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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租房简易合同

办公室租房简易合同



办公室租房简易合同范本(精选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办公室租房简易合同范本(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办公室租房简易合同1

  出租方(甲方):

  电话:

  地址:

  承租方(乙方):

  电话:

  地址:

  甲方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以做办公之用,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出租写字楼座落地址 ,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期_____ 年,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0天缴纳。

  2.签订本合同后,乙方须交纳押金,相当于一个月租金,计人民币_元 ,租凭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约后,乙方缴清本合同规定由乙方负担的费用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 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维修费及租赁税费的缴交办法:

  1. 物业费及暖气费:含在租金内,由甲方向物业部门缴纳费用;

  2. 水电费(含公摊)由乙方每月自行向物业部门缴纳;

  3. 电话、宽带费:乙方自行申请并缴纳费用,

  4. 维修费:租赁期间,非乙方原因导致的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由甲方负责维修;乙方原因所致的租赁物内家具、电器、设施的损毁,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5.租赁税费由乙方向税务部门缴纳。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每日按月租金额1%向乙方加收滞纳金,如拖欠达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没收租赁房屋押金。

  2. 甲、乙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终止合同须向对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合同方能终止。

  3.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内设备和其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如因故意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

  4. 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告知物业部门认可。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消防规定,因乙方原因引起火灾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租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6.租赁期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执行。

  7.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租赁房屋作为办公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各项政策,不违法经营。

  第六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租金可以随着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但须征得乙方同意。

  第七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租赁期满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办公室租房简易合同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签订位于 北京______大厦商业物业__ 层___单元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第一章 承租区域与用途:

  1.1 甲方合法拥有坐落于 (以下简称“承租单元” ),甲方同意将该承租单元按 (以下简称:面积): 平方米租予乙方。

  1.2 承租位置见附件一平面图上以阴影显示承租区域。

  1.3 承租单元经营范围只限承租方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办公之用。

  第二章 承租期

  2.1 租赁期限:______年

  第三章 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等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租金按 建筑 面积_____ ㎡计算,月标准租金为人民币 _____元/㎡。

  (日标准租金=月标准租金12365),乙方以季度为付款单位,即每次支付三个月租金。

  3.1.2 合同签约后乙方应在 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三个月的租金,起租日后该笔租金自动转为合同起租首季度租金。续后乙方应在每公历月的前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全额缴付当季度的租金。

  3.1.3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之外乙方应付的其他相关费用,其他相关费用见附件1。

  3.1.4 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乙方须按3.1.1条款约定的标准租金,按实际承租日期将差额补齐。

  3.1.5 若乙方未能在每公历月的前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的当月全额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即按实际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数计算直至向甲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之日为止)。

  3.1.6 如乙方逾期超过应付租金日3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滞纳金,甲方除有权收回承租房外,乙方还须支付:应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滞纳金、同时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2 保证金

  3.2.1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的标准租金和1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支付租赁房屋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____元。

  3.2.2如乙方在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则甲方应于租赁期终止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3.2.3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要求将支付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物业管理中心的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等费用或因乙方责任造成他人损失赔偿损失方的赔偿金的抵扣、冲抵或赔偿费用。

  3.2.4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依据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所付保证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

  3.3 物业管理费、其他各类费用

  3.3.1 物业管理费月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合计:___元/月)。

  3.3.2 不足月物业管理费按下列办法计算:

  (物业费月标准12365)租用面积本月实际天数在承租期内,乙方除应自觉履行交纳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

  3.4 付款方式

  3.4.1 上述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乙方可以支票、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3.4.2 物业管理费交付办法和时间与交付租金办法和时间一致,由甲方代收。

  3.4.3 以汇款方式交纳租金、保证金及物业管理费等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交房标准、改造、装修及维护

  4.1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首月保证金、租金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前往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

  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该批复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关机构自行进行,甲方应协助办理相关甲方应尽义务的手续。

  4.2 双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标准办理交验手续。

  4.3 承租房屋若是由大厦统一安装的商业入户门,乙方在装修时不得改动,如必须改动应征得甲方、物业管理中心的同意并取得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4.4 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4.5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申请进行承租房屋改造、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中心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装修的规定,完善审批备案手续,并须认真阅读与大厦装修有关的技术要求,遵守大厦《装修手册》、《客户手册》的规定。

  4.6乙方的装修方案未获得物业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乙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厦或正常使用单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8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9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4.10 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还

  5.1 无论属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乙方无需把承租房屋恢复到原交房装修状态。

  5.2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自行拆除其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否则,该附加装置甲方有权处置,甲方对该附加装置移走或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该物品的遗失、损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洁公司对该承租房屋进行保洁,处理留置物品所发生的费用及房屋清洁费由乙方承担。

