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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所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市场监管所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市场监管所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范文(通用6篇)

  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这段时间里,相信大家面临着许多挑战,也收获了许多成长,是时候仔细的写一份工作总结了。我们该怎么去写工作总结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市场监管所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范文(通用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市场监管所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1

  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净化屠宰市场秩序,强化肉品安全,让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县肉品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在全县开展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畜禽屠宰环节专项整治工作。

  商务局以县域偏远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进行了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了对东盛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派出驻场监督员,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的具体要求进行屠宰加工,对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发现的病害猪以及其它有害腺体肉品,监督定点屠宰场都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保障了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期间组织农牧、质监、食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以农村集贸市场的肉品及节日热销食品为重点,针对屠宰、流通、消费等三个重点环节,开展了两次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期间查出违法案件2起。

  二、鲜肉及肉制品销售环节专项整治工作。

  工商局开展了清理冷、鲜肉无证经营专项活动。严格审查冷、鲜肉经营者的资质,把好市场准入关,对肉品经营者有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完善冷、鲜肉产品进销、产品公式、市场预警、强制退市等管理制度。与冷、鲜肉经营者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箱的作用,对市场上的肉品进行检测,严厉打击销售注水肉、病害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期间共检查冷鲜肉经营户83家,取缔无证经营2家,规范进销台账17份。

  三、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工作。

  质监局在监管过程中,对以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和作坊的进行了重点检查。一是其原材料进货验收制度落实情况,进货验收是否规范、是否索证索票、供货方提供的检验报告批号是否与所进货物的批号相符。二是原料的储存是否达到相应的条件。三是其猪肉的领用、使用、剩余入库是否有相关记录,记录是否规范。同时与以肉为原料的生产企业签订了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认真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落实食品采购验证规定,严格规范食品生产、原材料采购和使用行为,依法诚信经营。完善了以肉为原料食品企业档案。对辖区内以肉为原料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档案,并通过巡查和回访,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车辆4台次,检查生产企业1家(以冷鲜肉为原料):通过此次行动,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生产行为,提高了企业质量安全意识。

  四、餐饮环节肉品专项整治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的重点是肉品的动检证明及货主的营业执照,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及时给每个餐饮单位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各餐饮单位必须进一步的提高对肉类食品的再认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增强对食品安全的忧患意识,严格索证索票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此次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48人次,车辆15台次,检查餐饮单位21家,学校食堂5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26份,监督意见书26份。

  五、畜禽养殖和屠宰检疫环节的整治工作。

  农牧局指定专人入驻东盛屠宰场检疫,配合各相关部门对街关集贸市场检查一次,节前迎接市农牧局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一次,重点检查了牧兴肉鸭屠宰场、孙庄乡动物防疫站检疫情况、蒙牛牧场规范管理情况。

  市场监管所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2

  为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维护汽车市场秩序,促进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工商市(20xx)9号文件,我所组织力量于5月8号始对汽车配件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小结如下:

  1、加强领导和宣传

  根据汽车配件经营户集中城镇片的现实,我所成立了以xxx为组长,xxx为组员的汽车配件整治小组。同时通过广播、横幅、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以提高经营者自律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2、结合市场巡查、开展整治活动

  在市场工作中,我所共出动检查人员42人次,检查汽车修理厂3家,配件零售点1家,汽车美容服务点2家,检查重点为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未经强制认证的汽车配件产品(汽车安全带、玻璃、轮胎),假冒知名商标、名称、包装装潢,伪造他人厂名和厂址的侵权行为,以及对汽车配件质量作虚假宣传的欺诈行为。在检查中,虽然没有发现经营户存在上述行为,但在其他配件的经营过程中未能及时提供合格证、未悬挂营业执照等行为,均予以责令改正。

  3、完善监管制度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禁假冒伪劣汽车配件上市,我所与6家经营户签订了《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同时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加强经营户的自律意识和信用意识。

  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没有发现违法行为,但在汽车配件市场的管理中要持之以恒,加强市场巡查,杜绝假冒伪劣配件上市,维护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市场监管所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3

  根据省、州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的相关要求,我县及时组织人员将该项工作作为今年3-7月的工作重点,并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了价格行为专项专项整治活动。经过三阶段的专项检查活动,圆满完成了专项整治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分阶段,认真开展工作。在第一阶段对从事商品服务的经营者进行动员,宣传、培训、指导。第二阶段针对不规范标价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开展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检查。第三阶段建立常态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价格公共服务,协助经营者建章立制。

