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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委托合同

法律委托合同



法律委托合同模板(精选9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律委托合同模板(精选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律委托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x一案,根据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为委托代理人;乙方同意接受其委托。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 律师担任甲方与x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的非诉和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本协议委托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或者在授权委托书中确定。

  第三条、权利变更

  协议签订以后,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全部代理事项:经乙方电话或者书面催收,债务人付清上诉本金的;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即与债务人达成放弃或减少权利或利益的承诺。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的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能够证明事实的材料。

  2、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本案的有关材料需要甲方签名或盖章的,应当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4、应当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5、甲方联系人为x,电话x。甲方联系人负责向乙方传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或短信通知乙方承办律师个人。

  6、甲方承诺,在委托乙方前,没有与其他律师事务所达成意向代理本案的合同,且所达成的收费金额比本合同收费低。如其不实,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予以赔偿。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x和 律师作为上述事务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有关机关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参与诉讼活动。

  4、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在法律上有利益冲突的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工作中对甲方提交的不可再产生原始证据不得收取,但应收取与原始证据一致的复印件。

  6、乙方指派x律师为甲方与乙方的联系人,电话:x,邮箱x。乙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通知甲方联系人。

  第六条、律师费用的计算、支付时间:

  1、本金部分收取x万元(税后,乙方应付税收由甲方按税法规定代乙方支付)。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费x万元(市内交通等),其余x万元按实际收回本金数额的上述比例计算,并在3日内支付给乙方或其承办人。

  2、收回的其他费用(除本金外的其他费用),甲方按实际收到金额数的60%向乙方支付。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的,按未付总额的日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费用

  1、本协议签订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费x万元,此项收费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要求乙方退费。

  2、与本案需要通过法院、行政、鉴定等有关部门处理的,上述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支付。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承办律师对本案的任何解释和承诺仅供甲方参考,不能作为甲方决策的依据。一切均以乙方的书面文件和法院的文书为准。

  2、本合同履行地在北京市朝阳区,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法院提出诉讼。

  3、本合同内容双方都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九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双方指定邮件,手机短信方式送达。一方如果变更电话、电子邮箱,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内视为送达。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一份,乙持执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完毕时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法律委托合同2

  甲 方:

  住 所 地: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住 所 地:

  邮 编:

  电话: 传 真:

  鉴于:甲方在与 纠纷案件的有关法律服务,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为甲方在与 纠纷案件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1.1代理二审诉讼;

  1.2处理由此案引起有关事宜的案件;

  1..3负责处理本案赔偿事宜。

  二、法律服务费用

  2.1.1和人脉致使本案和解并达到补偿的目的,律师费减半收取(含前期预付费用)。

  2.1.2支付方式为: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缴纳首期律师费 万元,二审改判(改判合同继续履行)判决下达七日内支付律师费万元,若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甲方支付律师费 万元,二审判决(改判合同继续履行)下达七日内甲方支付律师费万元;剩余部分待补偿款到账后三日内甲方按比例支付。

  2.2.3乙方的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行:

  账 号:

  全 称:

  甲方应为乙方完成法律事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乙方需要到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以外工作的,所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经甲方确认后据实报销。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甲方代理人,乙方可以根据服务需要增加或者更换律师,但王保华律师不能更换,并由律师承办此案,亲自出庭诉讼并协调相关事宜。

  3.2乙方律师在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谨慎、勤勉,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因乙方律师失误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退还已收取的律师费外,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承诺胜诉。

  3.3甲方应按法律规定及乙方要求,提供与拟完成的法律事务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

  四、合同的解除

  4.1该协议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解除;

  4.2非经双方协议一致并有书面解除协议,单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4.3协议一方有足够的证据证实另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对方。协议解除后,已缴纳的律师费用不予退还,没有完成事项的律师费用不再另行收取。

  五、争议的解除

  5.1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5.2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6.1原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6.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委托合同3

  委托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受委人:××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因向公司股东配售股票,特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乙方指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2、草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3、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

  4、审查与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6、参加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的其他相关法律业务。

  第四条乙方应对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保密。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保证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律师费数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______万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请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______日内支付。

  第七条合同第六条所指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盖章)乙方:××律师事务所

  (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委托合同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委托咨询事项

  上述法律纠纷委托咨询的事项包括:详见《法律咨询报告纲要》列明的问题(附件一)。

  第二条咨询成果的提交方式及委托事项的完成期限

  乙方的咨询成果须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提交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含签订日)。

  第三条咨询费用及付款方式

  1.咨询费采用包干式收费办法,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咨询费包括律师费、专家论证费、差旅费、翻译费、文书制作费及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咨询费的构成详见《收费预算构成及其说明》(附件二)

  2.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60%即¥_________元,提交成果时支付40%即¥_________元。

  第四条甲方承诺:

  1.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相关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咨询费用;

  3.签收乙方提交的文件;

  4.对必须由甲方协助的事务,提供协助。

  第五条乙方承诺:

  1.勤勉尽责,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接受法律纠纷对方当事人关于本咨询论证项目的委托;

  2.委托专家咨询前,报甲方确认专家名单;

  3.签收甲方提交的文件;

  4.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

  第六条乙方所提交的报告仅供甲方未解决权益争议之用。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法律咨询报告纲要(略)

  附件二收费预算构成及其说明(略)

  法律委托合同5

  合同编号:()华升律法顾民代字第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为甲方因与就纠纷一案在下列第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

  1.一审;

  2.二审;

  3.执行;

  4.含非诉讼、诉讼、执行过程中的和解、调解。

  第二条委托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收法律文书、代收债权款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5.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但以下内容除外:

  (1)当事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

  (2)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3)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必须披露的信息和资料。

  6.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8.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

  2、差旅费:乙方按照下列第项方式收取差旅费:

  (1)乙方与甲方约定包干差旅费的,乙方按不超过律师服务费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

  (2)乙方预收差旅费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预收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凭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与甲方据实结算。

  3、律师服务费、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条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特别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终止时止。

  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圴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另行订立合同。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甲方如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2项方式处理: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法律委托合同6

  委托人: (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一案或事务,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承办本案或事务,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将本案或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其他专业人员、行政辅助人员协助完成其中诉前调查及其他取证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鉴定、公证、查询工商档案等)可以转委托适当的专门或中介机构完成。乙方及承办律师应认真负责地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出庭应诉,承办律师因特殊情况或开庭时间重合而导致不能出庭的,乙方应指派其他律师出庭。

  第二条、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证据线索。如甲方弄虚作假或坚持违法要求时,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仍应按第四条规定支付律师费用;如甲方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要求撤消或解除委托,仍应按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乙方及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处理事务、提供服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第四条、按照《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等行业收费的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协商,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约定为: 。

  注: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上述代理费不包括办案费用;办案费用由甲方予以实报实销,甲方预交 元或者双方约定包干 元;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食宿费、调查费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代理费和办案包干费用一经收取,除有特别约定外不予退还;

  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统一收取,乙方提醒甲方,国家法律规定和乙方明文规定,乙方的律师及工作人员无权私自收取甲方任何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乙方代理及服务的有效期限至本案审理结束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本协议中如特别约定律师费包括仲裁、一审、二审多个程序律师费的,有效期限至二审判决生效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事务:诉前和解;诉讼或仲裁中甲方调解和解(包括庭外和解);他方自愿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他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向他方作出了新的行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或终止;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惯例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的;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有效期限止,甲方事务继续由乙方律师承办的,视为继续委托代理,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律师费用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标准执行。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乙方盖章后生效,对本合同任何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第七条、其他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委托合同7

  合同编号:xxxx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在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甲方为申请改组及上市发行股票,为使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项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甲方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的改制及上市发行股票之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中国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二、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对社会公众负责的原则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三、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不子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双倍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务如下:

  1、订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见;

  2、审查或草拟发起人协议及有关董事会决议;

  3、审查或草拟上市申请报告;

  4、审查或草拟上市公司章程;

  5、与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就重大问题进行磋商,若有必要得签署一项备忘录;

  6、出具上市法律意见书;

  7、起草招股说明书中准备披露的事件的说明等。

  六、如乙方在办理上述事项中违反事实作出明显错误的结论,致第三人对甲方提出索赔,乙方愿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乙方赔偿额度不超过乙方依本合同收取甲方律师费的叁倍。如在办理该事务中出现的错误是因甲方的原因所致,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七、乙方完成本合同事项,甲方须于合同订立后30天内支付律师费,律师费按_________标准收取。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订立之日起至招股说明书见报之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委托合同8

  法定代表人:

  地址:XXXX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乙方:北京市XXXX律师事务所

  地址:XX邮政编码:100031

  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

  鉴于,甲方与XX公司因XXX事项现已出现法律纠纷,对此,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与XX公司之间因XXX事项引起的纠纷进行法律分析,包括与此有关的证据事实、法律关系、法律适用等。乙方接受此项委托。

  二、乙方服务方式

  1、就纠纷事项与甲方通过面谈、通讯等方式进行充分沟通、讨论;

  2、就甲方提供的有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审阅、分析;

  3、提交一份法律分析报告。

  三、律师费和办案经费

  1、甲方就本协议规定的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万元人民币,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2、乙方为办理甲方事项的差旅费及其它实际支出,由甲方预付或及时实报实销。

  四、乙方义务

  1、指定专门律师负责处理甲方委托事项。

  2、忠诚于甲方利益,尽一切可能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五、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和信息。

  2、向乙方提供为完成其法律服务所需的工作条件。

  3、及时支付律师费和办案经费。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乙方提交法律分析报告后终止。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北京XXXXXX乙方:北京市XXXX

  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委托合同9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____________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律师费中的____________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律师费中的__________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 __________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____________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托方: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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