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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社区工作总结

律师社区工作总结



律师社区工作总结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提升我们发现问题的能力,为此我们要做好回顾,写好总结。总结你想好怎么写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律师社区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律师社区工作总结1

  根据《xx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律师进社区进乡村法律服务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司通【20xx】86号)精神的要求,我县开展了一系列的连续的律师进社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些活动一方面帮助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律师服务和谐社会创建的能力和水平。现对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共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4次,共计深入社区数2个,已开展进社区数4个,参与进社区事务所3家,参与进社区律师数28人。参与的事务所和律师数目又上一个台阶,百姓对此次活动也表示充分肯定和热烈欢迎。这使得我们开展的律师进社区活动能够真正深入民心,真正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以定纷止争为着力点,促进社区的稳定和谐。

  二、律师进社区活动共开展法律咨询645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900份,调解纠纷10起,为社区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304件,提供法律援助45件,走访群众66户。各律师事务所一社区一律所的'原则,就近安排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结对子,倾听社区居民的民生诉求,了解社区民情民意。

  三、律师进社区活动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律师进社区工作做法、经验和典型事例,并通过简报、专报等形式,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定向宣传律师进社区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大量的宣传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展示了律师队伍良好的社区形象,增强了百姓对政府执政的信心。

  四、律师进社区活动虽然还不够完善,但是我们正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定期服务制度、工作台账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真正使这项民心活动能够长久、深入地开展下去。

  律师进社区活动是律师服务向基层社会和广大群众延伸,满足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的重要实践,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平台,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对于增强律师社会责任意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律师社区工作总结2

  一、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

  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的工程。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对“法律援助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我街内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进社区的工作奠定了基矗首先,我街道各社区的律师纷纷到所服务的社区义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免费接受居民的'法律咨询。各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了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xx年8月31日在迎新社区的院内,开展了一场法律援助的咨询活动,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第一次走进了居民的身边,为居民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他们不怕累、不怕烦的为居民解答提出的各类问题。如:家庭矛盾纠纷、房屋拆迁、回迁问题、劳动合同争议纠纷案件等。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承诺对迎新社区的居民诉讼费只收50%。在迎新社区法律咨询活动中,居民们说:“希望法律咨询经常的开展下去,让我们懂得更多的法律。”通过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更加密了与各法律援助部门的协调配合。

  二、开展法律服务、增强法制观念。

  我街道通过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各社区定时以黑板报的形式为广大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方面的知识。努力营早良好的舆论氛围。社区设有“法律服务志愿者岗”定期与律师事务所联系,律师到现场为居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的问题。

  三、完善法律保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各社区形成社会法律保障体系,开展法律援助,积极维护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及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纠纷调解室、及时调解居民的纠纷;成立一个帮教小组。落实帮教对象和帮教措施。

  四、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促进依法治理。

  我街道严格按照《法律服务和法律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建立健全的组织制度、内部工作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要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相结合起来,努力创出特点,抓出成效,我街道各社区都配有一至两名律师,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咨询开展的轰轰烈烈。我街道共举办法律咨询21尝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6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5件,法律进社区的律师、基层工作者、志愿者26人。

  通过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的展开,我街道开辟了司法工作的新领域、新舞台,形成了为民办实事具体窗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律师社区工作总结3

  一、分类实施、全面推开

  镇巴县属国家重点贫困县,全县辖有19个镇、1个街道办、181个村(社区)。境内山大沟深,交通不便。全县经济落后,法律服务力量极其薄弱,只有1名执业律师、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一村一顾问工作面临“人少村多”的实际困难。20xx年,针对面临的现实工作困境,我局调整工作思路,积极争取省市支持,采取省厅援派、县局聘用、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中心配合的“四结合”方式,共计安排78名法律顾问承担了全县181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实现了县域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印发了《镇巴县司法局关于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先后三次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职责任务,确保了工作有效实施。

