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装修合同11篇[荐]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大厦装修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施工方案
二、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三、保证质量措施
四、保证安全措施
五、文明施工现场措施
六、合理化建议
5-3-2、封面:在XX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统一规定的封面样式;
5-3-3、目录(目录内只列大标题)及标题(目录内所列的大标题):字体统一为三号仿宋字体;
大标题层次一、二、三……;
5-3-4、小标题及正文字体统一为四号仿宋字体;小标题及正文内容排列层次为:
第二层次1、2、3、……;
第三层次1-1、2-2、3-3……;
5-3-5、表格及示意图标题为四号仿宋字体,内容字体统一为五号仿宋字体;
5-3-6、所有字体均为标准字体,不准有加粗或倾斜处理;CAD绘图按制图规范;
5-3-7、技术标书不得编排页码,前后不得留空白插页;
5-3-8、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下列有助评审专家看出或体会到标书编制人的内容: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单位所在地、电话号码以及特殊记号等。
5-3-9、排版要求:
5-3-9-1、行距为1.5倍行距;
5-3-9-2、章节之间不留空行,不设置左右缩进(首行缩进4个字符);
5-3-9-3、不准设置页眉以及底纹等装饰性内容。
5-4、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均统一用A4纸打印,白纸黑字,不允许有彩页;表格及示意图有用到A3纸的必须折叠成A4大小装订,不允许存在倒装和反装现象。技术标书必须全部用电脑打印,不得有手写字迹。
5-5、商务标书的密封:将商务标A、商务标B分别装入规定的资料袋内用透明胶水密封,资料袋封面不得出现任何标记。
5-6、技术标书的密封:将上述已密封的.商务标书,连同一式柒份技术标书整齐叠好,再用规定的包装纸和透明胶水密封成一个大包装,封面不得出现任何标记。
5-7、投标人将上述密封的投标书,于20xx年XX月XX日09:00时以前送达XX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迟到作废标处理)。
九、开标、评标、定标
1、本工程定于20xx年XX月XX日09:00时在XX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
2、投标人必须参会的人员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每个投标人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
3、凡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并遵守开标现场的规定和纪律。
4、开标现场需提交以下资料:
4-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法人证件(或委托书)以及相应的身份证原件;
4-3、项目经理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以及相应的身份证原件;
4-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和文件。
5、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郴建招字〔20xx〕6号文中综合评估法(不设标底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上、下限值)。评分表及权数取值见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
6、本工程中标单位的确定为按评标结果获得最高分者为中标人方式。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或投标资格无效:
1、投标书未按要求密封,商务标书内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法人代表签字的;
2、技术标书未按要求编制打印的,技术标书无效;
3、投标书未按规定时间送达市交易中心的;
4、一个投标书出现两个报价的;
5、投标单位在开标后迟到的;
6、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7、委托代理人没有授权委托书而参加开标会议的;
十一、其它事项
1、投标人中标后,在十天内到XXXX招标代理公司领取由招标人签发、市招标办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未中标单位如对评标、定标结果要求复议的,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请求报招标人和市招标办,逾期不予受理。
2、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在七天内,与建设方签订好施工合同,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场施工。
3、本招标书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湘建建(20xx)394号文件和市政府以及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人代表(签字)
招标人(盖章)
二OXX年月日
XX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备案章)
二OXX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施工需要,甲方将
工程以包工不包料方式分包给乙方进行施工。
为便于班组间施工作业的交叉管理,明确双方在履约过程中的权利、责任、义务,确保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进度的控制,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三、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以内框架主体的模板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施工过程中(含施工前)的一切图纸变更,技术更改随变,已包在承包范围以内。
四、工程内容:模板制作、安装、模板拆除、清理分类堆放、板面清理、板缝隙密封处理、起钉子等一切模板施工工序。
工程完工周转材料清理、分类归堆。
五、工程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施工(即包人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节约)。
手提电动工具及手工工具乙方负责。
2、按施工图纸,包括变更等部分模板工程人工费按实际展开面积计价木工装修合同范本木工装修合同范本。
六、质量要求:严格要求按图施工,符合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必须满足合格。
1、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和稳定性,其支架的支承部分必须有足够的支承面积。
漏浆由木工班组清理干净,浇砼时木工必须安排专人看模,漏下砼浆用水冲洗干净,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七、施工工期:乙方施工必须满足流水作业需要,按时完成甲方进度计划安排,且不得因自身原因延误其它班组施工进度。
八、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九、工程管理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1、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处理施工技术问题;
2、提供外脚手架及安全防护网;
3、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各作业班组交叉作业及其他情况下发生的矛盾问题,尽量避免因配合不到位造成返工、返修,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处理意见;
4、及时将支模用的材料供应至现场;
5、负责模板工程质量跟踪检查及质量监督,负责模板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
6、根据规范、标准、合同及施工图要求,甲方为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最终确认者;
7、组织有关人员在拆模后及时对砼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夹渣漏浆情况等方面进行实测,按现行验收规范及评定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并以实际评定结果作为对乙方模板安装质量的奖罚依据;
8、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及夜间施工照明和工人现场临时住宿;
9、按合同约定进度支付工程款。
乙方责任
1、施工前,必须熟悉图纸,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工人必须是熟练工人,特殊工种操作必须持证上岗。
遵守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条例,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为难甲方人员;
2、熟悉图纸,按图纸要求提前配好模板,尽量减少余料;
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设计问题,及时向甲方工长汇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
4、甲方提供的大件施工工具、机械等,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养护,操作不当和人为造成的'损坏要赔偿,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按图纸及工艺要求提前做好材料计划,报甲方工长审批;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法规,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切实做到工完场地清、模板起钉、材料分类归拢,堆放整齐有序。
特别要注意检查柱头、梁沟等,务必清理干净;
7、提前安排好浇砼期间的木工值班工作,浇砼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有变形、松动等现象要及时修补加固;8、因质量不合格或其他过失造成的返工,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机料损失。
9、协调好流水作业相关班组的工作程序,不得故意刁难;
10、工地内不得闹事生非,不得中伤他人、打架,各项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处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1、合理使用模板,未经主管工长同意不得随意切割成形大块模板,违者视其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0元以上12、本工程乙方和第三方签的任何协议、合同,属乙方自已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予认可木工装修合同。
13、施工过程中本班工人因自已原因或违章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含第三者)均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14、甲方严格禁止乙方擅自拆、改、移动配电设施,以及损失配电设施的行为及违反安全用电的行为,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5、甲方严格禁止乙方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以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及违反安全操作的行为,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6、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和安全带,甲方责令未改者,处以50元罚款。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参照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承包范围:大厦负一层人防区域进行保安宿舍的装修施工,施工面积约为430平米,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附件《施工图》;根据甲方现场实际需求,严格按照经甲方确认的样品、色调、施工图进行施工;施工材料、规格、品牌等详见附件《报价单》。
