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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墙抹灰承包合同

砌墙抹灰承包合同



砌墙抹灰承包合同范本(精选6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砌墙抹灰承包合同范本(精选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砌墙抹灰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 外墙面砖工程顺利完成,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中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甲方将刮完糙的工作面交给乙方,所有外墙粘贴及清洗沟缝均承包给乙方负责完成。工作内容含:大面积粘贴,门窗洞口小面积粘贴,沟缝及清洗。涂刷有机硅防水层等。补充:

  二、质量要求:

  必须严格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管理人员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三、施工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有效工作日完成,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期要求和自己承包的工程量配备足够的劳动力和技术力量,以确保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

  四、工程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粘贴施工按外墙实贴面积每平方米造价包干。单独承包5#、6#楼按 元每平方米结算,如若承包5#、6#、8#楼,则按 元每平方为结算。付款方式:甲方按每人每天 元付给乙方生活费及零花钱(含饭菜票),粘贴完工后付工程款的 %,乙方所有工程量完工经甲方及监理公司验收达标后余款

  五、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乙方进场后,甲方给乙方提供食宿水源、电源及吊栏、搅拌机、翻斗车等大型机具,施工中所用的小型工具,切割机、切割片、线、钉子及清洗面砖用品,劳保福利用品由乙方自备。

  2、甲方管理人员负责给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技术指导工作。

  3、甲方负责组织各种材料及时进场,并协调乙方和其它各工种之间的配合施工。

  4、如果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有权勒令其停工整改并进行经济处罚。

  5、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人员配备不到位,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造成停工,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更换施工队,人员调整过程中发生的差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支付,并按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50%结算付款。

  六、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l、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要求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量,施工中乙方必须严格按建安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不按要求施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对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3、乙方应爱护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搅拌机、翻斗机等必须坚持每天由专人负责清理干净和不定期加油保养。砼的养护乙方应派专人负责。楼层及施工现场的清理,乙方应按甲方文明施工有关要求派专人进行清理。

  4、乙方工人每天施工用的贴砖灰当天应用完,如若到处乱丢,甲方将视情节进行处罚。因甲方材料组织不到位造成停工待料6日以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人员伙食费。

  七、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乙方人员必须严格按《建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禁野蛮施工违章作业。因乙方工人操作不当造成人身伤害,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设备损坏应赔偿。

  2、机械操作方面,乙方应派懂业务的熟手进行操作,配备2-3人轮流操作,并应保持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机械出现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因操作不当造成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3、甲方提供给乙方每人安全帽一项,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退还给甲方,如损坏或丢失按每顶8元扣回成本。

  4、根据文明施工有关要求,乙方应保持自己生活区及施工作业区的环境卫生干净达标,严禁擅自在楼内生活做饭及随地大、小便。如果乙方不按文明施工有关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将视情况进行处罚。

  5、严禁班组之间扯皮闹事。如若发生,甲方将对无理取闹班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八、补充内容:

  本合同及管理制度附件同合同等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双方共同遵守,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款付完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砌墙抹灰承包合同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1.1工程名称:xxxx厂区围墙。

  1.2工程地点:。

  第2条 承包范围、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工程范围包括围墙地基和围墙主体。北围墙长415米、西围墙长135米,南围墙长415米、东围墙长135米。

  2.2施工内容包括:基础垫层(60cm宽40cm厚3:7灰土垫层);基础(50cm高砖基础2层,37cm高砖基础2层);西、北方向两个围墙墙体砌筑2.5m高砖围墙,顶部做高60mm、外伸60mm砖压顶房;东、南方向两个围墙墙体砌筑0.85m高砖;四面墙体每隔4米砌筑一个墙垛,墙垛要求砌筑37cm宽;墙体不做粉刷。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3条 合同价款

  3.1本合同总价为

  3.2本合同价款包括施工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人工、包机械、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措施费、包施工用水用电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费、可能发生的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等施工中须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管理费、利润(不包含税金,乙方提供村委会收据)等全部费用。

  第4条 工期

  4.1工期:日历天,开始工作日期为__年__月__日。

  4.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施工进度,工期不予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连续停工 8 小时以上,经甲方审核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工期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窝工、停工损失。

