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委托合同范本
委托合同一经成立,无偿有偿与否,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下面是刑事辩护委托合同范本,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委托人 经与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指派 律师担任 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辩护人。
二、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 向律师事务所缴纳律师服务费人民币 。
三、本合同书有效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 止。
四、本合同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人:
受托人:
二Oxx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因被 市检察院指控犯有 罪,现案件将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鉴于,甲方愿意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担任第一审和第二审辩护人。
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第一审和第二审刑事辩护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担任其第一审和第二审阶段的辩护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被告人第一审和第二审的辩护人。
第二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真实、客观、全面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必要的帮助;
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及办案费。
(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除非由于律师所不能控制的原因,在法院审理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1、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2、听取甲方对指控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根据需要及有效时间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3、乙方辩护律师应按时出庭,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
4、依法尽职、尽责为甲方进行辩护。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甲方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乙方应对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6、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不得接受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并为其辩护。
第三条 辩护费及办案费
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和复杂程序,甲方向乙方支付辩护费 元人民币,支付方式如下:
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支付辩护费 元人民币;
乙方辩护律师接到法院出庭通知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辩护费 元人民币;
第一审判决宣判后三日内向乙方支付辩护费 元人民币。
乙方辩护律师在本市区内的办案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辩护律师在本市区外的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办案费是指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必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通讯、复印、打字等费用。
如因甲方不上诉或其它原因不进入第二审程序,则视为本协议终止,乙方应收取(包括已收取)的上述辩护费用不再退还。
如甲方未被检察机关以被告人身份指控有罪并移送人民法院,乙方应将已收取的辩护费退还甲方,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取辩护费50%的咨询费用或劳务费用。
第四条 主协调人
作为主协调人甲方指定 、 负责协调与案件有关的各个方面的关系,在 出差不在期间,指定 为代表。
第五条 责任
如果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辩护费全额退还甲方;如果甲方无故终止,辩护费不退还。
第六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第二审终结止(判决、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及撤销诉讼)。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认为乙方或乙方辩护律师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北京市鼎知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xx大街xx号金隅大厦xx邮政编码:xx电话:xx 传真:xx8
鉴于, 因涉嫌 被 检察院指控,现案件已/或将移送 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鉴于,甲方愿意聘请乙方律师为 担任一审辩护人。 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担任被告人 一审阶段的辩护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 律师担任第一审辩护人。
第二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真实、客观、全面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及办案费。
(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除非由于律师所不能控制的原因,在法院第一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1、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2、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3、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辩护费及办案费
根据本案具体情况和复杂程度,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元和办案费 元, 共计人民币 元。
辩护费包括本协议第二条第(二)项所规定乙方应完成的工作的费用及向相关人员的有关咨询费用。
办案费是指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通讯、复印、打字等费用及乙方辅助人员的报酬。办案费采用包干方式。除非甲方同意,无论乙方的实际办案支出是否超过该费用,甲方均无另行给付的义务。
第四条 支付时间
辩护费及办案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给付,至迟不超过本协议签定的次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时,可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第五条 责任
如果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辩护费全额退还甲方;如果甲方无故终止,辩护费不退还。
第六条 特殊规定
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且甲方已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了辩护费、办案费后,乙方律师应及时向一审法院提交辩护手续,并会见被告人,委托的最终生效以被告人本人同意由乙方律师为其担任一审辩护人为准。
如果被告人本人不同意乙方律师为其担任一审辩护人,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及一审法院,并协商部分退还辩护费及剩余办案费,双方终止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一审终结止。(判决、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及撤销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甲方: 乙方:北京市鼎知律师事务所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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