1.3承包方式:本合同以包干总价的形式进行承包(具体单价详见附件《报价单》),该总价包含人工、材料、运输装卸、报关手续、施工水电、税金、质量合格、管理、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合理利润、保修等。
1.4结算方式:
1.4.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严格按照图纸要求规范施工,则本合同总价即为最终合同结算总价,不再另行调整。若发生经甲方确认的增减项目内容,导致价格变动在本合同总价±5%范围内,则仍按照合同总价执行,不作调整;若增减项目导致价
格变动超出本合同总价±5%范围的,则增减项目的单价按照本合同内的单价执行,合同内没有的单价则双方协定,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
1.4.2本合同附件《报价书》内分项工程的地面砖(包括踢脚)、墙面砖为暂定品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由于甲方办公楼装修需选择装修单位进行设计、施工,乙、丙、丁三方均是专业的'装修、设计单位。各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丙、丁三方分别完成对甲方基本要求的调查了解,甲方配合乙方的工作。
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应完成平面图(布局)、效果图的设计方案,及工程投资概算和经济分析。
三、甲方在收齐三方的前条所述资料后____日内决定所采纳的方案。该方案可以是一方提出的方案,也可以是两方或三方方案的结合。
四、按甲方最终确定的设计方案由设计方(或者采纳设计方案比重较大的一方)制作施工图。
五、按设计方的施工图,由乙、丙、丁三家制作工程预算及工作量清单。
六、甲方在收到三方前条所述资料后____日内确定一家负责装修工程施工。施工合同另行签定。
如设计方未被确定为施工方,设计方同意甲方无偿使用其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同时由施工方给予设计方适当补偿,具体补偿数额由施工方与设计方自行协商。
七、甲方不另支付设计费和施工图制作费;施工方不得将其列入装修成本。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肆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签约地:
甲方(发包方):
住所/通讯地址:
乙方(承包方):
住所/通讯地址:
第一条 总则
1、 甲方将(已)确定乙方为其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商之一。
2、 为保证合作长期顺利进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后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 合作概况
1、 工程范围
(1) 工程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工程(含新店筹建、旧店改造、后勤基地/办公室装修改造等)以及甲方指定的其他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工程项目:
A、 装修装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饰、外立面装饰(含招牌灯箱制作安装)、家具制作安装、钢结构、室内外给排水等。
B、 机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系统工程、空调系统工程、抽鲜风系统工程、冷库工程、消防工程、安保工程、环保工程等。
具体工程项目以双方签订的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为准。乙方详细工作内容见附件:乙方详细工作内容。双方亦可在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其他详细工作内容。
(2) 工程承包方式:甲方提供工程要求或设计图纸,乙方以“综合单价包干、按设计图纸报价、工程量据实结算”的方式承包工程。
(3) 工程造价 元/㎡,如有装修风格变化,价格另行计算。(除后厨设备、排风、新风、空调、收银系统、监控、电视、净水、开水器、家具等,其他工程均由乙方负责。)
2、 施工力量
(1) 乙方承诺同时提供*支施工人员、机具设备配备整齐且施工管理能力符合甲方要求的施工队伍参与甲方的工程建设(见附件:施工力量承诺书)。如乙方需对所承诺的施工力量进行调整,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2) 乙方应当配备专职、具备合格资质的工程项目经理、预算人员、财务人员、采购人员等专业人员,并向甲方提供前述人员的相关任职及资质证明文件。乙方保证前述人员长期在岗并参与甲方工程建设。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力量进行评估。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施工力量,乙方应及时进行调整和整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
(4) 乙方不得将未经甲方确认或甲方拒绝使用的施工力量用于甲方的工程,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终止合作,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3、 合作依据
(1) 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直接委派或招标的方式确定某一具体工程的承包单位。
A、 采用直接委派方式确定乙方为工程承包单位.
B、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工程承包单位的,乙方应积极参与投标。乙方中标后,甲方向乙方发出工程中标通知书.
C、 甲方以书面形式(包括以传真、邮件等形式)向乙方发出工程邀请或工程中标通知书,下达工程需求。乙方收到邀请或通知书后应在 1 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确认,并在 5 个日历日内与甲方签订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
D、 甲方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单独或联合向乙方发出工程邀请或工程中标通知书,签订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是乙方请求结算工程款的必要依据。
(2) 甲方确定乙方为工程承包单位后,双方应针对该工程项目另行签订单项工程订单(样本见附件)/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如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空调工程承包合同、冷库工程承包合同、消防工程承包合同、环保工程承包合同等),具体明确工程的项目内容、施工期限、工程费用等事项。
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单项工程订单(包括以传真、邮件等形式),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在 1 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确认。
双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仅签订单项工程订单,也可在前述订单的基础上再行签订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可晚于订单签订时间)。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为准;同一工程的单项工程订单与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不一致之处,以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为准。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未约定事项,仍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3) 工程中标通知书、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合同、设计图纸、会审纪要、做法说明以及现场勘测确认的其他施工要求等是乙方的施工依据。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依据编制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力量进行施工。施工依据及施工方案经双方确认后,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4、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程项目,及时回应甲方委派的工程项目。乙方逾期确认工程邀请或工程中标通知书,或逾期签订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工程的承包资格(包括中标资格)。乙方确认接受甲方委派的工程项目后或中标后拒绝承包工程,放弃承包资格或解除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元) ,乙方投标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有)亦不予退还。乙方无故推脱或消极应付甲方委派的工程项目,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必须具备承接甲方所发包工程的合格施工资质。如乙方不具备该等资质,应在收到工程邀请后立即告知甲方,并不得承接该工程(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工程承包单位的,乙方不得参与投标;乙方违规参与投标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乙方隐瞒其不具备合格施工资质的事实承接工程或参与投标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包括取消乙方已开工工程的承包资格,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6、 乙方应与其他承包商进行公平竞争,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合理的价格争取更多的业务合作机会。乙方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合作。
第三条 施工准备
1、 甲方:
(1) 组织乙方及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对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如有必要)。
(2) 提供施工所需场地,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条件,如提供水源、电源(工程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及材料、设备堆放场地等。
2、 乙方:
(1) 勘察施工现场,详细了解施工现场各种环境:结构、排水、电力等系统。如现场情况与图纸不符,应及时与甲方相关人员沟通,且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处理现场的费用。
(2) 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甲方组织的设计交底会议(乙方项目经理及相关施工人员需参会),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专业审核,对图纸中的做法、工艺和材料等方面的可行性及完善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办理国家法律法规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工程报建手续,申领相关施工许可证或批复,包括代为办理应由甲方申报的手续及申领的许可证。除政府部门规定应由工程发包方支付的规费由甲方承担外(乙方先行垫付后凭缴费凭证实报实销),其余规费及办理、申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收取代办费用。
(4) 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5)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设备、施工机械进场。
(6) 进场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并送甲方。
第四条 工程工期
1、 施工工期: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工程工期以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期为准。乙方应在施工工期内施工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