  二、强化督导,完善工作机制

  为规范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局立足工作实际,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县司法局、镇司法所对“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督导,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订立合同,建立定期服务制度。县局分类制作一村一法律顾问合同格式范本,明确合同必备条款并下发各镇司法所进行逐村落实。同时量化工作指标,要求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累计8小时,每年开展法律讲座不少于2次。二是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印发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和台帐,工作台帐实行一次一记、一村一卷,并以此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性和延续性。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县局给每个村定制下发了法律顾问工作公示牌,组织各镇司法所将公示牌悬挂在村居委办公场所显眼位置,公布了联系电话、邮箱、微信等联系方式,为村民与法律顾问建立起了有效的沟通联系机制。四是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在日常考核中实行法律顾问、司法所和村日志台账三统一;严格落实平时抽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制度。平时由司法局、司法所不定时、不打招呼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抽查,年底由司法局会同司法所采取百分制对法律顾问服务情况进行考核,顾问个人考核由履行各项职能情况(约占60%)和基层组织及群众评价,信息报送,日志台账填写三项工作内容(约占40%)组成。

  三、注重实效,实现农村法律顾问的优质服务

  20xx年,我县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均能认真履职,服务基本到位,工作取得了较好实效。一是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形式,让群众在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二是农村法律服务更为便捷。群众不出村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务,从村委和经济合作社的土地产权纠纷、农村集体“三资”合同审查、经济社土地补偿款合理使用,到村民的`交通事故赔偿、劳资纠纷等,法律顾问都用心提出了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帮助他们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此外,法律顾问通过对经济困难且需要法律帮助的群众给予及时的法律援助指引,更好地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三是基层治理明显改善。法律顾问通过法制宣传、为各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指导修订村规民约等,有效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办事水平,有效地防范了风险。四是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对于突发事件、疑难案件及群体性案件,法律顾问都能及时提供法律建议,有条件的还能积极参与案件的处理。

  截至12月底,我县驻村法律顾问共计为基层组织及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473人次,开展法制宣传312次,调解矛盾纠纷337件,提出建设性法律意见书23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00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我县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工作经费严重短缺,工作开展遭遇了“瓶颈”问题。20xx年全年,省、市、县三级没有拨付工作经费,严重影响了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建议上级积极争取专项工作资金,确保基层工作持续推进。

律师社区工作总结4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保持普法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加强和稳步推进依法治理、依法治镇的进程,根据县委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城镇实际情况,制定法律进社区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十九大精神,在全镇各族居民群众中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各族公民的法律素质和社会化法制管理水平,维护城镇社会稳定,促进城镇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以思想为指导,立足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族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同民族分裂势力作斗争的自觉性,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把依法治镇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使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管理轨道,保障和促进城镇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法律进社区工作各项制度,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认真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加强档案的集中化管理。

  2、学习内容:民主法制的理论和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论述、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以及宪法和法律法规中与领导工作相关的知识。探索研究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关的法治课题。并以《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法律常识》为基本教材。

  四、开展面对面的法制宣传,做到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努力做到每个社区设立一个法制宣传专栏,每个季度上一堂法制课,每个社区配一套法律图书,建立一支法律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要建立健全社区法律服务网络,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把广大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充分整合,使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更加生动活泼。

律师社区工作总结5

  一、工作数据

  根据司法所上报的数字,20xx年1-12月服务对象68139人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总数9581件/次。其中,诉讼30件、接访咨询7021人次、审查合同3356件、出具法律意见书90件、写诉讼文书265件、谈判签约22件、调解纠纷235宗、参与法律援助案件4宗、处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5宗、协助选举4次、上法制课1209次、法律培训103次、其他服务活动257件/次。

  我区律师完成固定驻村任务是指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法律服务(每月2次,每次半天的坐班服务),即每年律师的服务次数达到24次,半年是12次。20xx年1-12月驻村(社区)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合计114000次,平均为每条村提供41.2次法律服务,每月是3.4次/村。全区278个村(社区),全部完成提供法律服务的定额任务,完成率100%。

  我区律师完成法治宣传是指每季度至少到村居开展法律讲座1次,每年次数达4次,半年2次。20xx年1-12月驻村(社区)律师开展法律讲座合计1374次,平均每季度开展343.5次法律讲座,每季度是1.2次/村,全部完成开展法律讲座的定额任务,完成率100%。

