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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劳动合同

正式劳动合同



正式劳动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正式劳动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正式劳动合同1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本合同必须用黑色碳素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 方(用人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鉴于甲乙双方即将建立劳动关系,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郑重声明如下:

  甲方声明如下:

  甲方为依法登记的、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拥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甲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乙方工资,并尽可能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甲方尽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并尽可能为乙方提供相关培训,以提高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

  乙方声明如下:

  乙方愿意加入甲方的团队,成为甲方团队中的一员,并争取和甲方一起发展。

  乙方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应聘有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乙方承诺其应聘时无不适合本工作岗位的疾病;否则,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其他关系,否则,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保证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愿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及因商业秘密的泄漏而产生的不能投产或减产的损失等)。

  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甲方告知事项:

  乙方在甲方的

  工作内容:

  工作条件:

  工作地点:

  职业危害:

正式劳动合同2

  在我国,很多企业在劳动合同的签订方面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很少有企业和员工签订较长期的合同,《劳动合同法》从法律的角度,限制了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务派遣在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现在我国的劳务派遣形式多样,但是仍然存在着种种不规范。《劳动合同法》首次从法律的角度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制。随着经济的多元化发展,非全日制用工成为当前一种灵活雇佣的形式,《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做了明确定义和规范。

  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

  目前我国劳务派遣发展迅速,但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较为普遍。考虑到劳务派遣涉及到三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设专节进行了规范。

  第一,规定设立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资金应当一次到位。同时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且必须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工作期间支付最低工资等,加大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促使劳务派遣市场的合理化和规范化。

  第二,针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责任不清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几项措施:

  一是规定用工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进行岗位培训,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违约责任等。

  三是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是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一些权利,包括要求同工同酬的权利、工资正常调整的权利、对劳务派遣协议的知情权、工资不被克扣的权利、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等。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的条款。这说明劳务派遣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在合同中写明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那么就意味着劳务派遣单位应该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之前就与企业签订了协议。但是却没有指出现在存在的先招募大量的劳动者后,再与企业签订用工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的行为是不是属于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无工作期间需支付不得低于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很可能与企业签订的是一年的用工协议,但它却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为期两年的合同,当劳务派遣单位与企业的协议到期后,剩下一年的时间就需要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薪酬。可见国家出台劳动合同法的目的之一就是减少失业率,使得尽可能多的劳动者有最低工资。然而这有可能伤及劳务派遣单位的利益,所以其实施难度非常大。也许等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后,劳务派遣单位就不复存在了。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这就意味着,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两次两年期限的合同后,就需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在劳动者的劳动生涯中,如果劳务派遣机构没有派遣任务,他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的薪酬。由于劳务派遣规模较大,巨额的薪酬它必然不会

  承担。也许将来劳务派遣单位会彻底的消失,但是非正式就业的普遍化需要中介机构,将来的劳务派遣将以外包机构等其他形式出现。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企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很多企业使用非正式员工的最大原因就是节约劳动力成本。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促使企业雇佣正式员工以节约成本。这样非正式员工利益不仅得不到保护,反而会导致失业率上升。又或者,这一个规定最终成为一纸空文,得不到有效实施。

  有关短期契约工的规定

  现在的研究一般将非正式员工分为三类,合同在一年以内、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对于合同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契约员工,《劳动合同法》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在雇用短期契约形式的非正式员工方面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时也经常采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以往企业在管理中,为了实现劳动关系的短期效益,减少用人成本和避免用工管理的不便,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上一般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但《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生效执行后,企业要慎重使用一年一签的方式。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施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可以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所以,企业在延用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管理方式,势必在平衡角度上将企业置于被动。因此,改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探索中长期用工思路是企业当前的战略要求。

  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近年来,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较快。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为了规范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全日制就业健康发展,劳动保障部于20xx年发布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xx]12号)。《劳动合同法》在总结这一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做出特别规范。

  (一)非全日制用工定义

  所谓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定义为: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方式主要是指钟点工以及一些兼职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