2、 进场施工:乙方应在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场施工,并自该日起计算工期。
3、 延期开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乙方应及时提出延期开工申请,说明延期开工理由,经甲方确认后工程可延期开工,工期顺延。如乙方未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或无延期开工的合理理由,则不得延期开工,且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按原定开工日期开工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延期开工,且工期相应顺延。
4、 暂停施工: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如乙方施工存在质量问题),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暂停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的处理意见,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复工。因甲方原因导致暂停施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导致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5、 工期顺延: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及时确认并签证后,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1) 甲方未能在规定的开工日期向乙方移交可以进场施工的场地。
(2) 甲方未能按约定的时间提供甲供材料、设备。
(3) 双方确认的施工依据或施工方案因甲方原因出现重大变更。
(4) 非乙方的原因导致的停水、停电持续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 不可抗力。
(6) 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持续停工8小时以上。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质量标准和施工及验收规范(以较高者为准),符合国家环保规定,符合甲方制定的质量评定合格标准(见附件: 筹建验收书),符合双方确定的其他质量和验收标准。
2、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建筑、装修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以较高者为准),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为甲方的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采取防护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及建筑物原有结构、管线、设备和绿地,如有破坏或损毁,应予赔偿,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2) 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3) 材料、设备的改变或代用,须事先经甲方同意并签证后(也需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用于工程。
(4) 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 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提出处理方案。处理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也需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
(6) 指派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管理。乙方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应由乙方负责的各事项,配合甲方协调业主、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7) 如为旧店改造,施工作业不得影响甲方餐厅的日常营运(正常施工无法避免的影响除外)。
(8) 主动协调及配合其它施工厂商的施工。
(9) 妥善处理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相邻关系。
4、 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返工和整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返工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返工和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予以顺延。
5、 双方如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具体鉴定机构的选定由双方协商确定。经鉴定工程质量合格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经鉴定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6、 为保证工程质量,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包括不得将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如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乙方须对分包商的行为负责,并与分包商共同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工程材料、设备的供应和检验
1、 除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采购及供应,并由乙方负责根据施工进度及时运至施工现场。
2、 乙方应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设计图纸、工程预算清单、 工程报价系统等的规定供应材料、设备。对于甲方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乙方应严格按照指定的品牌采购;对于甲方没有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乙方应采购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产品。
3、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全新原厂正品,适用于预定用途。
4、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及工程要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检验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用于工程。甲方认为材料、设备需要复验的,乙方应允许复验。材料、设备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费由甲方承担;材料、设备经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用于工程,复验费由乙方承担。
5、 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进行调试以及防火阻燃、毒性反映等测试,调试或测试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调试或试验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造价中,乙方不得另行收费。
6、 乙方应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乙方对材料、设备的质量保证责任不因甲方对材料、设备的确认或验收而减轻或免除。
7、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不合格或不符合工程要求(如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乙方不得收取该等材料、设备的价款,并应支付相当于该等材料、设备价款 10% 的违约金及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乙方并应立即将该等材料、设备运出施工场地,重新供应合格的材料、设备,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8、 乙方应对供应的设备、材料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权利,若因权利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 已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无故运出场外。
10、 乙方不能及时供应规定的材料、设备,需使用代用材料、设备时,应及时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代用材料,设备,且工期不顺延。对代用材料、设备的质量要求,按本条约定执行。
11、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由甲方负责按时运至施工现场,并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后由乙方签收并负责保管及安装,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给甲方。材料、设备在乙方签收后至工程移交给甲方前如有损毁或灭失,乙方应予赔偿。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 甲方如需调整工程项目、变更工程设计或工程要求,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调整或变更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工程量增(减)清单,清单还应包括工程造价调整要求、工期调整要求(需说明调整理由)等内容。工程量增(减)清单经甲方确认后可据此调整工程造价和工期。
2、 乙方应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改变设计方案和工程要求。施工中如发现甲方的设计和工程要求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之处,或因房产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图纸与实际状况不符,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由甲方会同乙方及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处理方案或修改设计和要求,乙方按处理方案或修改的设计和要求进行施工。
3、 对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问题或建议,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予以答复,以免延误工期。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移交
1、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进行自检后,应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应包括隐蔽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 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
3、 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提请甲方组织验收。在提请验收前,乙方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将工程验收的所有相关资料(竣工图纸、竣工资料、竣工报告等)一式二份报送甲方。甲方收到前述资料后应在合理期间内对工程进行验收,双方并在验收证明上对验收结果予以签字确认。验收证明(包括整改通知书)是乙方办理工程结算的必要凭证。
4、 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等为验收依据。
