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价格虚高调解终止合同
林先生和装饰公司签订商品房装修合同,支付了工程款5万元,林先生认为商家价格虚高,如贴瓷砖单价、墙面价格、灯位布线及插座价格。然后向工商部门投诉,工商部门进行调解,终止装修合同,工程款退还给林先生。
日前,福鼎市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装修公司合同价格虚高引起的消费纠纷,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虽然这起纠纷中,消费者顺利取消合同,拿到商家全额退款,但是工商部门表示,能这样成功调解的例子比较少见。由于国家对装修建材等商品的价格已经放开,商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的不同自主定价。工商部门多数时候只能在消费者与商家之间起协调作用。因此,工商部门提醒,在签订装修合同前,消费者须多方对比,了解价格行情,才能避免盲目签订合同而遭受损失。
消费者:
签订装修合同后发现价格虚高
福鼎市消费者林先生于2013年12月3日向福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申诉,称其与星艺装饰福鼎分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装修合同,并预支工程款50000元整。签订合同时,该公司工作人员告知该工程造价材料等都是全国统一价格,绝无虚假,但林先生后来发现商家所言与事实严重不符,疑商家价格虚高,要求退还预支工程款50000元整。
接到申诉后,福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立即抽调精干调解人员着手调查。据了解,消费者林先生认为星艺装饰福鼎分公司在以下几分方面存在报价问题:一是贴瓷砖单价,合同中有的标价27元/平方米,有的标价80元/平方米,总价高出告知价格760元;二是墙面价格,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声称工程造价材料为全国统一价位,面积140平方米一套的商品房墙面造价约22680元,经比较比星艺装饰其它分公司给出的墙面价格15000多元高出7000多元;三是灯位布线及插座价格,福鼎给出每位价格是120元,星艺其它分公司灯位布线及插座每位是105元,总价相差1275元。
工 商:
经调解终止合同退还工程预支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认定:一方面,星艺装饰福鼎分公司报价确实存在误差;另一方面,工程预算单及报价在合同中都是约定的很清楚,而消费者也是认同了该合约进行签订的。12315台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责任”的原则,经过多次协商和劝导,最终商家表示退还50000元工程预支款,双方终止合同。
提醒:
签订合同前须做足“功课”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虽然通过调查认定该商家存在一定定价不妥当的地方,但由于国家对装修建材等商品的价格已经放开,商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的不同自主定价。因此,工商部门多数时候只能在消费者与商家之间起协调作用。而像这样消费者顺利取消合同,拿到商家全额退款的例子比较少见。
因此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第一,购物和服务前最好货比三家,参考多方价格后再决定购买,以免上当;第二,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要慎重,经过仔细思考和比对之后再做购买决定,切不可一时心切草率签订合约;第三,在消费后应当保留好合同或者购物票据,当觉得在价格上受到不公正待遇后,应及时向消协投诉或向物价部门反映,加强维权意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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