  第5条 工程变更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下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乙方不得拒收,并严格按照变更要求进行施工。若增加工程施工量,工程费用另外计算。

  第6条 竣工结算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验收合格的工程进度进行结算。

  第7条 付款方式

  7.1乙方向甲方提供账号,甲方以银行划款的方式进行结算。

  7.2材料进场甲方支付第一笔款7.3乙方将围墙墙体砌筑1m高后甲方支付第二笔款

  7.4乙方将围墙墙体完工后甲方支付第三笔款

  7.5甲方预留元作为质保金,工程完工一年后支付

  第8条 甲方工作

  8.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配合、协调工作。

  8.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第9条 乙方工作

  9.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制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9.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9.3乙方自备管线设施,承担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

  9.4承担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负全部法律责任。

  第10条 工程质量

  10.1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及质量要求)。

  10.2符合设计要求。

  10.3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负无限责任。

  10.4乙方每完成一项工程,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10.5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因乙方施工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10.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对公司组织的三级大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认真进行整改、回复。

  10.7乙方承包的工程,在竣工验收后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的索赔,甲方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赔偿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10.8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存在瑕疵,造成工程质量重大缺陷或验收不合格,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第11条 工程验收

  11.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甲方自接到验收申请5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12条 安全文明

  12.1乙方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安全用电,安全防护、负责对进场施工机械及工具进行检测,确保机械工具安全。

  12.2乙方必须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且每周不少于两次安全知识培训。

  12.3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12.4乙方施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及费用。

  12.5乙方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时清运出场。

  12.6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向甲方提交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防护措施费由乙方承担。

  第13条 材料供应

  13.1材料由乙方采购,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除无条件返工外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3.2施工中甲方或监理有权抽查乙方采购尚未使用的材料,如发现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乙方不得使用,已经使用的必须拆除重做,并将不合格材料清除出现场,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14条 违约责任

  14.1乙方不得出现违法分包及转包行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14.2因乙方原因,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15条 其他约定

  本工程保修期为竣工后一年,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若乙方24小时内未进行维修,甲方可自行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16条 附则

  16.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6.3本合同项下一方致另一方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如以面呈方式递交,则送交当时视为送达;如以传真方式送交,则以发出方传真机显示通知业已发送后24小时后视为送达。

  16.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住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住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砌墙抹灰承包合同3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本工程甲方愿意将双桥文化休闲广场工程的浆砌石挡土墙这一项目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能如期完成,明确甲、乙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1、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双桥文化休闲广场工程的浆砌石挡土墙工程。

  2)工程地点:双桥

  3)工作内容:挡土墙人工支砌,包括支砌、勾缝、压顶、做沉降缝、泄水孔等工作。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方式

  3、承包单价:上述工程内容包含人工、材料每方75计算。

  4、计算方法:

  乙方完成工作量据实计算。由于挡土墙走向落差高低不一,砌筑高度大约在4—5米之间,基础底部宽度2米,高度4米,顶部宽度0.6米。砌筑长度约25米,工程量按实际方量试计算。

  5、拨款方式:工程结束按现场已完成的工程量的100%支付给乙方工程款项。

  6、工期:13天

  7、标准规范

  按规范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8、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设计、地勘、监理关系。

  2)乙方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所施工工程质量,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所导致的返工、停工所造成的材料及其他损失均全部由乙方负责。

  3)乙方施工期内,甲方有权力随时对乙方施工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并经甲方多次提出后仍不知整改的,甲方有权利要求退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的所有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施工期内的工作安全事故及休息时间所发生的`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盗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与甲方无关。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本合同自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6)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挡土墙完工验收后,付清工程款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砌墙抹灰承包合同4

  总承包: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概括: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

  1.4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

  1.5工程造价:约(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2、承包方式:

  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治安保卫、包小型机械、包相关辅材、包材料节约分成和成品保护。

  3、 承包范围:

  3.1工程内容:

  施工图所示的 房所有二结构工程中砌筑工程(包含导墙、腰梁、构造柱、砼、绑扎钢筋、扎丝、及砼面修理、清凿、墙顶三公分细石砼嵌缝)包括但不限于:

  3.1.1 垂直运输、超高等费用;

