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合同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小学学校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学校教师工作岗位职责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支部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党支部书记要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全面负责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
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依靠全体教职工、学生深化教育改革,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
2.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讨论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师资队伍建设、基本建设、经费管理以及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决策。
3.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配合校长抓好德育工作。
5.常与党支部委员和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互通情报,交流情况,支持工作,协调党政工团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6.聚精会神抓好党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完善党内制度,保证党的活动制度化、党员行为规范化;检查各支部组织生活及党的各项工作情况。
7.严格把好“人口”关,慎重地做好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推荐工作,培养骨干,抓好典型,表扬先进。
8.加强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9.加强党支部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抓好支部委员和党员的学习,按时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活动,搞好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团结协作,勤政廉洁。
10.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它们根据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校内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做好统战、关工委、老干部等工作。
11. 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各项工作。
校长工作职责
1.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学校管理手段现代化。学校各项工作的实施有计划、指导、检查和考核。积极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办学机制,提高办学效益。
2.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校长对学校的领导首先是教育思想的领导。校长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努力为国家培养大批现代化人才打好基础。
3.在上级党委和上级教育部门的领导下,校长负责全校的教育行政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领导的精神,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育改革的要求,制定每一学期的工作计划和长远工作计划。加强学校的管理工作,认真改进管理制度,保证学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校长对学校的工作要全面规划、统筹安排。负责审批政教处、教导处、教科研室、总务处等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定期检查各部门工作,并向上级及全校教职工作报告。
5.安排好全校人事,加强对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培养,重视在职教师的进修,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逐步提高师资水平,改进和完善考核工作,优化教师队伍。做好教师的职务评审工作。
6.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教改工作。
7.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教育工作。
8.加强学校教科研工作,组织学校的重点课题,推动和指导学校的教科研,形成全校的教科研队伍网络。
9.抓好学校的体、音、美及卫生等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全体教职员工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文娱、体育活动,组织和促进学生进行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各种课外活动。
10.对总务、财务工作的领导,督促后勤人员做好学校教育教学的服务工作,积极添置和改善学校各种设施,努力办成一流学校。合理使用学校经费,关心师生员工生活,搞好福利工作。健全和落实学校的安全保卫制度。
11.负责中层干部的考查、评议、调整、任免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领导和组织干部、教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提高教职工的素质。
12.合理安排教职工的工作,并按规定手续审批教职工请假事宜。
13.实行校长负责制的集体领导,各行政人员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主持由中层干部参加的校务会议。校长、副校长根据需要及时举行办公会议,交流情况,研究和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处理学校有关事项。经常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
14.负责和指导做好学校的各项档案工作。
副校长岗位职责
1.根据办学目标,配合校长制度每学期工作计划。
2.协助校长,根据素质教育要求和学校教育工作实际,调整教育计划,妥
善安排人力。
3.在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能根据学校计划的要求及学校
的实际情况整体部署,认真实施,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4.根据学校计划,督促教导处合理安排课表,促使学校工作正常运转。
5.开学两周抓好教导处计划、教科室计划、年级组计划、教研组计划的制
定。
6.协助校长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工作的流程管理。能按照学校教学流程环
节,抓好学校教学工作。有布置、有重点、有检查地抓好各年级、各学科教学,使教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7.坚持抓好教科研工作。根据学校教学的需要,制定每学期的教科研任务,定期深入教研组,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教育、教学经验。
8.深入教学第一线,及时了解教育质量的实际情况,不断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9.督促教导处落实教导处计划中提出的各项教学管理工作。
10.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既注意对青年教师常规训练,又注意有层次的培养,使青年教师在教学上迅速提高。
11.协助校长主管德育及学生工作。根据学校规划及年级计划。制定出学校“全员育人工程”和德育、学生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
