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市人社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市人社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深化改革求作为,保障民生促和谐,改进作风惠民生,努力打造就业创业的高地、全民社保的福地、人才创新发展的洼地、和谐劳动关系的家园、优质文明服务的窗口,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上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推动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发展,为建设襄阳市域副中心城市和冲刺全国百强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201x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就业创业统筹推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加稳定的就业。组织开展了以“迎新春、送岗位”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共举办招聘会10场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872人,新增城镇就业5124人,帮助困难群体就业947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就业1520人。同时,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工作。开展创业培训390人,扶持941人实现成功创业,带动就业3030人。新增各类创业主体1421个,组织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4622人。
(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一是依法推进扩面征缴工作,启动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加强五项社保核定和征缴。1-6月核定五项社保费29278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64%,征收27968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4%。新增扩面7376人次,完成全年任务14550人的'51%。截止6月底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人数达到465885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45967人次的104%。二是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工作,截止6月底已续保387169人,征收社保费6067万元,适龄人员续保缴费率达到97.2%,为131739名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4461万元,发放率达到100%。三是做好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标和发放工作,按时足额落实参保人员各项社保待遇,为23902名2013年底前的退休人员落实了调标政策,人均月增资183元。上半年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30678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8414万元。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70%,支付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待遇3777万元。
(三)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一是深入实施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训工程,新增专业技术人才451人,加强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和双技能培训,新增高技能人才286人。二是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目前已引进紧缺性高层次人才103名,为高校毕业生介绍职业116人。三是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拓宽职业技能鉴定覆盖面,开展职业技能鉴定1935人。
(四)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一是认真做好201x年全市公务员考录初审、复审等工作,完成278名报考我市公务员职位的考生资格初审,85名顺利通过初审,取得笔试资格。二是抓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已向市政府上报201x年度公开招聘计划。目前,正积极做好市教育局40名教师的公开招聘工作。三是做好全市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3年度考核工作。目前已完成机关3024名、事业单位10050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四是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稳妥做好第三步公务员津补贴调整工作。待省、襄阳市文件下发后即可按程序分步实施。五是加大事业单位聘用制实施工作,建立和完善按岗位聘用、按合同考核、依合同管理为主要方式的用人机制。目前已为197家事业单位办理了岗位聘用手续,并全部签订了聘用合同。
(五)劳动关系渐趋和谐。一是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网内新纳入用人单位68家,网格刷新1886家,覆盖率达到93%。开展劳动保障年检105户。二是强化重大劳动保障案件查处力度,受理投诉案件236件,办结233件。三是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执法行动,清欠农民工工资1720万元,清欠率100%。四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48件,结案339件。
(六)系统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时,结合“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在全系统开展窗口单位包括乡镇、社区服务窗口改进作风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窗口作风建设,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人社队伍形象。二是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建设,推进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化和服务规范化,积极争创“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示范点”。三是开展文明创建和档案管理升级达标工作。在全系统二级单位开展襄阳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档案管理省一级达标工作,全面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上半年,虽然通过人力资源市场举办大型招聘会解决了部分用人单位缺工现象,但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招工难”和“就业难”问题仍然存在,城乡劳动者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部分企业缺工现象客观存在,行业性、季节性差异明显。据统计,目前全市有44家企业存在缺工现象,缺工达1441人,岗位包括普工、技工、维修工、门卫保安等,而我市需要就业的人员逐年增加。
(二)社保扩面难度大。上半年的社会保险扩面人数与全年任务还有一定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一些企业法人对社会保险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企业不愿为企业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存在着应保未保、已保未缴、已缴停缴等现象。特别是一些民营企业,认为参保缴费影响了企业的经营生产能力。二是一些企业职工对社会保险的认识程度、参保意识不够。有的企业老板虽然愿给劳动者参保,但部分劳动者尤其是年轻的劳动者不愿参保。同时,部分农民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为社保扩面工作增加了一定工作难度。
(三)维权任务依然繁重。近年来,由于部分用人单位诚信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造成维权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部分建设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然比较普遍。同时,劳动监察机构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办案条件较差、人员较少,执法力量薄弱,维权任务相当繁重。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针对以上情况,下一步我们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继续围绕“一条主线”,就是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实现“两个目标”,就是实现工作高质量推进,创先争优;实现群众路线教育过硬,树立形象;突出“三个重点”,就是着力抓好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着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提升“四项水平”,就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升干部人事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提升军转干部工作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和谐创建水平;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努力使人民群众分享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
(一)继续抓好城乡就业创业。一是继续扎实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校企对接”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不断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努力破解求职难和招工难问题。二是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计划、农民工就业服务计划和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计划,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困难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三是以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为重点,继续推进全民创业工作,加大创业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和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加强创业培训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二)继续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做好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续保缴费工作。加强督办,确保全市适龄参保人员续保缴费率达98%以上。二是加强五项社保扩面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实行领导包片制度,确保五险扩面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进度。三是加强医疗管理服务工作,扩大医保异地就医结算范围,进一步方便广大参保人员。
