(结算时以实际面积为准),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建工价
以实际建设地面平方计算,每平方米216。00元,总价546万元(结算时以实际面积为准)。
四、付款方式
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七、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4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10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乙方所需材料,应两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合同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八条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九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十条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___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分包工作对象及内容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1.3分包范围:土建、安装工程(总包合同内的施工内容)。
1.4提供分包内容:1号楼、2号楼、3号楼及地下室土建工程及现场委托的单位工程。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20___年5月30日,结束工作日期:20___年6月30日。(共计13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质量目标:主体优质结构工程
基础、主体、竣工一次性交验合格
交验“芙蓉杯”(相应评审费用由分包人支付)
4合同文件及解释程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的总包合同。
5图纸
承包人应在分包工作开工5天前,向分包人提供图纸三套,由分包人自备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壹套。
6项目经理
6.1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史宣勇。
6.2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朱兆国。
7承包人义务
7.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工期、质量、进度、安全等向发包人负责。
7.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承包人完成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分包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发包人提交的施工场地所具有的实际条件;
2)向分包人提交施工用水、电源;
3)向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向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7.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审核分包人的季、月施
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监督分包人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等控制措施的实施。
7.4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负责验收测量定位、沉降观测。
7.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和合同规定的由承包人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
7.6按本合同约定,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
7.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8负责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审批。
7.9按照地方法规及业主要求对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7.10负责办理与发包人合同履约工程中的洽谈、签证及工程进度报表及工程结算。
8分包人义务
8.1熟悉总包合同中相关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的要求,对本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向工程承包人负责。应组织良好的施工设备和具有相应岗位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不得将分包范围内的工作再分包。未经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
施工计划,并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8.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
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建立满足项目需要的安全管理体系配备相应的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4自觉接受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8.5按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示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8.6按时提交报表、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等有关的相关工作。
8.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围材料及其他设备。
8.9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分包人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分包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8.10分包人的其它义务:①分包人应严守承包人商业秘密,严格按照承包人在本工程中给予分包人的临时“建制”名称统一口径对外。分包人不得将本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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