  3.1.2 乙方承包范围内甲方提供的进出场周转材料、钢筋及二结构材料的装卸、归堆;

  3.1.3 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敷设、调整(场地内及各楼层)施工通道。

  3.1.4 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实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所需的用工(包括施工区域内所有空间的保洁工作);

  3.1.5 因现场条件等特殊因素而发生的二次驳运所需的用工;

  3.1.6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甲方要求二次收头完成单实物量不增加的工作

  3.1.7 特殊产品保护所需的用工(如地平砼养护、楼梯踏步保护、铝门窗保护、楼梯栏杆及阳台栏杆保护等)。

  3.1.8配合业主指定分包、配合水电安装进行吊洞、补槽、门窗侧边堵缝、保温板下刮糙、栏杆安装后粉刷、现场场容场貌等施工过程中验收前全部除一结构土建相关工作。

  3.3施工质量

  3.3.1质量目标:确保分项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黄山市优质结构标准。

  3.3.2安全、文明目标:达到黄山市文明工地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3.3.3质量标准的评定以黄山市相关政府评定的质量等级和业主物业验收标准为依据;乙方为保证施工质量从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交付治安保证金5万、质量、安全文明保证金5万给甲方(在首次支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甲方出具单位的正式收据,如乙方在施工期间完全达到甲方的合同要求,则待全部工作款支付完成后三天内返还乙方。(治安保证金:乙方发生打架斗殴、不遵守项目的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处罚所发生的费用从治安保证金扣除,如费用不够再从工程款中扣除;质量、安全文明保证金:乙方在本工程发生质量、安全文明及不遵守项目的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处罚或由于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甲方要求的有关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方面的要求而致使甲方需请第三方完成时,从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如费用不够再从工程款中扣除)。

  3.3.4乙方应认真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3.5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立即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材料工期人工费用,或甲方请第三方采用补救措施的任何费用。

  3.3.6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自检,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自检合格报甲方、业主、监理三方验收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3.7乙方工程质量因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应在甲方的通知时间24小时内派人进行整改,并使之达到合格或优质工程验收条件,乙方24小时内末予以答复和安排专人整改,甲方可另行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其发生费用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4施工工期

  3.4.1施工工期为__月__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3.4.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生产,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并按甲方计划的进度要求计划的进度要求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乙方若达不到合同工期,承担每拖延一天1000元/天的罚款。

  3.4.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提供乙方所需周转材料时间达24小时以上者及不可抗力原因,经甲方确认工期可以顺延,但甲方不予承担相应的任何人工费、赔偿、补助费用。

  3.5施工安全:

  3.5.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配备安全、防火等专职人员进行自主管理,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和甲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重大安全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工程项目安全达为100%、危害场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为90%等目标;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5.2甲方在乙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下,应对其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进场 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资料,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相关费用。

  3.5.3乙方必须按黄山市文明工地标准进行施工。

  3.5.4乙方人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书面上报至工程所在地劳动局及政府相关部门,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工伤事故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职工或家属。

  3.5.5乙方在施工期间动用明火时,需办妥动火允许签证手续后方可施工,违者造成的井架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6文明施工:

  3.6.1乙方应按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现场达到黄山市文明工地标准,并承担由乙方造成的来自甲方、社会及有关部门因“文明施工”违规造成的罚款。末工完场清每发现一次罚50元,未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次罚50元,材料及周转材料从高处下抛一次罚款200元,施工现场大小便每发现一人次罚100元,进入现场未佩戴胸卡每发现一人次罚10元以上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当月结账款中扣除。

  3.6.2乙方进场以前必须提供职工花名册,并附所有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原件)、健康证、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从业人员手册、并按时交纳行业相关费用等。乙方人员变动,必须及时向甲方申报,未向甲方办理申报手续劳务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意外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于劳务用工不规范引起的罚款费用由乙方负责。

  3.6.3按甲方要求乙方必须配备管理人员进行自主管理,相应人员有相应的上岗证书(附名单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报甲方备案)。且使实际管理符合总包之标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否则每发生一次质量、安全事故将罚款20_元。