  (二)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重视,加强组织,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相关股室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全县市场价格行为进行全面、仔细地巡查、检查和规范。共出动车辆6车次,出动检查人员25人次。同时及时对各阶段的活动进行小结,编制上报了相关信息。

  (三)大力宣传、深化服务。本着检查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切实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结合实际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政策法规。发放宣传单、册300余份,明码标价签6000余张,规范明码标价商铺100个。对明码标价、明码实价和价格诚信工作做得好的经营者给予表彰。经过专项整治活动,我县明码标价率提高26个百分点,达到96%以上。

  (四)强化监管,依法查处。加大价格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全面推行规范化明码标价,对标价不规范的并屡教不改的经营者给予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加大的价格欺诈等典型违法案件,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要公开曝光,以儆效尤。目前我县在检查行动中没有违法案件出现。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物价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监管力量薄弱,工作开展难度大。

  二是县不处于交通要道,货物运输成本较高,外运商品销售价格较临县普遍偏高,市场物价管理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大明码标价检查力度,使明码标价向明码实价过度。

  二是继续加大价格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物价管理市场。

  市场监管所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4

  为促进我县旅游产业的发展,按照《州工商局关于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县工商局立足工商职能,从吃、住、行、游、购、娱入手深入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落实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方案,成立旅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股,负责日常工作。各股所室相互配合,落实责任,努力达到旅游秩序明显好转,旅游投诉明显减少,游客满意率明显上升,旅游服务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提升旅游市场信用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严把市场准入关,促进市场主体繁荣发展

  一是降低门槛放宽登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坚持“先照后证”试点工作要求,依法做好旅游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工作。二是逐步推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实时录入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年度报告等业务数据,把旅游市场主体纳入网格化管理。三是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综合治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带动和规范旅游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良好市场环境。

  三、充分发挥职能,开展“商标兴旅促发展”活动

  我局指导经营主体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从商标查询、名称确定、图形设计、综合协调等方面,给予全面指导和帮助。目前已帮助县香巴拉藏香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注册商标“巴姆山藏香”(已受理)并帮助其完成包装设计并上市,使产品得到县委、政府的认可,为企业争取到项目支持,助推企业发展。我局将立足商标职能协助企业逐步完成旅游商品品牌打造。

  三、加强市场巡查,保障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我局克服人手不足等困难,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特别在“五、一”、“国庆”旅游黄金期间,加强对住宿、餐饮、土特产品、民族用品、成品油等行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缺斤少两、敲诈勒索、欺客宰客、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四、畅通消费者维权通道,维护经营者和游客的权益

  我局依托“12315”投诉站和“一会两站”,加强对12315工作人员和联络站、服务站联络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消费维权素质。按照“有诉必接、接诉必查、查诉必果”的工作要求,搭建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协商调解平台,积极促进和解,提高投诉处理率,切实保护好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节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一旦有消费投诉,立即处理,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通过日常监管、“3.15”宣传等活动对经营者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理念,提高经营者增强守法经营自律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消费环境。二是采取发放资料、现场咨询、进学校、进社区、进寺庙等多种形式,以“3.15”维权日、“4.26”宣传日为契机,深入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让消费者和经营者都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我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20次,出动人员55人/次,检查旅馆酒店52户/次,餐饮经营户115户/次,成品油站点50户/次,土特产、民族用品店85户/次,申请注册商标一个,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市场监管所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5

  为深刻吸取仪陇“3·6”、“3·21”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运管局《关于认真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动员

  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并于3月10日就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整治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提出了相关要求。各企业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全面进行了动员,统一了思想,强化了认识,切实做到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到位、认识到位、动员到位、安排到位。

  二、严格要求,全面排查

  本次道路旅客运输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局领导按照各自分管的工作分别牵头,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旅游客运、超长客运、农村客运逐项进行排查并认真督促抓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一是客运企业对旅游客运、超长客运、农村客运驾驶员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并专题培训,驾驶员全部符合相关规定,并对驾驶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参训驾驶员、参训管理人员合格率100%。二是严把车辆安全技术关,限时督促客运企业对267辆客车转向、制动等主要部件进行全面探伤检查和检测(其中旅游客运3辆、超长客运辆39、农村客运143辆),所有客车必须凭探伤合格证明才能应班,对安全设施配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安全设施齐备有效。三是对客运许可线路、站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四是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各客运企业彻底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大排查。五是对gps平台动态监控和车辆gps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旅游客运、超长客运、农村客运车辆车载gps终端全部接电瓶,无擅自屏蔽gps行为,对3台gps有故障的车辆进行了调试修复。

