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法》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并于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新《统计法》,自觉遵守新《统计法》,使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进一步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使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而为新《统计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按照国家及省州统一部署,我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地推进“《统计法》宣传月”活动,不仅使新法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广泛宣传,并且对下一步推进全县统计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现将我县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我县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收到上级文件通知后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以“红统字〔XX〕34号”行文成立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亲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统计法规检查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宣传月”各项活动。由于组织有力,使整个活动得以顺利高效开展。
(二)克服困难,保证投入。
为使“宣传月”活动有条不紊、扎实有效推进,结合实际制定了《××县<统计法>宣传月活动工作计划》,并从极为紧张的工作经费中挤出XX0元经费,用于保障“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其中:
1、印制宣传单50000份,投入经费13000元;
2、制作宣传布标四幅,投入经费1000元;
3、召开座谈会经费3500元;
4、印制考试试卷、奖金投入经费2500元。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为突出“学习贯彻新《统计法》,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保障数据真实可信”的宣传主题,我县按照“五个一”要求组织开展以下宣传活动:
1、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月,与司法部门联手进行上街宣传活动,于XX年12月4日在县城中心街道进行新《统计法》宣传活动,共散发《统计法》知识宣传单四类4000余份。
2、于XX年12月8日召开《统计法》颁布26周年暨第二次修订纪念座谈会,邀请州局、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司法局等部门领导及统计前辈、退休老干部共23人参与,广泛听取、征求意见,共谋推进依法统计。县广电局对座谈会作了新闻报道播出。
3、于XX年12月期间,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利用有线电视播出“纪念《统计法》颁布26周年暨第二次修订”电视宣传讲话,进行全县范围内的宣传动员。播出周期为一个星期,每天两次共十四次。
4、充分利用统计年报工作会议,对各基层统计员进行新《统计法》宣传教育。其中:“农村住户调查统计年报会”进行宣传教育一次,乡辅调员50人次;“农村经济综合统计年报会” 宣传教育一次,教育乡镇统计员13人次;全县各专业统计年报会宣传教育一次,教育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205人次,合计教育基层统计人员268人次。
5、在城乡范围内以制作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散发传单、黑板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的'人民群众宣传动员。共悬挂标语4幅,散发传单6500份,张贴宣传画60余幅,出黑板报13期,宣传覆盖面到各乡镇政府驻地,利用赶集天,宣传教育群众8万余人次。
6、在全县举办一次新《统计法》知识问卷考试一次,参考人员为各乡镇、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统计工作人员及单位负责人,参与人员预计500人。目前此项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中。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法制宣传基础薄弱。我县为少数民族聚居国家重点扶持县,地形多为山地,各项基础薄弱,群众文化素质低,发展相对滞后。客观因素的制约,使得群众法制意识淡薄,积极主动配合调查意识差,甚至出现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违纪现象。因此,对群众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作为一项长期阶段性基础工作来抓,制定长远普法规划,多渠道开展基层普法宣教工作,逐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二)个别领导及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认识不够到位,为源头数据的真实可靠埋下隐患。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及执法检查,目前我县乡镇、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基本上能按国家及省、州有关规定规范性开展工作,但个别领导及基层统计员由于对统计工作的职能及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在开展统计调查过程中为伪造、迟报、虚报、瞒报、篡改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滋生埋下较大隐患。
(三)经费紧缺,乡镇统计基础薄弱、队伍不稳定、业务素质更新滞后。由于我国采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因而在经费保障上存在极大的困难。我县属国家重点扶持县,县级统计运转经费本已十分紧缺,乡镇一块更是难以提供必要的保障。加之乡镇统计人员兼职过多、变动频繁、业务知识更新滞后,形成乡镇统计发展的制约瓶颈。
(四)执法队伍建设滞后,水平不高,执法检查力度不大,严重影响了统计执法监督的发展进程。我县目前具备统计执法检查资格的人员仅4人,1人为领导,1人病休,其余2人还身兼综合、核算及农村经济统计等重要工作。虽说我县执法责任制不断在完善,但苦于执法力量弱、系统执法水平欠缺,对经常性开展统计执法难免有所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我县统计法制建设的推进必须以《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纲要,通过县政府的强势推进、县人大的监督及呼吁,建立健全长期宣传教育发展规划。同时,上级主管部门应在业务上多加以指导帮助,在经费保障上多加以倾斜,以执法检查为重点,日常宣传教育为辅助手段,以点带面地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逐步推进全县统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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