5、 甲方不得故意拖延验收。若甲方故意拖延验收并在合理期间内不对工程进行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6、 若工程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返工和整改并通过验收(甲方可发出整改通知书)。乙方应承担逾期完工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7、 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乙方向甲方移交工程、相关工程资料及工程备件(如有)等。乙方应在工程移交前清理施工垃圾和施工现场(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移交甲方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方能离场。
8、 工程移交前由乙方负责保管,工程的安全和损毁风险及责任由乙方承担。工程移交后由甲方负责保管,工程的安全和毁损风险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款的预结算和支付
1工程预算
(1) 工程预算的编制:乙方应在 工程报价系统所确定的材料、设备的技术和价格标准的基础上编制工程预算造价。工程预算应包括工程所涉及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和深化设计(含审批)费、工程/图纸审批和报批费、人工费、材料和设备费、施工工具机械费、安装费、布线费、运输费、培训费、保险费、保修金、管理费、税金、乙方的合理利润等所有费用。
(2) 工程预算的提交:乙方应在收到施工全套图纸后的 个日历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预算。工程预算应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工程报价系统编制,并符合设计要求及工程实际情况。乙方不得修改报价系统规定的工程定额,不得虚报工程量,不得增加不符合报价规则的费用。
(3) 乙方提交的工程预算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即为该工程的预算造价。工程预算造价是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亦是双方结算工程款的必要依据。工程预算造价确定后,除非甲方要求调整设计方案或工程项目并因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加,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工程结算
(1)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 个月内向甲方递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结算清单、中标通知书、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变更单、工程签证单等)。如乙方未能在前述期限内递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则该工程的结算手续自动顺延至工程保修期届满(工程保修期长于1年的,保修期满1年)时再予办理(即与工程质保金的结算和支付一并办理)。
(2) 甲方应在收到工程结算资料后 1个月 内审核完毕,并给予确认或者提出审核意见,不得无故拖延。如乙方申报的工程结算造价超过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造价的 %(在施工期间因甲方要求变更施工方案所产生的工程费用不计在内),则甲方有权暂停该项目工程款的支付,直至双方就工程造价达成一致意见为止。
(3) 原则上,施工过程中如工程项目未作调整或虽有调整但不因此导致工程费用有所增减,则工程结算造价=工程预算造价-施工水电费(如有)。如施工过程中甲方调整工程项目且因此导致工程费用有所增减,则乙方应在办理工程结算时出具甲方确认的工程项目变更单,双方据此在工程预算造价的基础上进行工程费用的追加减,并确认工程结算造价。在此情况下,工程结算造价=工程预算造价±工程追加减费用-施工水电费(如有)。
3乙方应委派专业、熟练的工程预结算人员参与工程预结算工作。预结算资料的提供应及时、准确。如乙方申报的预结算数据与最终核实数据的误差率在 8%以上的次数超过 3 次,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警告、决定暂停工程委派,直至终止合作。
4工程款的支付:工程款分四期支付。
(1) 第一笔款(工程预付款):,
支付条件:
A、 双方签订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首次付款时可仅签订订单)。
B、 乙方提交合格工程预算,并经甲方确认。
C、 乙方进场施工,并符合甲方判定的进场开工完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a)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及有效施工人员进场;(b)甲方认可的在数量、种类和状态上能有效地满足施工需求的足够的施工设备;(c)甲方认可的在数量和种类上能有效地满足施工需求的材料、设备。
D、 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向甲方开具与预付款等额的收款收据。
付款时间:满足上述支付条件后 工作日内付款。
(2) 第二笔款(工程进度款):
支持条件:
A、第二笔款装修施工进行到 以后。
(3) 第三笔款(工程进度款):
支持条件:
A、第三笔款装修施工进行到 天以后。
(4) 第四笔款(工程竣工结算款):
支付条件:
A、 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双方确认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B、 双方办理完毕工程结算,确认工程结算造价,结算资料齐全。
C、 双方办理完毕工程移交,工程移交资料齐全。
D、工程竣工并可交付甲方营运部门正常使用。
E、工程在交付甲方营运部门使用(餐厅开业)后一周内没有出现质量问题。
F、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向甲方开具与工程进度款等额的收款收据。
付款时间:满足上述支付条件后 工作日内付款。
(5) 工程质保金:人民币 (¥ 元),约为该店装修工程结算造价的 %。(如乙方被甲方获认为战略合作商,该店质保金可为1万元)
支付条件:
A、 工程保修期届满(保修期满 年)。
B、 乙方提出质保金支付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确认质保金支付时间已到、及确认乙方切实履行保修义务,无遗留质量问题,已付工程款金额正确。双方并确认需扣除的质保金金额(如乙方应承担的维修费、违约金、赔偿金等)和剩余质保金余额。前述事项均确认无误后,双方签署工程质保金支付证明,作为甲方支付质保金的必要依据。
C、 付款时间:满足上述支付条件后 个工作日内付款。
甲方在保修期满2年后支付工程质保金,并不视为工程保修期提前届满。乙方在剩余保修期内仍应切实履行保修义务。
5乙方收款账户如下:甲方将本合同约定之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履行了付款义务。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乙方如需变更收款账户,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此导致甲方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含预付款和质保金),不得无故延迟付款。
7工程款的扣除:
(1) 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费用、违约金及赔偿金等款项时,甲方有权直接以应付工程款(含质保金)冲抵前述款项(即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前述款项)。
(2) 工程款的扣除可能产生(但不限于)于以下原因:
A、 乙方拒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及自身份内的工作,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完成的。
B、 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的。
(3) 乙方拒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及自身份内的工作(如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完成,并向乙方发出相关扣款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代为完成的工作内容、乙方应付费用等。乙方应付费用主要包括:
A、 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乙方合同义务或代为完成乙方份内工作而产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和设备费、施工机械费、运费、赶工费等)。
B、 管理费:标准为上述实际费用的 % 。此管理费用于补偿甲方管理第三方(如其它施工厂商)所产生的管理费用。
C、 违约金:标准为上述A、B项费用总和的 % 。
D、 赔偿金:因乙方拒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及自身份内的工作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且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4) 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的,甲方将向乙方发出相关扣款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乙方违约事实及应付费用等。乙方应付费用主要包括:
A、 违约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B、 赔偿金: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且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5)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扣款通知后 1 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在通知书上签字后回复给甲方(传真件有效)。乙方收到扣款通知后未在 1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接受通知书之内容。
8本条第4款所述各次付款金额系针对甲方新店装修工程所定。甲方其他工程(如旧店改造工程)的各次付款比例参照新店装修工程的各次付款比例执行,各次付款的具体金额根据工程造价和付款比例确定。
9双方对工程款的支付另有书面约定的(如在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中另有约定),以该书面约定为准。
第十条 工程保修
1、 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
(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 钢结构、楼梯、夹层和土建墙体等结构部件工程项目:与房屋设计使用年限相同。
(3)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含厨房)和外墙面等的防渗漏、防水工程:3年。
(4) 供热与供冷系统:3个采暖期、供冷期。
(5)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工程: 年。
(6) 其他工程:以附件为准。
(7) 双方对工程保修期另有书面约定的,以双方书面约定的保修期为准。
(8) 所有配件在保修期内由乙方购买。
2、 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以甲方签署的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验收合格日期为准)。
3、 保修期内,工程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质量问题(包括乙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予以免费保修(包括返工、整改、修复、更换等;乙供材料、设备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立即更换,更换后材料、设备的保修期重新计算),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此产生的施工费、人工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 保修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并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毕。否则,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未切实履行保修义务而应承担的维修费、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质保金中扣除。工程质保金不足以支付前述费用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将差额部分支付给甲方。