  根据以上统计情况,显示律师驻村工作积极性相比去年有所提高,而且各镇街和各村居之间的业务量较往年日趋均衡,体现了我区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逐渐深入全区基层,律师越来越广泛参与到党委政府的驻村直联活动,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律师在参与基层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当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二、驻村律师考核情况

  20xx年1月,区司法局对我区驻村(社区)律师开展驻村(社区)律师考核工作。经考核,驻村(社区)主办律师考核分数90分以上的村(社区)有128个,占全部村(社区)的46%,考核分数100分的村(社区)有150个,占全部村(社区)的54%,考核评分90分以上的驻村(社区)主办律师69名,占全部驻村(社区)主办律师的100%,其中,考核评分100分的驻村(社区)主办律师有69名。本次考核没有低于60分而不合格的。

  三、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稳步推进

  (一)及时更新驻村(社区)合同及更换驻村(社区)主办律师。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合同到期,区司法局积极筹备安排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工作事宜。20xx年10月,我局重点任务一是调整、更换20xx年-20xx年驻村(社区)律师,二是为20xx年新增村(社区)安排驻村(社区)律师。

  20xx年参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共有37家,69名主办律师和其167名团队律师共236名律师,挂钩全区278个村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每个村(社区)至少有2名执业律师进驻,活动覆盖率100%。

  (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律师参与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办法(试行)村(社区)法律顾问非现场服务折抵现场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值班律师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工作。

  (三)组织驻村(社区)律师配合社区矫正开展为“三类人员”释法说理的工作。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排查和管控的通知》、《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关于配合做好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疏导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驻村(社区)律师配合社区矫正工作。我局要求区各司法所组织本镇(街道)驻村(社区)律师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对“与他人有较深矛盾的、有酣酒闹事习惯的、有越级上访可能的”三类人员,在20xx年3月底前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释法说理工作,尽力化解矛盾,将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各司法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工作方式,目标要求是每一名社矫三类人员都接受到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的释法说理工作。目前,我区仅大沥镇有一名对“与他人有较深矛盾的、有酣酒闹事习惯的、有越级上访可能的”三类人员。姓名:张春雷,属于第三类“有越级上访可能”的人员,大沥司法所于20xx年3月18日,在大沥社矫分中心,组织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采取一对一对话的方式,开展释法说理工作。通过广东华鸿律师事务所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李杰升面对面谈话释法明理,张春雷保证不再上访,今后会自觉服从社矫相关规定、遵纪守法。

  (四)作出20xx年度上半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专题讲座安排。

  经检查核对,发现仍有部分驻村(社区)律师未在20xx年第四季度如期开展“宪法”、“扫黑除恶”、“违法霸地、新建抢建宅基地(两违行为)”等专题讲座,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安排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宪法”、“扫黑除恶”、“违法霸地、新建抢建宅基地(两违行为)”、“村居民约”、“环境保护”等专题讲座。

  (五)开展20xx年度上半年考评工作。

  为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服务质量,同时为开展评优表彰提供依据,根据广东省司法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和检查评估指引》要求,我局对我区在20xx年度上半年参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驻村主办律师的履行职责的情况开展考评工作。

  (六)举办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

  为提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水平,夯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基础,我局于20xx年8月9日召开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会议。会议内容一是驻村(社区)律师蓝相胤、廖富昌介绍工作经验、与台下律师互动交流;二是丹灶司法所介绍本镇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特色做法、成效、对驻村律师的期望;三是区局律师公证管理科传达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会议精神;四是通报我区20xx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和驻村律师考核情况。

  (七)配合开展查治“两违行为”工作。

  为配合上级开展查治“两违行为”行动,我局一是指导驻村律师做好村集体的法制宣讲、诉讼等工作组织驻村律师做好村集体的法制宣讲;二是组织全区230多名驻村律师集中举办关于查治“两违用地”行动情况和讲授《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的知识。三是监督指导驻村律师依法代理涉及“两违行为”诉讼案件。四是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情况反映或报告,依法对律师代理涉及“两违行为”诉讼案件进行监督指导。