  3.6.4乙方应加强人工费分配管理工作,按政府规定避免劳务纠纷的发生。

  3.6.5乙方职工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发生赌博、打架等违纪行为,乙方在本工程中应使用十八岁以上、五十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不得使用外来流氓及甲方单位职工,如发生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6.6乙方在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寝室卫生,不得损坏寝室的公共物品,乙方住宿的卫生保洁工作和人员工资由乙方安排。

  3.6.7乙方不得将家属、小孩带至工地住宿,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煤油炉等炊具。如有发现将没收上述炊具,并处以100元/次的罚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6.8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清场,如有遗留材料或垃圾未清理,乙方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清理,否则除按3.6.1款予以罚款外,甲方安排人员清理的费用按100元/八小时由乙方承担。

  3.6.9乙方需按劳动法规定与乙方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提交甲方备案,同时乙方应按劳动法规定为乙方员工交纳养保险、待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此费用已包含在乙方结算的综合价格中。如发生劳动用工不规范引起的纠纷乙方应及时处理和承担费用。

  3.7材料设备管理:

  3.7.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实行限额领料制度,根据甲方预算部门编制的施工预算进行材料限额领料控制。如果造成超支浪费,其超过部分材料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节约部分奖励其节约量的40%。

  3.7.3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提供乙方现场住宿及食堂。

  3.7.4甲方负责安置吊车、电梯机械,并负责配备吊车司机、指挥工、机修工和一名电工负责二级箱(含二级箱)以内的现场电工作业,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其余机械操作工包括电梯司机和现场三级箱以外电工(含三级箱,包括开关线路维护、现场值班、照明)作业由乙方提供,且均需持证上岗。工资已在单价中考虑。

  3.7.5各种材料的检验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因乙方原因产生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7.6工地现场内各种材料转运(含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按施工现场区布置图分类堆放,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道路畅通。严禁把现场材料用来垫路。

  3.7.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等引起的材料损耗由乙方负责。

  3.7.8施工现场剩余的材料均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违者由甲方材料部门按原物市场价加倍处罚。乙方自备工具、机械进场前应先进行登记。

  3.8现场环境管理:

  3.8.1对施工现场粉尘排放措施到位率为80%,乙方应及时进行洒水降尘,现场尘土尽量堆放在一起,且小土堆表面要拍紧,必要时洒水保温或表面覆盖,运送土方、尘土、渣土时拍时,并将车轮携带物清洗干净。

  3.8.3施工现场噪音防范措施到位率为80%,乙方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修、合理布局、安排在工作棚内,模板支拆应轻拿轻放等。

  3.8.4项目施工扰民重大投诉率为零,由于乙方的施工原因造成的施工扰民重大投诉由分包方承担。

  3.8.5节能降耗、合理利用材料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3.8.6危险废弃物按规定处理率为零,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队环境无害无危险的一般废弃物由乙方清理运至甲方指定位置,由甲方统一安排外运;对外环境有害的化工新产品可单独存放并标志,由项目部通知供货方回收或联系环卫公司进行处理。

  4、结算依据与付款方式:

  4.1结算依据:

  本工程施工图纸、相关的设计文件、经济签证单和本合同相关条款,为结算依据按实结算。

  4.2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4.3结算单价: 平均价 及砼面修理、清凿、墙顶三公分细石砼嵌缝 )计取以政府部门核定的质量等级为依据进行结算。乙方单位工程完成上述承包范围全部工作内容,质量核定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4.3.1材料到现场装卸时没有满足甲方进度要求,甲方有权速派人装卸,卸车按10.00元/吨、装车按10.00元/吨从乙方结算中扣除。

  4.3.2合同明确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辅材或工具有甲方办理调拨的按甲方采购价加10%采保费进行调拨;合同中明确的机构工作内容如线条、清扫、压顶、吊模、堵洞、结构修凿等由甲方那排第三方施工则按甲方与第三方的结算书加10%管理费在乙方结算书中扣除,甲方与第三方的结算书以施工内容为准其价款无须得到乙方的认可。

  4.3.3以上单价已包括3.4.6条款中的所有工作内容。乙方在满足甲方要求完成3.4.6条款中所有工作内容同时且不再另行计取。

  4.3.4因乙方中途退场,不得向甲方素要路费、补助等无理要求,乙方因中途退场由可能导致的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无论是乙方自行退场还是因质量或工期问题甲方指令退场)。