第十一条 安全责任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及施工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切安全措施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 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保修期内,因施工、工程或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等原因引发安全事故或意外事故(如火灾、坠物伤人等),相关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政府罚款等费用)。
3、 乙方施工人员应为专业的熟练工,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作业资格,持有上岗作业证。乙方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按附件:《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现场管理。乙方施工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或意外伤害,相关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4、 保险:
(1) 乙方应为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为其施工人员投保工伤险或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未履行上述投保义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直至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合作。
第十二条 保密责任
1、 任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或双方进行业务合作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 采取合理保密措施保护该等商业秘密。
(2) 仅为履行本合同及在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内使用该等商业秘密。
(3) 不向第三方泄露、披露、转让或允许第三方使用该等商业秘密。
2、 除非上述商业秘密被依法公开,任一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三年内均应履行上述保密义务。任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
3、 工程移交时,乙方应归还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不能归还的应予销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乙方需存档的文件资料,乙方需妥善保管,不得泄密)。
4、 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工程图纸、工程造价、工程所用材料和设备的规格及型号等。
第十三条 排他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承接甲方主要竞争对手发包的与本合同所述工程相同或近似的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合作、终止本合同并解除与乙方已签订的各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终止乙方已承接各单项工程的资格)。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主要竞争对手 经营模式的餐饮企业。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故逾期支付工程款,每日按逾期支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2、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并因此延误工期的,不视为乙方违约。
3、 工程未在规定的工期内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因甲方原因导致延误的除外),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工程造价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达 7 天,甲方有权选择采取以下措施:
(1) 要求乙方继续施工或整改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通过验收,但乙方仍应承担逾期完工违约金直至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
(2) 终止乙方承接该工程的资格及解除该工程的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不予支付该工程的工程款。乙方应立即撤场,并按该工程预算造价的 15% 支付违约金。
4、 乙方延迟或拒不履行保修义务,每日应按工程结算造价的 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同时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工程,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任一方违约或违反法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
6、 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工程款(包括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包括从乙方承接的其他工程的工程款中扣除),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7、 双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和赔偿标准是公平合理的。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 任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发生不可抗力,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终止本合同。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解释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
2、 关于或因本合同引起之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任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 其他
第十七条 附则
在双方业务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工程中标通知、工程图纸、工程预结算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为本合同及各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未出现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乙方要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需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附件:
(1) 筹建验收书(工程验收表)
(2) 乙方施工力量承诺书
(3) 乙方营业执照(需有当年的年检记录)、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4) 乙方施工资质证书
本合同列入的附件(1)—(4)是签订合同时的最新版本;后续如有更新,以甲方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
各方签署: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
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_厅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
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
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
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1、材料款
__________元;
2、人工费
__________元;
3、设计费
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
__________元;
5、搬卸费
__________元;
6、管理费
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
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
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_年_月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
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
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
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
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发包单位:_____
承包单位: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有关事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约。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地点:
2、工程内容
装饰内容以图纸和预算为依据,实际施工如有增减应征得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增减部分按实际结算。
3、承包方式: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为_______________类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4、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内容和承包方式。
双方确定合同额为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
设计费为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
5、施工期限:根据国家建设装饰工程工期定额、双方商定。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6、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现场场地,电源线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施变更,提供工程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出于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未按合同规定拨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甲方义务
1、开工前_______________天,为乙方接通施工现场、电、水、交通、负责直协调工作。
施工期间:甲方需派现场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进行24小时检查验收,合格后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2、不拆动原建筑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做好及时供应工作,发现材料不足时需立即补足。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乙方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2、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严格执行市县有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鉴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甲方需派技术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24小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修依据。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单,逾期即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工程款交付方式
