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办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镇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县计生局的精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围绕“提高质量,稳定低生育水平,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国优创建成果”的工作目标,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较好地控制人口增长,保持了低生育水平。现将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口执行情况
截止5月30日止,全镇总人口20405人,已婚育龄妇女4926人,其中:一孩妇女2886人,二孩妇女1391人,多孩妇女68人,上报出生人口164人,符合政策生育率85.37%,出生率达8‰,人口自然增长率3‰,综合节育率90.9%。死亡率5‰,男女性别比为100:107,人流比100:4.
二、今年工作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镇党委、镇政府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总体工作目标,与经济建设同安排、同部署。进一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继续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了对各村、各部门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实施“一票否决”。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联系后进村制度,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后进村的指导。根据情况召开计划生育专题会,及时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增添措施,促进平衡发展。
(二)加大政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板墙标语,宣传车、“四下乡”活动和各种会议有效渠道和形式,以生育文化为载体,继续巩固完善各村的生育文化中心和生育文化大院并长期坚持。广泛开展“一法三规一例”和现行生育政策,奖励政策、处罚政策的宣传,认真宣传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政策,继续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发放《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xx00多份、发放优生健康检查宣传资料12000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手册2000余份、《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宣传》xx00份,《致广大育龄妇女的一封信》2000份,《内江市“六”加“一”民生工程宣传资料》4330份,《单独二孩政策宣传》500份,《计生奖扶、特扶的公告》500份,刷写板墙标语30余幅撤换过期、废旧宣传标语(画)18幅,新建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政务公示栏三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指南做到每社一块,开展“5.29”计生活动日,计生三结合培训大会,“10.28”男性生殖健康日等活动,出动宣传车xx天次,营造了较好的计生工作氛围。
(三)做实优质服务工作
按照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要求,深入扎实的开展优质服务工作。一是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做好生殖健康服务。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6人次,生殖健康知识普及200人次,孕期检查和产褥期保健知识宣传124人次,优生优育咨询200人次,播放优生优育专题片2次;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搞好优质服务,服务站与村服务室开展计划生育九上门服务。运用B超免费为育龄群众查病300人次,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服务”11206人次,修改录入生殖健康检查信息4200人次。规范实施免费技术服务,完善信息核查9500条,独生子女摸底调查2200人次,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达0.875万元的计生免费服务经费;三是全镇上下均按标准化管理完成了药具工作。四是以优质服务为手段,认真严格执行生育政策,为xx对夫妇申请审批生育二孩指标,全年共免费办理生育服务证62人,生育证34人,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82对,单独二孩生育服务证7对,网上办证12例。
(四)全面落实免费避孕药具的发放管理
(五)继续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继续坚持以优质服务手段深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水平,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主要抓了四点:一是完善镇对村包计生工作年度目标、包任期内计生工作质量、包计生工作经费、计生工作效果与经费挂奖惩的“三包一挂”责任制,落实了人均不低于2.0元的村计生工作经费,保证村计生工作有钱办事;二是抓“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和广泛宣传;三是按“三不签”原则与已婚育龄妇女签订服务协议175份,签订率达100%以上;四是健全村民代表计划生育议事会、评议会、中心户、村务公开及计生监督员制度,促进村级人口计生工作民主管理。
(六)抓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强化利益导向作用
一是认真搞好了2014年家庭奖励扶和特扶以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的申报、调查、公示、上报工作。
确认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条件的207名(国奖187名,省奖21名),其中新增对象44名(国奖30名,省奖14名),继续享受163名(国奖xx6名,省奖7名),特别扶助4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1xx7户,总计各项奖励金35.436万元。
二是从4月1日起,广泛开展有效期五年的“六加一”民生工程,止10月,已发放补助、救助资金1.04万元
三是对计划生育“三结合”户和计划生育户继续实行优惠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措施,协助县级各部门共帮扶“三结合”户96户。落实帮扶资金1.7万元。
(七)依法行政、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
在行政执法中严格执行国家、省计生委“七不准”、“十禁止”和省级政府的“十条禁令”规定,全镇未出现违法执法和“以罚代生”现象,也没有出现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充分发挥行政手段和依法强制征收相结合的作用。今年,党政主要领导召开征收社会抚养费专题会,要求计生办、各村三职干部、联系村人员全力配合,想尽办法,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计生办制作和发放征收社会抚养费通知书,进一步加大了征收力度,今年1—10月处理违法生育对象44例,处罚44人,其中2014年6人,已征收近54.14万元(含历年),已全额上解县上。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分别村出生人口还存在漏报和错报现象,还没达到“月月清”和及时准确;二是有些群众生育观仍未改变,违法生育势头有所抬头;三是育龄群众对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积极性不强,参检率较低;四是对社抚费征办法还不多,征收较为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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