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委托协议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资产委托协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人(委托方):
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址:
受托人(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第一条 总 则: 委托人为了保证其资产有效运作,获取投资收益,同时基于对受托人的信赖,委托受托人就资产的投资增值提供经营及管理服务。
第二条 资金额度: 委托人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其资金放入在 期货经纪公司开立的 期货交易账户中,帐户名为 (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帐户”),此账户资金额为:¥: 元(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元整)。受托人为保障委托人的资金安全,须向该帐户或委托人指定的资金帐户(户名: 帐号: 开户行 )以下简称“风险管理帐户”存入大于委托管理本金的 %的保证金:¥: 元(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元整)。
第三条 合作期限: 除了本协议中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而导致协议终止外,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交易指令 在合作的有效期内,受托人为日常交易指令下达人,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受托人的交易指令下达权不可撤消或变更,但受托人无权更改该帐户的密码,该帐户的密码更改权属委托人。
第五条 赢亏分配与承付: “委托管理帐户” 在合作期内发生盈亏均由受托人享有与承担,其产生的亏损委托人有权从“风险管理帐户”中划出相应资金以弥补亏损,其产生的盈利(委托管理帐户本金之上的.资金即为该帐户赢利部分或受托人的自有资金)受托人可根据需要随时提取,受托人指定如下帐户为出入金帐户:
帐号: 户名: 开户行:
在合作期内受托人需向委托人缴纳“合作帐户管理费”¥: 元,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元(即按委托资金额的 %计),支付方式为:200 年 月 日起的每月同日分别支付¥: 元(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即按委托资金额的 %计),至200 年 月 日止,支付方式为从“风险管理帐户”中按时扣付,或汇至如下帐户:
帐号: 户名: 开户行:
第六条 风险控制:在合作的有效期内,“委托管理帐户”应遵循如下操作原则:
1、当日单品种净持仓最大资金占用量控制在受托方当日资金权益的 倍以内。
2、隔夜单品种净持仓最大资金占用量控制在受托方当日资金权益的 倍以内,受托方应在交易时间的14:50时前将仓位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否则14:50时后委托方有权按市价予以强行减仓,受托方无条件接受该操作结果,在14:58分后受托方不得进行开仓交易。
3、如受托方的当日资金权益低于委托资金权益的 %计¥ 元人民币(大写) 万 仟元时,不得留隔夜仓。
4、如受托方的当日资金权益低于委托资金权益的 %计¥ 元人民币(大写) 万 仟元时,不得开新仓。受托方应及时追加资金以保证合作的正常进行,每次追加的保证金必须大于¥: 元(人民币: 万 仟元)。
5、如受托方的当日资金权益低于委托资金权益的 %计¥ 元人民币(大写) 万 仟元时,委托方有权予以强行平仓。
6、受托方因违规开仓或持仓所产生的收益归委托方所有。
第七条 合作终止与清算:双方共同确定200 年 月 日为帐户的最后清算日。 在合作的有效期内,如发生下述情形,合作可提前终止,进行帐户清算:
1)发生不可抗力,且造成本协议无法执行;
2)本协议的甲、乙两方另行达成协议,共同要求提前终止合作。
3)受托人资金权益小于¥: 元(人民币: 万 仟元)(即受托方的资金权益低于委托方资金权益的 %),且受托方未能在2个工作日内追加足够的资金;
4)受托方未能如期向委托方交纳约定的“合作帐户管理费”,并逾期2个工作日的,委托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并有权从受托方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以及罚收违约金(违约金按委托资金的1%计);
5)委托方或受托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另一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合作,并有权向违约方罚收违约金(按委托方本金的1%计);
6)因受托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未满1个月就终止的,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按委托资金的1%计;
7)如该帐户达到提前终止合作条件,甲乙双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到场或提交书面材料办理清算事宜,如逾期未来办理,则视作放弃该帐户的权益。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委托人、受托人签字盖章后,双方将相应资金存入约定的帐户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中约定的账户清算涉及到资金的划转、调拨、分配的等事宜,可委托 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按照以上协议内容代为执行。
委托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116690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委托协议:
一、委托标的、委托期限及风险额度:
1、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存放于公司期货交易账户(客户码:)内的现金资产人民币元(即期初资产总额)进行集合资产管理;资产管理的交易品种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的所有交易品种;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的一个自然年度。
2、甲方已充分了解期货交易的风险,并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集合资产管理的认定承担风险额度为本账户期初资产总额的20%,在此风险额度内,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投资风险控制。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查询该交易账户的结算信息及资金状况,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中长期理财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
2、甲方有权按照乙方提供的书面理财计划载明的风险额度对风险进行监控,达到风险额度时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一切操作。
3、甲方具有下单权、资金账单确认权及账户内的资金调拨权。
4、甲方承诺在本协议
第一条
第二款的风险额度之内不行使下单权,当风险额度达到规定数额的80%以上时,甲方可随时启用下单权。
5、在委托期限内甲方承诺不行使资金调拨权,委托管理费计提时除外。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供中长期理财计划。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应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管理账户资金,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及决策方法,努力实现甲方投资盈利的最大化。但乙方没有义务承诺或保证该账户的资金一定会获得盈利或者不能遭受损失。
3、根据甲方的要求,为其投资情况保密。
四、委托管理费计提
1、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实际资产收益率为100%以下的,乙方计提实际资产收益的`20%;实际资产收益率为100%以上的,实际资产收益率的100%以下部分乙方计提20%,实际资产收益率的100%以上部分计提50%。
实际资产收益目前实际资产总额-期初资产总额
实际资产收益率实际资产收益期初资产总额100%
2、当实际资产收益率达到100%及以上时,或本协议期满时乙方有权按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计提管理费。
3、委托资产管理期限到期后,实际资产权益低于期初资产总额,乙方不得提取管理费用。
4、乙方计提委托管理费时,甲方必须在达到计提管理费标准后的5个自然日内将管理费划转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此计提标准适用于期初资产管理总额为伍仟万元以下的,伍仟万元以上的管理账户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另行制定。
五、其它事宜
1、甲乙双方均应自觉履行本协议内容,不得越权行事。
2、如达到风险额度,乙方应及时了结所有头寸并于次日通知甲方。达到风险额度了结所有头寸之后,乙方应停止所有操作,本协议委托授权终止,甲方承担风险额度规定的损失,超过风险额度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或达到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时未按约定时间向乙方缴纳管理费,除应向乙方交纳管理费外,还应从应付日起按每日应付管理费的0.03%另行支付违约金。
4、在委托执行期内,如因甲方原因确需调拨资金或终止协议的,需提前15个交易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由甲方全额承担由此造成的交易亏损,实际资产收益部分按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缴纳给乙方。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承诺在协议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双方的行为均视为双方同意认可的行为,仅当一方超越权限且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另一方才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盈利水平,甲乙双方在对证券市场存在风险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原则
本协议下委托资产的运作和管理遵循“资产的安全性,运作的合法性和收益的稳定性”三大原则。
二、委托资产及委托方式、期限
1、甲方出资万元资金委托乙方运作和管理;乙方提供万元资金(或等值股票)做为乙方运作甲方委托资金的风险保证金。甲乙双方资金到位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日。
