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作协议合同怎么写
工程施工合作协议合同怎么写?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了工程施工合作协议合同范本,欢迎参考。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
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修建工程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 大屋面整修、新建储水池及游泳馆维修
2、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09年5月15日
竣工日期: 2010年 10 月 15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4、暂定合同价款
金额 (大写): 贰佰壹拾万 元(人民币)
¥: 8300000 元
5、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工作
l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发包人会按协议条款所述的时间通知承包人去接收工地,承包人须在该通知上注明的日期按时接收,并在接收工地后立刻展开有关工作。
l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工程开工前将工程所需临时用水、用电提供至建筑红线外
l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工程开工前
l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工程开工前
l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工程开工前
l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以书面形式交验,并于交付施工现场时,在现场实际交验.
l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另行议定
l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本建筑周围或地下有上述需保护内容,承包人应提出具体保护措施方案,由发包人征得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同意后,由承包人实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提出预算,发包人同意后支付。
(2)承包人工作:
l 日夜雇用足够数目及称职的保安人员于工地上,并提供一切所需的照明、防护装置、栅墙和保险器具以防火灾、意外和损失。
l 对所有物料、设备、机械和工具等的损坏或失窃负全责。
l 承包人须对与本工程有关或本工程进行期间发生或本工程引致的人身伤亡负费用、责任、损失、索偿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须保障发包人免负该等责任,除非有关伤亡是发包人或其应负责的人所引致的。
l 承包人须对与本工程有关或本工程进行期间发生或本工程引致的财产损坏负费用、责任、损失、索偿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须保障发包人免负该等责任,惟有关损坏必须是承包人、其雇员或代理人或是任何分包人、其雇员或代理人的疏忽、遗漏或过失所引致的。
l 承包人须避免因进行及完成本发展项目而引起的一切扰民事宜,承包人须负责及承担 一切因此而引起的纷争协调及保障及赔偿发包人因承包人不力、错失等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因上述要求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如工期索赔等,一概不被接纳。
l 在工程进行期间,每天须尽快而经常地从工地上清除一切垃圾、不用的支撑、板条箱、多余物料等,使不阻碍通道和方便检查所有工程。遵从发包人的任何关于清除垃圾或整理工地的指示。
l 承包人不得在施工场地内堆积垃圾以免妨碍各施工人员或单位顺利进行有关工程。
6、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7日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7日
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基础结构、结构封顶。如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进行检验就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发包人可以要求再检验,发包人将不负责任何事后的挖开检查、试验及修补的费用,亦不会给予任何工期延长,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8、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承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以后承包人每月20日向监理单位申报工程进度款申请,发包人按照监理单位审核确定的进度款的80%支付给承包人,当工程款支付至总款项的80%时停止支付。
其余款项待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10天内保留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外,其余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
9、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3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3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结算。
根
据工程性质,合同总价为暂估价,双方协商结算据实调整,承包方依据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1)及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5)及其他相关定额编制结算书。
结算书编制主要依据如下:
① 经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确认的现场施工图;
② 发包方签认的变更洽商;
③ 相关补充协议及补充资料;
④ 发包方及监理确认的认价单;
⑤ 北京市第26期造价信息、相关市场价及国家相关文件;
10、竣工验收
(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3套竣工图
由于承包人不能按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价款不能结算时,发包人不承担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此时,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按合同规定就合同项下工程承担保修责任。
(2)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竣工验收报告经过发包人、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批准之日将合同项下工程交付发包人所有,并自该日起7日内将一切施工设备及所有施工人员撤出工地(依约进行修改的除外)。
11、保修
承包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79号令颁布实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合同条件的有关约定,对整个工程承担保修责任;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保修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北京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甲方:
乙方: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参与 项目施工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总则
1.1本协议为双方一次性联合协议。协议的各项条款仅对 项目施工具有约束力。
1.2各项条款均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1.3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第二条 工程项目的安排及费用
2.1该工程项目全部由乙方组织施工,并承担该项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试验费用、缺陷修补费用、保险费用、税金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来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和法律义务。
2.2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项目部,协调与业主及监理的关系。
2.3甲乙双方的施工管理费用及人员工资、现场费用、差旅、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2.4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有效标价 %的管理费用(不含税金、暂定金额按实际发生计取)。管理费用支付方式: 。
第三条 甲方职责
3.1项目部由甲方委派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各一名,参加工程及财务管理,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其他管理正常工作。
3.2甲方在工程现场设立双控银行账户,取款时需经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财务主管印鉴共同确认。工程计量款到位后扣除甲方管理费用,余款在三日内拨付给乙方用于工程施工。
3.3甲方在青岛完税后,甲方根据分包协议,负责向乙方出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3.4协助乙方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第四条 乙方职责
4.1项目部由乙方委派项目副经理,同时组织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员及设备,注入工程施工所需资金,工程质量以现场监理验收为基准,以确保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并使人员稳定。如工程施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此协议,拒绝拨付工程进度款,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2乙方所提供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业务素质低,不能胜任其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撤换。
4.3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感,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因该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对承担的工程任务的工期、盾量、安全等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4.4乙方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项目部的统一领导。
4.5支付甲方现场人员的工资、食宿、差旅及通讯等费用。
4.6乙方不得以甲方及项目部的名义赊用任何人工、材料及机械设备。
4.7乙方的财务管理实行财务自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总则
1、本协议为双方长期性合作协议。
2、各项条款均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3、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第二条 工程项目合作的形式及收费标准
1、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努力承接,工程合同签定后双方视具体工程对象,商定由甲方或乙方施工。
2、施工方负责向另一方交纳管理费(管理费率标准,单列条款约定);并负责承揽工程应该支付的前期费用。工程应付税、费等由施工方负责。
3、管理费率视结算值由施工方向另一方缴纳,管理费用收取分别为:
A:结算值为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收取2%管理费用;
B:结算值为5000万元至1亿元。分别按50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2%管理费用,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收取1.5%管理费用;
C:结算值为1亿元以上。分别按50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2%管理费用,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收取1.5%管理费用,超过1亿元部分收取1%管理费用。
4、双方在工程所在地设立银行共管账户,共同控制工程款的走向,取款或转账时需经一方加盖公章一方加盖财务主管章(皆为银行预留印鉴)共同掌控。工程款到位后,按到位额扣除相应的管理费用,余款在三日内拨付给施工方用于工程施工。
5、施工方对所承担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施工方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承担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业主规定的各项规费。
第三条 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市场开发,信息跟踪筛选,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2、为便于双方联系及业务开展,乙方在北京设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办事处,委派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合作及日常业务。
3、甲方派员有权按乙方聘用的职务及权限范围,依托乙方驻京办事处对外开展业务,乙方驻京办事处费用由甲方负责(具体费用另议)。
第四条 乙方职责
1、乙方应充分发挥企业优势,在联合开发市场及项目合作中竭尽全力。
2、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以维护双方的信誉。
3、各方所提供的人员,在合作过程中因业务素质低,不能胜任其工作的,对方有权撤换,并由提供方更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方不得违约,否则将由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与对方带有的损失。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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