  (八)组织驻村(社区)律师光大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补录台账。

  根据市局《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数据录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村(社区)律师对自20xx年1月1日起群众法律咨询的数据进行补录,进行补录台账的系统为广东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今后,需将群众法律咨询数据及时录入到广东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中。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律师不够积极。一是驻村(社区)主办律师自身业务繁重,影响驻村工作。驻村(社区)主办律师有自己业务,由于办案、开庭、收益等原因难以按时参与直联或驻村工作,或者部分年轻的驻村律师对村(社区)的社情民意不够熟悉,在解决矛盾或沟通干部群众时找不到突破口,也容易造成驻村不主动,沟通不畅顺的现象。二是青年律师仍需提高基层工作能力。派驻村律师团队的青年律师是驻村工作重要力量,由于青年律师刚开始执业,虽然个人业务量相对少,到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时间充足,但信心、经验、知识储备、人情世故等都不足,在面对村(社区)法律事务时,难以提供等同于主办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或村(社区)群众看到青年律师执业时间短,不信任其提出的法律意见,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

  (二)部分村(社区)重视度不够。一是不太重视驻村律师能够起到的作用,有些村(社区)干部法律意识不强,未能对驻村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有正确认识,有的.认为有驻村(律师)或者没有驻村律师,工作还是照样开展,故没有主动联系驻村律师。有的甚至认为律师进村(社区)会激发群众的矛盾纠纷,导致社会秩序混乱。二是未能协调好有偿顾问律师与驻村律师之间的关系。有的村(社区)在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团队进驻前,就有偿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因为无给驻村律师服务费用,所以村(社区)不好意思不主动请驻村(社区)律师到村服务。

  (三)司法所需要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司法所工作较繁忙,未能定期检查驻村律师工作开展情况,没有及时促进新调整的驻村律师与村(社区)干部、群众之间沟通协作,导致有的村(社区)干部连驻村(社区)律师的姓名都不清楚。二是司法所对村(社区)所希望的法律服务类型不够深入了解,有的村(社区)亟需驻村律师提供专题法制讲座,却未能如愿开展。

  (四)其他客观原因。一是新调整的驻村(社区)律师团队需要时间与村居沟通和磨合,所以存在没有完成任务的客观因素。二是电脑系统问题。驻村(社区)律师对电脑日志系统使用流程不熟悉,导致未能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日志内容。另外由于驻村(社区)律师普遍都是应村居的临时要求或突发事件而走访,导致驻村(社区)律师无法在完成法律顾问工作后及时登录电脑系统填写日志内容。

  四、工作要求和工作设想

  解决以上问题,使该项民生工程取得成效,还需要司法局、司法所、驻村律师和村(社区)的积极工作和共同努力。

  (一)加强沟通,共同协作。除了司法所为律师和村居建立沟通桥梁之外,还需要律师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沟通协调的工作能力,定期主动与村居两委干部加强沟通,真诚耐心提供服务,实际帮助村居解决问题,树立村居和群众对律师的信心,真正让驻村律师在村居“驻得进、融得入、用得上”。

  (二)积极参与,追求共赢。当前,由于我区正在进行城市升级、农村股权改革,加上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未能妥善解决,许多外地律师不断介入基层农村矛盾纠纷,我区的基层维稳工作形势严峻,基层政府、村居迫切需要我区律师承担起本地律师责任,出一分力维护社会安定和维护当地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所以,广大挂钩律师要主动和积极为村居服务,积极参与直联驻班和涉法涉诉信访活动,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信息,参与重大案件研讨和化解活动,努力开拓农村及其企业这一大法律服务阵地。

  (三)完善台账,夯实基础。一是驻村(社区)律师要重视梳理日志内容,驻村(社区)律师尽可能详细记录工作内容。有利于对具体案件的后续情况进行***处理和有效监控。二是各村(社区)、律师所行政人员、团队律师要协助主办律师共同完成日志录入省司法厅的电脑系统工作。公律科也每月定期通报没有录入和按时录入系统的驻村(社区)律师名单。三是为提高村居民听课兴趣,由司法所收集各村(社区)需要开展的法律讲座主题,由区普法办、律师服务中心征集律师课件并发放给驻村(社区)律师,由擅长本专业内容的驻村律师专门负责一个(或多个)主题的讲座,有利于提高法制讲座的质量和效率。