2、甲方委托资金和乙方风险保证金的运作和管理均以在双方认可的营业部分别设立的保证金专户的形式进行。委托资金和风险保证金项下各项投资的收入和变现资金只能在保证金专户中运作,不得挪作他用。
3、委托资产管理期限自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共月。
4、委托期限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延长,甲乙双方如需延长委托期限,应在委托期限届满前提前60天向对方提出延期申请。
三、有关帐户的约定
1、甲方提供或确认的用于委托资金运作和管理的指定证券帐户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
股东名称:股东编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
股东名称:股东编号:
2、乙方提供或确认的用于风险保证金运作和管理的指定证券帐户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
股东名称:股东编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
股东名称:股东编号:
四、投资收益的约定及资金清算
1、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甲方委托资产的年收益率为%。
2、委托期满后,甲方有权按第一顺序将委托资产的本金及依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收益同时收回。
3、委托期满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到开户营业部办理委托资产和投资收益的清算手续。
4、委托截止日至资金清算日,乙方不再为甲方委托资产计算投资收益。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在本协议下享有以下权利:
(1)依赖乙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各项声明、保证和承诺委托乙
方管理其委托资产。
(2)获得乙方定期提供的资产委托管理报告。
(3)享有委托资产的保值和年收益率为%的增值效益。
2、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在本协议下负有以下义务:
(1)按照本协议规定按时向乙方提供委托资产。
(2)向乙方提供指定证券帐户及本协议附件所列各项文件。
(3)对委托资产项下的投资信息及其他秘密资料负有保密的义
务。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在本协议下享有以下权利:
(1)依赖甲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各项声明、保证和承诺从事本协议项下的资产委托管理业务。
(2)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自主作出委托资产管理项下的投资决策并付诸实施。
(3)按本协议规定获得委托资产项下投资收益超过%以上的部分。
2、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在本协议下负有以下义务:
(1)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有关证券交易管理的各项规定。
(2)保证甲方委托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并在委托期满后工
作日内将委托资产本金及依本协议规定的投资收益一并支付给甲方。
(3)在委托期限内定期向甲方提供资产委托管理报告。
七、声明、保证与承诺
1、甲方向乙方作出以下声明、保证与承诺:
(1)如在委托期限内出现任何可能使乙方资产委托管理受到限
制的事实情况,甲方将立即通知乙方并对本协议作相应修改。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就资产委托管理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
策。
(3)甲方在本协议及附件,以及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中所作
出的事实陈述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对于甲方提供的委托资产,甲方保证其来源合法,且在法
律上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承诺该资产未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担保、租赁和托管等任何形式的产权变更。
(5)甲方保证委托资产项下的投资收益超过%以上的部分归
乙方所有。
2、乙方向甲方作出以下声明、保证与承诺:
(1)乙方是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投资机构,已取得从事委托资产管理业务所必需的一切政府许可、批准和
同意。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作出的所有事实陈述均是真
实、准确、完整的,没有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对于乙方提供的风险保证金,乙方保证其来源合法,且在法律上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承诺该资产未进行任何
形式的抵押、质押、担保、租赁和托管等等任何形式的产权变更。
(4)委托期限内,如因乙方运作、管理不当,导致甲方委托资产减少或收益不足%的,乙方承诺用风险保证金补足;若风险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甲方委托资产原值和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收益的,乙方承诺用自有资产补足。
3、甲乙双方共同同意并指定作为本次合作的.监督管理方,并与之共同签署有关三方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应付甲方款项支付给甲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计算。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向对方所作的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所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导致对方受到损失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委托资产期初余额的%。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向对方提供完全和有效的赔偿。
九、协议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资产委托管理工作已经完成。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3、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协议无法执行时。
4、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委托资产时。
5、本协议赖以成立的任何条件出现变化,使本协议的存在或履行成为非法时。
本协议的终止必须是书面的。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随即终止。
十、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一旦发生纠纷,乙方应停止委托资产的运作,但为防止亏损或亏损扩大的交易除外,
3、因本协议而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诉讼,诉讼管辖法院应为
被告所在地法院。
十一、协议效力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附件目录
附件一:股票投资监督管理协议
附件二: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三:甲乙双方指定证券帐户的股东卡原件及操作授权书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书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资产委托人(以下称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资产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鉴于:管理人是拥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和证券投资专业人员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在证券行业具有良好的信誉;
委托人愿将其自有资产的一部分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同时,管理人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释义
(1)委托资产:指委托人具有所有权并依法可以用于投资的资产,即本合同第2条所述之资产。
(2)剩余资产:指委托期限终止时,本合同第5条(1)项所确定的资产管理帐户的余额所表示的资产。
(3)年收益率:指委托期限终止时,以年度计算的投资收益与期初委托资产之比率。
(4)管理佣金:指管理人按委托资产的比率收取的服务费用。
(5)业绩奖励:指管理人根据委托资产的收益情况从委托资产的收益当中按比率提取的奖励金。
2、委托资产及其评估
(1)委托人愿将下列_________项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
A、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B、股票:(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C、债券:(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D、外汇:(币种)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
E、其他:_________。
3、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
(1)管理人应根据委托人的投资意愿制订投资方案,征得委托人同意以后,将委托资产投资于_________(深圳、上海两地交易所买卖A股股票/基金/上市有价证券包括债券、国库券/新股申购)。
(2)如果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影响或限制管理人进行约定的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双方应立即对投资意愿和投资方案进行协商和修改。
4、资产管理期限
(1)资产管理期限自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起算。
(2)本合同的资产管理期限为个_________月;若本合同依照第13条的规定得以延期,则该期限也相应延长。
5、帐户管理
(1)在资产管理期限内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开立资产管理帐户:
A、以委托人名义开设国债帐户和资金帐户
B、由管理人开设资产管理专户