  4.3.5施工阶段经甲方确认乙方承包范围以外甲方需要乙方作业的零星用工,木工、钢筋工按80元/工日结算,砼工及普工按80元/工日结算。

  4.4工程量的确认:

  乙方承包范围以外工程量乙方应在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经甲方现场生产经理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乙方在合同承包以外的工作内容当月不结算即为乙方自行放弃,甲方将不予确认。(在次月5日前结算完毕)

  乙方承包范围以内的工程每月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预结,最终结算在工程完工后以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一次性进行结算。

  4.5付款方式:

  施工前期无预付款, 每月支付生活费1000元,特殊情况可以打申请报告给项目体予以解决,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并且结算完毕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时,个人所得税按结算总价的 %由乙方承担,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提供企业收据。

  4.6工作内容参照3.1条款,以下工作内容已包括,乙方在满足合同要求完成外不得向甲方另行结算或发生计时工:

  4.6.1乙方的管理人员费用;

  4.6.2与承包范围相关的电焊工作业;

  4.6.3电梯司机及负责三级电箱、开关线路维护、现场电工值班、照明的乙方电工工资;

  4.6.4乙方按标化工地管理发生的现场内完场清用工和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二结构材料、模板、钢筋等材料整理堆放标准化、落地灰清理、验收前的清扫、承包区域内清扫等发生的用工;

  4.6.5乙方承包范围内所需各类材料在工地现场内转运装卸用工;

  4.6.6成品保护所发生的用工(含楼梯、砼角的保护);

  4.6.7各种周转材料保养用工(含模板起钉、修补、刷隔离剂等);

  4.6.8配合测量放线弹线用工、甲方提供控制线,每个单元提供一个水平点。其它与工程有关的线均由乙方负责,配合甲方指定分包用工;

  4.6.9由于自然因素造成工程中断施工的间隙时间,施工中临时停工、停电、机械发生故障,钢筋、商品砼供应及其他建筑材料有可能中断的时间及兄弟单位配合所引起的材料机械等的间隙时间;

  4.6.10乙方在施工期间个人安全设施、小型工具、劳保用品及防暑降温、保暖抗寒、雨具等费用;

  4.6.11乙方人员调配至工地发生的车旅费、路程工资等相关费用。

  4.6.12合同中明确的乙方需提供的工具、辅材及加工机械等费用。

  4.6.13乙方人员交纳的养老金、待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福利工资。

  4.6.14此楼层超高和建筑超高已包含在综合价格内,甲方不再另行补贴或结算超高费。

  4.7竣工验收与结算

  4.7.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应参与甲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对于验收中提出的属乙方承包范围的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费用。

  4.7.2工程验收后,乙方应在28天内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甲方结合验收的质量标准和文明施工达标情况,以及双方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和专用条款,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完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作出付款计划。

  4.7.3甲、乙双方对工程完工结算价款发生异议,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委托有关部门仲裁执行。

  4.8由于甲方原因书面通知乙方整体联系停工3(含3天)当天以上,当月累计数整体停工达7(含7天)天以上(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应提供经甲方项目经理现场验收的当天乙方现场实际人数确认数证明为准,如乙方不能当场提供,或自行提交报告甲方不予认可,乙方由于甲方工作量增加或减少应自行增减劳动力,由于乙方提交的工作量不饱满要求停工补助甲方将不予认可,经认可的停工数甲方给予20元/天的停工补助。甲方要求乙方退场或安排部分员工退场则从即日起乙方要求的停工补助甲方将不予认可。

  5、质量保修: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金预留比例为乙方人工结算款的5%此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月内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未出现质量问题后一次交付给乙方。

  6、违约、索赔和争议:

  6.1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条款结账,或不按结账款付款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2如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乙方工作内容参照3.3.2款执行。

  6.3如乙方不能按条款确保工程质量标准参照3.2.2款执行。

  6.4如乙方为经甲方许可,中途离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5如乙方未能满足合同工期进度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经责令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消减分包项目或终止合同。

  6.6.如乙方承包后再行分包他方,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6.7乙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6.8违约责任手续:

  甲乙双方项目代表根据合同条款违约事项进行书面签发、牵手,双方在收到签收后48小时应予以答复并提出整改意见,如甲、乙双方现场代表执意不签收,双方可将违约书面报告传真至双方公司总部并作为违约凭证,结算时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6.9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7、不可抗力因素:

  7.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7.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认为有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应向甲方通报受害损失情况。

  7.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工期按下方法分别承担:

  7.3.1工程本身的损害和设备的损害由甲方负责承担。双方的人员伤亡由双方单位自行处理。

  7.3.2提供期间,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留在施工现场管的管理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

  7.3.3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8、补充条款:

  8.1乙方进场首先做一层样板,待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后续工作。

  8.2乙方过来的夫妻队伍一律在外面租房住宿。

  8.3砌筑搅拌砂浆由我们公司统一安排,最终费用由每个班组实际完成工程量均摊。

  8.4甲、乙双方达成一致的单价要确保墙体全部结束,中途任何一方不作调整单价,否则后果自负。

  8.5甲方提供乙方电箱、太阳灯、振动泵,保养、维修一切由乙方承担,其他工具设备乙方自理。

  8.6乙方应当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不违章操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甲方负责70%,乙方承担30%费用。

  8.7乙方每月发生点工单,需每月上报项目部施工员、项目经理书面签字确认,过期作废。

  9、合同生效与终止:

  9.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9.2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完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9.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9.4本合同正式签字后,甲方委派乙方委派双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实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砌墙抹灰承包合同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双方就中国家俱CBD-批发城二期北面砖砌围墙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围墙施工工程

  1.2工程地点:

  1.3工程概况:批发城二期北面砖砌围墙,总长约 米。

  1.4 承包范围:

  ⑴普通围墙(蒸压灰砂砖)120厚砖砌围墙高度约1.9米,条形砖基础,围墙单面1:2.5水泥砂浆粉刷(具体施工内容详见甲方提供的施工图)。

  ⑵鱼塘、壕沟填土及零时施工道路按现场测量签证为准。

  1.5工期: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及风霜雨雪天) 工期:开工时间20xx年1 月 29 日,30天内工程竣工验收完毕。

  1.6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本合同所约定工程全费用包干单价为每米 元,围墙长度约 米,工程暂定总价为 万元(大写 元整),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完成数量据实结算。

  第三条 承包方式

  3.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 计价原则及结算方式

  4.1涉及到建筑及装修的项目执行20xx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补充定额》,涉及拆除项目执行《湖北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统一基价表》(20xx)相关分册,涉及到水电安装的项目执行20xx年《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定额及单位估计表》相关分册。实际施工中发生上述定额中没有的项目,双方做工料机分析协商套用相近的定额子目。

  4.2取费文件:按《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文【20xx】216号文),总价下浮 个点(其中甲方核定的主材价格的价差不参与下浮)。人工费按湖北省20xx年80号文调整,人工价差计取3.6914%费率;材料价差计取5.6914%的费率。以上费用在付款时均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正规税务发票,税金乙方承担。

  4.3施工中发生的签证单:按直接费*(1+10%)计算,不再收其他任何费用。

  4.4经过以上取费方式计算出的本工程造价包含以下部分:

  4.4.1包含施工图中全部工程施工内容所需费用。

  4.4.2包含材料的采保费、运输费、装卸费、上下力资费、施工现场材料保管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属于乙方承包范围内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卸货、保管的费用。

  4.4.3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工程内容所必须的开办费用(含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用)深化设计费以及一切施工所必须因素的所需费用。

  4.4.4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验收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建管规费、检测费用等费用已含在本工程综合费率中(除税收以外的各种费用按不超过1%计取)。

  4.4.5包含施工期间利率、税率、国家政策性调整、施工环境和市场的变化等可能影响工程造价变化的因素。

  4.4.6包含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赶工补偿费、成品保护措施费、临建搬迁、施工及生活临时水电线路拉接、场外租地及交通费、其他保证合同工期措施费、建筑超高引起的人工、机械增加、成品保护、工地保安、安全挡板、停电停水措施、施工场地清理及施工垃圾外运、施工噪音环保措施、施工工地环卫费、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其他文明工地措施、其他技术措施等发生的所有的费用,因交叉作业导致的成品/半成品损坏需修复的费用。