12.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学年和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学生德育工作计划及学生安全工作计划。
13.抓好德育处工作。认真落实德育处的三项主要工作:德育及提高德育水平;学生管理及提高管理水平;校园文化建设及强化校园文化氛围 。使德育工作既讲求实效,又具有本校特色。
14.抓好德育队伍建设。
15.抓好年级组工作。选拔优秀教师担任年级主任,并针对不同年级组提出不同工作任务,总结各个年级组的工作特点和学生教育的规律,使年级组成为德育和学生工作的基础。深入重点和难点岗位,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16.抓好体卫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学校规划和计划制定出相关规划和工作计划,全面负责学生体育教育、卫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活动等,认真组织好体育运动会及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并使学校传统体育工作得到继承和发扬。
17.抓好艺术教育及学生课外活动。
18.加强学生爱校教育。
19.协助校长做好招生及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20.做好教学工作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及教师教学评价。
21.接受并完成校长委托的学校其他工作。
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1.协助党支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知识分子及民主党派的'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同心同德办好学校。
2.创造条件,让会员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保障会员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3.领导与组织全体会员参加各项政治和业务活动,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和国家政策法令。
4.加强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为人师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各种不良倾向。
5.关心会员的物质和文娱、体育生活,协助行政领导解决会员的实际困难。关心好职工的婚、丧大事。
6.搞好工会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做好以下工作:
⑴召集并主持工会委员会会议,负责贯彻工会委员会的决议。
⑵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⑶领导工会委员会开展工作,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并检查工作执行情况。
⑷代表工会出席各种会议。
⑸在党支部领导下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⑹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工会委员会行使教代会职权。
教导主任工作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配合校长制定并实施学校的工作计划;检查并总结教导处的教育教学工作,审查教研组和班主任工作计划。
2.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组织管理教学工作,掌握各科教师贯彻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情况,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指导并开展各种教育教学科研和学校科技活动。
3.配合校长与党支部向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定期布置、检查班主任工作,向学生进行劳动教育,定期召开家长会。
4.组织安排学生的体育卫生和生活管理工作,抓好“两课、两操”(体育课、活动课,课间操、眼保健操)和群众性体育活动,搞好学生卫生保健和安全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5.组织和领导教务行政工作,搞好招生、编班、学籍管理,以及图书、资料、实验、电教等的管理工作。
6.每学期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体育卫生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书面总结向校领导汇报;组织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开展学期(学年)的学生评优评先奖励活动。
7.接受并完成校长委托的学校其他工作。
8、副教导协助教导开展教导处各项工作,主管学校学生品德养成教育、学籍管理工作。
总务主任工作职责
总务主任在校长直接领导下,负责学校的总务管理工作。并做好自己分管的具体工作。
1.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工作计划,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需要,结合学校财力、物力和人力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总务管理学期和学年工作计划,并做好学期和学年总结工作。
2.主持总务处工作会议,组织和领导总务管理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合理组织人力,恰当地安排、分配、协调总务人员的工作。
3.在保证教育教学需要的前提下,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和经费使用方案,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严格把握使用。负责搞好经费决算,向教代会、校长和校长办公室汇报一年来经费使用情况。
4.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按政策、制度办事,理好财、管好家,保证教学供应。
5.全面掌握学校财产,建立健全物资、校产管理制度,把好请购、保管和供用关,对各项教学设备及其他各项设备的种类、规格、性能、成色和数量要心中有数,并要及时做好设备的处置、调配和增添工作。搞好学校基建和房屋维修工作.管理体育活动场地,要不断提高财产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教育师生用好、管好学校的各项财产和设备,爱护公共财物。寒暑假做好校舍、设备和场地的全面检查维修工作,会同其他处室做好开学前的物质准备工作。
6.要着重抓好师生生活,安排好照明、打水和取暖,要特别重视办好师生食堂,根据需要办好或协助工会、办公室办好各项集体福利,减轻教职工事物性负担,解除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7.协助治保等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加强对危房、饮食和其他方面的检查,要备好防火用具和设备,并修建或添置必要的防盗设施和设备,要定期检查,并要建立必要的制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8.认真组织和领导总务管理人员做好阶段性、突发性和偶发性的工作。在工作中要力争主动请求汇报,及时解决问题。
9.组织搞好学校的绿化和环境卫生工作。
10.勤俭节约、开源节流。不断积累资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适当地发送教职工集体福利和物质生活。
11.领导管理好总务人员,提高总务管理人员素质,工作上以身作则,帮助工作有困难的同志搞好工作,提高总务管理工作水平。
12.为了更好地搞好总务管理工作,要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遇重大事件或问题,应及时请求汇报,要主动争取教导、工会和团队等组织和部门的协助配合和支持。
13、接受并完成校长委托的学校其他工作
教科室主任工作职责
1.在校长、分管校长的领导下,主持科研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教育科研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及其指示精神,创造性地开展的教育科研工作。
2.根据学校发展的整体规划,负责制订学校科研室工作计划,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做好科研工作的年度总结,不断提炼科研促教改的新经验,使学校走上“科研兴校”的快车道。