1、第一次于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即____________元。
2、第二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即___________元。
3、第三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即_____________元。
4、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清单,七日内付清余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单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
6、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7、由于乙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甲方:
乙方:
日期:
我单位拟新建XX大厦室内装修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高经济效益,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报经市计委批准,该工程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招标,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现将该项目的招标条件及投标要求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大厦室内装修
2、建设地点:XX路1
3、计划投资1700.00万元,投资性质:单位自筹,已到位资金1700.00万元。
4、功能布局:详见业主提供的装修设计施工图。
5、工程类别整栋装饰工程。
二、工程招标范围:
详见业主提供的装修设计施工图(含灯饰、卫生洁具及相应管线)。
三、承包方式:
1、本工程根据《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按中标价、投标工期、投标质量等级和本招标书的其它条款、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建设方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承包方式。
2、取费标准
2-1、土建工程:按现行定额及其配套的取费标准,材料预算价格执行X建价〔20xx〕08号文;取费标准执行湘建〔1999〕价字第296号文;人工调整暂调系数按X建定〔20xx〕第09号文进行调整,列入税前报价;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职业卫生增加费执行郴建定〔20xx〕第011号文。
2-2、安装工程(含水电安装、采暖通风、管线敷设):按现行定额取费,材料预算价格按现行市场价执行。
2-3、装饰装修工程:按现行定额取费,材料预算价格执行X建价〔20xx〕第08号文,取费标准执行湘建〔1999〕价字第296号文以及有关配套文件规定执行。
1、本工程报价不含劳保统筹基金(开标前,建设方按有关规定预缴劳保基金,开标后按实际规模核算,多退少补并纳入总造价)。
四、主要材料供应及质量要求:材料的采购由业主和乙方共同考察后,经业主和监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建设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日历天数)参照国家现行工期定额、结合业主实际情况确定为XXX天;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工期。
六、工程质量:
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和质量标准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规范要求。竣工时,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核定,质量等级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七、合同签订要求:
1、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如发现有转包行为,由建管部门按规定予以查处,建设单位报经市招标办批准,有权从未中标单位选定一个排名靠前的施工单位承包。
2、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法》的有关要求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3、工程结算:本工程以中标价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增减部分(即招标时未予以计算或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作量),以及合同工期内因国家政策的变更而引起取费标准和材料预算价的变动,应予以调整。
本工程结算委托XXXXX审定。
4、工程价款的拨付:本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开工前10天,按中标价的10%预付工程备料款;其后,每月按上月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的60%拨付。
工程款(含备料款、进度款)拨至中标价的60%时,停止拨付;其余4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结算后两年内付清。
5、违约责任和奖罚办法:
5-1、本工程实行优质优价,工程竣工验收评定为优良工程的,按中标价的2%奖励;质量等级未达到中标承诺的,按中标价的2%处罚。
5-2、本工程要求按中标工期完工;每提前或推迟一天交付使用,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予以奖罚。
5-3、本工程如因建设方延误工期,每天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偿付违约金给施工方。
八、投标须知: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书的同时应按规定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XXX万元。
2、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供投标履约担保合同,以保证投标人一旦中标,即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签约并完成其中标工程;对未能按要求提供投标履约担保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条件而予以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1、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担保。
2-2、担保额度:采用现金方式,其履约担保额度为XXXX万元,投标履约保证金将存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3、履约担保有效期: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为其中标工程经认可的`竣工工期。
3、工程现场勘察和招标答疑:
3-1、本工程于20xx年XX月XX日16:00时,在市交易中心召开发标会,并组织工程现场勘察。
3-2、本工程于20xx年XX月XX日09:00时,在市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答疑。由各投标人对招标书和施工设计等尚不明确的问题提出意见,而后由招标人会同设计单位书面答复。
4、投标报价的取值:
投标报价的上限值为XXXX.00万元;
投标报价的下限值为XXXX.00万元。
5、投标书的编制、密封和投送
5-1、投标书包括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
5-2、商务标书的内容包括:
5-2-1、商务标A: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胜任程度及信誉;综合说明(即工程名称、范围、报价、质量等级、工期、保修承诺等);投标人及法人代表的签章;项目
经理部组成人员明细表;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5-2-2、商务标B:投标报价、承诺表。
将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其中投标报价、承诺表中投标人及法人代表必须签章。
5-3、技术标书主要是施工组织设计;本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一式柒份;其要求如下:
5-3-1、技术标书中的章节编排按如下顺序和要求制作: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精神,以及XX市公安局、上级机关对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为确保甲方实施安全防范制度和保证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甲、乙双方特签定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工程审批表报甲方安保部审批后由乙方报市消防局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二、乙方在施工前应到甲方保安部办理人员出入证件和交纳制证费用。
三、乙方在施工前应到甲方保安部签定施工安全保证书,并将其张贴在施工现场大门外侧。
四、乙方人员出入甲方区域,应按指定路线行走。施工中不得穿行大堂和其它楼层,进出大厦需走员工通道,主动出示证件接受甲方安保人员检查,禁止混用证件,无证件人员不得进入甲方区域。
五、乙方施工物品出入甲方管理区域应经甲方安保部批准。并执甲方证明方可出入,无甲方证明不予放行。
六、乙方施工人员应在规定地点操作施工,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它场所,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乖坐、使用客梯。
七、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严禁私自拉设临时电线,接电源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范操作。未经甲方工程部、保安部批准不得自行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大于500W)。
八、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到甲方保安部办"动火证",接受查验证件,操作人员必须有正式操作证。动火现场必须有安全防火措施。同时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及化学物品,必须经甲方保安部批准后方可携入甲方建筑内,并设专用存放地点及专人看管。
十、施工现场不得存有废料、垃圾等,不得圈占、堵塞消防设施和通道,不得随便拆卸移动消防设施。如喷洒、报警系统等。
十一、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爱护甲方设施、公物,如乙方损坏甲方物品除照价赔偿外,处以五至十倍罚款。
十二、乙方人员不得将现金、贵重物品带入甲方区域,出现丢失责任自负。
十三、乙方人员不得与客户发生争吵,自觉维护甲方声誉。
十四、凡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处以壹百元至伍仟元罚款,凡造成重大损失或事故的报公安消防机关依法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一、_________大厦的物业管理包括装修管理,由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二、装修申请:
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须于装修入场前15天向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业务部门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包括以下资料:
(1)装修平面图;
(2)装修用料,如天花、隔墙、地面等的用料;
(3)照明系统和电源布线图;
(4)给排水系统要求;
(5)需要新做或更改的中央设备系统;
(6)维修检查出口的位置;
(7)天花平面设计图;
(8)各立面图;
(9)橱窗及招牌的设计(包括字体、店徽的设计)。
三、审批装修方案
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到业主用户的装修方案后7天内予以答复。对不合规范或资料不全的,业主用户按要求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批。