  5.4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时,如甲、乙双方同意, 保留乙方在承租单元内的任何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第六章 双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6.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租房屋,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之约定。乙方应遵守附件三《业主临时公约》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维护大厦运行的其它制度和规定;甲方有责任监督、检查、督促物业管理中心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

  6.2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监督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为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应具备功能,使公共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6.3 大厦空调供应时间:

  冷气每年___

  6.4 大厦采暖供应时间:

  采暖采用市政供暖,每年11月15日至第二年3月15日。

  6.5 在承租期内,除本租赁合同所述乙方违约情况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发生),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承租房屋。

  6.6 甲方负责在提供的商业水牌位置上标明乙方企业名称,其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6.7若乙方注册公司,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注册公司必要的租用办公场所证明。乙方保证甲方所提供的证明不作他用,并承担因挪为他用时的法律责任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6.8乙方承租房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及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章及相关管理规定,依法经营,管理承租场所,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并严禁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的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9乙方须依据本合同约定时限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各项应缴纳费用。若乙方违约,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在向乙方发出最后书面通告7天后的情况下,截断承租场所之电力、空调、水、燃气及其它设施的服务或供应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包括重新接驳费用)及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6.10 乙方须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大厦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并在入住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大厦相关的物业管理文件。

  6.11 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让、分租给第三方。

  6.12乙方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有关防火、卫生的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安全、卫生规则。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或大厦的任何地方进行烹煮或燃烧任何物品,也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存放任何具有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危险的物品及重型设备。

  6.13在承租期内,乙方发现该房屋内属甲方维护的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进行修复。甲方或物业如未及时修复,乙方可自行或委托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并从下月租金中直接扣除,若已发现损坏或故障而未在合理期间不予通知,造成涉及乙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办公,其损失和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6.14乙方不得使用或允许将承租房屋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播音室(乙方企业产品宣传、学习、推广等播音室除外)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也不得使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在使用承租房屋时对甲方或其他租户构成损害或危险。

  6.15除经甲方和物业管理中心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显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甲方及物业管理中心有权拆除乙方违反本条款而设置或展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16乙方在经营中,若设置陈列品、橱窗、经营桌椅等时,应布置整洁、安全、美观、便于应急交通,并保证有足够的照明。商品陈设应健康、美观,符合政府对相关行业的规定;不得在承租场所内、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叫卖或安装各种危及周边承租人身心安全的闪灯、旋转灯以及噪音发生源。

  6.17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6.12、6.14、6.15等条规定,造成政府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城市市容管理相关规定,对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进行处罚,其处罚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6.18乙方在经营期间,须向一家保险公司购买其区域内的公众责任险,其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租场所或其任何部分出现损毁或承租场所内发生的火灾、爆炸、水损、烟薰等事件或承租人或其雇员、代理人、承包商、受邀者或客户之行为、失责或疏忽导致任何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毁,且保险额度应能概括其所承租场所可能导致或发生的上述事件的保险赔偿风险。乙方须在办理完成其承租区域保险后,在向甲方及大厦物业管理中心出示原件后,将复印件留存物业管理中心备案。物业管理费内只为大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财产及公共区域的公众责任完成保险。

  6.19 本合同其它条款中规定的义务、责任。

  第七章 合同续约、终止

  7.1 合同续约

  7.1.1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房屋,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日将承租区域完好交还给甲方。乙方如有意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商洽要求函,续租期间的租金价格应以当时市场合理租金水平商定续租条件,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享有对本合同所规定的承租房屋的优先续租权,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7.1.2 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终止日前3个月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致函,甲方可视为乙方不再续租,(甲级写字楼网)在此种情况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办公情况下进入承租房屋视察,且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后立即将承租房屋租赁给第三方。

  7.2 合同解除、终止

  7.2.1 双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项下双方责任和义务,且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7.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确认本合同可以终止。

  7.2.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5日的。

  2、交房时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7.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超过3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转租给第三方、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7.2.6 除7.2.4条款、7.2.5条款内容发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约定可以解除、终止合同情况发生时,可按约定解除、终止合同。

  第八章 违约及违约责任

  8.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本合同条款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赔偿以外,对未约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损失,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据实进行赔偿。

  8.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8.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8.4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第三章约定时限支付应交费用,且以超出3.1.7条约定补足租金、滞纳金及应交的其它费用之限时,在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再次通知给予乙方交纳宽限期 5日内仍未补齐时;属于乙方已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以避免甲方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由此乙方违约引起的任何损失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5 除本章违约责任外,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及违约责任。