  4.4.7总包配合费由乙方自行与总包单位协商(一般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并向总包单位支付,如有纠纷甲方应尽力组织双方协商。

  4.5、工程结算依据为:(1)本合同;(2)取费标准为本合同约定的取费标准的条款;(3)施工图及设计说明;(4)招投标文件;(5)建设方和本工程项目监理认可签字的施工组织设计;(6)施工日志;(7)甲方核定的材料核价单;(8)工程竣工图;(9)设计变更单(须经监理和甲方确认、盖章);(10)现场签证单(须经监理和甲方确认、盖章);(11)加盖施工方公章的正式的工程结算书及工程量计算式。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据实计算工程总价。

  4.6工程结算复核:

  4.6.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劳务人员工资已结清声明》(见附件三)、完整的工程结算报告后(报告内容须符合《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标准清单》之要求。(见附件一),甲方受理结算资料后90日内出具结算初审意见。

  4.6.2乙方在提交工程结算书15日后,应联系甲方初审部门的相关人员,具体确定校正、复核有关工程量和价格的时间安排,并无条件出席校正、复核,直至乙方与甲方造价人员有初步一致的结算书面意见。

  4.6.3最终结算造价以建设方集团复审部门与乙方双方核对量价后,双方签字盖章的复审金额为准。工程结算最终价款的确认见《告施工单位书》(附件四)。乙方对甲方造价人员提出的数量、单价异议或疑义以及结算会商、洽谈应无条件的予以配合、复核、求证,并按照合同的规定予以调整;若乙方在协商期内未实质响应甲方复审结果,视同乙方认可甲方的复审结果。复审计价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4.6.4工程结算时,在甲方造价人员未向乙方提交意见前,乙方没有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权利。

  第五条 甲方工作职责

  5.1 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2 甲方有权建议撤换认为不合适本工程的乙方任何人员。

  5.3 由甲方协助乙方向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并会审,双方认可方案。

  5.4 为乙方提供施工电源、水源接口,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工程职责

  6.1选派得力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按监理规范实施管理,建立质量自检制度、工程报监制度、认真按照相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管理,按时参加设计交底及现场协调会。

  6.2 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按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施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

  6.3工程竣工后,及时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工作,向甲方送交完整的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四套(含乙方一套),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6.4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需达到备案要求。若因乙方竣工资料有遗失、错漏等问题,致使甲方因此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5施工用水用电费由乙方承担,单独挂表,据实结算,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及监理方的统一安排,并由监理方及甲方签证及加盖公章作为结算依据。

  6.6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6.7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害、工伤、人身损害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8施工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乙方负责,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9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进度计划、延期开工

  7.1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立即进场组织施工(否则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所收工程款,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施工,接受甲方和监理公司对进度的检查。如果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7.2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按天承担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按合同包干总价的0.5%承担违约金,按天累计计算,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7.3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工期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不可抗力、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8.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3天内予以准确答复。

  第九条 检查和返工

  9.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公司的检查检验。

  9.2以上检查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不合格者,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查合格如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第十条 设计变更

  10.1乙方必须根据合同约定的材料、设备等的品牌、规格、型号等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变更文件,并阐述变更理由、变更内容、相应措施,提交变更预算造价书,并经设计单位、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同时双方必须明确材料变更价差。

  10.2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认为有必要对设计图纸及材料、设备进行修改,经甲方书面签发后,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按下述方式支付工程款:

  11.1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人员及设备退场,经甲方相关部门初验合格后,在7日内付至本合同暂定总价的50%;

  11.2 工程验收合格、资料交接完毕、办理完工程备案(如需备案),经预算部初审、审计部复审计算完毕后一年内分四次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的95%,在每季度末分批支付;

  11.3 工程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1年,质保期满经甲方使用部门签字认可无质量问题后7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

  11.4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甲方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合法、合规发票。

