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吊车买卖的简单版合同范本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二手吊车买卖的简单版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就吊车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该车基本信息
厂牌型号 ZLJ5 车架号发动机号 车牌号码 首次落籍时间
二、甲方同意将此车以人民币 万元(大写 )转让给乙方。自20xx年12月20日成交起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合同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同时承担原甲方购买吊车时所承担的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若乙方未能全部承担以上责任,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吊车,乙方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乙方应于交接汽车吊前一次性支付吊车首付款 万元给甲方。
四、乙方付完吊车购车时全部款项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吊车过户手续,费用乙方自理。
五、车辆年审、过户及其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保证提供车辆信息的真实性。
六、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定金。
4、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自愿将车卖给乙方,车辆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一旦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
二、经双方协商价格为:32000元(大写:叁拾贰万元整),
乙方先付定金 5000 元(大写: 伍仟 元整),提车时在付 215000 元(大写: 贰拾壹万伍仟 元整)余下的 100000 元(大写 拾万 元整)于明年三月底以前支付完。买方于2014年3月5日之前支付完卖方余款100000元,如买方未支付完余款,卖方无偿收回此车。卖方不退买方任何费用,过户后车辆号牌 川Q23927买方原认此车伴为欠款担保。
三、此车自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此车自年 月 日 时 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过户由乙方办理,甲乙双方出示手续,一切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期限为5天(从把提车款付清算起)。
六、违约责任:
1、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转让成交价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协议,如甲方逾期履行超过五日,乙方可以解除协议并选择要求甲方支付转让成交价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或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定金。
3、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甲方经转让成交价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协议,如甲方逾期履行超过五日,乙方可以解除协议
并选择要求甲方支付转让成交价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或没收乙方支付的定金。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在合同履行之前,买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甲方:
乙方:
日期: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gunzhua.com/fanwen/hetong/313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