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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用工合同

银行用工合同



银行用工合同范本

  篇一:银行劳动合同

  目录

  第一章 合同期限4

  第二章 试用期 4

  第三章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4

  第四章 劳动报酬4

  第五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5

  第六章 社会保险与其他福利 5

  第七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5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6

  第九章 经济补偿7

  第十章 赔偿责任8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 8 第十二章 补充条款 8 第十三章 附则 8 附件一 工作岗位描述 10 附件二 工资11 附件三 保密协议 12 附件四 竞业限制义务协议13劳动合同续订书 14 劳动合同变更书 15

  本劳动合同(下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 方:银行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乙 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性 别:

  户籍所在地及邮编:

  经常居住地及邮编: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______项执行:

  1.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年 月 日起直至本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之日止。为本合同之目的,工作任务是指 。工作任务完成之日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二条 试用期为 个月,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在试用期内,甲方将对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其他方面进行评估,以决定乙方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上述第三条所规定的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乙方不符合其工作岗位的任职要求;

  2.乙方的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其工作岗位的要求;

  3.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用于办理用工手续的相关材料的。

  第三章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应按照附件一工作岗位描述中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除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外,乙方还应当听从甲方不时提出的合理工作指令,完成其他工作。

  第七条 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乙方的工作表现或身体状况等因素,依法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也可以依据甲方的规章制度,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包括调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或工作职责)。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整决定。

  第八条 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安排乙方至工作地点以外的地区出差。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前述安排。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的工资构成及工资标准应按照附件二工资中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在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甲方应在每月 28 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当月的工资,并通过转账方式付至乙方的工资账户。如发薪日恰逢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甲方可提前至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的薪酬制度中对特定类型的工资组成部分的支付时间有其他规定的,则应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薪酬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现或者乙方的工作内容的

  变化(包括工作岗位变化或工作职责变化)等因素相应地依法调整乙方的工资构成、工资标准、支付方式或支付时间。

  第十二条 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将依法按月从乙方的工资里代扣个人所得税,并以乙方的名义向税务机关缴纳。

  第五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三条 甲方实行以下三种工时制度。乙方应执行其工作岗位所适用的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乙方的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具体的上下班时间应按照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即因经营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而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甲方不会向适用不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十四条 如果乙方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则乙方应执行变更后的工作岗位所适用的工时制度。

  第十五条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可以依法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加班审批和确认手续。对于已办理前述手续的加班乙方,甲方将根据其适用的工时制度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十六条 乙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和其他休假。

  第六章 社会保险与其他福利

  第十七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及参保地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甲方将按月从乙方的工资里做出相应的扣除,并以乙方的名义向有关主管机构缴纳。

  第十八条 甲方还将向乙方提供以下福利: 1.; 2.。

  第七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保护用品,以保证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下工作。

  第二十条 甲方应依据乙方的工作内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篇二:中国银行业劳动合同范本

  中国银行业协会编制2009年[]月

  目 录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章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五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章 社会保险与其他福利

  第七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九章 经济补偿

  第十章 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

  第十二章 补充条款

  第十三章 附则

  附件一 工作岗位描述

  附件二 工资

  附件三 保密协议 附件四 竞业限制义务协议劳动合同续订书 劳动合同变更书

  本劳动合同(下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______项执行:

  1. 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 日期]起至[ 日期]止。

  2. 无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 日期]起直至本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 日期]起至工作任务完成之日止。为本合同之目的,工作任务是指[ ]。工作任务完成之日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二条 试用期为[ ]个月,自[ 日期]起至[ 日期]止。[或本合同不设试用期。] 第三条 在试用期内,甲方将对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其他方面进行评估,以决定乙方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上述第三条所规定的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乙方不符合其工作岗位的任职要求;

  2. 乙方的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其工作岗位的要求;

  3. 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用于办理用工手续的相关材料的。

  第三章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应按照附件一工作岗位描述中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除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外,乙方还应当听从甲方不时提出的合理工作指令,完成其他工作。 第七条 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乙方的工作表现或身体状况等因素,依法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也可以依据甲方的规章制度,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包括调整工作岗位或调整工作职责)。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整决定。

  第八条 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不时地安排乙方至工作地点以外的地区出差。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前述安排。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的工资构成及工资标准应按照附件二工资中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在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或当]月的工资,并通过转账方式付至乙方的工资账户。如发薪日恰逢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甲方可提前至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的薪酬制度中对特定类型的工资组成部分的支付时间有其他规定的,则应按照该等规定执行。第十一条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薪酬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现或者乙方的工作内容的变化(包括工作岗位变化或工作职责变化)等因素相应地依法调整乙方的工资构成、工资标准、支付方式或支付时间。

  第十二条 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将依法按月从乙方的工资里代扣个人所得税,并以乙方的名义向税务机关缴纳。