  (四)调整律师团队,提升服务质素。对未能在本年度完成驻村(社区)任务的律师及其律师所将予以撤换,加强培训和总结、检查和督导,提高服务质素,注重服务效果,打造精细化服务,推动我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更深更广地发展。

律师社区工作总结6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等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切实增强最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基础,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和各类法律服人才进一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基展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促进法治,服务民生。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于基层治理的各个方面,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既扎实推进工作,又充分考虑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将偏远乡镇的村(社区)作为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稳步推进。

  (三)主要目标

  1.法律服务在全县280个村(社区)实现全覆盖,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找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2.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3.基层自治管理明显改善,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二、人员配置

  1.聘任条件。村(社区)法律顾问由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相关遴选,并组织培训。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熟悉社情民意和政府工作原则,擅长纠纷调处;近三年未受到行业惩戒或行政处罚的;热心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遵守有关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2.聘任方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在合适的范围内公布有关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基本信息和近年来的业绩、信誉等情况,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公平合理和节约成本原则配置确定。

  3.聘任程序。法律顾问确定后,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与其所在的法律服务机构签订书面聘任合同,由该机构指派聘任人员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4.资源调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法律服务资源合理流动,有效解决法律资源不均衡问题。实行1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不超过5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办法进行配置。向多个村(社区)指派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机构,要妥善处理所服务村(社区)之间的法律关系,确保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

  三、工作职责

  1.服务村(社区)发展稳定。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2.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3.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普及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并引导其依法办事和维权。

  4.参与人民调解。根据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请求,为调处农村土地征用,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婚姻家庭和邻里关系、涉农合同等专业性强的矛盾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并帮助调处纠纷。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化水平。

  四、服务要求

  村(社区)法律顾问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内容为标准。各村(社区)要在合适位置设置公示栏,公布法律顾问的姓名、联系方式和服务内容等。

  1.定期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定期到村(社区)服务1天,为村(社区)干部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每季度至少举办l次法治讲座,对村(社区)干部群众进行法律培训。

  2.限时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接到村(社区)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服务;对于村(社区)群众的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法律咨询,一般应及时予以解答,疑难问题不超过2个工作日答复。

  3.工作日志。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应及时记录《工作日志》,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将为服务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内容、方法和处置结果进行认真记录,做到一村(社区)一卷,一事一记,一次一记。工作日志、村(社区)法律服务登记薄将作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4.工作报告。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每月25日前向村(社区)法律联络员提供本月的法律服务情况,由村(社区)法律联络员填写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统计表,每年年末要向服务单位递交书面工作总结,并由村(社区)负责人签署评价意见,报服务点所在地司法所。

  5.信息化管理服务。提倡利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手段提供远程在线服务,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服务与在线服务结合起来,建立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合。指导村(社区)建立“法律顾问在您身边”微信群,为村(社区)及居民群众提供便利化法律服务,及时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建立“法律顾问之家”微信群,听取法律顾问有关工作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并做好调度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五、服务考核

  建立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制度,通过检查《工作日志》、听取村(社区)和居民代表意见等形式进行考核,考核于每年服务年度最后一个月进行。实行县、乡镇两级考核制度,乡镇进行初步考核,县级进行审核备案和指导监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服务费用发放与考核结果挂钩机制。对按要求完成服务的法律顾问,乡镇提出继续聘用的建议。对年度考核先进的村(社区)法律顾问给予绩效奖励。对没有按要求完成服务的,扣减服务费并予以约谈、责令整改,直至不再继续聘用。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成效突出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个人,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表彰,并作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与本单位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合力。

  2.加强经费保障。服务费用以距离主城区远近等因素分为三类,分别为一类、二类、三类标准。服务费用资金由县财政保障,每年结算1次。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核定服务费用后将服务费用打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账户。

  3.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涌现出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广泛深入宣传法律顾问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维护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法律顾问的社会知晓度、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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