  第九章 特别约定

  9.1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和战争。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火灾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包括政令、法律),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

  9.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某条款不能执行,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的损失,需免责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免责书面函(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不计违约责任。

  9.3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单方面可控制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而不能使用,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30日内,经双方协商可以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

  2、修缮承租单元确定修缮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9.4 租赁期内承租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甲方应负责本合同在乙方与新的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9.5 本合同的相关税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

  第十章 通知、变更

  10.1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视为文件已被送达。

  10.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10.3双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约定以外,如再发生变更之内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任何口头通知或电话、传真件均不作为本合同变更之依据。

  第十一章纠纷解决及适用法律

  11.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订不受影响。

  11.3本合同如有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内容,该内容无效,但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事宜,双方均遵照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11.4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空格部分的填写的文字(不得涂改)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的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且甲方收到本合同2.2.1条款保证金全额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 补充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签订日期:

  办公室租房简易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 东四路11号2栋3楼 建筑面积为 80平方米。租用期三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 人民币(含建筑税),每年租金 ____元 (大写:____ 元整)。

  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 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余租期年数),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0.2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如遇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十四、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第二种方式解决(以下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办公室租房简易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电话:

  联系人

  承租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

  住址:

  电话: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诚实、信用、平等、善意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房屋地址及租赁期限

  1. 甲方将坐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办公使用。

  2. 租赁期限为年:

  二、合同金额及其履行期限

  1. 年租金:人民币_____ 元整(RMB),合同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_____元整(RMB )。

  2. 甲方应在_____ 年 _____月_____日前提供合格有效的 期租金的房屋发票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该发票后 _____日内以电汇方式支付该租金。相关税金由甲方承担。

  3. 支付方式:乙方将房屋租金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xxx上海北美广场物业管理中心

  开户行:xxx银行上海分行外滩支行

  帐号: xxxxxxxxxxxxxxxxx

  乙方将房屋租金汇入(存入)上述账户后,则视为乙方已履行付款义务,甲方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4、如任何一方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履行以上条款,均需在合同规定期限前一个月内向另一方提出书面更改请求,并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具体事宜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善意、合法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因一方原因而导致另一方租金延期、代扣税款等事项,责任由过错方承担。

  5、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合格有效发票义务,则乙方支付租金之义务顺延履行,直至甲方提供合格有效发票。

  三、租用房及配套设施

  1. 甲方于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前,将该房屋及原有配套设施完好无损的交付乙方使用。

  2. 配套设施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交接时,双方应对清单予以书面签字确认。

  3. 双方皆承认租住房屋内设施的正常、非人为损耗。甲方应负责对因损耗无法正常使用的设施进行修缮,以确保租住人可以安全、正常的使用。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得因设施的正常损耗而向乙方提出无理索赔要求。否则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依照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收取租金的权利。

  2. 甲方应保证其合法享有出租该房屋的权利,并保证该房屋未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保全、抵押、拍卖。对甲方享有该房权利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等)应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

  3.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和配套设施,并负责保证水、电、暖气等的正常供应,在租赁期间保证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在收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剩余期间的房屋租金退还给乙方。

  4. 甲方应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否则乙方可自行安排修缮事宜,费用由甲方负担,另乙方有权以修缮费用抵消租金,甲方不得有异议。

  5. 如甲方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应尽义务,则需及时与乙方协商解决。协商结果由双方通过书面方式确认、存档。

  6. 租赁期间,甲方如欲将房屋转让给第三者,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需征得乙方同意。如果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房屋转让给第三者,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须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间的扣税后房屋租金,同时赔偿乙方因提早搬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费),并支付乙方不少于人民币壹个月租金(即RMB )的违约金。如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房屋转让给第三者,而取得权利的第三者不愿承担原甲方的义务,原甲方必须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不少于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7. 甲方在此明确知道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使用,甲方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以适合办公使用,同时,若双方终止租赁,乙方有权选择将所装修的物品拆除。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如需转租第三者使用或与第三者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 在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而造成房屋和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予以修复或赔偿。但房屋及设施的正常损耗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和第四条第四款执行。

  3. 房屋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所产生的水、电、暖、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免费安装水表、电表,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消耗收取相关费用(水电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非乙方使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4. 乙方在租赁期内可享用 内的公共通道、设施、场地、活动场所及服务设施,乙方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

  5.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注意安全防火、综合治理、卫生、治安保卫、安全使用设施等工作,乙方应严格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

  6. 乙方在房屋装修过程中如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承重设施,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六、租赁期满

