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活动总结
为您整理了“2016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总结”,方便广大网友查阅!更多工作总结相关信息请访问工作总结网。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有着56个民族的中国,始终保持着国家统一,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为核心的民族政策,是我们各民族始终遵循的方针政策。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牢把握各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努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二、总体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
首先是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年”活动
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校园”。面向广大师生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和创建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规范的长效机制。
再次是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创建活动
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在我区范围,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师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年内使我校成为民族团结示范校。
三、主要内容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关、宗教观和股价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努力营造和谐与人的氛围。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创建活动,现成立民族团结教育创建工作学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宁林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五、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全面宣传阶段(2016年4月――2016年11月)
学校利用广播、班会、讲座、班团会、橱窗等形式加大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具体内容及时间如下
1、以课堂教学为载体,加强对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应有计划、有安排、有教案形成长效机制。
2、征文活动(2016年5月中旬)
1、征文内容:讴歌六十七年来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描写家乡六十七年的巨大变化;歌颂红寺堡区健康发展美好图景,讲述发生在校园、身边关于民族团结方面的'动人故事。
要求思想健康、富于时代气息、文笔流畅。
2、体裁:以散文(记叙文)为主,兼顾诗歌、小说等,标题自定。
3、征文对象:七年级、八年级
4、评奖办法:评出一、二、三等奖,优胜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及奖品,对开展活动效果良好的班级颁发优秀组织奖。
5、注意事项:每班最少要推荐5篇征文稿进行评比文稿由各班长统一交至学校团委。
3、聘请法制副校长进行民族团结法制方面的讲座。(2016年6月中旬)
4、2016年10月中旬联系红寺堡区宗教局同志到校做“民族团结――我们共同的使命”专题讲座
(二)、阶段性总结(2016年12月)
1、以弘扬民族精神爱国歌曲大家唱为主题的文艺演出。
2、将前段时间的工作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局文艺室。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教研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由政教处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紧密联系实际,集思广益,大胆创新,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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