  (二)非全日制用工签订书面合同情况

  对于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将会受到支付双倍工资等严厉的惩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劳动合同法第69条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也是与其短期性、即时结清性以及相对简单性的特点相符合的。在这种用工方式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主要是工资支付关系,权利义务较为简单,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几天的时间,因此,允许双方订立口头协议,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无须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从劳动者维权的角度讲,如果条件许可,应尽量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在多家单位同时工作的情况

  对于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其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未依法终止、解除之前,不得再和其他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属于工作关系的排他性。

  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则与此相反,享有和多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权利,这个规定也是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特点相符合的。当然,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上述权利也并非毫无限制的,其必须保证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下,主要是按照小时数计算工资,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按周、按月或按工作量计算工资。不论是小时工资还是计件工资,具体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按小时计算工资,可以类推出相应的小时工资加以比较。工资结算可以每天即时结清,也可以约定每周一结,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这一规定的提出解决了现实生活中有关在校大学生、离退休人员的用工,是否受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约束的问题。根据劳动部1995年制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一直以来认为大学生兼职不受劳动法调整,对于其报酬可以双方约定,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离退休人员在实践中,也一直是按劳务关系处理。在新法实施后,上述情形用工,也应受到本法的约束和保障。

  (五)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的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履行期限相对较短,因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试用期,即使双方做了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无效的,一律按照正常用工期看待。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适合自己的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一般而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往往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对同一岗位的工资,以致于很多单位把试用人员当成廉价劳动力,甚至利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相对容易的特点,频繁地更换试用人员,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劳动者的经济负担。非全日制用工本来就属于灵活用工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而且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收入也往往低于全日制职工,所以更应该严格控制试用期来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约定了试用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六)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的终止情况

  非全日制用工具有灵活性,这也是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相对简单的权利义务相对应的。非全日制用工双

  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无需提前通知。而且在非全日制用工状态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有别于全日制用工。

  本法是第一次用法律形式确定非全日制用工,较其他国家的定义,本法界定标准较严。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的概念,在我国出现的时间不长,但呈现出较快增长的趋势,劳动合同法针对其特点设专节做了相应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书面通知、口头通知均可。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用工都不用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从而促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规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本法所指的“终止用工”既包括因劳动合同期届满而导致的终止,也包括劳动合同期没有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国家立法机构本着减少失业率,规范就业市场的目的,出台了《劳动合同法》,这是对我国立法制度的一个补充。但是国家立法机构还需要对其进行更好的补充解释,各地方政府也需要出台严密严格的实施细则来保证它的实施,执法机构应该进行严格的监管,同时这更离不开企业的配合。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开始实施,我们希望能够看到这部法律很好的实施,真正的解决了非正式员工雇用中的许多不合理的现象,规范非正规就业,更好的保护非正式员工的权益。

正式劳动合同3

  甲方:

  地址: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第二条 本合同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七条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 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 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九条 乙方月工资标准为 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一条 甲方于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以货币形式向乙方足额支付月实发奖金。

  五、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 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 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十四条 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 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六、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十六条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 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 甲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

  3.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七、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

  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八、 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九、 其他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第二十六条 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正式劳动合同4

  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它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服从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以平等的身份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者经过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后,双方依法就劳动合同的条款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达成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劳动合同即告成立。劳动合同可以规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定时劳动合同地位平等,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为了提高签约效率和节省签约劳动量,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是用人单位事先拟好劳动合同,由劳动者作出是否签约的决定而不允许改变合同内容,也就是签定格式合同;虽然格式合同中单方面限制劳动者主要权利和免除用人单位主要义务的条款因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而归于无效,但劳动者签约时仍然应当注意完全理解格式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对其中的不合理部分提出异议。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为: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

  其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比较重要,因为《劳动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所以由用人单位提供的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常见于此处,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常常持此“尚方宝剑”提请仲裁,而使劳动者处于不利的地位。