(2)委托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应将委托资产划入前款所确定的帐户。
(3)管理人对(1)项所确定的帐户有完全的交易操作权,但不拥有除正常交易结算外的资金划拨权。
(4)资产管理帐户的资金密码由委托人保管,预留印鉴为双方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私章。
6、委托人的声明与承诺
(1)委托人保证委托资产是委托人的自有资产,资产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保证委托资产上没有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也没有任何限制性条件妨碍委托人对该项资产的所有权,监控权以及管理人对该项财产的操作权。
(2)委托人将委托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的行为不违反委托人自身的商务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3)委托人保证提供给管理人的一切资料均为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7、管理人的声明与承诺
(1)管理人承诺将选派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作为合法的交易指令操作人员负责委托资产的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做,遵照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运用科学手段控制市场风险,力争委托资产的保值和升值。
(2)管理人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不挪用委托人的委托资产,不以获取佣金为目的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8、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有权取得管理人出具的资产管理报告及其他必要信息,随时查询了解委托资产的操作情况,并监督资产运营状况。
(2)委托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委托资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和收益。
(3)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全部地将委托资产交与管理人管理。
(4)委托人应向管理人提供关于自身财务状况和投资目标的基本文件资料,并承担委托资产在委托管理人管理之前的一切风险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5)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方全额支付管理佣金,并承担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交易手续费和依法可能对证券交易征收的有关税费。
(6)委托人向管理人发出的指示和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委托人有义务保证该指示或通知上的签名及印章合法,真实,有效。
9、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管理人应保存资产管理操作中的详细资料,按本合同规定向委托人提供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和其他必要信息,接受委托人的查询。
(2)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资产管理期限届满时,管理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第10条的规定收取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并有义务将清算后的所有剩余资产和收益及时返还委托人。
(3)为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管理人的自营业务,经纪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在人员,财务,帐户上应严格分开,不得混合操作。
10、管理佣金
(1)委托人按委托资产总额的_________%,向管理人支付委托资产管理佣金。
(2)当委托资产年收益率超过一定指标时,管理人可以获得业绩奖励;具体的奖励方式和办法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3)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由管理人在双方协商的清算日或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从剩余资产和收益中一次扣划。
11、委托资产的清算
(1)在资产管理期限届满前,双方可以约定具体的清算日;如无约定,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清算日。
(2)清算日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在扣划约定的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后,根据委托人的资金划转指令将剩余资产和收益一次划转到委托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12、保密事项
委托人和管理人在此承诺,对于依据本合同所获得的所有关于委托人资产状况,经营状况,委托资产运作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以及关于管理人的资产管理方案,投资策略和公司经营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双方均严格保密,并责成任何有可能接触到上述资料的人员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国家司法机关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
13、合同的期限与转让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委托人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帐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生效。期满后可续签。
(2)双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个月就合同是否延期开始协商,以便管理人安排正在进行的交易并确定合同延期后的新的投资策略。
(3)双方经过协商决定延期的,应在合同终止前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对延期事宜加以约定。
(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14、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1)本合同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予以修改。
(2)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因与现行法律不符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在出现这种情况时,双方应立即协商,谈判修改该条款。
(3)如果因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国家政策法律环境发生重大变故,电信部门原因造成的通讯中断,交易所原因造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或意外情况,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到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当委托资产亏损_________%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委托资产进行处置。
(5)依据本条(3)款规定解除合同的,视同资产管理期限提前届满,双方仍享有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但管理人的管理佣金应按照已履行期间占约定的资产管理期限的比例计收。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协商确定委托资产的清算日,比照本合同第11条(2)款的规定办理清算事宜。
(6)依据本条(4)款规定解除合同的或者因管理人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暂停或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而自动解除的,管理人应将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全部剩余资产和收益返还委托人,不得要求支付管理佣金。
(7)因管理人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暂停或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而自动解除时如剩余资产少于委托资产本金,则管理人应补偿委托人的损失,但该补偿以补足委托资产本金并支付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为限。
15、违约和赔偿
(1)除本合同第14条(3)(4)(6)款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_________%的违约金,且违约方丧失依据本合同要求投资收益或资产管理佣金的权利。
(2)管理人未按本合同第11条(2)款的规定及时划转剩余资产和收益的,每延滞一天,应向委托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万分之_________的补偿金。
(3)如委托资产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政府机构扣押或查封,除非得到委托人的书面授权,管理人将没有义务代表委托人在针对委托资产提起的司法或行政程序中进行答辩。因代表委托方处理上述争议事项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4)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16、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2)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为保证委托人、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双方委托_________作为监管人。委托人、管理人与监管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按三方所签订的《监管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18、附则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后双方签署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以书面形式申明放弃某项权利,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或及时行使该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监管人持有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管理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一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以实际工程量计算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2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并由乙方提供资产公开处置中介服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包括:
(一)交易项目内容和方式: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审核本项资产公开处置并依法签发《产权交易鉴证报告》;
2、为委托方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提供咨询服务;
3、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或其它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资料与文件须真实。
2、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时按质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x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费用
依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准的洛阳市产权交易费标准,按《关于公开处置破产企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甲方按收费标准的1/3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资产公开处置业务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
(委托人):
20xx年x月x日
委托方:
受委托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简称乙方):
甲方位于思茅市南郊的110kv城南变电站于20xx年4月8日建成投产。根据相关要求,该变电站投产后,甲方将在乙方供电营业区内的部分电力资产委托给乙方运行维护及使用。为明确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110kv城南变电站的35kv城东线终端塔至4#塔的0.63km线路、10kv茶苑线(架空绝缘线路0.3km、10kv电缆分接箱3台、及联络4台电缆分接箱的10kv电力电缆1.37km)、10kv东郊线委托给乙方,进行运行维护及电能的输送与销售。
第二条委托期为五年,委托期满双方可继续进行协商续签。甲方从20xx年4月8日起至20xx年4月7日止,将委托资产交付乙方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乙方按本协议的内容进行运行维护。
第三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资产使用费,同时甲方不支付任何的运行维护及相关管理费用。
第四条委托期间,乙方按甲方提出的质量及技术原则和行业标准要求对委托的电力资产进行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大修和相关的业扩报装及大修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要确保委托运行维护设备的安全运行,并承担因运行维护不善而导致的一切安全责任。
甲方负责监管及资产技术更新改造,技术更新改造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当所委托的电力资产发生变更时(如接线方式、增容、减容等),乙方必须及时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工作。否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五条免责条件。经有关部门鉴定,委托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委托财产的损坏或灭失,乙方不负责修复或赔偿的责任,但应向甲方及时说明情况,必要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协议在规定的委托期届满前十五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委托期限,应重新签订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资产委托人(以下称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资产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鉴于:
管理人是拥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和证券投资专业人员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在证券行业具有良好的信誉;委托人愿将其自有资产的一部分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同时,管理人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释义
(1)委托资产:指委托人具有所有权并依法可以用于国债投资的资产,即本合同第2条所述之资产。
(2)剩余资产:指委托期限终止时,本合同第5条第1项所确定的资产管理帐户的余额所表示的资产。
(3)年收益率:指委托期限终止时,以年度计算的投资收益与期初委托资产之比率。
(4)管理佣金:指管理人按委托资产的比率收取的服务费用。
(5)业绩奖励:指管理人根据委托资产的收益情况从委托资产的收益当中按比率提取的奖励金。
2、委托资产及其评估
(1)委托人愿将下列_________项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国债投资管理。
a、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b、股票,(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c、债券,(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d、外汇,(币种)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
e、其他,_________。
3、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
(1)管理人应根据委托人的投资意愿制订投资方案,征得委托人同意以后,将委托资产投资于深沪两市已上市和拟上市的国债品种。
(2)如果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影响或限制管理人进行约定的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双方应立即对投资意愿和投资方案进行协商和修改。
4、资产管理期限
(1)委托人将委托资产委托管理人管理的期限即资产管理期限,该期限自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起算。
(2)本合同的资产管理期限为12个月;若本合同依照第13条的规定得以延期,则该期限也相应延长。
5、帐户管理
(1)在资产管理期限内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开立资产管理帐户:
a、以委托人名义开设国债帐户和资金帐户
b、由管理人开设资产管理专户
(2)委托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应将委托资产划入前款所确定的帐户。
(3)管理人对(1)项所确定的帐户有完全的交易操作权,但不拥有除正常交易结算外的资金划拨权。
6、委托人的声明与承诺
(1)委托人保证委托资产是委托人的自有资产,资产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保证委托资产上没有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也没有任何限制性条件妨碍委托人对该项资产的.所有权,监控权以及管理人对该项财产的操作权。
(2)委托人将委托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的行为不违反委托人自身的商务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3)委托人保证提供给管理人的一切资料均为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1][2][3][4]
7、管理人的声明与承诺
(1)管理人承诺将选派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委托资产的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做,遵照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运用科学手段控制市场风险,力争委托资产的保值和升值。
(2)管理人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不挪用委托人的委托资产,不以获取佣金为目的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8、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有权取得管理人出具的资产管理报告及其他必要信息,随时查询了解委托资产的操作情况,并监督资产运营状况。
(2)委托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委托资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和收益。
(3)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全部地将委托资产交与管理人管理。
(4)委托人应向管理人提供关于自身财务状况和投资目标的基本文件资料,并承担委托资产在委托管理人管理之前的一切风险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5)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方全额支付管理佣金,并承担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交易手续费和依法可能对证券交易征收的有关税费。
(6)委托人向管理人发出的指示和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委托人有义务保证该指示或通知上的签名及印章合法,真实,有效。
