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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开展落实惠农价费政策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市物价局开展落实惠农价费政策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市物价局开展落实惠农价费政策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按照省、市物价部门关于开展惠农价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组成四个检查组,历时一个半月时间,对我市200多家涉农单位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

  3月14日上午,所长在参加营口地区惠农价费及化肥专项检查大会后,下午立即召开全所会议。所长传达了会议精神,全所同志认真学习了省惠农价费政策专项检查的文件,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此次检查是为了巩固减轻农民负担取得的成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稳定的重要举措。

  二、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由局长皮振友任组长;副局长刘振伟任副组长;张作仲、姜维、陈世钰为成员,下设4个检查小组。

  三、加强政策宣传

  我们利用盖州电视台和盖州市讯广泛宣传国家惠农价费政策和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和内容。我们在开展惠农专项检查的同时,印制了5000份《盖州市涉农收费手册》和《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通过各种渠道免费发放到农民朋友的手中,使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进村入户。通过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了农民自觉抵制价格违法行为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参与社会监督的意识。

  四、认真开展惠农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化肥等农资价格检查。

  我所于3月15日开始,出动4个检查小组,对我市27个乡镇农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物价局分管检查的刘振伟副局长、检查所长张作仲同志带领一个检查组,随同分管农业的副市长和有关部门对盖州市部分农业生产资料的经销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化肥价格及农资明码标价情况。此次检查我们充分发挥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作用。

  一是利用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宣传国家有关农资价格政策、法规,督促各农资经营网点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引导经营者公平、合法、诚信经营,防止出现价格欺诈和随意要价等坑农事件的发生。

  二是采取专业检查与农村价格监督检查网络相结合的'措施。我们出动4个检查小组,深入到各乡镇农资经营网点,在各乡村物价监督员密切配合下,采取政策提醒和事先告戒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化肥经销商是否执行国家规定的进销差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行为。目前尚未发现经营者超过国家规定的进销差率销售化肥的价格行为,个别农资经营点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的问题,在我们的指导下,这几家经营者能够马上改正其价格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明码标价。

  二是重点开展农村医疗服务价格、农村教育、农村殡葬、农民建房、农用机动车收费、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在这次检查中,我们查出农村个别乡镇殡葬服务站在接尸车收费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按照文件规定,接尸车应该严格按里程收费,但有的殡葬服务站根据各村距离的远近不同大致估算收费,这样有的收高了,有的收低了。通过这次专项检查,我们对其进行提醒和告诫,规范了其收费行为。

  四、乱收费问题产生的原因思想上不重视、对收费政策理解不到位是乱收费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近几年来,国家、省、市作出了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的决定。我们县级物价部门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惠农价费政策。但是部分收费单位的负责人思想上根本不重视,没有责成专人负责并组织相关收费人员认真学习上级下发的涉农、惠农价费政策,因此对涉农价费政策理解不到位,从而造成乱收费问题的发生。

  五、整改建议和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责任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涉农、惠农价费政策的宣传力度,并落实到各收费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的责任制。对乱收费的部门和单位,不仅要严肃处理有关直接责任人,而且还要追究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使各部门、各单位的“一把手”切实认识到国家对涉农、惠农政策的重要性。

  二是要强化农村乡、镇级党委和政府对涉农收费行为的领导,突出强调部门责任和领导人的政治责任,把落实惠农收费政策,监督乱收费行为的责任分解到县、乡、村三级,从源头上遏制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2、对涉农价费的管理要建立长效机制。

  对乡、镇、村的物价监督员要经常不定期地培训,增强他们的业务水平,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管作用。对涉农收费公示表要随着政策的不断变动及时更新,让农民随时掌握国家的有关涉农价费政策,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增强农民抵制各种不合理负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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