  当前我国人才流动比较频繁,为防止不正当竞争,用人单位一般与高级职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负有保密义务,不能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这是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避止条款。因为竞业避止肯定会限制劳动者的职业自由,直接影响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后的职业发展和经济收入,所以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在竞业避止的年限内,补偿额一般不低于避止人员原工资的50%,而且竞业避止的年限应当适当,一般不超过两年。劳动者在签定竞业避止条款应特别注意工资补偿、避止年限、避止范围等,进行有效的自我保护。

  还应当注意: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最长不得超过6月;工作内容可以规定劳动者从事某一项或者几项具体的工作,也可以是某一类或者几类工作,但都要求明确而具体。

  用人单位不得将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列为约定解除条件,借以逃避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承担的经济补偿义务。如果劳动者家庭驻地离工作单位特别远,在合同中还应有食宿的解决方案。

  由于国务院目前尚未对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作出具体规定,对于企业高级职员来说,应当要求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据法律参加社会保险,这并不是合同所能约定和双方所能协商解决的,但双方可以就医疗、养老和人生意外伤害等补充商业保险订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正式劳动合同5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劳动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甲方相关制度和乙方岗位特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期望双方保持良好的长期聘用关系。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个月。

  第二条 本合同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四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六条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七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四、 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 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九条 乙方试用期月工资标准为 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一条 甲方于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 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结清之日起10日内 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五、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均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六、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 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 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十七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告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十九条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 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

  (一)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

  (二) 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二) 甲方经营的、乙方所在的店关闭;

  (三)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八、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九、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未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 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一) 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 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三) 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四) 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十、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条 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十一、 其他规定

  第三十二条 乙方在此确认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 册、奖惩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确认这些规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订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乙方有约束力。

  第三十三条 如果乙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 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讯地址给乙方邮寄的文件,视为已送达。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十五条 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式劳动合同6

  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认真负责、准时、保质保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根据甲方安排工作地点工作。如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的,甲方需告知准确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六条休假包括周六、周日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法定相关假期。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八条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十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执行。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执行。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桂林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桂林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九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八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20_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桂林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桂林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五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六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三条本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桂林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正式劳动合同7

甲方(用人单位):山东XXX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历城区XXX

  电话:188XXXXX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王先生

  乙方(劳动者):XXX

  电话:135XXXXXXX

  住址:济南市历城区XXXX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律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4月10日;

  2、本合同包含3个月的试用期(自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7月10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济南市历城区数码港大厦D座601室。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财务部门担任会计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2300元加绩效考核,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1800元;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每月的28号。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 (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律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20xx年4月10 日 日期:20xx年 4 月 10 日

正式劳动合同8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个月(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

  第二条本合同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成为甲方正式员工。

  第三条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填写到岗确认书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不顺延。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以及劳动报酬,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1)因乙方技能、身体等因素,其本身不能胜任约定的岗位工作,或不能实现工作目标的;

  (2)乙方因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甲方认为应调整工作的;

  (3)甲方因阶段性工作任务需要临时性调整乙方工作的;

  (4)甲方因组织机构发生变动而需要调整乙方工作的;

  (5)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调整的,双方均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甲方不承担劳动赔偿或劳动补偿。

  第六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在原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可不再另外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工作成绩考评,并通过考评结果给予相应的职位和薪酬,甲方可以根据考评结果来决定是否对乙方进行晋升、加薪等奖励或降职、降薪等处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八条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女职工提供劳动保护。

  第九条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的,乙方应服从安排。

  第十条乙方不能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加班,而是必须按程序进行书面审批,且待批准后方可认为是加班。

  四、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十二条乙方月基本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月工资的80%),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工资及工资发放按甲方《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甲方以货币形式或其他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作相应顺延)。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和医疗待遇以及乙方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

  第十五条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结清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第十七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二十一条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七、劳动纪律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以及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应在工作中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职业技能,以保证能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十三条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甲方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已经公示,或者已经告知乙方,乙方已经全面知晓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并保证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管理制度汇编》、《岗位说明书》 《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绩效考核量表》。

  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公司已发布或今后将发布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甲方公司规定标准、流程执行;乙方有违反制度、流程行为的,须接受各项制度、流程配套考核办法考核;甲方视其严重程度有权无条件解除与乙方劳动关系;乙方的行为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五条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六条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