  第五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三条甲方实行以下三种工时制度。乙方应执行其工作岗位所适用的工时制度。1. 标准工时工作制,即乙方的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具体的上下班时间应按照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如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岗位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乙方的工作岗位应适用相应的特殊工时制度。2.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甲方将根据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制定具体的计算周期及上下班时间,并另行告知乙方。3. 不定时工作制,即因经营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而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甲方不会向适用不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十四条如果乙方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则乙方应执行变更后的工作岗位所适用的工时制度。

  第十五条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可以依法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加班审批和确认手续。对于已办理前述手续的加班乙方,甲方将根据其适用的工时制度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十六条乙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和其他休假。

  第六章 社会保险与其他福利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国家及参保地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甲方将按月从乙方的工资里做出相应的扣除,并以乙方的名义向有关主管机构缴纳。

  第十八条甲方还将向乙方提供以下福利:1. [ 福利名称];

  2. [ 福利名称]。

  第七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保护用品,第二十条甲方应依据乙方的工作内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第二十一条如果乙方的工作内容涉及职业危害,则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该等职业危害及可能发以保证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下工作。并且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二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

  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1.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当乙方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甲方可在不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 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4.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 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本合同,从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欺诈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隐瞒或谎报学历、工作经历、资历、健康状况或者提供虚假的学历学位证书、资质等级证书以及其他不实材料等情形)。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结束后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六条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本合同终止:

  1. 合同期限届满;

  2.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 甲方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撤销的;5.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 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七条当甲方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乙方可在不提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1.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 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本合同,从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

  6. 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7. 甲方在本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的;

  8. 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在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实施裁员:

  1.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篇三:用工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项形式:

  第二条 岗位及酬福利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以甲方有关制度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岗位职务工作规范为准。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本公司实际需要重新安排乙方到其它岗位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甲方根据生产经营变化和工作需要,可调整乙方的工时制度,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安排、调整。 (三)甲方每月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基本工资为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因双方财务核算、银行转帐等原因延迟不视为甲方未支按时支付。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生产)安全条件和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五)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相应劳动保障及社会福

  利。

  (六)乙方自愿接受甲方依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工作考核,同意按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工资考评。

  (七)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其办理社会保险所必须的手续、资料和证件,否则,甲方对不能(或延误)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如因模范遵守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的,甲方将根据公司及国家的相关制度和政策对乙方工资收入做出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提升、减少、停发甚至追溯等。

  (九)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规章制度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工作规范以及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二)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根据法律、法规和本企业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乙方若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在试用期内,甲方组织乙方参加重庆移动公司组织的代维上岗资格认证考试(初级、中级),乙方应认真复习、备考,遵守考试纪律,并在试用期内通过代维上岗资格认证。乙方在试用期内通过代维上岗初级认证的,视为乙方试用合格,可提前转正;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经过2次以上初级认证考试仍不能通过的,为试用不合格,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四条 商业秘密

  (一)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有关商业秘密,其包含且不限于:甲方的制度设计、工程图纸、客户资料、价格资料、产品工艺、技术、经营渠道、战略规划、资金运作方式、各种方案以及其它情报等。

  (二)乙方不得私自泄露、出卖、转让甲方专有技术、专利技术等商业秘密。

  (三)乙方在工作期间或劳动合同中止、终止、解除后,因过失或故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或 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散播、外借甲方的内部资料的,或使用甲方上述资料或客户关系为他方或本人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经营活动的,乙方除赔偿甲方所受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变更经营项目、调整生产经营任务或者由于生产经营形势发生变化的;

  (二)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根据甲方所受损失及情节轻重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和相关违约责任。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根据甲方的《员工手册》、《员工考勤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定,应对乙方

  予以开除或除名的;

  (二)乙方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依规章制度的规定被开除的;

  (三)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乙方不得擅自在外从事与甲方生产经营相关的经营活动或第二职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提

  供的工作条件或利用工作之便从事非甲方收入的营利性活动及其他兼职行为。 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一)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经考核不合格的;

  (三)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或完不成工作任务;

  (四)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后 仍不能就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

  (一)因生产经营变化、工作需要或乙方工作能力原因,甲方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甲方可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二)本合同有效期满,双方未续签聘用合同,本合同自然终止,有其它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的情况除外。乙方未提前三十日通知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时,甲方有权将其应结算的工资作为违约金处理。 第十条乙方与甲方签订有《保密合同》的,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按《保密合同》的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 乙方利用在甲方工作期间的条件,冒用甲方的名义进行非法交易和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一切与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和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了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二条 乙方离职时,未按甲方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可以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三条 乙方单方解除合同而未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就擅自离职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乙方须如实提供与他方未有劳动关系或已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如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负担自己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的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 在劳动合同执行期间和结束后,乙方均有维护公司利益、声誉的义务,不得有任何有损甲方利益、形象、声誉的言行,违反此约定者,除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外,还应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十六条 乙方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卫生防疫部门规定的食品服务业从业人员应具备的健康条件。

  第十七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介绍、安排自己的亲属(指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及旁系血亲,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其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子女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的均是违约,并承担违约金;如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满或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向本单位人事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依法提请仲裁和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并盖手印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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