9、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管理人应保存资产管理操作中的详细资料,按本合同规定向委托人提供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和其他必要信息,接受委托人的查询;
(2)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资产管理期限届满时,管理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第10条的规定收取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并有义务将清算后的所有剩余资产和收益及时返还委托人。
(3)为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管理人的自营业务,经纪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在人员,财务,帐户上应严格分开,不得混合操作。
10、管理佣金
(1)委托人按委托资产总额的1%,向管理人支付委托资产管理佣金。
(2)当委托资产年收益率超过一定指标时,管理人可以获得业绩奖励;具体的奖励方式和办法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3)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由管理人在双方协商的清算日或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从剩余资产和收益中一次扣划。
11、委托资产的清算
(1)在资产管理期限届满前,双方可以约定具体的清算日;如无约定,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清算日。
(2)清算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在扣划约定的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后,根据委托人的资金划转指令将剩余资产和收益一次划转到委托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12、保密事项
(1)委托人和管理人在此承诺,对于依据本合同所获得的所有关于委托人资产状况,经营状况,委托资产运作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以及关于管理人的资产管理方案,投资策略和公司经营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双方均严格保密,并责成任何有可能接触到上述资料的人员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国家司法机关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
13、合同的期限与转让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委托人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帐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生效。期满后可续签。
(2)双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就合同是否延期开始协商,以便管理人安排正在进行的交易并确定合同延期后的新的投资策略。
(3)双方经过协商决定延期的,应在合同终止前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对延期事宜加以约定。
(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14、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1)本合同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予以修改。
(2)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因与现行法律不符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在出现这种情况时,双方应立即协商,谈判修改该条款。
(3)如果因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国家政策法律环境发生重大变故,电信部门原因造成的通讯中断,交易所原因造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或意外情况,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到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视同资产管理期限提前届满,双方仍享有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但管理人的管理佣金应按照已履行期间占约定的资产管理期限的比例计收。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协商确定委托资产的清算日,比照本合同第11。2款的规定办理清算事宜。
(5)如管理人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暂停或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则合同自动解除,管理人应将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全部剩余资产和收益返还委托人,不得要求支付管理佣金。如剩余资产少于委托资产本金,则管理人应补偿委托人的损失,但该补偿以补足委托资产本金并支付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为限。
15、违约和赔偿
(1)除14条(3)(5)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5%的违约金,且违约方丧失依据本合同要求投资收益或资产管理佣金的权利。
(2)管理人未按本合同第11条(2)款的规定及时划转剩余资产和收益的,每延滞一天,应向委托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万分之三的补偿金。
(3)如委托资产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政府机构扣押或查封,除非得到委托人的书面授权,管理人将没有义务代表委托人在针对委托资产提起的司法或行政程序中进行答辩。因代表委托方处理上述争议事项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16、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2)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管理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附则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后双方签署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以书面形式申明放弃某项权利,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或及时行使该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管理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补充协议
鉴于既有的良好合作关系,双方谨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委托购买国债合同》达成补充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委托人根据《委托购买国债合同》的规定划入委托人购买国债的帐户的资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事实上为委托人委托管理人进行证券投资的本金。
二、管理人承诺上述资产到帐后至委托到期日,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使委托人委托资金的年收益率为8%(包括购买国债账户收益),如果委托资金年收益率不足8%(包括购买国债账户收益)由管理人负责补足,超额部分作为业绩奖励归管理人所有。
三、委托人在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期限内,同意把国债帐户的国债托管到管理人指定的席位上,委托人的国债帐户授权管理人管理并承诺该国债账户和对应的资金帐户不转户,不销户,不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和回购指定交易,否则,委托人应向管理人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5%的违约金,且委托人丧失依据本协议第二条要求投资收益的权利。
四、委托人若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投资本金,经管理人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的,管理人不承担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收益,只给予委托人本金,并按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支付委托人投资收益,一年按365天计算。
五、管理人同意不向委托人收取《委托购买国债合同》第10条第一款内容的管理佣金。
六、本协议如与《委托购买国债合同》中的条款有冲突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涉及事宜,双方均遵照《委托购买国债合同》的有关约定履行。
六、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从主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委托资产达到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委托人与管理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管理人(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
身份证号:____
乙方(受托人):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炒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书,并由双方共同恪守。条款如下:
一、委托信息
1、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在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账户(下称委托账户)内的资产进行资产管理(资产信息见附件)。
资金账号:
户名:
2、委托期限为__年,委托授权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收益
1、乙方预计炒股的收益在__之间,但也有可能亏损。乙方应认真负责、审慎操作。亏损在__%或帐上总资产在___万元的,应停止操作,甲方也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或通知乙方停止操作并有权更改操作密码等。