  1.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

  2.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3.试用期考核不符合岗位需求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为其他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甲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

  3.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三十三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乙方不论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或离职,都应至少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

  本合同无论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乙方都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按甲方规章制度与甲方办理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相关离职手续并按甲方要求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离职及工作交接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且甲方可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第三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1.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六条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

  十一、其他规定

  第三十八条如果乙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讯地址给乙方邮寄的文件,视为已送达。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十条甲方的规章制度以及甲、乙双方签订的其他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附件:

  1、《日常管理制度汇编》

  2、《岗位说明书》

  3、《薪酬管理制度》

  4、《绩效管理制度》

  5、《绩效考核量表》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正式劳动合同9

  一、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解除聘用合同申请书》(即原辞职申请书)(①该材料由本人出具且须有本人亲笔签名,签名不得打印;②须在申请书内写明本人调入本单位时间、所评的最高职称以及“本人自愿申请与某某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字样;③一式一份,审批部门存留)

  2.本人所评最高职称复印件(①该材料由本人出具;②一式一份,由审批部门存留。)

  3.《关于某单位同意与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说明》(①该材料由单位出具;②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③该材料一式一份,审批部门存留。)

  4.填写《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备案表》(①该材料由单位和本人填写;②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本人签名、街道教办签署“同意该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申请”意见并加盖公章;③该材料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区人事部门一份、主管部门一份、单位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

  二、办理程序

  1.本人书面向学校提交解除聘用合同申请书、本人所评最高职称复印件,并下载填写《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备案表》经本人签名后提交学校填写。

  2.单位同意本人解除聘用合同后,出具单位同意与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说明。

  3.单位将本人书面“解除聘用合同申请书”、所评最高职称复印件、单位同意与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说明和《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备案表》于3个工作日内交至街道教办(直属学校直接交至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C304室)。

  4.街道教育办同意后,在“主管部门意见”栏左侧签署“同意该同志与聘用单位解除合同”并加盖教办公章,由教办将《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备案表》连同本人书面“解除聘用合同申请书”和单位同意与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说明于3个工作日内送交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C304室。

  5.经人力资源科提出意见,区教育局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后,按照解除聘用合同管理权限送交区人事局审批备案或直接由区教育局审批备案。

  6.经审批同意后,区教育局将《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备案表》交至街道教育办或直属单位。

  7.由单位和本人填写《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和合同副本。由本人签名单位盖章后,单位和本人分别留存一份。

  8.单位依据销编、停薪、并将以审批《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备案表》原件归入本人档案,将《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和合同副本复印一份交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提醒本人与区教育局档案室联络,处理档案转移问题。

  9.本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档案移交等手续后方可离岗。

  三、注意事项

  1.有了解除合同证明书就不用提供合同副本,其中证明书“字第__号”由单位编写。

  2.本人申请辞职即按解除聘用合同办理,而不是终止聘用合同。 3.已获得初级职称的仍由区教育局审批备案,已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由区人事局审批备案。

  4.原辞退手续参照此指南执行,单位须写明辞退原因,提供辞退相关证据材料。

正式劳动合同10

  用人单位(甲方)名称:

  性质: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劳动者(乙方)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德阳市弘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德阳市庐山南路71号0838-22268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本合同为1年期限合同,合同期自20xx年3月2日起至20xx年3月1日止,其中试用期0个月。合同期间乙方为甲方职工。

  二、乙方愿意在甲方德阳移动(地点) 网络部车间(部门)从事资管录入工种(工作)。合同期内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并按相应岗位实行岗位对应工资,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合理确定劳动定额。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时足额完成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

  三、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每月支付乙方工资报酬1200,试用期每月工资报酬元。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不能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并应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增长情况,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该时间可以适当顺延。

  四、甲方依法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并进行公示或书面告知乙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乙方应执行甲方依法建立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经营规范,遵守职业道德。

  五、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乙方若从事有毒有害工作时,甲方应在本合同“其他约定”中告知乙方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危害程度;甲方对职业病采取的防护措施;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劳动保护用品;甲方提供给乙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工作的特别待遇。