(三)继续抓好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继续组织开展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活动,力争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80人。二是积极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启动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培训鉴定进企业、进校园活动。三是开展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工作。四是开展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覆盖率达到90%。做好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
(四)继续抓好公务员管理。一是全面完成2013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做好2013公务员年度考核备案和奖励审批工作。二是根据省和襄阳市统一部署,积极做好我市201x年公务员招考相关工作。
(五)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一是抓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二是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三是全面完成201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四是完成襄阳市下达的军转干部安置任务。
(六)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是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审批兑现工作。二是按照政策规定,认真做好2013年干部退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工作。三是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加强执法检查。
(七)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一是通过典型引导、政策支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二是继续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加大工资支付保证金收缴力度。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处工作,正确处理和积极化解企业改制带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
区人社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抓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监察,人事人才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就业创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5月份,全区实现新增就业人数110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2.42%;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到80%;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率达到70%;组织开展创业培训7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2.5%;开发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数74个,完成目标任务的92.5%;
(二)民生工程实施情况
1—5月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缴费、续缴412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82.5%;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71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7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2854人,参合率达9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984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0.9%
(三)推进就业创业工作情况
1-5月份,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624份,全区推荐小额担保贷款41家,带动152人就业,贷款金额410万元。
2015年1月至3月期间,在全区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活动期间共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家庭户数465户;登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65人(其中:残疾人3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2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384人;与区工会、区残联联合慰问就业困难人员28人,发放慰问金12000元。
3月7日与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门联合举办了“铜陵市 2015年‘春风行动’暨红星美凯龙铜陵商场专场招聘会”。此次招聘会共有 320家用工单位免费入场进行招聘,涉及多个行业,提供就业岗位近4000个,招聘会还专门设置了残疾人招聘专区。招聘会当天进场求职各类人员有8000多人次,突破以往历届招聘会进场人数,达成用工意向2300余人次。
(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情况
截止目前,全区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达12560人。在社区建立了90个退管自管组织。1-5月份,共走访慰问高龄、孤寡、重病等退休人员119人,发放慰问金2.6万元;组织开展全区企业退休资格认证工作,现认证率已达90%以上。
(五)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开展情况
一是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结合区政府开展的各项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指导、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做到合法用工,及时补签和续签劳动合同。1—5月份,劳动合同新增备案393人,其中,解除劳动合同267人。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两节期间加大了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资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与劳动密集型企业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等专项检查活动。2015年3月至5月期间,采取分段实施的方法对221家用人单位开展了劳动保障年审,了解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指导、督促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合法用工,及时补签和续签劳动合同。
三是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1-5月份,我局共接待欠薪投诉、来访100余批次,涉及1500余人,清欠金额4000余万元;接待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1起,申请人48人,涉案金额203.5万元。
四是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为积极稳妥解决我区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建筑施工领域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出台了《关于建立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狮办〔2015〕27号),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例会制度、隐患排查和信息报送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努力在我区形成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人事人才工作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人员人事变动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各类人员人事变动共31人,其中办理调动15人、辞职5人、退休8人,新聘用1人,公益性岗位录用2人。
二是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根据《铜陵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完成区教体局36名教师、区西湖卫生院4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申报工作,严格岗位设置职数管理,严格执行所核准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和细化等级,严把岗位职数总量关。
三是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正常升级工作。以年度为基础,按照政策规定,上半年共审批完成全区24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5年达年限工资正常晋升工作,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动态调整和工资改革正常进行做好准备。
四是完成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调整工作。根据区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提高了基层特定岗位(原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稳定基层工作者队伍。
五是做好退休人员审批及遗属补助标准调整工作。严格执行退休制度,做好各种退休福利费的审批工作,今年上半年按照文件规定,事实调整了遗属补助标准。上半年共办理了8名同志到龄退休手续,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公务员3名。
二、下半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完成就业创业重点目标任务工作计划
继续落实做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建成“xx区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加大各项重点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完成2015年就业(创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二)大力推进民生工程
加大民生工程实施力度,重点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等民生工程的实施进度,确保各项民生工程9月底全面完成。
(三)着力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二是及时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及时办理各类案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四)认真做好人事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工作;
二是做好机关公务员工资晋升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和养老保险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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