  第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2.1 乙方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若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将自行进行计量,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12.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双方发生其他合同纠纷,甲方认为需对完工率及工程质量进行鉴定时,甲方通知乙方共同进行鉴定或委托其他机构进行鉴定,乙方如接通知3日内不参加,甲方可自行计量,鉴定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结果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完工率、质量鉴定的标准及价款支付依据,相关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12.3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算。

  第十三条 工程质量和质量奖罚

  13.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如未达到质量要求,乙方承担返修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返修期不得超过工期的三分之一),如返修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甲方不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返修验收合格,扣减合同暂定总价款的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罚金。

  第十四条 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

  14.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4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如有修改,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4.2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完毕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并再经验收达到要求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重新验收合格的日期。

  第十五条 工程返修

  15.1本工程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质保期从甲方验收完毕之日起计算。

  15.2 质保期内乙方免费维修,并在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4小时内进行维修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或由于乙方的.原因,甲方未能联系上乙方,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除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外并处罚500元/次(从质保金中扣除);3日内不能到场维修或者三次不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维修时,甲方有权取得剩余质量保证金所有权,乙方应在3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并由乙方继续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六条 违约

  16.1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自超过约定付款日期15天次日起,按应付未付款项的同期银行利息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16.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进场日期超过3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所收甲方工程款,按合同总价的10%承担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6.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不履行合同或未经甲方同意停工超过3日,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0%承担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6.4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延误一天按500元/天承担违约金,按天累计计算(可从工程款中扣除,)工期延误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按合同工程总价的10%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6.5乙方施工经验收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乙方承担返修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返修不得超过原工期三分之一),如返修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甲方不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返修验收合格,扣减合同总价的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罚金。

  16.6如乙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行为,甲方认为乙方无能力继续承担本工程施工,甲方有权单方面消减工作量直到解除合同,并请乙方退场;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6.7本工程不得分包;经甲方书面许可分包的,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送甲方,并保证分包具备工程施工资质(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如乙方未经甲方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已完工部分不承担付款义务,并由乙方承担合同总造价的10%违约金,并向乙方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6.8如发现乙方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的法律责任,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0%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七条 争议

  17.1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2发生争议后,除依据本合同约定中止或解除合同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第十八条 其他

  18.1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8.2本合同正本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18.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明事项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砌墙抹灰承包合同6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二次结构(砌填充墙、及GZGLQL钢筋、砼、模板支设、拆除)劳务分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严肃履行。

  一、工程概括及内容

  1、工程名称:富田兴龙湾

  2、工程地点:新郑龙湖镇机场路北侧李垌村西

  3、承包性质: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4、质量标准:合格

  5、合同工期:自开工到结束每栋楼20天。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工程劳务承包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

  墙体填充墙砌筑 元/立方

  附属GZGLQL钢筋绑扎、砼浇筑、模板支设、拆除 元/立方 工程计量方式按实际发生量计量.

  付款方式:

  甲方分层对乙方进行质量鉴定,在符合质量的基础上,日常生活借支,每完成一层借完工程量价款的30%.每栋楼完成后,付完工程价款的95%,剩余5%待主体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无息)。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进场后,甲方提供乙方住房、伙房、及施工图纸1套

  2、甲方负责工程进度和技术质量管理,负责每一道工序的技术交底;

  3、甲方保证材料供应、施工用水、电及砂浆搅拌机;

  4、乙方自带施工所需的机具(手推车、灰槽、铁锹、线绳、尺杆、手担电据等)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按照施工图纸和有关规范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符合标准,必须返工处理,其工料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同乙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中途退场不予支付工程款。

  6、进入施工现场不允许穿拖鞋、高跟儿鞋,发现一次每人罚款50元。

  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否则每人罚款50元。

  8、禁止在伙房和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电暖器、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否则发现一次,没收并按规定处以罚款。

  9、严禁偷盗现场施工材料,一经发现给以2000-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10、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做到活完、料清、场地清,否则材料浪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发现一次200-500元罚款。

  11、严禁乘坐龙门架上下人,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逐出工地。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的工伤及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2、乙方应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管理控制,严禁打架斗殴、滋事,如由发生,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甲方不负责任何连带责任。

  3、本合同价款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施工中的劳务保护用品及属于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乙方自行解决。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立即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款付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电 话: 电 话:

  日期: __年__月__日 日期: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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