  乙方因工伤亡、患职业病或非因工伤亡、患病时,甲方依照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处理。

  六、乙方在现工作岗位上执行8工时工作制。除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外,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报酬。乙方知晓并同意按照甲方工作时间安排,实行每周六天的工作时间,甲方支付工资已包含乙方每周加班一天的固定加班工资。

  七、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其中,属于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扣缴。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并不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二)、在试用期间,甲、乙双方均可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是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不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其中属于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依法赔偿全部损失。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失职或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人民币贰仟元以上损失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若因乙方拒收书面通知或无法通知,甲方按乙方本合同提供的地址邮寄即视为送达,因乙方地址提供有误造成无法送达,责任由乙方承担: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企业内部经营体制或经营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市场因素等原因导致裁员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条款

  1、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科技成果、工程宣传图纸、技术秘密、营销渠道、方式或客户资料等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并属于甲方保密范围。甲方在给予乙方报酬中已考虑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或补偿金。

  2、甲方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再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业务活动、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在两年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否则,乙方由此所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乙方给甲方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两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自办任何与甲方有竞争关系或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企业或到上述企业就职。

  十、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若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培训前甲方另行与乙方签订相应协议,约定劳动服务期。若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甲方所支出培训费为限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乙方郑重承诺:

  自愿受聘于甲方,并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从业背景信息。乙方已妥善解决好与其他单位或机构的劳动关系,如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与其他单位或机构发生劳动纠纷,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及其后果。

  十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中的约定事项,及违反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被公司辞退开除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对乙方因违反甲方规定或违约行为有具体规定的,乙方按照该具体规定承担责任,本合同有明确约定的从约定。

  十三、特别约定

  双方同意包括甲方现有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和将来执行的规章制度均自动成为本合同附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经双方协商,如乙方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并诚信履行本协议,当年年底甲方另行按公司各个岗位的具体相关标准奖励乙方,本奖金在当年年终按考核结果,符合条件的与年终奖金一起一次性奖励乙方。若乙方不能诚信履行本协议,或存在其他违反公司制度行为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等,均不得享受本条约定的奖金。(本条属于考虑性条款)

  十四、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按规定向德阳市旌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终止、解除后,所有属于甲方但由乙方保管、使用的物品和图表及其它文件等乙方均应交还甲方。所有属于乙方个人所有,甲方代为保管或使用的乙方个人证件应退还乙方。甲方在乙方办结完工作交接时,向乙方支付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等费用。

  2、乙方住址更改应主动告知甲方。若乙方未告知甲方,甲方按乙方原住址发送有关文件视为已送达。

  3、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订立附加协议。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甲方(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

  鉴证机关(盖章):

正式劳动合同1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全额事业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XXXX学校制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签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办公室干事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五条 甲方每月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乙双方约定,月工资按其毕业时间套专技人员工资,按所聘专技岗位执行相应工资,月工资(含社保金)为 元。试用期期间,不享受学校福利待遇。试用期后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待遇。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月发放工资的清单。

  第六条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与在校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请事假、病假与在校正式职工同等标准扣除工资。

  第七条 乙方在婚假、产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八条 暑假期间根据学校需要安排乙方上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安排上班的按月工资标准计发实际工作时间工资,未安排上班的,不计发工资。

  第九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社保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或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从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在工作考核中不合格者;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四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怀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或与今后国家和怀化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怀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日期:

正式劳动合同1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_____ __ (姓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录用乙方从事 ______ (工作名称)。

  第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止。其中试用期限为____个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是:

  一、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二、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三、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并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作业卫生条件。

  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奖惩。

  第四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是:

  一、甲方必须每月按时发放乙方工资,不得拖欠。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五条 乙方在试用期每月工资为____________月,试用期完后为__________每月,加班工资另计。

  第六条 每天工作时间为八个小时。

  第七条 如双方可以规定,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正式劳动合同13

  甲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乙方:

  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试用期满后,如考核合格,予以录用,签定此合同。

  第二条、合同期限为下列第2项。

  1、无固定期限。

  2、固定期限。自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日。

  3、以完成____工作为限。

  第三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必须先签订公司《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此合同方可生效。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订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并对乙方实施管理。

  3、依据生产(经营)特点和乙方的工作岗位(内容),制订专项协议作为合同附件,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有关事项。

  4、告知乙方所从事工作的危险性和可能造成的职业危害,并在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和职业技术培训,并针对乙方的工作环境,按规定为乙方提供安全保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

  5、甲方不得无故解聘乙方人员,保证乙方工作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2、乙方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六条、劳动报酬的确定和支付:

  1、乙方人员基本工资为元/月。

  2、甲方每次月16日左右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3、乙方在工作期间如发生以下情况,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工资:

  (1)在公司工作不满两月的;

  (2)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

  (3)未经公司许可参加公务员、研究生、教师、事业编、驾驶证、工程师等职称和职业考试的,并因参加以上考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在公司入职考核或其他不定期考核中成绩严重不合格(<60分),或者因其他个人原因,公司予以劝退的;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解除和变更:

  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2、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自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之日起本合同即行解除。

  4、乙方参加公务员、研究生、教师、事业编、驾驶证、工程师考试和其他类型的职业、职称考试,必须在进公司求职之初,向甲方书面说明情况,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需无条件向甲方交纳5000元/月的误工费和培训费;并且甲方保留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时,本合同可以终止或解除。终止、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离职交接

  1、签定合同后,乙方不得随意离职,如需离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2、提出申请后,乙方需协助甲方人力资源部招聘或者内选代班人员,并且与代班人员完成详细工作交接,方可提出正式离职申请;同时,乙方需将工作明细、办公物品、借支帐务等与甲方交接清楚。

  3、完成工作及财务交接后,乙方需填写《离职人员签批审定表》,由乙方所在部门工作代班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董事长共同签字后方算认可,否则不予离职。

  4、乙方应严格按照离职程序办理,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扣发乙方两月工资、相关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如存在账务不清者,待乙方账务清楚后,甲方再给予乙方办理离职手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乙方应赔偿给甲方从入职起每半年10万元培训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离职或以旷工、消极怠工的形式变项离职,经甲方告知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每半年10万元的违约金。

  2、公司人员不得接受客户任何形式的礼金、礼品,不得吃、拿、卡、要,如有发现一律开除。业务方面人员不得个人收取货款,不得借公司之名私自开展业务,如有发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无条件给甲方以同等发生数额10倍的违约金。

  3、乙方由于玩忽职守或操作不当,给企业造成损失,(货物破损、丢失、污染、变质)根据责任大小企业有权扣其工资并罚款,其它不应有所犯错误,按企业内部管理处罚办法执行,个人自身损坏由自己承担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由企业追究经济责任和经国家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乙方擅自离职或按规定离职后,两年内不得组建公司,不得经营同类产品,不得转移客户或参与其它同行业的生产与经营,不得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合体经营或生产同类产品,否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半年。

  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理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员工手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期为年月日。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正式劳动合同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乡镇)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年。

  本协议于_____年__月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月__日终止。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工作。甲方因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工作有关或因工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客户、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第六条 按甲方现行的商铺工资管理制度支付乙方工资。甲方发薪每月日期为次月10日。合同期间若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调整或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时,乙方的工资待遇则作相应调整。

  第七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提前终止:

  1、发生甲方或乙方不可抗拒的因数,造成一方或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甲方员工守则及奖惩办法规定可以辞退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宣告破产、不再从事原经营行业。

  第十条 乙方有以下行为,甲方有权立即通报开除乙方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1、虚报帐目,帐目不清,弄虚作假,货款。

  2、偷盗财物,散布影响公司及同事形象的谣言。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且自愿放弃各项社保福利。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第十四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继续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就此合同内容向第三方保密。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正式劳动合同15

  兹有本单位职工 ,性别 ,

  年龄 ,住址 。劳动合同

  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

  ,根据《劳动法》第 条

  第 款 第 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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