四、装修按金
为保证装修期间清理废物,不损坏大厦共用设备设施、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业主用户的装修须交一定数额的按金,按金标准根据装修工程量大小而定,但每个房间(商铺)最少不低于_________元。装修工程完后经管理公司确认无任何扣罚之处,按金悉数退还(不生息)。如装修工程有扣罚赔偿行为,在扣除应罚应赔款后的余数退还业主用户;如果按金不足以支付所有费用,管理公司有权追收不足金额。
五、装修监管费及水电费
业主用户进行装修工程须向管理公司支付装修监管费,用于消防安全、场地及设备的保护、电梯的使用、公共安全、场地清洁、施工监管等方面的支出。装修监管费的标准相当于最终方案总工程价款的5%,最少不低于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装修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业主用户支付。
六、保险
为防止装修期间的施工可能出现的事故而招致损失,管理公司视装修工程情况可要求业主用户购买装修工程的保险,包括火险、公共责任险等。
七、防火负责人
业主用户应指定装修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防火责任人,并在防火责任书上签字。
八、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
业主用户在装修申请获批准之前,须在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上签字,承诺遵守本装修指南所列的全部规定。
九、装修施工许可证
业主用户按土建规;定提交装修方案,缴交装修费用,在承诺书上签字后,管理公司向业主用户出具装修施工许可证。
十、装修工作开始
业主用户领取装修许可证后即可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材料运进等,装修工程便可开始。
十一、装修验收
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用户应书面通知管理公司验收。管理公司检查装修工程是否符合装修方案的要求,施工中有没有违反装修守则,费用有否缴足等等。如无问题,即予验收通过,退还装修按金。
十二、装修守则
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所有消防、空调、给排水及煤气的施工,必须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请与管理公司联系,以取得指定施工单位的名单。
(2)喷淋系统一般不予改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时,要符合现行消防设计规范。管理公司收取配合施工作业的管理费,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3)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所有电线一定要保护在镀锌管内,而未征得管理公司同意,绝对不得将电线直接嵌入大厦的任何部分。
(4)除了大厦所提供的招牌灯箱位置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可以装设店徽或标牌。招牌的设计方案必须得到管理公司的`审批。
(5)不得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会对其他商户或顾客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响。
(6)所有门不得敞开伸入到一般的公共地方,包括走廊或电梯厅。
(7)所有装修不能影响建筑物外观,装修不能凸出于公共走廊。
(8)若改动房间,如隔断,不能影响空调回风。
(9)除得到管理公司批准外,所有内部隔墙应是重量轻和于式结构的,尽量采用防火材料,符合防火要求。
(10)不能更改任何消防卷帘。
(11)所有装修或家具不能在消防卷帘的上下方或阻挡消防卷帘开关箱或导轨。
(12)不能阻挡消防通道、走火门、紧急出路灯箱、消防栓。
(13)不能阻挡空调机房的回风及进出空调机房的通道和维修空间。
(14)不能改变防烟门、玻璃门的功能、位置。
(15)吊顶如不是上人吊顶,应在每一个风问、每一个盘管风机、每一个水管闲掣、每一个消防卷帘的马达及电源箱下加检查口。
(16)不得在玻璃幕墙结构上打孔或粘贴任何类型的设施。一切装置不得触到幕墙系统的结构组件或任何一部分。紧靠幕墙的商铺内间隔不得固定在幕墙系统上。
(17)在未获得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下,不得挖槽、切割、砍凿或雕刻结构楼面以及与邻铺共同之隔墙。
(18)业主用户应在施工前获得所有当地政府部门的一切有关批准,特别是消防局的有关批准。
(19)任何管理公司的审批,无论如何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管理公司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及效果。设备与材料如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概由业主用户负责。
(20)业主用户应对房墙铺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其房滴铺空调通风或其他系统影响他人或整体系统运作,管理公司仍可责令其作相应修正。
(21)在开始任何施工前,必须把所有参予施工人员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等资料交给管理公司,并须随时补充更改以保证准确完全。
(22)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图纸及说明完成,至管理公司满意为准。而所选施工单位必须由管理公司批准。
(23)业主用户应确保承造商不会造成大厦的设备、设施及装修的任何损坏,如有任何损坏,无论意外与否,将由管理公司安排管理,刚修理的费用将由业主佣户负责支付。
(24)于施工前及期间,房满铺外必须张贴由管理公司发出的批准装修通知书(许可证),以便管理公司人员检查。
(25)业主棚户在施工期内应对房墙铺内的保安负责。
(26)施工需要动火或烧焊时,必须事先到管理公同办理动火证,并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对电器设备的使用,也应按规定操作。
(27)无论什么时候,如需在公共设施内进行施工,必须事前得到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而且应提供和安装良好的、坚实的防范设施,以防带来受伤损害。
(28)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限制在房间(商铺)内,不得阻塞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
(29)所有发出噪音、震动或难闻气味的工程,材料的运送。废物的运出,必须按管理公司安排的时间进行,不得扰及大厦其他业主。
(30)所有房商铺内的废物必须每天晚上于指定时间内清出。
(31)只有货梯(或管理公司偶尔指定的其他电梯)才可用来运输材料、废物。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工人未经管理公司同意,不得使用任何电扶梯;不得使用金属轭运货车。
(32)装修期间,所有回风嘴必须封闭,房间大门亦需关闭。
(33)所有装入的家具都应在大厦外预制组合和上漆。一切在房间(商铺)内的油漆工作或其他施工,如管理公司认为可能会影响其他房墙铺,必须在公司正常营业时间外或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日期完成。
(34)业主用户需对所聘请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
(35)施工人员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足,不得穿背心、拖鞋,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地方吸烟及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不得听任何放音设备(如收音机),绝对禁止赌博酗酒。
(36)装修完成后,业主用户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以便安排作最后检查。
(37)如发现装修未依审批图纸施工或未能符合管理公司的要求,业主用户将获得通知并需负责进行更改。
(38)如业主棚户的装修工程经管理公司认可满意后,将获签发装修工程完满竣工证明书。
十三、装修程序概要
(1)收取《装修指南》、问卷、图纸等。
(2)如有必要,可要求管理公司人员与业主用户的设计师/承造商进行会谈。
(3)装修方案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已填写的承诺书及问卷、该缴付的费用及装修按金交到管理公司。
(4)收取装修方案的审批同意书。
(5)施工人员名单交到管理公司。
(6)装修工程开始。
(7)装修工程完成后书面通知管理公司。
(8)由管理公司人员最后检查。如果装修工程达到管理公司要求,可获通知收回装修按金余数。
一、_________大厦的物业管理包括装修管理,由_________物业管理二、装修申请: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须于装修入场前15天向大厦物业管理(1)装修平面图;
(2)装修用料,如天花、隔墙、地面等的用料;
(3)照明系统和电源布线图;
(4)给排水系统要求;
(5)需要新做或更改的中央设备系统;
(6)维修检查出口的位置;
(7)天花平面设计图;
(8)各立面图;
(9)橱窗及招牌的设计(包括字体、店徽的设计)。
三、审批装修方案
物业管理四、装修按金
为保证装修期间清理废物,不损坏大厦共用设备设施、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业主用户的装修须交一定数额的按金,按金标准根据装修工程量大小而定,但每个房间(商铺)最少不低于_________元。装修工程完后经管理五、装修监管费及水电费
业主用户进行装修工程须向管理六、保险
为防止装修期间的施工可能出现的事故而招致损失,管理七、防火负责人
业主用户应指定装修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防火责任人,并在防火责任书上签字。
八、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
业主用户在装修申请获批准之前,须在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上签字,承诺遵守本装修指南所列的全部规定。
九、装修施工许可证
业主用户按土建规;定提交装修方案,缴交装修费用,在承诺书上签字后,管理十、装修工作开始
业主用户领取装修许可证后即可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材料运进等,装修工程便可开始。
十一、装修验收
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用户应书面通知管理十二、装修守则
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所有消防、空调、给排水及煤气的施工,必须由管理(2)喷淋系统一般不予改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时,要符合现行消防设计规范。管理(3)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所有电线一定要保护在镀锌管内,而未征得管理(4)除了大厦所提供的招牌灯箱位置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可以装设店徽或标牌。招牌的设计方案必须得到管理(5)不得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会对其他商户或顾客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响。
(6)所有门不得敞开伸入到一般的公共地方,包括走廊或电梯厅。
(7)所有装修不能影响建筑物外观,装修不能凸出于公共走廊。
(8)若改动房间,如隔断,不能影响空调回风。
(9)除得到管理(10)不能更改任何消防卷帘。
(11)所有装修或家具不能在消防卷帘的上下方或阻挡消防卷帘开关箱或导轨。
(12)不能阻挡消防通道、走火门、紧急出路灯箱、消防栓。
(13)不能阻挡空调机房的回风及进出空调机房的通道和维修空间。
(14)不能改变防烟门、玻璃门的功能、位置。
(15)吊顶如不是上人吊顶,应在每一个风问、每一个盘管风机、每一个水管闲掣、每一个消防卷帘的马达及电源箱下加检查口。
(16)不得在玻璃幕墙结构上打孔或粘贴任何类型的设施。一切装置不得触到幕墙系统的结构组件或任何一部分。紧靠幕墙的商铺内间隔不得固定在幕墙系统上。
(17)在未获得管理(18)业主用户应在施工前获得所有当地政府部门的'一切有关批准,特别是消防局的有关批准。
(19)任何管理(20)业主用户应对房墙铺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其房滴铺空调通风或其他系统影响他人或整体系统运作,管理(21)在开始任何施工前,必须把所有参予施工人员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等资料交给管理(22)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图纸及说明完成,至管理(23)业主用户应确保承造商不会造成大厦的设备、设施及装修的任何损坏,如有任何损坏,无论意外与否,将由管理(24)于施工前及期间,房满铺外必须张贴由管理(25)业主棚户在施工期内应对房墙铺内的保安负责。