2、合作期满时的利润分成(股票全部变现的):
1.总资产在___万以内(含该数),扣除___万本金,多出来的资产也即利润部分乙方____ %,其余归甲方;
2.总资产在___万—___万之间(含该数),扣除___万本金,多出来的资产也即利润部分乙方____%,其余归甲方;
三、亏损
1、委托管理期未满,管理期内委托账户资金收益为负,并且额度超过__%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
2、委托管理期满时,委托账户资金收益为负,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
四、日常管理
1、甲方若有以下几种情形,视为违约,并自动解除委托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1.严重干扰或影响乙方的操作;
2.未告知乙方情况下登陆资金账户买卖股票;
3.未告知乙方情况下修改股票资金账户的密码;
4.单方面划转委托账户内资金。
2、乙方有义务每月向甲方汇报操作情况,甲方可随时抽查上述账户操作情况。甲方不得影响乙方的操作和投资策略,不得违反上述之规定。
3、在协议有效期间,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如股票长期停牌或摘牌而造成股票冻结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
五、其他
1、甲方保证委托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及合法性,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委托期间单方面提前中止委托协议的,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通知到达15日后,协议自动终止。
3、如遇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本协议继续执行,甲、乙双方应及时无条件终止协议,不得异议。
4、协议期间,如国家(包括地方性)有关权力部门依程序对委托账户上的证券或资金采取查封、冻结、强制划转等措施,其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5、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乙方:____
时间:____时间: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X财国资字[XX]184号和X财国资函()号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处置下列实物资产:单位: 元
序号
实物资产名称
单位
数量
帐面价值
购入年份
合计
甲方保证对上述资产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向乙方提供上述资产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车辆需同时移交车钥匙,各种缴费,年审年检等有关证件),指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瑕疵。
二,甲方将上述资产于年月日交付给乙方,自交付之日起,乙方拥有对以上资产的全部处置权。
三,甲方权利:
有权向乙方了解移交资产的处置情况;
有权向乙方提出处置建议。
甲方义务:
配合乙方做好移交资产的处置,包括提供资料,介绍情况等;
资产移交过程中及资产移交以后,甲方不能继续对资产进行任何处置;
处置成交后,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等有关法律手续。
五,乙方权利:
有权制定及实施移交资产的处置方案;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六,乙方义务:
妥善管理移交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尽最大可能处置变现;
应自资产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变现。变现确有困难的,应报财政部门。
七,乙方承诺在上述资产处置结束收到全部成交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金额扣除处置成本后的80%返还给甲方。
甲方委托处置其没有所有权或依法不得处置的资产或财产权利的`,或对已知的瑕疵未加说明的,应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由财政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XX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心
代表人:
年月日
委托方:________省__________供电局
受委托方:______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位于______市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kv_______变电站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建成投产。根据相关要求,该变电站投产后,甲方将在乙方供电营业区内的部分电力资产委托给乙方运行维护及使用。为明确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_______kv_______变电站的_______kv_______线终端塔至______#塔的_______km线路、_______kv_______线(架空绝缘线路_______km、_______kv电缆分接箱_______台、及联络______台电缆分接箱的_______kv电力电缆_______km)、_______kv_______线委托给乙方,进行运行维护及电能的输送与销售。
第二条 委托期为五年,委托期满双方可继续进行协商续签。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将委托资产交付乙方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乙方按本协议的内容进行运行维护。
第三条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资产使用费,同时甲方不支付任何的运行维护及相关管理费用。
第四条 委托期间,乙方按甲方提出的质量及技术原则和行业标准要求对委托的电力资产进行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大修和相关的业扩报装及大修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要确保委托运行维护设备的.安全运行,并承担因运行维护不善而导致的一切安全责任。
甲方负责监管及资产技术更新改造,技术更新改造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当所委托的电力资产发生变更时(如接线方式、增容、减容等),乙方必须及时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工作。否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五条 免责条件。经有关部门鉴定,委托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委托财产的损坏或灭失,乙方不负责修复或赔偿的责任,但应向甲方及时说明情况,必要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协议在规定的委托期届满前十五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委托期限,应重新签订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乙方以人才和信息优势为依托,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资产的种类及评估办法
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甲方委托管理的资产为下列第( )项:
1.货币资金,计人民币(或美元、港币等)____________元;
2.合法托管、登记的证券,详见清单,计____________股,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并按下列方法评估价值:
(1)已上市证券按委托前一日证券收盘价。
(2)尚未上市证券按发行价________倍计。
(3)其他资产,详见清单,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二、账户管理
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在乙方的营业部设置股票在账户和资金账户,授权乙方在下列账户中进行资产管理:账号名称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期限
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具体从甲方在乙方开设专门账户并将资产交付给乙方管理之日起算起。
四、投资限制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投资范围仅限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品种,其运作范围为:_____________。
五、授权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进行投资,具体交易品种与买卖时机由乙方决定。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并有权对乙方管理资产的行为进行监督;
2.甲方确保未利用银行信贷资金进行委托投资,并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足额按时到位;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未通知乙方或未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动用其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也不得擅自将相关委托资产私自留存或另立账户存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对甲方的资产进行合理管理并有权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定最佳投资组合;
2.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尽职原则,对甲方的资产进行管理;
3.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为自己的经济利益动用甲方资产;
4.乙方保证执行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性;
5.乙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性,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活动;
6.及时清算甲方委托资产的投资收益。
八、佣金和管理费的收取方式
乙方应尽自己所能,发挥受托资产的最大效益。若年投资收益率低于________%,乙方不收取交易佣金和管理费;若高于这一比例,超过部分按以下方式结算:
1.高于____%,甲乙双方按____∶____分成;