  三、履职尽责,强化监管

  专项行动期间,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成2个督查小组,深入到客运企业加强了督查和指导。一是对企业gps监控平台是否落实了专人24小时值守进行了督查。对各企业gps监控到的违章驾驶、上级gps通报的违章及公安部门抄告的违章车辆和人员处理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对企业未进行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对客运许可线路、站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督促企业对所有营运线路的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对每一条存在隐患或可能出现安全隐患的路线制定了车辆安全运行方案,全面落实了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夜间不得开行客运班线的规定。三是对客运车辆技术档案进行了全面排查,抽样对客运车辆的维修及二级维护进行了跟踪调查。四是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客运站“例检”和“三品”检查等重点部位进行了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通报处理。五是对非法组客、非法经营、违规经营进行查处,重点打击在车站周边、重点集镇、重点路段、高速路口等重点区域非法营运行为,查扣非法营运车辆20辆,对泸d07032客车在我市非法经营处罚款3.6万元,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确保了客运市场秩序良好。六是结合市交运局开展的“六大专项整治、五个凡是”工作要求,通过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落实管理责任、明察暗访、严管严治,共查处道路客运违法行为31起,其中超载7起,分别给予停班学习7天至15天并按企业规定处教育费1.92万元;超速23起,分别给予停班学习3天至7天并按企业规定处教育费1.6万元;对违章抄告的1名驾驶员进行了处理,纠正了违法行为,在运输行业中形成了严管重处的高压态势,有效震慑了道路客运市场运输违法行为。

  通过开展本次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得到了彻底排查,道路运输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得到了认真落实。在后期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市运管局《关于认真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南市运管函〔20XX〕33号)文件的要求继续抓好落实,确保我市道路客运行业安全稳定。

  市场监管所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6

  我市饲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紧紧围绕省局和我市全年工作重点和思路,认真贯彻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按照省局《饲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通过对饲料市场的专项整治,特别是违禁药物的清查、监测以及饲料基本生产条件的重新审核等工作,使饲料行业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基本得到了规范,促进了畜牧业快速健康发展,保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整治工作总结

  一、组织工作情况:

  自接到《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饲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畜食函[]98号)后,我局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认真研究,制定下发了《全市饲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自畜发[]19号),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了全市饲料管理的重点,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市饲料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饲料饲草科,全面负责全市饲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各自工作重点,各区、县也相应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对此项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明确提出饲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败直接关系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畜产品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必须落到实处,坚决克服厌战和畏难情绪,防止走过场。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大力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全市各区县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市局组织了两次大规模的全市大检查。据统计,全市共出动饲料执法人员1456人次,共检查饲料市场161个,饲料生产企业46户,规模养殖场50户,印发相关宣传资料30200份。

  (二)全面清查违禁药物及饲料添加剂使用情况

  在46户饲料生产企业和50户规模养殖场的检查、抽查过程中,我市没有发现违规生产、使用饲料添加剂和药物现象,饲料生产企业、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等规定进行生产和使用。

  (三)无证生产、经营查处情况

  经过多年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打假检查教育,无证生产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全市无此现象发生。对经营、使用无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动物源性饲料现象进行了坚决查处。饲料经营条件在往年的基础上有了较大提高。

  (四)假冒伪劣饲料查处情况

  市场检查查处伪劣饲料2750kg,货值1.1万元,已进行了全部没收销毁;对免税检验和监督检验中发现的个别不合格现象进行了认真查处。

  (五)大力打击“舀舀药”行为

  经过多次的市场整顿,市场打假震慑,无生产条件、无标准自行配制、销售含饲料添加剂的混合物现象在我市基本杜绝。

  (六)严查“瘦肉精”等违禁药品

  我局按照《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开展以严查“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为重点的饲料专项整治秋季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于十月份开始在全市启动以严查“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为重点的饲料专项整治秋季行动。整个行动全市抽查50个规模养殖场,对其中100头育肥猪进行了猪尿液“瘦肉精”快速检测,检测结果无一例阳性反应,“瘦肉精”检出率为0。

  (七)禽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根据《省畜牧食品局转发〈农业部关于加强禽蛋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号)精神,我市于11月23—26日对家禽养殖场、户及禽蛋市场、禽料生产企业进行了大规模专项检查。据统计全市共检查养殖场、户340个,禽蛋经销商18户,禽料生产企业2户,均未发现使用“苏丹红”现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因部分企业更换包装不及时,致使市场上过期生产许可证包装还有存在。

  (二)部分未通过《饲料生产条件审查合格证明》换发的企业尚在观望。

  (三)个别经营企业管理不到位,剩余的过期饲料清理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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