  1. 乙方拆除、搬离所有属乙方之财产后,将房屋及原有配套设施完好交还甲方,如需续租,则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四十五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 租赁期满,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结束日起 日内共同检验该房屋,验收合格后双方须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前往检验房屋则视同甲方验收合格,乙方须于双方验收无误之日起日内,退还甲方所有该房屋钥匙(如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迟延,责任不属于乙方)。

  七、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并承担相关的违约金。

  2. 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所规定之义务,而给对方带来损失的,受损失一方可随时代责任方履行其义务,一切费用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如确有延期事由,则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款之规定处理。获得对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免责。但仍需在获得书面延期许可30日内履行其义务。

  3. 租赁期限未满,如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四十五日书面通知另一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间(自乙方实际搬离之日起计)的扣税后房屋租金〔计算方法:(税后年租金总金额/365天)(税金金额以税务局的完税凭证为准)剩余租赁时间〕。甲、乙双方须于解除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共同检验该房屋并书面确认;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前往检验房屋则视同甲方验收合格。甲方须在双方验收无误之日起 日内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间的房屋租金,乙方在收到甲方退回的款项之时退还甲方所有该房屋钥匙。

  4.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除须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外,尚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一个月的房屋租金(RMB )。

  5. 因甲方未办理或未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引起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或给一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办公室租房简易合同5

  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_____广场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位置及面积:该房屋位于 市____路__号“_____广场”产权标识 __层 号房(实际标识 座 室),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

  二、租赁用途:乙方租赁的该房屋仅用于办公,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本合同租赁期为:__ 个月,即自 _ 年 月 日起至 ____年 月 日止。免租装修期为 _ 个月,即自 __ 年 _ 月 _ 日至 __ 年 __月 __日,免租装修期间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时向_____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这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电费等费用。

  3.2续租: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即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租金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上浮则不超过原租金的 __ %.

  四、租金

  4.1该房屋每月的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为 __ 元/平方米(税后租金),共计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发票由乙方自行负责。

  4.2乙方采取按每 __ 个月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交付租金,并在每一期到期____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每一期的租金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期的租金应于 __ 年 __ 月 __ 日前支付。

  4.3支付方式:由乙方按以下帐户支付租金给甲方:

  开户行:

  帐户名称:

  帐号:

  4.4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五、履约保证金

  5.1履约保证金按壹个月租金标准收取。

  5.2在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后,乙方应于 ___ 年 __ 月 __ 日前支付履约保证金(计: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5.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期满,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无损坏(双方特殊约定和自然磨损除外),且无其它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时退还(不计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房屋装修

  6.1乙方在装饰装修该房屋前,需将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向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报,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如涉及改变房屋结构、原有消防布局等装修,乙方则须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报批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乙方方可实施装修。

  6.2乙方所有装修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遵守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6.3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7.1甲方确保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例如有抵押或债务纠纷应向乙方明示。签定本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国土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将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甲方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应出示购房合同原件。

  7.2甲方应于_ __年 __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7.3甲方委托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权监督乙方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7.4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该房屋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继续履行。

  7.5甲方委托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物业的公共设备设施、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负责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

  7.6按本合同之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7 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①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为乙方变卖、保管、赔偿等责任。

  ②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③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8.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他人。

  八、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8.1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明确的有关费用。

  8.2租赁期内拥有该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权。

  8.3乙方应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8.4如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8.5甲方或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该房屋进行修缮或处理突发事件采取避险措施时,乙方应积极配合。

  8.6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8.7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8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8.1乙方自用部位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的日常修缮、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8.8.2乙方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网络费、电话费、室内电费等使用该房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9.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变更、终止本合同。

  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将该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③无故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10.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该房屋供乙方使用,逾期甲方每日按月租金的 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乙方无故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没收壹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并追收所欠费用。

  10.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则应向甲方支付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4乙方违反《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本物业管理制度,甲方或时代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0.5 租赁期内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搬离房屋,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合理折旧后)

  10.6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十一、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通知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且在下列情况下应视为已经充分送交:

  (1)专人递送;

  (2)通过挂号或保证递送的邮件发出;

  (3)通过电传、电报或传真形式发送并取得必要的回答。

  下列情况下通知应视为有效送达:

  (1)专人递送到对方约定的地址;

  (2)通过挂号或保证递送邮件,在寄出七日后视为送达;

  (3)通报过电传、电报或传真形式发送,以电文发出之日期视为送达。

  十三、其他约定

  甲方签定本协议之前要向乙方出示本人身份证以及该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如甲方未能出示,则乙方有权延迟支付保证金及租金,直到甲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若由于甲方未能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则甲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赔偿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四、本合同共5页,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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