(26)施工需要动火或烧焊时,必须事先到管理公同办理动火证,并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对电器设备的使用,也应按规定操作。
(27)无论什么时候,如需在公共设施内进行施工,必须事前得到管理(28)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限制在房间(商铺)内,不得阻塞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
(29)所有发出噪音、震动或难闻气味的工程,材料的运送。废物的运出,必须按管理(30)所有房商铺内的废物必须每天晚上于指定时间内清出。
(31)只有货梯(或管理(32)装修期间,所有回风嘴必须封闭,房间大门亦需关闭。
(33)所有装入的家具都应在大厦外预制组合和上漆。一切在房间(商铺)内的油漆工作或其他施工,如管理(34)业主用户需对所聘请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
(35)施工人员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足,不得穿背心、拖鞋,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地方吸烟及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不得听任何放音设备(如收音机),绝对禁止酗酒。
(36)装修完成后,业主用户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37)
如发现装修未依审批图纸施工或未能符合管理(38)如业主棚户的装修工程经管理十三、装修程序概要
(1)收取《装修指南》、问卷、图纸等。
(2)如有必要,可要求管理(3)装修方案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已填写的承诺书及问卷、该缴付的费用及装修按金交到管理(4)收取装修方案的审批同意书。
(5)施工人员名单交到管理(6)装修工程开始。
(7)装修工程完成后书面通知管理(8)由管理公司人员最后检查。如果装修工程达到管理公司要求,可获通知收回装修按金余数。
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大厦商业楼租赁事宜,经过友善洽商,本着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取得一致意见,并达成如下条款:
一、物业地址及面积:
甲方提供的商业楼位于南海区桂城路号层,编号:,建筑面积(含物业实际面积+公用摊分面积):平方米(按现状租赁,具体位置详见附图)。上述场地由乙方租用,但并不包括所租用范围的外立面。
二、物业用途:
该物业作办公使用,乙方不得将该租赁场地作饮食、商场、工场、专用仓库及住宅等其它用途,不得作违法违律的场所,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处理,而由此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违约方全部负责。
三、物业移交:
1.乙方正式接收租用物业时,请与甲方进行乙方所租用物业的验收及移交手续。
2.使用租用物业时,请遵守《物业使用说明书》的有关条款。超出《物业使用说明书》的内容部分,需经甲方同意、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理。
四、所有租用单元均统一使用本大厦中央空调系统,所需综合费用按有关“源用划分方案”
由各租用户负责支付。
五、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合同期满,乙方投资在该物业的财产(如办公台等可动产)由乙方自行支配;上述场地的不动产按无破坏性的原状完好归还给甲方(含乙方投入的装修,配套设施);如乙方恶意破坏性撤场,甲方有权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款项。如无此情况,甲方将乙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
3、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履行合同的前提下,如需续租,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租金另议,并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六、租金计算
1、物业交付使用由起租日起,基本月租金为元/平方米(此为收据计算价)。如果乙方需甲方提供租金发票,因本租赁契约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即甲方依本契约的租金收入是缴纳税收规费后的纯收入,上述出租物业的具体租金如下:
租金: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平方米月租金元,即上述租赁物业的租金为元/月。
2、租金从年月10号前将本月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每天按欠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追讨滞纳金。租金支付方式必须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支付租金账号如下:
帐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特别约定:乙方必须保证租金全额付至上述账号并到账,否则任何方式的付款均属无效,视同乙方未履行支付租金的责任。
七、租赁保证金的支付: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交付租赁保证金为(¥元)租赁
保证金。合同期满,乙方需与甲方处理完所有离场手续后凭该保证金收据无息退回乙方,保证金不能作为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中央空调费减扣。乙方缴纳保证
金的账号如下:
帐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物业的装修及规定:
大厦的.室内装修按市政规划、设计要求和甲方已定的方案施工,其中:
1、地面、墙面、天花、室内一切设施、中央空调等电器设备按现状出租,装修、防水、补漏水工程一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卫生间。
3、设备:电梯共用,消防喷淋系统到各层总制,各单位配有电源线接口,室内安装由乙方负责
4、乙方请按《装修管理协议》与甲方办理有关租用物业装修手续,为维护公众共用设备设施的安全,所有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后,才能进行租用物业内部的装修工程。
5、如需改动室内装修,必须将改动后的图纸送大厦管理处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工,电路改动一律由大厦电工施工或双方认可的专业部门施工,工程费用属乙方承租范围内的由租户负责,其外不负责。
6、客户装修需交纳装修按金,并将装修图纸复一份经甲方存查方可动工,装修完毕,经管理处验收合符要求,且没有损坏公共设施,无息退回按金;如有违反或损坏,则照价赔偿。
八、物业管理:
1.由佛山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全面管理,并设置大厦管理处,租赁方必须配合及服从公司对本大厦实行统一管理,遵守大厦《管理公约》,并按时向管理处缴纳综合管理费和水电费。
2.乙方有责任保障写字楼室内的防火、防盗安全以及环境卫生。如发生事故,证实是由乙方不遵守合同和《管理公约》的规定而引起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3.该场地由甲方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各种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若设施受到损坏或出现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即乙方承担该场所的正常维修保养责任。
4.综合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元(含公用水电费、保安费及公用卫生费用),共元/月。管理费从本合同签订起租之日起计。
5.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空调费按月结算,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必须于每月10日前缴付当月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空调费,物业管理费及水电支付方式必须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账号如下:
户名:
账号:开户行:
特别约定:乙方必须保证物业管理费及水电全额付至上述账号并到账,否则任何方式的付款均属无效,视同乙方未履行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的责任。
6.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交付水电保证金为元)合同期满时,乙方需与甲方处理完所有离场手续后凭该保证金收据无息退回乙方,保证金不能作为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中央空调费减扣。乙方缴纳保证金的账号如下:
帐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7.为保障租户财产的安全,租户所有财产的搬迁离开,必须经租户负责人的书面同意及大厦管理处的批准才可搬离,否则大厦管理处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阻止搬离。8.乙方每月负责分摊用水损耗。乙方应在每月将分摊的损耗水费、使用的中央空调费、水电费、管理费一起缴交管理处。
九、转租管制及违约处理:
1.甲方租出的场地因施工质量或设备安装质量而致使租赁经营受损,甲方负责无偿维修,如属乙方使用不当或擅自更改使用功能危及楼宇结构而造成楼宇损坏或影响其它租户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在租赁期内要求提前解除租约,应在解约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解约意见书,经甲方同意,并缴清一切未清的款项。乙方已付的租赁保证金,甲方概不退还,而作为乙方违约赔偿金由甲方自行处理。
3.甲方在租赁期内要求提前解除租约,应在解约前的一个月内向乙方提交解约意见书。经乙方同意。甲将乙方已付的租赁保证金两倍退回乙方。
4.乙方在租赁期内如将租赁的场地(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者时,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其转租协议以本合同各条款的规定为生效之必要前提条件及必备附件,经第三者盖章认可,由乙方将复印件盖章确认与原件无误,在15天内交甲方备案(甲方在原件上盖章),转租协议的条款均不得与本合同有悖,否则转租协议视为无效合同。
5.转租后,乙方(原租户)自动成为第三者(新租户)的担保人,如新租户不能履行合同条款,如拖欠租金或管理费、电费等,中央空调水电费,乙方有义务清偿其所欠费用,该担保人维持到甲、乙双方租赁合同到期后自动取消。
6.乙方逾期交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中央空调水电费,处以每日按交费总额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管理处可以采取但不仅限于停水、停电等催缴措施。
7.乙方从应交费日起逾期过30天的,视作违约论处,经甲方最后书面通知仍不缴费的,甲方有权没收所有租赁保证金,并继续追讨乙方的租金等欠费;乙方应无条件将该物业交回甲方,乙方拒不搬迁的,甲方可将乙方的物品抵偿租金、管理费、中央空调水电费等欠费,不足部分保留继续追偿权。
(1)租户业主(乙方)退租时,在已交清租金和管理费等费用的情况下,所有可动产物资要自行清理,时限为五个工作日;否则自离场之日起收取场地占用费(按原租金的100%计算)、对遗留物资不负保管责任,10天之后仍未处理完的,视为原租户业主(乙方)放弃对该物资的所有权,物业公司(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处置所得归物业公司(甲方),以补偿场地占用费,不足部分甲方保留继续追偿权。
(2)租户业主(乙方)退租时,仍欠租金或管理费的,其遗留物资不得擅自处理,自离场之日起10天内仍未付清租金或管理费的,物业公司(甲方)有权处置物资,处置所得先清偿租金及管理费,剩余价值归物业公司(甲方)收入,不足部分甲方保留继续追偿权。
十、免责条件:
该物业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损失方自理。
十一、本物业地处南海区内,乙方必须遵守南海区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服从南海区物业
行政管理部门监督。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补充,补充
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月乙方盖章:负责人:经办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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