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设备采购合同书
太阳能是由内部氢原子发生聚变释放出巨大核能而产生的能,来自太阳的辐射能量。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 大 写:人民币 万元整 大 写: 人民币 万元整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正常运行 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加以变更及修改)
2、友情链接:
3、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 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收货人名称:(应为签约单位名称) 地址: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美的工业城并经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设备交货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交货日期及何为交货:如规定供方将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使用视为交货,则对设备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约定明确)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 天 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 天内安排初步验收。设备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通过双方的合格验收并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
六、现场服务(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1.供方现场人员应遵守需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
2.供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请供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应予协助。
七、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视具体情况加以约定或在技术协议详细约定;如无必要,可不约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 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3、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 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
4、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乙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5、设备未按照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 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十一、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合同编号: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序号 产品名称及牌号或商标 产地或国别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合计金额 ¥ 大写: (含税价)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5日内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关于该产品的国家质量标准文件,在供货时附出厂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交货:
1、交货日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 个工作日。
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3、交货地点:———————— 。
四、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 年。
在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卖方负责免费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在质保期内,卖方应对设备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2、乙方提供———— 年免费维修,如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到达甲方现场,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技术性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
3、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五、设备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包装上注明货物品种及数量。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设备一起发送。
3、设备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发货到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准备接货。
六、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1、甲方对乙方所交设备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由甲乙双方现场安装调节器试,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3、甲方收货时对产品的外观检查或开箱清点,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七、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预付款。
2、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甲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个工作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卖方总责任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 加工系统,为成套设备生产线。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该成套设备生产线是符合下述要求的:
1.1该生产线生产能力不低于 ,除卖方设备说明书载明的维修时间外,可连续运转,使年生产能力不低于 。卖方保证设备是运用卖方最新技术的全套设备
1.2生产的产品规格应为标准尺寸并符合双方对产品的要求
1.3卖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使设备达到规定生产能力的试生产。具体规定依照本附件第2款
1.4卖方向买方提供操作,维修工作人员培训,并提供相应培训教材及手册具体规定依照本附件第3款
1.5卖方所提供的设备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选材,制造以及检验和实验。卖方向买方提供质量证书以确保所生产设备符合国家标准
1.6卖方应对其供应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检验;质量合格证,检验和试验记录应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并将这些文件提供给买方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
1.7卖方得向买方提交根据具体要求制订的生产及安装布置图和土建要求
2安装、调试、试运行
2.1在买方根据卖方要求准备好场地的条件下,卖方在设备运抵买方生产现场一周内,应开始设备的安装、调试
2.2卖方安装调试时间不应长于30个工作日
2.3生产线验收的标准是连续三天生产每天连续生产 个小时,买方负责提供原料。试运行时间不应迟于XX年 月 日
2.4卖方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成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只要符合本合同第2.3款的要求,买方应予以认可
2.5设备未按照约定通过买方认可,每迟延一天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验收合格,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2.6买方应为卖方安装、调试、达产提供支持,包括适时准备好安装人员、场地、必要的设备和工具。买方须提供足够的人力在卖方的技术指导下参与设备的卸货和安装
3.人员培训
3.1卖方应在生产设备发远时随时发远全部设备的完整技术资料。卖方应在设备安装前向买方提交书面培训计划和培训教材,培训开始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能迟于安装,调试开始后3个工作日
3.2培训时间不应少于30个工作日,从设备安装之日起计算
3.3培训内容应包括设备的使用、操作;设备的保养、维护;生产线的调整等。培训应采取理论与实际操作结合的方式,卖方可对被培训人员进行考试,认可其是否合格
3.4培训人员数目包括:设备操作人员 人;设备维修人员 人;生产线调试人员 人
3.5为了保证生产线设备正常运转,由卖方派专人在第一年跟踪生产线生产,为期6个月,不连续,自设备安装之日算起
4费用
4.1卖方派出的安装、调试、培训及跟随生产人员在到达买方设备安装所在地之前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在到达买方设备安装所在地之后的食、宿、本地交通费用由买方承担,按买方标准计算
5备品备件
5.1备品备件清单须满足生产线年生产 所需。该备品备件包含在成套设备生产线价格之内,买方若追加备品备件订货,双方将别在补充合同中规定
5.2卖方自工厂设备交接验收后 年内,根据买方需要,以优惠的条件供应买方本合同所涵盖的生产线所需的一切设备及备品备件,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3卖方同意,在买方紧急需要时,自接到买方订货通知到发货不应超过 小时,并以前款优惠价格供货
6付款方式、交货期
6.1买方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毕,经买方认可一周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正常运行 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6.2卖方应在收到收到买方第一批货款后 天内,完成设备的交货。卖方负责货物包装、运输及保险
6.3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起 天,如发现品质或数量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时,包括属于保险公司或运输公司责任,买方有权要求换货或索赔及所有因换货及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换货的费用、仓储及装卸费,由卖方负担
6.4延迟交货及罚金:卖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只有在卖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扣除罚金的条件下,买方同意延迟交货。罚金为每7天罚合同总金额的0.5%,不足7天按7天计,但赔付不超过有关货物金额的5%,如卖方交货晚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10周,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而卖方仍应毫不延迟地如上所述向买方交付罚金
7保修
7.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 年。保修期内,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保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买方现场维修
7.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买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卖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买方承担
7.3保修期后,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维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买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买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7.4保修期内,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7.5卖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卖方未能在接到买方通知三十天内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8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并有责任避免损失的扩大。
9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10合同文本及效力
11.1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1.2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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