高于____%,甲乙双方按____∶____分成;
高于____%,甲乙双方按____∶____分成;
2.高于____%,超出部分收益归乙方所有。
九、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一)甲方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减少委托投资款;
(二)甲方在委托期限内要追加委托投资款的,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
(三)甲方追加投资的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
十、到期结算
(一)存量证券处理:委托资产到期,乙方结算存量证券应遵循以下原则:
1.已上市证券按到期日前一天证券收盘价结算;
2.未上市证券按证券发行价的____倍进行结算。
(二)资金结算划拨:
1.协议到期无存量证券的,按扣除有关税费和乙方分成后的余额结算;
2.协议到期有存量证券的,按货币资金加上存量证券的结算金额扣除有关税费和乙方分成后的余额结算;
3.结算结果以双方各自的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为准;
4.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将结算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内;
5.存量证券的结算额可以与乙方应得的分成相抵销,多退少补;
6.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甲方对存量证券不再拥有任何权益,乙方无须征得甲方同意,有权决定存量证券的买卖和直接划转存量证券的交易资金。
十一、协议延期
(一)如果本协议需延期,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期满之日30天以前,就本协议延期事宜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若本协议延期,甲乙双方可选择以下一种结算方式:
1.按照协议规定的期满日进行结算,甲方的委托投资额也相应地按结算后的余额为基数;
2.甲乙双方待协议规定的延期日期满后统一结算。
十二、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金额日万分之三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十三、争议的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依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或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登记号(或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海南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海口市龙 路 号 大厦 层 室
注册登记号;
甲方为了获得较好的资产增值收益,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乙方凭借其人才优势和专业管理水平,接受甲方的委托,对甲方委托的资产进行管理,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委托资产金额及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初始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下同)___________万元,其中货币资金__________万元,已上市证卷市值(按委托期限起始日前一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计算)_____________万元。
协议期内,甲方可以增加委托资产的金额。甲方第次增加委托资产时,须将增加的金额存入/转入资金帐户,并以存入/转入凭据的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每次增加委托资产前,甲,乙方应对原委托资产的收益进行结算,如原委托资产收益为负,其亏损额合并计入全部委托资产中,只有在前期亏损弥补后乙方才能提取管理费。
资产管理的委托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委托期限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延长。
委托账户的管理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以其名义(或甲方指定的能有效证明双方权属关系的他方)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帐户,并在委托期起始日前将委托资产转入该账户。
甲,乙双方商定,上述账户的指定交易场所为;_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委托资产转移至其它交易场所。委托管理的证券账户信息如下;
股票账户(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
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
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账户的资金密码由甲方管理,交易密码由乙方管理。
甲方声明和承诺;上述股票账户及资金帐户开户,转托管及提款手续(包括资金帐户密码)所必备的证件原件均由甲方持有,甲方负责该指定证券账户的资金安全,如因意外事件(如证件被盗,遗失,伪造,冒名顶替等)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在委托期限内,甲方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从上述账户中转出资金或证券,不得擅自变更交易密码。
协议期内乙方拥有该指定证卷账户内全部资产的管理权,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为委托资产的管理情款。
乙方的工作职责
乙方保证充分运用其丰富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为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委托资产收益的最大化。
乙方有权自主操作本协议指定证券账户内的资金和证卷,自主决定买卖在证券交易市场公开挂牌的证券品种。
乙方不得为委托资产安排任何形式的借贷或其它负债资金。
乙方在管理委托资产的过程中拟投资的对象原则上以在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有价证券为限,如果乙说拟投资于末公开挂牌交易的有价证券,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就涉及的有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期限的延长,无法变现的投资在本协议终止时的处理等)与甲方达成协议。
乙方在管理委托资产的过程中因委托资产的投资所获得的或享有的投资表诀权在委托期内由乙方行使。除非现行法律另有规定,乙方或其授权人员对其行使,放弃或如何行使上述权利不得承担任何责任,但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管理费用
1、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根据委托资产的投资收益状况提取管理费用。委托期满后,如果委托资产取得盈利,乙方对于收益部分按 %的比例提取管理费用;如果亏损,乙方不得提取管理费用,但乙方对亏损不承担任何赔付责任。
2、除前款所述外,甲,乙双方可以根据投资收益率的高低另行商定管理费用的提取办法,并就此及其他相关问题答订补充协议。但无论哪种管理费用提取办法,乙方均不承若委托资产的保底收益。
3、委托资产在委托期内的任何时点收益率达到或超过50%(按市值计算),乙方可担出进行提前结算,提取管理费。结算的期末余额包括委托账户内的现金和证卷市值,其中证券市值部分按90%折合为期末余额。提前结算并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覆行,结算后账户内的资产额扣除未分配的投资收益后作为下一次结算的期初余额。
4、委托资产的投资收益按市值计算。市值为现金和证券资产价值之和,后者是指证券账户内的证券资产在结算日前一个交易日该种证券的交易均价,个别无法准确计算结算日价值的有价证券,如未交易新股,配股,停牌的证券等,按双方商定的价格进行结算,协商不成的可先按有关证券或权益的收盘价或成本价进行结算,待有关证券或权益全部变现以后再根据实际变现金额进行调整。
5、甲方应在双方对投资收益进行结算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管理费用支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于义务
1、在委托期限内每隔15个交易向乙方查询委托资产市值,没三个月获取一分乙方提供的资产管理报告。
2、当委托资产账户浮动亏损达到25%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合理解释,并结合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委托。
3、承担与资产管理项下投资有关的各项税费,并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管理费。
4、严守委托资产运作过程中的有关商业秘密。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有关证券管理的各项规定并切实覆行本协议规定的工作职责。
2、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管理委托资产,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提取管理费用。
3、在委托期限内按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市值查询及相关咨询服务,每三个月身甲方提供一份资产管理报告,并保证资产管理报告没有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当委托资产浮动亏损达到25%时,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的进一步决定。
5、严守委托资产动作过程中的有关商业秘密。
七、声明,保证与承若
1、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对该委托资产享有完全的所有权,且该委托资产在交付当时及协议期内不附加任何足以影响乙方行使管理权的第三方权利负担。
2、甲,乙双方向对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作出的所有事实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完整的,没有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甲方已充分认识,了解证券市场所蕴含的风险,已清楚的认识到所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有可能出现亏损,并已对此有充分的精神和财务准备。