3.努力把学校的改革思路转化为统领学校发展的龙头课题,并把课题分解细化为年级组、教研组的集体课题,促进学校特色的形成。
4.建立学校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完善科研档案的管理,构建学校科研结构网络,促进学校教育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
5.组织校级课题的立项和上级教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组织指导检查每周一午的教研活动,组织指导检查开展校内外的教学教研活动。
6.建立青年教师科研志愿者小组,逐步形成一支富有战斗力的科研骨干队伍。
7.积极建议学校领导为教师购买科研方面的书籍及订阅杂志,利用校园网等多种渠道为教师提供科研的动态信息及推荐贴近教改实际的新成果。
8.积极发动教师参与教育科研并撰写教育科研成果,组织有质量的科研成果参与上级举办的教育科研成果评比和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评比。
9.经常与上级科研主管部门交流沟通,汇报学校科研工作取得的新进展,以获得科研动态信息和得到有效的工作指导,积极申报并举办科研成果的展示会。
10.对科研课题进行全过程管理,包括课题的申报、筛选、论证、规划、检查、评奖、推广等,并及时做好科研档案。
11.加强对学校已立项的校级以上课题的指导、管理,以确保课题研究按时完成。
12.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开发课题研究,并积极参与校级以上大型课题的研究工作。
13.每学期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科研理论,并向教师提供科研方面的资料,使教师能充实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研究水平和工作效能。
14.每学期为教师作科研方面的专题讲座一次。组织指导检查学校教学教研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校内外的教学研讨活动。
15.根据研究方向与兄弟学校教科室组成科研联合体,增强研究力量,以达到资源整合与共享的目的,促进研究的深入开展,带动基层学校共同发展。
16.主动关心科室人员的思想、生活、工作与学习,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17.为教师专业发展搭建平台,出版学校的教育科研成果专集、学校教育专辑(包括学校教育研究电子版)。
18.组织发动和积极鼓励教师参与各类教科研成果的评奖活动,组织评选先进教研组和优秀教研工作者。
19.与教导处一起做好对外公开教学的组织、协调与指导工作。
20.教科室副主任协助科室主任开展各项工作
21.接受并完成校长委托的学校其他工作。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武汉大学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在参与社会经济和民事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 合同管理遵循防范风险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 合同管理实行统一指导监督、分类管理、各负其责的制度。
二、合同的分类与归口
第五条 合同主要有办学、科研、产业、基建、招投标、国际交流、劳动人事、后勤保障等类别,依据合同性质和内容分别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管理。涉及经济利益的合同须经财务部门会签。
第六条 为规范合同格式,各职能部门应分类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并报学校法制工作部门审核和备案。
第七条 学校法制工作部门统一指导、监督学校合同事务。各职能部门对职能范围内所涉合同事务进行归口管理,其主要负责人为合同管理责任人,并确定专人作为合同管理人员。
第八条 学校各单位和职能部门未经授权不得对外签订合同。确需签订的,由职能部门进行审查,并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签订。分管校领导认为合同内容涉及学校重大利益的,应提交学校相关会议审定后签订。
第九条 学校分类刻制合同专用章,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在学校授权范围内使用。
第十条 审计部门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对合同进行审计。
三、合同的审查与复查
第十一条 合同拟订前,职能部门应从维护学校权益出发对合同当事人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进行调查,在对合作事项的可行性和合法性进行必要论证后,开展合同文本起草工作。
第十二条 合同签订前,职能部门应就以下方面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
(一)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二)合作事项是否有利于学校;
(三)合同内容是否真实、可行;
(四)合同必要条款是否完备。
第十三条 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审查后的合同文本签署意见。合同内容涉及到几个职能部门的,须由相关职能部门会签。涉及学校重大利益的合同应送学校法制工作部门进行复查。
第十四条 对需进行复查的合同,送审时应填写送审单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合同当事人资质的说明或证明;
(二)合同文本一式两份,涉外合同须提供中文文本;
(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关于合同文本的意见;
(四)合同可行性及风险的论证或说明;
(五)其它材料。
对不提供上述材料的,学校法制工作部门不予复查。
第十五条 学校法制工作部门应在收到送审材料后六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遇重大事项或其它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复查期限。
第十六条 学校法制工作部门对合同材料进行复查后,应作出通过审查、建议修改或不予通过的明确结论,并出具复查意见书。
第十七条 合同文本通过审查但在签订前有异动的,应重新审查。
四、合同的履行与建档
第十八条 职能部门应安排专人对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管理,督促具体实施者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合同,同时督促合作方履约。
第十九条 合同具体实施者应保存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材料。因保管不善造成不利后果或者故意销毁、隐匿合同材料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职能部门应妥善保管所有合同材料并建档备查。
第二十一条 对合同引发的纠纷,职能部门负责及时、妥善处理。
五、责任追究与奖励
第二十二条 受委托人不得超出授权范围对外签订合同。因越权签订合同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未经学校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外签订合同;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对外签订合同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签订者承担。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失职、渎职或以权谋私,损害学校利益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对优秀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六、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后勤服务集团参照本办法管理合同事务。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举办或设立的事业单位法人、独资企业法人可参照本办法管理合同事务。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 20** 年 5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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