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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情况的报告

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情况的报告



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情况的报告

  根据省委、政府《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川委发[2006]18号)精神,我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工作起步于2007年8月,次年编制完成了《遂宁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08-2015)》,2009年,经市人大批准已正式实施。2010年6月,遂宁市被国家环保部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同年,市委、市政府出台《遂宁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工作任务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并成立了由书记、市长任总指挥,市委副书记任指挥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指挥长的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指挥部,标志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工作拉开帷幕。现将我市创建国家级级市有关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创建目标
  总体目标:城乡环境全面达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城乡环境统筹协调、自然资源有效保护、生态风险得到防控、人民生活安定富足、生态文化长足发展。
  工作目标:到2014年,80%县(区)成功创建成为生态县(区),2015年,建成国家生态市。
  二、创建指标
  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共分两个部分,即:基本条件(5项)和建设指标(19项)。基本条件中有一项前置性指标:即国家级生态市必须有80%的县(区)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指标并获命名(国家级生态县(区)必须有80%的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并获命名);中心城市必须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并命名。
  三、进展情况
  通过努力,截止2012年底,我市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蓬溪县赤城镇)。省级生态县2个(船山区、射洪县);省级生态乡镇14个(射洪县5个,船山区3个,大英县3个,蓬溪县3个);通过省级生态乡镇技术核查25个;省级生态村27个(船山区11个,安居区2个,射洪县9个,蓬溪县3个,大英县2个)。市级生态村738个(船山区141个,安居区61个,射洪县104个,蓬溪县305个,大英县127个);生态家园700户。
  遂 宁 市 生 态 创 建 一 览 表

县(区)国家级省级还未创建的乡镇备注
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县区已命名乡镇技术核查乡镇
船山区

2012、5新桥镇、桂花镇、永兴镇、龙凤镇(4个)河沙镇、保升乡(2个)、
复桥、唐家、南强仁里西宁老池(6个)12个乡镇
安居区




安居、横山、会龙、东禅、分水、石洞、三家、玉丰、西眉、磨溪、拦江、保石、白马、中兴;聚贤、常理、大安、马家、莲花、观音、步云(21个)21个乡镇
射洪县

2010、5太兴乡、金家镇、香山镇、瞿河乡、凤来镇(5个)沱牌、太和、万林、广兴、仁和、明星、金华、太乙、大榆、东岳、洋溪、青岗、天仙、金鹤(14个)太乙镇、 涪西镇 、陈古镇、 潼射镇、 曹碑镇、 官升镇、伏河乡 、青堤乡、 双溪乡、 文升乡、 玉太乡(11个)30个乡镇
蓬溪县
赤城镇
赤城镇、大石镇、宝梵镇(3个)明月、回水、常乐、板桥、群利、新会、文井(7个)高坪镇、 群利镇、 下东乡、 新星乡 、罗戈乡、 槐花乡 、吉星乡、 黄泥乡、 金龙乡、 农兴乡、 新胜乡、 高升乡、蓬南、三风、任隆、红江、鸣凤、荷叶、金桥、天福、吉祥(21个)31个乡镇
大英县


蓬莱镇、卓筒井镇(2个)河边镇、回马镇(2个)隆盛、智水、通仙、金元、象山、天保、玉峰(7个)11个乡镇
合计01个2个14个25个66个105

  四、主要问题
  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是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更高阶段,是一个城市生态示范区的最终目标。因此要求更高、难度更大。结合创建指标和近年来创建进展情况,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资金不足,积极性不高。按照创建要求,到2015年,我市5个县(区)105个涉农乡镇必须成功创建4个国家级生态县(区),84个国家级乡镇。目前,仅蓬溪县赤城镇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差距很大。主要原因是各级政府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财政未将生态创建工作列入财政预算,直接影响了县(区)、乡镇创建积极性。
  (二)重视不够,发展不平衡。创建国家级生态市的前提条件是中心城市必须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并命名,因此近年来市、县(区)把主要精力用在创模工作上,对生态市创建工作抓得不力。同时,生态市创建工作未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造成县(区)、乡镇政府领导未将创建工作摆在年度工作的重要位置,发展及不平衡。截至目前,安居区没有一个乡镇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
  (三)程序严格,推进有难度。申报国家级生态市有严格的程序和标准。即:县(区)所辖的'乡镇必须有80%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并获命名,才能申报国家级生态县(区);市所辖县(区)必须有80%达到国家生态县(区)建设指标并获命名,才能申报国家级生态市。而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县(区),又必须以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县(区)为基础。
  去年省环保厅新修订了《四川省生态县(市、区)建设指标》中规定,申报省级生态乡镇验收,必须建成并运行生活污水厂(站)。而我市绝大多数乡镇未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全市运行或在建的乡镇生活污水厂、站只有20个),严重制约了我市生态市创建工作。
  五、建议
  为使创建工作有序有力推进,确保我市2015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市,建议:
  一是增加投入。各县(区)财政年度预算要安排必要的生态建设资金,重点支持生态乡镇的创建工作。同时,各级各部门也争取国家、省级各类项目资金,集中或优先用于生态环境项目特别是乡镇生活污水厂(站)的建设。按照“两个”80%的要求,我市5个县(区)105个涉农乡镇必须在2015年成功创建4个国家级生态县(区)、84个国家级乡镇。据初步估算,仅投入建设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资金就高达2.4亿元左右。
  二是重新规划。创建国家级生态市,规划是前提。市上已编制完成了《遂宁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08-2015)》。但以目前工作进展情况,要按期完成目标任务,难度非常大。以满足“两个”80%为例,从现在起至2015年底止,平均每月必须有近3个乡镇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验收并命名,每年必须有1至2个县(区)通过国家生态县(区)验收。因此建议市委、市政府对《遂宁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08-2015)》进行修订,将创建目标适当延期至2018年(省九次会议提出生态省建设目标为2020年),并加强督促检查,逗硬解决规划滞后、应付创建倾向。
  三是严格考核。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关键在县(区),重点在乡镇。建议市委、市政府在创国模结束后,根据干部人事变更实际,调整各级创建组织领导机构,把主要精力转移到创建国家生态市上来,防止疲沓、松劲现象发生;将创建阶段目标任务纳入各县(区)领导班子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市委、市政府日常督查工作,确保生态市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如期完成。
  四是营造氛围。动员各方力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全市各类学校要开办生态环境教育课,使生态市创建工作成为了遂宁市党政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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