4、乙方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甲方委托资产的收益最大化为管理目标;甲方不妨碍乙方对委托资产行使管理权。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中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或致使协议不能有效覆行的视同违约,按委托资产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身对方提供全额的有效赔偿。
如出现非甲,乙方责任的不可抗力或外来原因致使该协议不能覆行或不能完全覆行,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应积极协商处置办法;因该等原因而中止协议时,委托资产存在收益的,甲方应向乙方按本协议第四条支付管理费。
九、协议的终止
1、如出现任何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即终止;
1)本协议已覆行完毕,双方不在延长委托期限的。
2)出现本协议第八条所述不可抗力时。
3)任何一方破产清算时。
4)甲方涉及重大债务纠纷,委托资产被冻结时。
5)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时。
6)因委托资产的亏损达到第五条规定后甲方决定终止资产委托管理时。
7)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达成提前终止该协议时。
2、本协议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对委托资产进行结算,乙方按协议终止日的投资收益提取管理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支付管理费,否则视同违约。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未尽事宜及双方协商一致而变更的条款,可能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明确;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深圳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效力
本协议经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试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在__________证券__________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资金账号: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下称委托账户。)内的资产总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进行资产管理。
二、乙方在委托账户内做合法证券买卖, 如发生亏损,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该协议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面划转委托账户内资金。
三、乙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在__________证券_________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资金账户: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下称质押账户)下的资金及证券市值总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万元)作为质押,作为偿还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直至协议期限届满。质押资产包括该资金账号下的所有分支账户内的资产。
四、甲方保证委托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及合法性,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同意此笔委托期限为____个月,由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六、乙方保证向甲方质押资金及证券来源的.稳定性及合法性,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保证不再向除甲方之外的第三人进行重复质押或担保。
七、基于资金安全需要,甲、乙双方应放弃申请办理使用“银证转账”系统的权利,如甲乙方已办理使用“银证转账”系统,应在本协议正式签署前予以撤销。资产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对本协议中有关的资金账户进行撤消指定交易、转托管或转出资金、证券等资产转移行为。乙方在质押账户内支付利息除外。
八、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取得质押账户的监控权和在特定情形下的处分权。乙方特别授权甲方工作人员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特别代理人(特别授权书附后),在本协议第十二、第十三条约定情形出现时对监管账户行使处分权。甲方认可该乙方特别代理人为本方委派的人员。
九、乙方承诺给予甲方________的年委托收益率。乙方进行证券买卖的损益与甲方无关,如发生亏损,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同时应从质押的资金或证券中予以补足,若乙方的质押资金或证券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有继续追索余额的权利,直至乙方付清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
十、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按照第九条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资产本金及委托收益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万元)。乙方向甲方付清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后,本协议中监管账户内的资产归乙方所有。
十一、质押期间,如乙方投资的股票属于高风险股票,标准为:股票高位盘整,在一年内股价已翻番或前二年已达2倍以上涨幅的;做庄比较明显,庄家已控盘的股票;*st股票;则甲方特别代理人可持授权凭证对质押账户行使处分权,单方面处分监管账户内的股票,包括卖出股票。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十二、作为账户实际操作人,乙方有义务随时了解委托账户与质押账户的资产情况,并保证质押账户与委托账户的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万元。质押期间,出现质押账户与委托账户总资产降至前述金额时,乙方应于次日(交易日)证券市场开盘前,追加保证金或证券,使监管账户中的总资产补足至________万元。
十三、如乙方未能按第十二条要求补足资产或协议到期日(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乙方不能按要求归还甲方的委托资产本金及本协议约定收益合计________万元,则乙方立即丧失对监管账户内资金及证券的处分权,甲方特别代理人可持授权凭证对监管账户行使处分权,将监管账户内证券变现并将账户内资金按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甲、乙双方约定收益划入甲方指定账户,同时,本协议终止。出现该情形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提前收回委托资产及约定收益,乙方须自行承担因乙方特别代理人行使处分权造成的监管账户内资产的损失。
十四、协议期间,如国家(包括地方性)有关权力部门依程序对质押账户或委托账户上的证券或资金采取查封、冻结、强制划转等措施,其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甲方在委托期间单方面提前中止委托协议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方应自动放弃委托资产的收益,并承担委托资产同期银行利息的违约金。因提前中止协议而造成委托资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六、乙方在委托期间单方面提前中止委托协议的,应与甲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乙方将视同委托期限已经完成,应当向甲方支付委托资产的本金及承诺的收益。
十七、在协议有效期间,如因股票长期停牌或摘牌而造成股票冻结,乙方仍应按期归还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
十八、如遇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本协议继续执行,甲、乙双方应及时无条件终止协议,并在协议终止当天返还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不得异议。
十九、此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协议附件:特别授权委托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麦子基金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自愿将合法资产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用于投资我国深圳、上海交易所的上市股票、基金及国债。现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金额:
投资资金由甲方出资,金额为 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于20xx年月日投入至证券营业部的以下投资经营帐户。该帐户内资金只作为甲方委托乙双方进行资产管理使用,结算及利润分配后归甲方所有。户名资金帐号上海股东帐户卡号深圳股东帐户卡号身份证号码
二、期限:12个月,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为避免甲、乙双方单方提取投资经营帐户上的资金或股票转托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证券营业部队对合作帐户和本协议的最终清算进行监管。
2、合作期内由乙方全权负责投资决策经营,但甲方对合作帐户上的持仓品种及总值状况有无条件的.监督、检查权利,乙方须给予配合。
3、合作期间,乙方不得蓄意进行对倒或制造成交量的买卖。
四、结算及利润分配:
1、合作期满,经营帐户以现金结算。
2、合作期满,如经营帐户资金产生盈利,甲、乙双方按以下办法进行分配:
(1)若赢利低于20(含20),甲方不参与利润分配。
(2)若赢利大于20,甲方将盈利的25作为分成款两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本款之盈利系指:超过甲方投入经营帐户资金的部份)
五、在委托资产管理期内,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定时间:年月日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gunzhua.com/fanwen/hetong/400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